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食推步法/假令下
正統十二年丁卯八月望食
[编辑]天正冬至
[编辑]置所求距筭,以歲實〈三百六十五萬二四二五〉乘之,爲中積。加氣應〈九萬五八七五〉,爲通積。滿旬周〈六十○萬〉,去之。不盡,以日周〈一萬〉約之,爲日,不滿爲分。其日命甲子筭外,卽天正冬至日及分。
假令:求正統十二年丁卯天正冬至者,置距筭三〈自正統九年歲次甲子爲元,距今丁卯年三筭。〈戊辰年四,己巳年五,每年加一筭。〉〉以歲實,乘之,得〈一千○九十五萬七二七五〈凡萬下千、百、十、零爲分。後倣此。〉〉,爲中積。加氣應,得〈一千一百○五萬三一五○〉,爲通積。滿旬周,去之,不盡〈二十五萬三一五○〉,以日周約之,爲日,不滿爲分〈不滿者,不滿於日周也。〉,得〈二十五日三一五○〈凡日下千、百、十、零爲分。後倣此。〉〉。其日命甲子筭外,得己丑,卽天正冬至日及分。
経朔望
[编辑]置中積,加閏應〈二十一萬○五七○一二〉,爲閏積。滿朔實〈二十九萬五三○五九三〉,去之,爲閏餘。以減冬至全分〈不及減者加紀法〈六十〉減之。〉,卽天正経朔日及分、秒。以望策〈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累加之,滿紀法去之,各得望及次朔日及分、秒。
假令:置丁卯年中積〈一千○九十五萬七二七五〉,加閏應,得〈一千一百一十六萬七八四五一二〉,爲閏積。滿朔實去之,不盡〈二十四日一五二五七一〉,爲閏餘。置冬至全分〈二十五日三一五○〉,以閏餘全分減之,餘〈一日一六二四二九〉,卽丁卯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及分、秒。以望策一加,得〈一十五日九二七七二五五〉,卽十一月經望日及分、秒。又以望策二十次〈四月有閏月,故倂計得二十次。後倣此。〉加之,得〈三百一十一日二三三六五五五〉。滿紀法去之,餘〈一十一日二三三六五五五〉,卽丁卯年八月經望日及分、秒。
経朔望入盈縮曆
[编辑]〈冬至後盈,夏至後縮。〉
置半歲周〈一百八十二日六二一二五〉,以閏餘全分減之,卽天正経朔入縮曆。以望策〈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累加之,各得望及次朔入盈縮曆。〈滿半歲周去之,卽交盈縮。〉
假令:置半歲周,以丁卯年閏餘全分〈二十四日一五二五七一〉,減之,得〈一百五十八一四六八六七九〉,卽丁卯年天正十一月經朔入縮曆。以望策一加,得〈一百七十三日二三三九七五五〉,卽十一月經望入縮曆。又以望策二十次加之,得〈四百六十八日五三九九○五五〉。滿半歲周,再去之〈一去之爲盈,再去之爲縮。〉,得〈一百○三日二九七四○五五〉,卽丁卯年八月經望入縮曆。
盈縮曆限
[编辑]入曆,盈者,在盈初縮末限〈八十八日九○九二二五〉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一百八十二日六二二五〉,爲末限。縮者,在縮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一二○二五〉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爲末限。
假令:丁卯年八月經望縮曆〈一百○三日二九七四○五五〉,在縮初盈末限已上,故反減半歲周,得〈七十九日三二三八四四五〉,爲縮末限。
盈縮加分
[编辑]置九十三微〈縮初盈末八十一微〉,以積日乘之,加四分九十二秒九十三微〈縮初盈末四分四十二秒八十一微〉。又以積日乘之,用減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縮初盈末四百八十四分八十四秒七十三微〉,各得其日盈縮加分。
假令:置九十三微〈縮曆在縮末限,故用此數。他倣此。〉,以丁卯年八月經望縮曆末限七十九日,便爲積日,乘之,得〈七十三秒四七〉,加四分九十二秒九十三微。又以積日乘之,得〈四百四十七分四五六○〉。用減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得〈六十三分四○○九〉,卽縮末限七十九日縮加分。
盈縮積
[编辑]置三十一微〈縮初盈末二十七微〉,以積日乘之,加二分四十六秒〈縮初盈末二分二十一秒〉。又以積日乘之,用減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縮初盈末四百八十七分○六秒〉,再以積日乘之,各得其日盈縮積。
假令:置三十一微,以積日〈七十九日〉,乘之,得〈二十四秒四九〉,加二分四十六秒。又以積日乘之,得〈二百一十三分六八七一〉,用減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得〈二百九十九分六三二九〉。再以積日乘之,得〈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分九九九一〉,卽縮末限七十九日縮積。
盈縮差
[编辑]置入限分,以盈縮加分乘之,萬約爲分。以加盈縮積,萬約爲度,不滿爲分秒,卽盈縮差。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縮曆末限七十九日下分〈三千二百三十八分四四五〉,以縮加分〈六十三分四○○九〉乘之,得〈二十○萬五千三百二十○分三二〉,萬約爲分,得〈二十○分五三二○〉。以加縮積〈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分九九九一〉,萬約爲度,不滿爲分秒〈不滿者,不滿於度也。〉,得〈二度三六九一五三,度外六位已下棄之。後同。〈凡度下十零爲分。後倣此。〉〉,卽八月望縮差。
経朔望入轉
