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文档未完成,一部分的原作内容还未录入。请尽量协助改善这个页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七号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的56件议案,由23个代表团1814名代表提出,共涉及27个立法项目、2个监督项目。其中:关于制定法律(11部)的议案21件,关于修改法律(16部)的议案33件,关于执法检查的议案2件。主要围绕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慈善事业、劳动就业、社会治理、体育事业、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9个方面内容。

社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等指示要求,把办理议案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服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密切与代表联系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精心部署安排,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同代表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提议案代表所思所想,积极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反馈研究结果。二是邀请常委会领导同志、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的代表和议案领衔代表或其他相关代表,参与重点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共同研究办好议案。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向24家单位发函征求研究意见,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座谈,研究讨论办理代表议案。四是把办理议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深入听取人民群众呼声期盼,推动制定完善一批暖民心、惠民生的政策措施,督促解决社保、劳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确保议案办理工作实效。

2021年9月,社会委对56件代表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8件议案提出16个立法项目,其中:22件涉及的10个项目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6件涉及的项目与其密切相关,在立法工作中一并研究考虑,将按规划或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编辑]

1.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域议案5件,其中关于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4件,关于制定《应急管理法》1件(通过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编辑]

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2020年成立了以张春贤副委员长为组长的修法工作专班,已形成《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常务会议于今年6月审议通过,拟于年内提请常委会审议。

2.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2件[编辑]

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社会委牵头负责。今年4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正式启动修法工作,目前已形成《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请12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

3.关于修改《体育法》的议案5件[编辑]

修改《体育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社会委牵头负责。2021年3月,社会委成立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修法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形成修订草案,已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4.关于修改《工会法》的议案1件[编辑]

修改《工会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全国总工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抓紧工作,研究提出修改草案,适时提请审议。社会委将认真予以配合。

5.关于修改《慈善法》的议案1件[编辑]

修改《慈善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今年,社会委成立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修法工作,正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推动修法进程,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6.关于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4件}}===

制定《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负责联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形成《社会救助法(草案送审稿)》,正按程序进行审查,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7.关于基层治理领域的议案3件,其中关于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1件,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1件,关于制定《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法》的1件(通过修改“两委”组织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编辑]

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负责联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的修正案,同时对抓紧推进“两委”组织法系统修订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形成《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工作,争取在本届内提请常委会审议。

8.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议案5件,其中关于制定《医疗保障法》的2件,关于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修改《社会保险法》、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各1件(通过制定《医疗保障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编辑]

制定《医疗保障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负责联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形成《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正抓紧工作,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9.关于劳动基本标准的议案2件,其中关于制定《劳动基准法》的1件,关于修改《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1件(通过制定《劳动基准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编辑]

基本劳动标准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制定立法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基本劳动标准法》的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抓紧形成法律草案,拟于2022年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11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有立法必要,建议加强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辑]

1.关于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5件[编辑]

社会委已着手开展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调研工作,加强立法研究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法律草案,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关于修改《矿山安全法》的议案1件[编辑]

国务院有关部门把修改《矿山安全法》作为应急管理立法体系框架的重要内容,成立矿山安全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紧推进修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社会委将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抓紧形成修改草案,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关于制定《养老服务法》《养老服务业促进法》的议案2件[编辑]

社会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立法的研究论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加快立法进程,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4.关于志愿服务领域的议案3件,其中制定《志愿服务法》《志愿者法》的2件、制定《学雷锋法》的1件[编辑]

社会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志愿服务领域立法调研,深入研究志愿服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条件成熟时,建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4件议案提出的1个立法项目、2个执法检查项目,建议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编辑]

1.关于反家庭暴力方面的议案3件,其中修改《反家庭暴力法》的2件、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的1件[编辑]

社会委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中,注重做好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衔接配合,扩展了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措施。当前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域的困难和问题,有的是由于理解不到位、实施力度不够造成的,有的可以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解决,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配套法规措施和司法解释,加大贯彻实施力度,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实效。社会委将继续关注和研究该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的建议。

2.关于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编辑]

社会委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调研中,围绕残疾人养老、就业、社保、优待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推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的有效实施,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融入社会创造了更好条件。社会委将持续关注和研究残疾人保障工作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

四、13件议案提出的6个立法项目,在制定相关法律吸纳部分内容的同时,建议有关方面对议案所提建议和问题继续分析研究,开展调研论证[编辑]

1.关于劳动领域的议案9件议案,其中涉及修改《劳动法》的2件、修改《劳动合同法》的3件、修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2件、修改《就业促进法》的2件[编辑]

以上议案所提意见,部分内容将在制定《基本劳动标准法》中加以吸纳解决;其他内容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宁稳定,开展前期研究和论证,为完善法律奠定基础。

2.关于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议案3件[编辑]

社会委经研究,3件议案所提意见,部分内容将在制定《养老服务法》中加以吸纳解决;其他内容建议有关部门总结近年来修法后的执行情况、实践做法和成功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3.关于制定《社会工作事业促进法》的议案1件[编辑]

社会委经研究,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立法可行性研究,加强调研和论证,适时启动立法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1.56件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有关数据统计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