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郡志/卷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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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宇[编辑]

提點刑獄司,在烏鵲橋西北,紹興元年建。廳事後曰明清堂,堂後小圃種竹,有亭曰“留客”,曾逮創。逮父文清公幾命名,且作詩,徐蕆隸額。乾道九年,諸路添置武提刑一員。遂於舊司之東,撤去幹官廨宇,以其地作東廳。比年省罷,使者來,從其便而居焉。【曾幾《留客亭詩序》:“逮子作亭於官舍明清堂之後,種竹殆千竿餘。名其亭以“留客”,取老杜“竹深留客處”之句。因題二小詩云:“行列竹窮處,有亭佳可遊。境因吾子勝,客為此君留。娟淨經時雨,蕭梢六月秋。豈無他草樹,涇渭不同流。”種竹無他事,林間與客遊。自應攜手人,安用閉門留。靜可過僧夏,清宜對弈秋。衰翁九節杖,來往亦風流。” 沈度:汩汩多塵事,長懷鳩杖遊。每因門可款,豈為醉相留。靜契竹林勝,幽非草樹秋。公今國耆艾,砥柱屹中流。持節推仍世,林園記昔遊。深藏事幽討,長轡詛淹留。已見山無盜,欣同〔聞〕歲有秋。時容一嘯詠,竊比晉名流。  《浙西提刑題名》:淳熙三年,直龍圖閤陳公,繇浙東常平使者按刑西道;領刺史韓公,由浙東刑獄使者奉祠三街,同時被命以西。二公,前日僚舊也。弭節末幾,聲諧誌合,風績俱茂。暇日,因相語曰:“凡官寺必有所謂壁記,是司也獨缺焉。其名氏官職與夫在事之歲月,久而遂泯,不可復知。非所以隆一台、詔後世也。”於是搜閱案牘,自建炎迄今,居是官者,得四十有二人焉。將才石寵置壁間,俾賈為之記。惟案刑遣使,國家令典也。漠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行郡國而謹督捕;唐顏真卿為監察御史,使五原而決冤獄事。固甚類,然未有專為刑獄遣著之令甲者。本朝列聖相承,子視元元,欽恤刑章。在淳化中,始遣常參官提點諸路刑獄。景德以來,始兼用武臣。厥後沿革因時,或省或置,汗青所載,叮考而知。聖上龍飛,惟祖宗成憲是循。用文武長材,求之如不及。乃乾道六年,遵景德恭寐,制詔諸路,各置武提刑三員,與文臣合台共治。惟時兩浙,古一道也。熙寧末年,歧而復合。建炎以後,復析而東西之。浙西在今實為畿甸,異時遣使,視他路尤切注意。今陳公以名御史、韓公以左右信臣為之。皇華得人,於斯焉盛。恭聞真宗皇帝,嚐命資政殿大學上向敏中,較諸路提刑所上課績。惟兩浙有奏報雪活冤獄者,遽命升其等級,以示旌勸。今日考核之意,同符真宗。則奏最九重,必有青常之寵,又當自二公始。故賈敢忘屬吏之賤,學殖之荒落,而記不敢辭。淳熙四年四月日,奉議郎、如常州武進縣、主管勸農公事借緋陳賈記。】

  • 施垌【左朝散大夫,建炎四年九月十七日到任。紹興二年二月,除江東提刑。】
  • 邵昂【左朝請郎,紹興二年四月十六日到任,當年十一月罷。】
  • 向宗厚【右朝奉大夫,紹興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到任,五年正月宮觀。】
  • 朱綽【左朝奉大夫,紹興五年正月二十三日到任。當年二月二十八日,改除兩浙轉運副使。】
  • 吳表臣【右朝請郎,紹興五年三月十五日到任。當年十二月,除秘書監。】
  • 朱緯【左朝散大夫,紹興六年五月十四日到任。七年三月,改差知信川。】
  • 陳桷【左朝散大夫、直龍圃開,紹興七年三月初三日到任。八年七月,改差知台川。】
  • 曾幾【左朝奉大夫,紹興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到任,九年六月宮觀。】
  • 向宗厚【右朝散大夫,紹興九年七月十四日到任。十一年四月,改差知婺州。】
  • 張叔獻【右朝奉郎、直秘閣,紹興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到任。十二年十月,改除兩浙轉運副使。】
  • 王鈇【右朝奉大夫、直秘閣,紹興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日到任。十三年八月,改除兩浙轉運副使。】
