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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74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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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74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74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74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3年9月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91 頁

相關法條:強制執行法 第 57 條 ( 29.01.19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遺產稅暫行條例施行條例第三十六條所謂扣押,即強制執行法所稱之查封,遺產稅徵收機關聲請法院扣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法院既應依照強制執行法關於查封之規定辦理,則依同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執行推事自應於查封後速定拍賣期日予以拍賣(參照院字第二六二九號解釋),毋庸另為准予拍賣抵償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