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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記/卷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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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濟本紀 第四 三國史記
卷二十七 百濟本紀 第五
百濟本紀 第六 

威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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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德王,諱昌,聖王之元子也。聖王在位三十二年薨,繼位。

 元年,冬十月,高句麗大擧兵來攻熊川城,敗衄而歸。

 六年,夏五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八年,秋七月,遣兵侵掠新羅邊境,羅兵出擊敗之,死者一千餘人。

 十四年,秋九月,遣使入陳朝貢。

 十七年,高齊後主拜王為使持節侍中車騎大將軍帶方郡公百濟王。

 十八年,高齊後主,又以王為使持節都督東靑州諸軍事東靑州刺史。

 十九年,遣使入齊朝貢。秋九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二十四年,秋七月,遣使入陳朝貢。冬十月,侵新羅西邊州郡,新羅伊飡世宗帥兵,擊破之。十一月,遣使入宇文周朝貢。

 二十五年,遣使入宇文周朝貢。

 二十六年,冬十月,長星竟天,二十日而滅。地震。

 二十八年,王遣使入隋朝貢,隋高祖詔拜王為上開府儀同三司帶方郡公。

 二十九年,春正月,遣使入隋朝貢。

 三十一年,冬十一月,遣使入陳朝貢。

 三十三年,遣使入陳朝貢。

 三十六年,隋平陳。有一戰船,漂至耽[1]牟羅國,其船得還,經于國界,王資送之甚厚,幷遣使奉表,賀平陳。高祖善之,下詔曰:「百濟王旣聞平陳,遠[2]令奉表。往復至難,若逢風浪,便致傷損。百濟王心迹淳至,朕已委知。相去雖遠,事同言面,何必數遣使,來相體悉。自今已後,不須年別入貢,朕亦不遣使往,王宜知之。」

 三十九年,秋七月壬申晦,日有食之。

 四十一年,冬十一月癸未,星孛于角、亢。

 四十五年,秋九月,王使長史王辯那,入隋朝獻。王聞隋興遼東之役,遣使奉表,請為軍鄕道。帝下詔曰:「往歲,高句麗不供職貢,無人臣禮,故命將討之。高元君臣,恐懼畏服歸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我使者而還之。高句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國境。冬十二月,王薨。群臣議諡曰威德。

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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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王,諱季,明王第二子。昌王薨,卽位。

 二年,王薨。諡曰惠。

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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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王,諱宣,或云孝順。惠王之長子。惠王薨,子宣,繼位。《隋書》以宣為昌王之子。

 冬十二月,下令:禁殺生,收民家所養鷹鷂,放之,漁獵之具焚之。

 二年,春正月,創王興寺,度僧三十人。大旱,王幸漆岳寺,祈[3]雨。夏五月,薨。上諡曰法。

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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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王,諱璋,法王之子。風儀英偉,志氣豪傑。法王卽位,翌年薨,子嗣位。

 三年,秋八月,王出兵,圍新羅阿莫山城一名母山城。羅王眞平遣精騎數千,拒戰之,我兵失利而還。新羅築小陁、畏石、泉山、甕岑四城,侵逼我疆境。王怒,令佐平解讎,帥步騎四萬,進攻其四城。新羅將軍乾品、武殷,帥衆拒戰。解讎不利,引軍退於泉山西大澤中,伏兵以待之。武殷乘勝,領甲卒一千,追至大澤,伏兵發急擊之。武殷墜馬,士卒驚駭,不知所為。武殷子貴山大言曰:「吾嘗受敎於師,曰:『士當軍,無退。』豈敢奔退,以墜師敎乎?」以馬授父,卽與小將箒項,揮戈力鬪以死。餘兵見此益奮,我軍敗績,解讎僅免,單馬以歸。

 六年,春二月,築角山城。秋八月,新羅侵東鄙。

 七年,春三月,王都雨土,晝暗。夏四月,大旱,年饑。

 八年,春三月,遣扞[4]率燕文進,入隋朝貢。又遣佐平王孝隣入貢,兼請討高句麗。煬帝許之,令覘高句麗動靜。夏五月,高句麗來攻松山城,不下,移襲石頭城,虜男女三千而歸。

 九年,春三月,遣使入隋朝貢。隋文林郞裴淸奉使倭國,經我國南路。

 十二年,春二月,遣使入隋朝貢。隋煬帝將征高句麗,王使國智牟入請軍期。帝悅,厚加賞錫,遣尚書起部郞席律來,與王相謀。秋八月,築赤嵒城。冬十月,圍新羅椵岑城,殺城主讚德,滅其城。