[编辑]置中積,加轉應〈二萬○五七四〉,減閏餘。滿轉終分〈二十七萬五五四六〉,去之,卽天正經朔入轉日及分、秒。以望策〈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累加之。滿轉終分去之,卽望及次朔入轉日及分、秒。〈如徑求次朔,以轉差〈一日九七五九九三〉加之。〉
假令:置丁卯年中積〈一千○九十五萬七二七五〉,加轉應,減閏餘〈二十四日一五二五七一〉,得〈一千○七十三萬六三二三二九〉。滿轉終分去之,得〈二十六日五五七五二九〉,卽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日及分、秒。以望策一加,得〈四十日一三二二八二五五〉。滿轉終分去之,得〈一十三日七六八二二五五〉,卽十一月經望入轉日及分、秒。又以望策二十次加之,得〈三百○九日○七四一五五五〉。滿轉終分去之,得〈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卽丁卯年八月經望入轉日及分、秒。〈如徑求八月經望入轉,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日及分秒,以轉差十次加之〈四月有閏,故倂計得十次。後倣此。〉,又以望策一加,得〈六十一日○八二七五五五〉,滿轉終分去之,得〈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亦得八月經望入轉日及分、秒。〉
経朔望入遲疾曆
[编辑]入轉全分在轉中〈一十三日七七七三〉已下,爲疾曆,已上減去轉中,爲遲曆。
假令:丁卯年八月經望入轉全分〈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在轉中已下,故爲疾曆。
遲疾曆限
[编辑]置遲疾曆全分,以一十二限一十九分三十九秒乘之,在初限〈八十四〉已下,爲初限,已上復減中限〈一百六十八〉,爲末限。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疾曆全分〈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以一十二限一十九分三十九秒乘之,得〈七十二限〉,在初限已下,故爲初限。
假如:遲曆全分〈一十○日六○六○〉,以一十二限一十九分三十九秒乘之,得〈一百二十九限三二八五〉,在初限已上,故復減中限,得〈三十八限〉,爲末限。
日率
[编辑]置限數,以八百二十○分○八秒乘之,各得其限日率。〈末限以減轉中〈一十三日七七七三〉。又以八百二十○分○八秒減之。〉
假令:置疾曆初限〈七十二限〉,以八百二十○分○八秒乘之,得〈五日九○四五七六〉,卽疾初七十二限日率。
假如:遲曆末限〈三十八限〉,以八百二十○分○八秒乘之,得〈三日一一六三○四〉,以減轉中,得〈一十○日六六○九九六〉,又以八百二十○分○八秒減之,得〈一十○日五七八九八八〉,卽遲末三十八限日率。
損益分
[编辑]〈初爲益,末爲損。〉
置九微七五,以限數乘之,加五秒七十一微七五。又以限數乘之,用減一十一分○八秒一十五微七五〈八十二限三秒五十六微一六,折半,得八十三限分。〉,各得其限損益分。
假令:置九微七五,以疾曆初限〈七十二限〉乘之,得〈七秒○二〉,加五秒七十一微七五。又以限數乘之,得〈九分一七一○〉,用減一十一分○八秒一十五微七五,得〈一分九一○五七五〉,卽疾初七十二限益分。〈若限數八十二限,則以三秒五六一六爲益分,折半,得一秒七八○八,爲八十三限益分。〉
假如:九微七五,以遲曆末限〈三十八限〉乘之,得〈三秒七○五○〉,加五秒七十一微七五。又以限數乘之,得〈三分五八○五五○〉,用減一十一分○八秒一十五微七五,得〈七分五○一○二五〉,卽遲末三十八限損分。〈若限數八十二限,則以三秒五六一六爲損分,折半,得一秒七八○八,爲八十三限損分。〉
遲疾度
[编辑]置三微二五,以限數乘之,加二秒八一。又以限數乘之,用減一十一分一十一秒。再以限數乘之〈八十三限五度四十二分九十一秒六十六微一六〉,各得其限遲疾度。〈末限,又以其損分加之。〉
假令:置三微二五,以疾曆初限〈七十二限〉乘之,得〈二秒三四〉,加二秒八一。又以限數乘之,得〈三分七○八○〉,用減一十一分一十一秒。再以限數乘之,得〈五度三二九四四○〉,卽疾初七十二限疾度。〈若限數八十三限,則以五度四二九一六六一六爲疾度。〉
假如:三微二五,以遲曆末限〈三十八限〉乘之,得〈一秒二三五○〉,加二秒八一。又以限數乘之,得〈一分五三七一〉,用減一十一分一十一秒。再以限數乘之,得〈三度六三七七○二〉,在末限,故又以其限損分〈七分五○一○二五〉加之,得〈三度七一二七一二二五〉,卽遲末三十八限遲度〈若限數八十三限,則以五度四二九一六六一六爲遲度。〉
遲疾差
[编辑]置遲疾曆全分,以遲疾曆日率減之,以損益分乘之。如八百二十○分○八秒而一,益加損減遲疾度,卽遲疾差。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疾曆全分〈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以日率〈五日九○四五七六〉減之,得〈六百八十九分七九五〉,以益分〈一分〈百爲分。〉九一○五七五〉乘之,得〈一十三萬一七九○五○八二〉,如八百二十○分○八秒而一,得〈一百六十○分七○〉,以加疾度〈五度三二九四四○〉,得〈五度三四五五一○〉,卽八月望疾差。
遲疾曆限行度
[编辑]視入曆,在遲,以損益分,益減損加,在疾,益加損減一度○九分六十三秒四十○微九四,各得其限行度。
假令:丁卯年八月經望入曆在疾,故以益分〈一分九一○五七五〉,加於一度○九分六十三秒四十○微九四,得〈一度一一五四四六〉,卽疾初七十二限行度。
加減差
