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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70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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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70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703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70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63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4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候選人於投票時以車輛接送選舉人或為備餐而約其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者,自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