 十三年,隋六軍度遼,王嚴兵於境,聲言助隋,實持兩端。夏四月,震宮南門。五月,大水,漂沒人家。

 十七年,冬十月,命達率芍[5]奇領兵八千,攻新羅母山城。十一月,王都地震。

 十九年,新羅將軍邊品等,來攻椵岑城,復之,奚論戰死。

 二十二年,冬十月,遣使入唐,獻果下馬。

 二十四年,秋,遣兵侵新羅勒弩縣。

 二十五年,春正月,遣大臣入唐朝貢。高祖嘉其誠款,遣使就冊為帶方郡王公百濟王。秋七月,遣使入唐朝貢。冬十月,攻新羅速含、櫻岑、歧岑、烽岑、旗懸、冗柵等六城,取之。

 二十六年,冬十一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十七年,遣使入唐,獻明光鎧,因訟高句麗梗道路,不許來朝上國。高祖遣散騎常侍朱子奢來,詔諭我及高句麗,平其怨。秋八月,遣兵,攻新羅主[6]在城,執城主東所,殺之。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二十八年,秋七月,王命將軍沙乞,拔新羅西鄙二城,虜男女三百餘口。王欲復新羅侵奪地分,大擧兵,出屯於熊津。羅王眞平聞之,遣使告急於唐。王聞之,乃止。秋八月,遣王姪福信,入唐朝貢,太宗謂與新羅世讎,數相侵伐,賜王璽書曰:「王世為君長,撫有東蕃,海隅遐曠,風濤艱阻,忠款之至,職貢相尋,尚想嘉猷,甚以欣慰。朕祗承寵命,君臨區宇,思弘正道,愛育黎元,舟車所通,風雨所及,期之遂性,咸使乂安。新羅王金眞平,朕之蕃臣,王之鄰國,每聞遣師,征討不息。阻兵安忍,殊乖所望。朕已對王姪福信及高句麗新羅使人,具勑通和,咸許輯睦。王必須忘彼前怨,識朕本懷,共篤鄰情,卽停兵革。」王因遣使,奉表陳謝。雖外稱順命,內實相仇如故。

 二十九年,春二月,遣兵攻新羅椵岑[7]城,不克而還。

 三十年,秋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三十一年,春二月,重修泗沘之宮。王幸熊津城。夏旱,停泗沘之役。秋七月,王至自熊津。

 三十二年,秋九月,遣使入唐朝貢。

 三十三年,春正月,封元子義慈為太子。二月,改築馬川城。秋七月,發兵伐新羅,不利。王田于生草之原。冬十二月,遣使入唐朝貢。

 三十四年,秋八月,遣將攻新羅西谷城,十三日拔之。

 三十五年,春二月,王興寺成。其寺臨水,彩飾壯麗。王每乘舟,入寺行香。三月,穿池於宮南,引水二十餘里,四岸植以楊柳,水中築島[8]嶼,擬方丈仙山。

 三十七年,春二月,遣使入唐朝貢。三月,王率左右臣寮,遊燕於泗沘河北浦。兩岸奇巖怪石錯立,間以奇花異草,如畫圖。王飲酒極歡,鼓琴自歌,從者屢舞。時人謂其地為大王浦。夏五月,王命將軍于召,帥甲士五百,往襲新羅獨山城。于召至玉門谷,日暮,解鞍休士。新羅將軍閼川將兵,掩至鏖擊之。于召登大石上,彎弓拒戰,矢盡,為所擒。六月,旱。秋八月,燕群臣於望海樓。

 三十八年,春二月,王都地震。三月,又震。冬十二月,遣使入唐,獻鐵甲雕斧。太宗優勞之,賜錦袍[9]幷彩帛三千段。

 三十九年,春三月,王與嬪御泛舟大池。

 四十年,冬十月,又遣使於唐,獻金甲雕斧。

 四十一年,春正月,星孛于西北。二月,遣子弟於唐,請入國學。

 四十二年,春三月,王薨。諡曰武。使者入唐,素服奉表曰:「君外臣扶餘璋卒。」帝擧哀玄武門,詔曰:「懷遠之道,莫先於寵命,飾終之義,無隔於遐方。故柱國帶方郡公[6]百濟王扶餘璋,棧山航海,遠稟正朔,獻琛奉牘,克固始終,奄致薨殞,追深慜悼。宜加常數,式表哀榮,贈光祿大夫。」賻賜甚厚。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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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本「躭」
  2. 原本「達」
  3. 原本「析」
  4. 原本「杵」
  5. 原本「苩」
  6. ^ 6.0 6.1 原本「王」
  7. 原本「峰」
  8. 原本「㠀」
  9. 原本「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