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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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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的紧急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命令
中发〔68〕26号
又名:二·六命令
1968年2月6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铁路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国防战备和城乡人民的生活,关系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必须确保其安全。一小撮走资派和地、富、反、坏、右分子以及美帝、苏修、日本、蒋匪的特务,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他们欺骗和蒙蔽部份群众,破坏铁路交通,炸毁桥梁建筑,袭击列车,杀人劫货。这是一种反革命的土匪行为,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决不能再承认他们为革命造反派。为此特命令如下:

(一)煽动、操纵和指挥破坏铁路、炸毁桥梁、袭击列车、杀人劫货的极少数坏头头是反革命分子,必须采取专政措施,坚决镇压法办。受蒙蔽的群众要立即猛醒,反戈一击有功,放下武器,交出坏头头,交出凶手,揪出幕后操纵者无罪。

(二)铁路系统的革命职工,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狠抓革命,猛促生产,克服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派性,增强无产阶级党性,提高革命警惕性,协助人民解放军,坚决同破坏铁路、炸毁桥梁、袭击列车、杀人劫货的反革命行为作斗争,保证铁路运输畅通。

(三)铁路沿线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有维护铁路交通安全和保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必须保持高度革命警惕,发现破坏铁路、炸毁桥梁、袭击列车、杀人劫货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驻军,并协助他们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铁路交通安全。

(四)担任护路和铁路沿线的人民解放军和公安人员,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对破坏铁路、炸毁桥梁、袭击列车、杀人劫货的反革命行为,要遵照一九六七年九·五命令,立即采取行动,发动强大的政治攻势和军事包围,积极争取受蒙蔽的群众,坚决镇压和逮捕极少数坏头头和反革命分子,如遇有破路、炸桥、劫车、杀人的反革命土匪进行抵抗和逃窜时,我人民解放军必须进行追击,沿铁路两侧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责任配合解放军进行阻击、追剿、和包围,务期达到聚歼的目的。

我全国担任护路和铁路沿线的人民解放军和公安人员,务须同铁路革命职工和铁路沿线广大革命群众密切合作,确保铁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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