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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免囚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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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免囚徒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4

王者法天惠人,順時行令,是惟舊典,用致和平。朕臨御萬邦,於茲三紀。宵衣旰食,民宏至化,尚恐天下郡縣,囹圄滯留,不即疏決,以傷和氣。今三農在時,宜助生育,庶覃寬宥之澤,以協上元之心。其天下見禁囚徒,應合死配流嶺南。流已下罪並見徒,一切放免。其責保在外及追捉未獲者,並同見禁例處分。其京城內,宜令中書門下即分往疏決,應合流人便配訖聞奏。其東京及北京兼諸郡,各委所繇長官準此處分。即宣示中外,咸使知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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