[编辑]以盈縮差與遲疾差,同名相從,異名相消。〈盈、遲,縮、疾,同名。盈、疾,縮遲,異名。〉以八百二十○分○八秒乘之,以限行度減去八分二十○秒○八微除之,卽加減差。〈盈、遲爲加。盈多疾少、疾多縮少亦爲加。縮、疾爲減。縮多遲少、疾多盈少亦爲減。〉
假令:以丁卯年八月望縮差〈二度三六九一五三〉與疾差〈五度三四五五一○〉相從〈縮、疾同名,故相從。〉,得〈七度七一四六六三〉。以八百二十○分○八秒乘之,得〈六千三百二十六萬六四○八三三○四〉,以限行度〈一度一一五四四六〉減去八分二十○秒○八微,得〈一度○三三四三八〉。爲法除之,得〈六千一百二十一分九三〉,卽八月望減差。〈縮、疾,故爲減。〉
假如:以盈差〈一度一一二二○○〉與疾差〈五度三四五五一○〉相消〈盈疾異名,故相消。〉,得〈四度二三三三一○〉。以八百二十○分○八秒乘之,得〈三千四百七十一萬六五二八六四八○〉,以限行度〈一度一一五四四六〉,減去八分二十○秒○八微,得〈一度○三三四三八〉。爲法除之,得〈三千三百五十九分三二〉,卽減差。〈疾多盈少,故爲減。〉
朔望定日
[编辑]置経朔望全分,以加減差加減之,卽定朔望日及分、秒。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全分〈一十一日二三三六五五五〉,以減差〈六千一百二十一分九三〉減之,得〈一十○日六二一四六二五〉,卽八月定望日及分、秒。
経朔望入交
[编辑]置中積,加交應〈二十○萬二二○一八八〉,減閏餘。滿交終分〈二十七萬二一二二二四〉,去之,卽天正經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以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累加之。滿交終分去之,卽望及次朔入交汎日及分、秒。〈如徑求次朔,以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加之。〉
假令:置丁卯年中積〈一千○九十五萬七二七五〉,加交應,減閏餘〈二十四日一五二五七一〉,得〈一千○九十一萬七九五一一七〉。滿交終分去之,得〈三日三○六一五七〉,卽天正十一月經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以交望一加,得〈一十八日○七一四五三五〉,卽十一月經望入交汎日及分、秒。又以交望二十次加之,得〈三百一十三日三七七三八三五〉,滿交終分去之,得〈一十四日○四二九一九五〉,卽丁卯年八月經望入交汎日及分、秒。〈如徑求八月經望入交,置天正十一月經朔入交汎日及分秒,以交差十次加之,又以望策一加,得〈四十一日二五五一四三五〉,滿交終分去之,得〈一十四日○四二九一九五〉,亦得入月經望入交汎日及分、秒。〉
交常度
[编辑]置経朔望交汎全分,以月平行度〈一十三度三六八七五〉乘之,爲交常度。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交汎全分〈一十四日○四二九一九五〉,以月平行度乘之,得〈一百八十七度七三六二八○〉,爲交常度。
交定度
[编辑]置交常度全分,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縮差不及減者,加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減之。〉,爲交定度。
假令:置交常度全分〈一百八十七度七三六二八○〉,以丁卯年八月望縮差〈二度三六九一五三〉減之,得〈一百八十五度三六七一二七〉,爲八月望交定度。
假如:交常度全分〈一度五五五五○○〉,以縮差〈二度三六九一五三〉減之,則不及減,故加交終度減之,得〈三百六十二度九七九七四七〉,爲交定度。
月食卯酉前後分
[编辑]定望小餘分在日周四分之一〈二千五百〉已下,爲卯前分,已上去減半周〈五千〉,爲卯後分。在四分之三〈七千五百〉已下,減去半周,爲酉前分,已上去減日周〈一萬〉,爲酉後分。
假令:丁卯年八月定望小餘分〈六千二百一十四分六二五〉,在日周四分之三已下,故減去半周,得〈一千二百一十四分六二五〉,爲酉前分。
假如:定望小餘分〈三千二百一十二分一三五〉,則在日周四分之一已上,故去減半周,得〈一千七百八十七分八六五〉,爲卯後分。
月食時差分
[编辑]以卯酉前後分,去減日周〈一萬〉,百約,爲時差分。
假令:置日周,以酉前分〈一千二百一十四分六二五〉減之,得〈八千七百八十五分三七五〉,百約,得〈八十八分八五三七〉,爲時差分。
月食食甚定分
[编辑]置定望小餘分,以時差加之,爲食甚定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定望小餘分〈六千二百一十四分六二五〉,以時差〈八十七分八五三七〉加之,得〈六千三百○二分四七〉,爲食甚定分。
食甚入盈縮曆
[编辑]置経朔望入盈縮曆全分,以食甚日及定分加之,以経朔望全分減之,卽食甚入盈縮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入縮曆全分〈一百○三日二九七四○五五〉,以食甚日〈一十○日〈卽定望日。〉〉及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加之,得〈一百一十三日九二七六五二五〉,以八月經望全分〈一十一日二三三六五五五〉減之,得〈一百○二日六九三九九七〉,卽八月望食甚入縮曆。
盈縮曆限
[编辑]入曆,盈者,在盈初縮末限〈八十八日九○九二二五〉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一百八十二日六二一二五〉,爲末限。縮者,在縮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一二○二五〉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爲末限。
