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8號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令第678號 2017年3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9號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編輯]
第678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林鄭月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於2017年7月1日就職。
總理 李克強
2017年3月31日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