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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80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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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80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02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80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1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41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9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文所述情形,應由登報人負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