假令: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入縮曆〈一百○二日六九三九九七〉,在縮初盈末限已上,故反減半歲周,得〈七十九日九二七二五三〉,爲縮末限。
盈縮差
[编辑]置九十三微〈縮初盈末八十一微〉,以積日乘之,加四分九十二秒九十三微〈縮初盈末四分四十二秒八十一微〉。又以積日乘之,用減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縮初盈末四百八十四分八十四秒七十三微〉,各得其日盈縮加分。置三十一微〈縮初盈末二十七微〉,以積日乘之,加二分四十六秒〈縮初盈末二分二十一秒〉。又以積日乘之,用減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縮初盈末四百八十七分○六秒〉。再以積日乘之,各得其日盈縮積。置入限分,以盈縮加分乘之,萬約爲分。以加盈縮積,萬約爲度,不滿爲分秒,卽盈縮差。
假令:置九十三微,以食甚縮曆末限七十九日,便爲積日乘之,得〈七十三秒四七〉,加四分九十二秒九十三微。又以積日乘之,得〈四百四十七分四五六○〉,用減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得〈六十三分四○○九〉,卽縮末限。七十九日,縮加分。置三十一微,以積日乘之,得〈二十四秒四九〉,加二分四十六秒。又以積日乘之,得〈二百一十三分六八七一〉,用減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得〈二百九十九分六三二九〉。再以積日乘之,得〈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分九九九一〉,卽縮末限七十九日縮積。置食甚縮曆末限七十九日下分〈九千二百七十二分五三〉,以縮加分〈六十三分四○○九〉乘之,得〈五十八萬七千八百八十六分七四七二〉,萬約爲分,得〈五十八分七八八六〉。以加縮積〈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分九九九一〉,萬約爲度。不滿爲分秒,得〈二度三七二九七八〉,卽食甚縮差。
食甚入盈縮曆定度
[编辑]置食甚入盈縮曆全分,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爲食甚入盈縮曆定度。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入縮曆全分〈一百○二日六九三九九七〉,以食甚縮差〈二度三七二九七八〉減之,得〈一百○○度三二一○一九〉,爲食甚入縮曆定度。
食甚日晨前夜半盈縮曆初末限
[编辑]置食甚入盈縮曆全分,以食甚定分減之,爲晨前夜半盈縮曆。〈不及減者,加半歲周,減之,卽交盈縮。〉其盈曆,在盈初縮末限〈八十八日九○九二二五〉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一百八十二日六二一二五〉,爲末限。縮曆在縮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一二○二五〉已下,爲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爲末限。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入縮曆全分〈一百○二日六九三九九七〉,以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減之,得〈一百○二日○六三七五○〉,爲食甚日晨前夜半縮曆在縮初盈末限已上,故反減半歲周,得〈八十○日五五七五○○〉,爲縮末限。
假如:食甚入縮曆全分〈○日五五三三九七〉,以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減之,則不及減,故加半歲周減之,得〈一百八十二日五四四四○○〉,爲食甚日晨前夜半盈曆。在盈初縮末限已上,故反減半歲周,得〈○日○七六八五○〉,爲盈末限。
盈縮差
[编辑]置九十三微〈縮初盈末八十一微〉,以積日乘之,加四分九十二秒九十三微〈縮初盈末四分四十二秒八十一微〉。又以積日乘之,用減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縮初盈末四百八十四分八十四秒七十三微〉,各得其日盈縮加分。置三十一微〈縮初盈末二十七微〉,以積日乘之,加二分四十六秒〈縮初盈末二分二十一秒〉。又以積日乘之,用減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縮初盈末四百八十七分○六秒〉。再以積日乘之,各得其日盈縮積。置入限分,以盈縮加分乘之,萬約爲分。以加盈縮積,萬約爲度,不滿爲分秒,卽盈縮差。
假令:置九十三微,以食甚日晨前夜半縮曆末限八十○日,便爲積日乘之,得〈七十四秒四○〉,加四分九十二秒九十三微。又以積日乘之,得〈四百五十三分八六四○〉,用減五百一十○分八十五秒六十九微,得〈五十六分九九二九〉,卽縮末限八十○日縮加分。置三十一微,以積日乘之,得〈二十四秒八○〉,加二分四十六秒,又以積日乘之,得〈二百一十六分六四○○〉,用減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得〈二百九十六分六八○○〉。再以積日乘之,得〈二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分四○○○〉,卽縮末限八十○日縮積。置食甚日晨前夜半縮曆末限八十○日下分〈五千五百七十五分○○〉,以縮加分〈五十六分九九二九〉乘之,得〈三十一萬七千七百三十五分四一〉。萬約爲分,得〈三十一分七七三五〉。以加縮積〈二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分四○○○〉,萬約爲度,不滿爲分秒,得〈二度三七六六一七〉,卽食甚日晨前夜半縮差。