  • 万俟止【右朝散大夫,紹興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到任,十四年三月宮觀。】
  • 符行中【左朝奉郎,紹興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到任,十五年二月罷。】
  • 徐琛【右朝散郎,直秘閭,紹興十二年四月十三日到任。當年十二月,除車器監。】
  • 高世定【右朝請大夫、直龍圖閻,紹興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到任,當年六月罷。】
  • 吳傳【左奉議郎,紹興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到任,十八年十二月宮觀。】
  • 趙令良【左朝請大夫,紹興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到任,十九年十一月宮觀。】
  • 謝邦彥【左朝請大夫,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九日到任,二十六年三月罷。】
  • 趙渙【左朝奉郎,紹興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到任,二十七年二月宮觀。】
  • 金安節【左朝散郎,紹興二十七年二月十七日到任。當年九月,改除大理少卿。】
  • 陳抃【右朝散大夫,紹興二十七年十月初二日到任,二十八年正月宮觀。】
  • 徐康【右朝奉大夫,紹興二十八年三月十八日到任,當年十月罷。】
  • 邵大受【左朝請大夫、直秘合,紹興二十八年十一月初五日到任。二十九年閏六月,除左司。】
  • 呂廣問【左朝請郎,紹興二十九年七月初七日到任。三十年四月,改除兩浙轉運副使。】
  • 黃應南【左朝散郎,紹興三十年七月二十五日到任。三十一年六月初七日致仕。】
  • 王超【右朝請大夫,紹興三十一年八月初五日到任。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罷。】
  • 王傅【左朝議大夫,紹興三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到任。隆興二年正月初二日,轉左中奉大夫。當年六月十一日,改知信州。】
  • 葉謙亨【左朝奉大夫、直顯謨合,隆興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到任,當年十一月初五日致仕。】
  • 曾逮【右承議郎,隆興二年閏十一月初六日到任。乾道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丁父憂。】
  • 王淪【左朝散郎,乾道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到任。當年八月初七日,改除吏部郎官。】
  • 姚憲【右朝奉郎,乾道二年九月初六日到任。三年五月十一日,除直秘閣、知平江府。】
  • 陳良翰【左朝散郎、直敷文閣,乾道三年六月十一日到任。四年五月,盜賊肅靜,特轉左朝請郎。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改除宗正少卿。】
  • 李簡能【左朝奉郎,乾道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任。五年二月二十一日,磨勘轉左朝散郎。六年六月十六日,除直秘閣,主管台州崇道觀。】
  • 任文薦【左朝奉大夫、直寶文閻,乾道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到任。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除秘合修撰,改差知建寧府。】
  • 王淮【左朝散郎、直敷文閣,乾道七年十月十一日到任。八年十一月初九日,改除太常少卿。】
  • 梁俊彥【右武大夫、高州刺史,乾道九年閏正月初五日到任。淳熙元年三月二十七日,除福建提刑,績改差提舉佑神觀。】
  • 呂企中【右朝散郎、直寶文合,乾道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到任。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改知揚州。】
