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10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41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9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文所述情形,應由登報人負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