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路里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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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路里譜


緒言

社會昌明,人煙增集,市里道路迅張,其名稱時流代累。

雜亂無章,應善加鼎革也。本路里譜於焉創生。

本譜施行於今昔,亦永用於將來。

在有條理、明形位、寓教化、揚文史之趣旨下,

發揮功用於本市路名、里名、地籍段名、本市對聯、市歌之歌詞等宏益。


編譜

(子)形位代表字 路里名稱,按其形態位置,依左述選字代表字。

 (一)行政區間路里 本市七個行政區,各區轄內路里名稱中,選用各該區。

    即東、南、西、北、中、安南區首字,及安平區之「平」字。

 (二)跨連二以上行政區道路

  (1)縱經二區以上南北向道路名稱中 選用「經」字。

  (2)橫緯二區以上東西向道路名稱中 選用「緯」字。

  (3)跨連二區以上路名中,除適用(1)(2)外 選用「連」字。

 (三)環繞本市四周道路名稱中 選用「環」字。

上述形位代表字,東,南,西,北,中,平,安,經,緯,連,環,各別加上左對聯中每一字,

編成路里名稱。如南區名曰府南路府南里。


(丑)台南市對聯:

府郡通和怡慶長,宏建文明華國,育培才智豐功,仁生樂利大同世。

城州善泰開彰永,敦興美德敬天,尊尚聖賢惠政,倫品修揚禮義都。


以「府城」開對,「府郡」政「通」人「和」「怡慶」自「長」綿,

「宏建文明」盛世,以榮「華」家「國」。

應由「育培才智」之士著手,俾樹立「豐功」。

「仁」性普及眾「生」寰宇必安和「樂利」,政治極品「大同世」界實現矣。

「城州善泰」弘「開彰」顯「永」久之策。

寄望於「敦興美德」,人人「敬」行「天」道,

「尊」舉崇「尚聖賢」。出而倡行「惠政」。

並以「倫理」之「品」分端睦「修揚」為重心,則「禮義」闡明於南「都」。


命用

本市(一)未命名路里。(二)已建立命名路里然其名稱不妥者,或其名稱中含有本譜形位代表字,但其形位違背本譜所定者。

如安南區之城「西」街,海「東」里。上情均採(改)用本譜名稱以外者仍舊。

提綱挈領,昭告周知。詳述全文備用於有關文獻及機關。


殿詞

閭里芳名譜赤崁。路街雅號繡南都。

鳳凰花麗書香郁,政教千秋萬象鮮。


市   長 林文雄敬題

文獻會顧問 蒲崇欽敬撰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丙寅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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