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1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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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51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51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51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6月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8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應經法院調解之事件,如係以書狀聲請者,應依修正訴訟費用規則第七條第二項繳納聲請費用,并應依司法狀紙規則第二條、第三條,用民事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