食甚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初末限
[编辑]置食甚日晨前夜半盈縮曆初末限全分,以盈縮差,加減之〈盈初縮末加,縮初盈末減。〉,爲晨前夜半黃道積度初末限。
假令:置食甚日晨前夜半縮曆末限全分〈八十○日五五七五○○〉,以縮差〈二度三七六六一七〉加之,得〈八十二度九三四一一七〉,爲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末限。
日出分
[编辑]置食甚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初末限全分,滿黃道積度,去之餘,以晝夜差乘之,百約之,以加其下晝夜差積,爲食甚日晝夜差積。盈初縮末,用減三千○四十三分半,縮初盈末,用加一千九百五十六分半,卽爲食甚日日出分。
假令:置食甚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末限全分〈八十二度九三四一一七〉,滿黃道積度〈八十二度〉,去之〈黃道積度晝夜差、晝夜差積見日食。〉,餘〈九十三分四一一七〉,以其下晝夜差〈八分二三〉乘之,得〈七百六十八分七七八二〉,百約之,得〈七分六八七七〉。以加其下晝夜差積〈四百六十六分八七〉,得〈四百七十四分五五七七〉,爲食甚日晝夜差積。用減三千○四十三分半〈晨前夜半縮曆在末限,故用減此數。〉,得〈二千五百六十八分九四〉,卽爲食甚日日出分。
月食入陰陽曆去交前後度
[编辑]交定度全分,在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度八九六七〉已下,爲陽曆,已上減去交中,爲陰曆。入陰陽曆在後準〈一十五度五○〉已下,爲交後度,前準〈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已上,去減交中,爲交前度。
假令:丁卯年八月望交定度全分〈一百八十五度三六七一二七〉在交中度已上,故減去交中度,得〈三度四七○四二七〉,爲陰曆,在後準已下,故爲八月望陰曆交後度。
月食分秒
[编辑]置食限〈一十三度○五〉,以去交前後度減之,如定法〈八十七〉而一,爲月食分秒。〈不及減者,不食。〉
假令:置食限,以丁卯年八月望交後度〈三度四七○四二七〉減之,得〈九度五七九五七三〉。如定法而一,得〈一十一分○一一○〉,爲八月望月食分秒。
定入遲疾曆
[编辑]置遲疾曆全分,以加減差加減之,得定入遲疾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經望疾曆全分〈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以減差〈六千一百二十一分九三〉減之,得〈五日三六一三六二五〉,爲八月望定入疾曆。
定限
[编辑]置定入遲疾曆全分,以一十二限一十九分三十九秒乘之。在初限〈八十四〉已下,爲初限,已上復減中限〈一百六十八〉爲末限。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定入疾曆全分〈五日三六一三六二五〉,以一十二限一十九分三十九秒乘之,得〈六十五限〉,在初限已下,故爲定初限。
定限行度
[编辑]置九微七五,以定限數乘之,加五秒七十一微七五。又以限數乘之,用減一十一分○八秒一十五微七五〈八十二限三秒五十六微一六,折半,得八十三限分。〉,各得其限損益分。〈初爲益,末爲損。〉疾曆益加損減遲曆益減損加一度○九分六十三秒四十○微九四,又減去八分二十○秒○八微,得定限行度。
假令:置九微七五,以定初限〈六十五限〉乘之,得〈六秒三三七五〉,加五秒七十一微七五。又以限數乘之,得〈七分八三五七五○〉,用減一十一分○八秒一十五微七五,得〈三分二四五八二五〉,爲定初六十五限益分。〈若定限數八十二限,則以三秒五六一六爲益分,折半,得一秒七八○八,爲八十三限益分。〉在疾曆,故以益分,加於一度○九分六十三秒四十○微九四,得〈一度一二八七九九〉。又減去八分二十○秒○八微,得〈一度○四六七九一〉,爲定限行度。
月食定用分
[编辑]置月食分秒,與月食三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以四千九百一十九分九十二秒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爲定用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月食分秒〈一十一分○一一○〉,與月食三十○分相減相乘,得〈二百○九萬○八百七十八分七九〉,平方開之,得〈一千四百四十五分九八〉,以四千九百一十九分九十二秒乘之,得〈七百一十一萬四千一百○五分九二〉,如定限行度〈一度○四六七九一〉而一,得〈六百七十九分六一〉,爲定用分。
