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14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0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所稱之選舉人,不以曾經投票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