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路里谱
台南市路里谱
绪言
社会昌明,人烟增集,市里道路迅张,其名称时流代累。
杂乱无章,应善加鼎革也。本路里谱于焉创生。
本谱施行于今昔,亦永用于将来。
在有条理、明形位、寓教化、扬文史之趣旨下,
发挥功用于本市路名、里名、地籍段名、本市对联、市歌之歌词等宏益。
编谱
(子)形位代表字 路里名称,按其形态位置,依左述选字代表字。
(一)行政区间路里 本市七个行政区,各区辖内路里名称中,选用各该区。
即东、南、西、北、中、安南区首字,及安平区之“平”字。
(二)跨连二以上行政区道路
(1)纵经二区以上南北向道路名称中 选用“经”字。
(2)横纬二区以上东西向道路名称中 选用“纬”字。
(3)跨连二区以上路名中,除适用(1)(2)外 选用“连”字。
(三)环绕本市四周道路名称中 选用“环”字。
上述形位代表字,东,南,西,北,中,平,安,经,纬,连,环,各别加上左对联中每一字,
编成路里名称。如南区名曰府南路府南里。
(丑)台南市对联:
府郡通和怡庆长,宏建文明华国,育培才智丰功,仁生乐利大同世。
城州善泰开彰永,敦兴美德敬天,尊尚圣贤惠政,伦品修扬礼义都。
以“府城”开对,“府郡”政“通”人“和”“怡庆”自“长”绵,
“宏建文明”盛世,以荣“华”家“国”。
应由“育培才智”之士著手,俾树立“丰功”。
“仁”性普及众“生”寰宇必安和“乐利”,政治极品“大同世”界实现矣。
“城州善泰”弘“开彰”显“永”久之策。
寄望于“敦兴美德”,人人“敬”行“天”道,
“尊”举崇“尚圣贤”。出而倡行“惠政”。
并以“伦理”之“品”分端睦“修扬”为重心,则“礼义”阐明于南“都”。
命用
本市(一)未命名路里。(二)已建立命名路里然其名称不妥者,或其名称中含有本谱形位代表字,但其形位违背本谱所定者。
如安南区之城“西”街,海“东”里。上情均采(改)用本谱名称以外者仍旧。
提纲挈领,昭告周知。详述全文备用于有关文献及机关。
殿词
闾里芳名谱赤崁。路街雅号绣南都。
凤凰花丽书香郁,政教千秋万象鲜。
市 长 林文雄敬题
文献会顾问 蒲崇钦敬撰
中华民国七十五年丙寅
维基百科条目:台南市主要道路列表 |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