開平方術:置積〈二百○九萬○八百七十八分七九〉,以廉法一筭,置八分位下〈八分零位,故筭起。〉。三超至二百萬分之下,定千。乃上商一千分,置於實積千位之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一千分。一一如一,置一百萬於廉法之上、實積之下,名曰方法。以方法呼上商一千分。一一如一,除實積,餘〈一百○九萬○八百七十八分七九〉。又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一千分。一一如一,益方法百萬位,得二百萬。方法一退,廉法再退。乃上商四百分,置於實積百位之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四百分。一四如四,置四萬於方法萬位。以方法呼上商四百分,除實積,餘〈一十三萬○八百七十八分七九〉。又以廉法一筭,呼上商四百分。一四如四,益方法萬位,得二十八萬。方法一退,廉法再退。乃上商四十分,置於實積十位之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四十分。一四如四,置四百於方法百位。以方法呼上商四十分,除實積,餘〈一萬七千二百七十八萬分七九〉。又以廉法一筭,呼上商四十分。一四如四,益方法百位,得二萬八千八百。方法一退,廉法再退。乃上商五分,置於實積零位之上。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五分。一五如五,置五於方法零位。以方法呼上商五分,除實積,餘〈二千八百五十三分七九〉。又以廉法一筭,呼上商五分。一五如五,益方法零位,得二千八百九十。方法一退,廉法再退。餘倣此,開除得〈一千四百四十五分九八〉。
初虧分
[编辑]置食甚定分,減去定用分〈不及減者,加日周〈一萬〉減之。〉,爲初虧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減去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得〈五千六百二十二分八六〉,爲初虧分。
假如:食甚定分〈四百七十七分七七〉,減去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則不及減,故加日周減之,得〈九千七百九十八分一六〉,爲初虧分。
復圓分
[编辑]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加之〈滿日周〈一萬〉,去之。他倣此。〉,爲復圓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以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加之,得〈六千九百八十二分○八〉,爲復圓分。
假如:食甚定分〈九千九百五十五分五五〉,以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加之,得〈一萬○六百三十五分一六〉,滿日周,去之,得〈六百三十五分一六〉,爲復圓分。
月食旣內分
[编辑]〈月食十分已上爲旣。〉
置月食分秒,減去一十○分,餘與一十五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以四千九百一十九分九十二秒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爲旣內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月食分秒〈一十一分○一一○〉,減去一十○分。餘〈一分○一一○〉,與一十五分相減相乘,得〈一十四萬一千四百二十八分七九〉,平方開之,得〈三百七十六分○七〉。以四千九百一十九分九十二秒乘之,得〈一百八十五萬○二百三十四分三一四四〉,如定限行度〈一度○四六七九一〉而一,得〈一百七十六分七五〉,爲旣內分。
月食旣外分
[编辑]置定用分,減去旣內分,爲旣外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減去旣內分〈一百七十六分七五〉,得〈五百○二分八六〉,爲旣外分。
月食食旣分
[编辑]置初虧分,以旣外分加之,爲食旣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月食初虧分〈五千六百二十二分八六〉,以旣外分〈五百○二分八六〉加之,得〈六千一百二十五分七二〉,爲食旣分。
月食生光分
[编辑]置食甚定分,以旣內分加之,爲生光分。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以旣內分〈一百七十六分七五〉加之,得〈六千四百七十九分二二〉,爲生光分。
發歛加時
[编辑]置小餘分,以一十二乘之,滿辰法〈一萬〉而一,爲辰數,餘以刻法〈一千二百〉收之,爲刻,命子正筭外,卽所在辰刻。〈如滿半辰法〈五千〉,通作一辰,命起子初。〉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月食初虧分〈五千六百二十二分八六〉,以一十二乘之,得〈六萬七千四百七十四分三二〉。滿辰法而一,得〈六〉,爲辰數,餘〈七千四百七十四分三二〉,滿半辰法,故將五千,通作一辰,倂入辰數,共得七辰,命爲初。餘〈二千四百七十四分三二〉,以刻法收之〈收卽除也。後倣此。〉,得〈二〉,爲刻。餘〈七十四分三二〉。將七辰,命子初筭外〈自丑初計之。後倣此。〉,得未初二刻,餘〈七十四分三二〉,卽初虧辰刻。
置食旣分〈六千一百二十五分七二〉,以一十二乘之,得〈七萬三千五百○八分六四〉。滿辰法而一,得〈七〉,爲辰數,餘〈三千五百○八分六四〉,以刻法收之,得〈二〉,爲刻。餘〈一千一百○八分六四〉。將七辰,命子正筭外〈自丑正計之。後倣此。〉,得未正二刻,餘〈一千一百○八分六四〉,卽食旣辰刻。
置食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以一十二乘之,得〈七萬五千六百二十九分六四〉。滿辰法而一,得〈七〉,爲辰數,餘〈五千六百二十九分六四〉,滿半辰法,故將五千,通作一辰,倂入辰數,共得八辰,命爲初。餘〈六百二十九分六四〉,未滿刻法,故命爲初刻,將八辰,命子初筭外,得申初初刻,餘〈六百二十九分六四〉,卽食甚辰刻。
