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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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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2015年6月29日
制定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為了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促進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後監管,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的要求,經商商務部同意,現決定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2008年8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令第35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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