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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3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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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3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3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3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2月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20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976 條 ( 19.12.26 )
     民事訴訟法 第 181 條 ( 24.0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在抗戰以前數年出外從戎,久已生死不明者,依民法第九百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他方自得解除婚約,至關於婚約之訴訟,當事人一造於戰時服兵役者,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之規定,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命在障礙消滅以前,中止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