置生光分〈六千四百七十九分二二〉,以一十二乘之,得〈七萬七千七百五十○分六四〉。滿辰法而一,得〈七〉,爲辰數,餘〈七千七百五十○分六四〉,滿半辰法,故將五千,通作一辰,倂入辰數,共得八辰,命爲初。餘〈二千七百五十○分六四〉,以刻法收之,得〈二〉,爲刻,餘〈三百五十○分六四〉。將八辰,命子初筭外,得申初二刻,餘〈三百五十○分六四〉,卽生光辰刻。
置復圓分〈六千九百八十二分○八〉,以一十二乘之,得〈八萬三千七百八十四分九六〉。滿辰法而一,得〈八〉,爲辰數。餘〈三千七百八十四分九六〉,以刻法收之,得〈三〉,爲刻,餘〈一百八十四分九六〉。將八辰,命子正筭外,得申正三刻,餘〈一百八十四分九六〉,卽復圓辰刻。
月食入更點
[编辑]置食甚所入日晨分〈以昏明分〈二百五十〉去減日出分,爲晨分。〉,倍之五約,爲更法,又五約,爲點法。置三限五限諸分〈初虧食甚復圓爲三限,倂食旣生光爲五限。〉,昏分〈以晨分去減日周〈一萬〉,爲昏分。〉已上減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以更法除之,爲更數。不滿,以點法收之,爲點數。命初更初點筭外,各得所入更點。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日〈卽食甚日〉日出分〈二千五百六十八分九四〉,以昏明分減之,得〈二千三百一十八分九四〉,爲食甚日晨分,倍之,得〈四千六百三十七分八八〉,五約,得〈九百二十七分五七〉,爲更法。置更法,又五約,得〈一百八十五分五一〉,爲點法。置日周,以晨分減之,得〈七千六百八十一分○六〉,爲昏分。五限諸分,皆在昏分已下,故無更點。
假如:初虧分〈九千五百五十五分○○〉則在昏分〈七千六百八十一分○六〉已上,故減去昏分,得〈一千八百七十三分九四〉,以更法〈九百二十七分五七〉除之,得〈二〉,爲更數。餘〈一十八分八○〉不滿點法,故爲初點。命初更、初點。筭外得三更初點,卽初虧時更點。
假如:食甚分〈二千二百二十二分○○〉則在晨分〈二千三百一十八分九四〉已下,故加晨分,得〈四千五百四十○分九四〉,以更法〈九百二十七分五七〉除之,得〈四〉,爲更數。餘〈八百三十○分六六〉,以點法〈一百八十五分五一〉收之,得〈四〉,爲點數。命初更初點,筭外得五更五點,卽食甚時更點。
月食所起
[编辑]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復於西北。陰曆初起東南,甚於正南,復於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東,復於正西。〈此據午地而論之。〉
假令:丁卯年八月望月食分秒〈一十一分○一一○〉,在八分已上,故初起正東,復於正西。
月出入帶食之分
[编辑]其日日出入分〈以日出分去減日周〈一萬〉爲日入分。〉在初虧已上、食甚已下,爲帶食。各以食甚分與日出入分相減,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以減所食之分,卽月出入帶食之分。
假令:置日周,以丁卯年八月望日出分〈二千五百六十八分九四〉減之,得〈七千四百三十一分○六〉,爲日入分。其日入分在食甚〈六千三百○二分四七〉已上,故不帶食。
假如:日入分〈六千一百一十一分○○〉則在初虧〈五千六百二十二分八六〉已上,食甚已下,故爲帶食。以食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與日入分相減,得〈一百九十一分四七〉,以乘所食之分〈一十一分○一一○〉,得〈二十一萬○八百二十七分六一七○〉,滿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而一,得〈三分一○二一〉。以減所食之分,得〈七分九○八九〉,卽月出前帶食之分。
假如:日出分〈二千五百三十四分六七〉則在初虧〈二千四百五十五分五○〉已上,食甚〈三千一百三十五分一一〉已下,故爲帶食。以食甚分與日出分相減,得〈六百○○分四四〉,以乘所食之分〈一十一分○一一○〉,得〈六十六萬一千一百四十四分四八四〉,滿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而一,得〈九分七二八二〉,以減所食之分,得〈一分二八二八〉,卽月入前帶食之分。
月出入未復光之分
[编辑]其日月出入分在食甚已上復圓已下,爲帶生光。各以食甚分與日出入分相減,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以減所食之分,卽月出入未復光之分。
假令:丁卯年八月望日入分〈七千四百三十一分○六〉在復圓〈六千九百八十二分○八〉已上,故不帶生光。
假如:日入分〈六千六百六十六分○○〉則在食甚〈六千三百○二分四七〉已上復圓已下,故爲帶生光。以食甚分與日入分相減,得〈三百六十三分五三〉,以乘所食之分〈一十一分○一一○〉,得〈四十○萬○二百八十二分八八三○〉,滿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而一,得〈五分八八九八〉,以減所食之分,得〈五分一二一二〉,卽月出後未復光之分。
假如:日出分〈二千五百三十四分六七〉則在食甚〈二千三百四十四分四○〉已上復圓〈三千○二十四分○一〉已下,故爲帶生光。以食甚分與日出分相減,得〈一百九十○分二七〉,以乘所食之分〈一十一分○一一○〉,得〈二十○萬九千五百○六分二九七○〉,滿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而一,得〈三分○八二七〉。以減所食之分,得〈七分九二八三〉,卽月入後未復光之分。
冬至加時赤道日度
