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8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8号
(第678号)
2017年3月3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编辑]

第678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林郑月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7年7月1日就职。

李克强
2017年3月31日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