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888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院解字第3887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88號解釋》
院解字第3889號
解釋日期:民國37年3月1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1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漢奸在他人財產上之租賃權,當然包括於懲治漢奸條例第八條所稱財產之內,自可依法予以查封或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