[编辑]置中積,加七萬五五五○,滿周天〈三百六十五萬二五七五〉去之,以日周〈一萬〉約之爲度,不滿爲分秒,命爲赤道箕宿,卽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
假令:置丁卯年中積〈一千○九十五萬七二七五〉,加爲元甲子年天正冬至赤道日度七萬五五五○,得〈一千一百○三萬二八二五〉。滿周天去之,得〈七萬五千一百○○分〉。以日周約之爲度,不滿爲分秒,得〈七度五一○○〉,命爲赤道箕宿,卽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
冬至加時黃道日度
[编辑]置冬至赤道箕宿日度,以六度五一三七二七減之,以九千二百三十一分乘之,以加六度,卽冬至加時黃道箕宿日度及分、秒。〈六度五一三七二七,不及減者,以五度四二九四二三減之,以九千二百二十二分五○乘之,以加五度。〉
假令:置丁卯年天正冬至赤道箕宿日度〈七度五一○○〉,以六度五一三七二七減之,得〈○度九九六二七三〉,以九千二百三十一分乘之,得〈九千一百九十六度五九六○六三〉。萬約,得〈○度九一九六五九〉,以加六度,得〈六度九一九六五九〉,卽天正冬至加時黃道箕宿日度及分、秒。
假如:冬至赤道箕宿日度〈六度五○五○〉,以六度五一三七二七減之,則不及減,故以五度四二九四二三減之,得〈一度○七五五七七〉,以九千二百二十二分五○乘之,得〈九千九百一十九度五○八八〉。萬約,得〈○度九九一九五○〉,以加五度,得〈五度九九一九五○〉,卽天正冬至加時黃道箕宿日度及分、秒。
月食食甚宿次
[编辑]置食甚入盈縮曆定度,在盈,加半周天〈一百八十二度六二八七五〉,爲定績,在縮,加半周天半歲周〈三百六十五度二五〉,爲定績。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得食甚宿次及分、秒。
假令:置丁卯年八月望食甚入縮曆定度〈一百○○度三二一○一九〉在縮,故加半周天半歲周〈三百六十五度二五〉,得〈四百六十五度五七一○一九〉,爲定績。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箕〈六度九一九六五九〉加之,得〈四百七十二度四九○六七八〉,以黃道宿度〈黃道宿度見日食。〉內,自箕度減之,不滿宿,得奎〈三度一六五六七八〉,爲八月望食甚宿次及分、秒。
正統十二年丁卯八月望食距筭三
[编辑]中積:一千○九十五萬七二七五。
天正冬至:二十五日三一五○。〈己丑〉
閏餘:二十四日一五二五七一。
天正十一月經朔:一日一六二四二九。
八月經望:七十一日二三三六五五五。
天正十一月經朔入縮曆:一百五十八日四六八六七九。
八月經望入縮曆:一百○三日二九七四○五五。
末限:七十九日三二三八四四五。
縮加分:六十三分四○○九。
縮積: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分九九九一。
縮差:二度三六九一五三。
天正十一月經朔入轉:二十六日五五七五二九。
八月經望入轉: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
疾曆:五日九七三五五五五。
初限:七十二限。
日率:五日九○四五七六。
益分:一分九一○五七五。
疾度:五度三二九四四○。
疾差:五度三四五五一○。
疾曆限行度:一度一一五四四六。
減差:六千一百二十一分九三。
八月定望:一十○日六二一四六二五。
天正十一月經朔入交:三日三○六一五七。
八月經望入交:一十四日○四二九一九五。
交常度:一百八十七度七三六二八○。
交定度:一百八十五度三六七一二七。
酉前分:一千二百一十四分六二五。
時差:八十七分八五三七。
食甚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
食甚入縮曆:一百○二日六九三九九七。
末限:七十九日九二七二五三。
縮加分:六十三分四○○九。
縮積: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分九九九一。
縮差:二度三七二九七八。
食甚入縮曆定度:一百○○度三二一○一九。
食甚日晨前夜半縮曆:一百○二日○六三七五○。
末限:八十○日五五七五○○。
縮加分:五十六分九九二九。
縮積:二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分四○○○。
縮差:二度三七六六一七。
食甚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末限:八十二度九三四一一七。
日出分:二千五百六十八分九四。
陰曆交後度:三度四七○四二七。
月食分:一十一分○一一○。
定入疾曆:五日三六一三六二五。
初限:六十五限。
益分:三分二四五八二五。
定限行度:一度○四六七九一。
定用分:六百七十九分六一。
旣內分:一百七十六分七五。
旣外分:五百○二分八六。
初虧分:五千六百二十二分八六。未初二刻〈七十四分三二〉。正東。
食旣分:六千一百二十五分七二。未正二刻〈一千一百○八分六四〉。
食甚分:六千三百○二分四七。申初初刻〈六百二十九分六四〉。
生光分:六千四百七十九分二二。申初二刻〈三百五十○分六四〉。
復圓分:六千九百八十二分○八。申正三刻〈一百八十四分九六〉。正西。
晨分:二千三百一十八分九四。
更法:九百二十七分五七。
點法:一百八十五分五一。
昏分:七千六百八十一分○六。
日入分:七千四百三十一分○六。
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箕七度五一○○。
冬至加時黃道宿度:箕六度九一九六五九。
食甚宿次:奎三度一六五六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