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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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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4月2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在懲治綁匪條例施行前懲治盜匪暫行條例施行後,所發生之擄人勒贖案件,已經第一審判決,現尚繫屬於上訴審或覆判審者,仍應適用懲治盜匪暫行條例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