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1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0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所称之选举人,不以曾经投票者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