  • 鄭興裔【武功大夫、江州觀察使,淳熙元年四月初九日到任。當年八月二十日,改除江東提刑,續召赴行在。】
  • 徐本中【朝奉大夫、充集英殿修撰,淳熙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到任。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改除江東轉運副使。】
  • 趙師夔【承議郎、直龍圖閻,淳熙三年五月十八日到任,當年六月初八日罷。】
  • 陳舉善【以朝奉郎、直龍圖閭、浙東提舉除,淳熙三年八月初八日到任。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召除左司。】
  • 韓俁【以武德大夫、高州刺史奉祠除,淳熙三年十月初六日到任。五年九月初六日,改差知廬州。】
  • 呂正己【以降授朝散大夫、直顯謨閻、知鎮江府除,淳熙五年六月初二日到任,當年九月初一日罷。】
  • 韓元龍【以朝散大夫、司農卿除直龍圖閻、浙西提刑,淳熙五年十月初四日到任。七年十月初二日,主管毫州明道宮。】
  • 趙伯騙【以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浙西總管除,淳熙五年十月十六日到任。七年八月初六日,轉和州防禦使。】
  • 梁總【以朝散大夫、人理少卿除,淳熙七年十月十六日到任。九年七月十三日,改除江東提刑,績準省劄,因兼知嚴州。救荒有勞,除直敷文閣。】
  • 傅淇【以朝請大夫、浙東提刑除,淳熙九年十月十六日到任。十一年六月,除直龍圖閣。十月十六日再任。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改知寧國府。】
  • 劉穎【以降授朝散郎、浙西提舉除,淳熙十二年四月初二日到任,當年十月初十日罷。】
  • 勾昌泰【以降授宣教郎、浙東提舉除,淳熙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日到任。十三年二月,轉奉議郎,當月敘承議郎,四月磨勘轉朝奉郎。當年七月初十罷。】
  • 王尚之【以朝奉郎、大理少卿除直寶文閣、浙西提刑,淳熙十三年閏七月初三日到任。十四年二月十四日,改除司農少卿、湖廣總領。】
  • 趙子濛【以朝議大夫、直龍圖閣、知揚州除,淳熙十四年五月十二日到任。十五年四月十六日,除秘閻修撰,致仕。】
  • 潘且珪【以朝議大夫、知池州除,淳熙十五年五月初四日到任。當年十二月初五日改除大理卿。】
  • 王師愈【以朝議大夫、直秘開、福建運判除,淳熙十六年正月二十八日到任。七月初十日,除直煥章閣宮觀。】
  • 袁說友【以朝議大夫、浙東提舉除,淳熙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到任。紹熙元年三月,除直秘合、知平江府。】
  • 王正己【以朝請大夫、充秘合修撰、新江東提刑改除,紹熙元年五月初三日到任。十二月初三日,準敕以陳乞宮祠差,主管建寧府武夷山衝佑觀。】
  • 應孟明【以朝奉郎、直秘合、知靜江府除,紹熙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任。二年九月,除尚左郎官。】
  • 陳公亮【以朝請大夫、直秘閣、福建提刑除,紹熙三年四月到任。四年,除江南西路轉運副使。】
  • 黃遹【以朝奉大夫、浙西提舉除,紹熙五年正月到任。當年,除荊湖南路轉運判官。】
  • 傅伯壽【以朝議大夫、直煥章合、江東運副除,紹熙五年□月到任。慶元元年,除將作監。】
  • 何異【以朝請郎新江東提刑改除,慶元元年八月到任。三年,除直敷文合;八月,除太常少卿。】
  • 韓邈【以朝請大夫、直秘閣、浙西提舉改除,慶元三年八月到任。當年,除金部郎官。】
  • 虞儔【以朝請大夫、新除直顯謨閭、江西運副權知平江府除,慶元四年正月到任。依舊兼知平江府,六月住兼。九月,除直寶文閻知廬州。】
  • 朱致和【以朝議大夫、直徽猷閣奉祠除,慶元五年四月到任。當年,除樞密院撿詳。】
  • 薛沼【以朝散大夫、提舉兩浙西路常乎茶鹽公事除,慶元五年六月到任。當年,除戶部郎官、淮東總領。】
  • 任洙【以朝散郎、提舉兩浙西路常平茶鹽公事除,慶元六年正月到任。嘉泰元年,除直秘閻宮觀。】
  • 陳研【以朝散大夫、直秘閣、荊湖南路轉運副使除,嘉泰元年六月到任。二年,除樞密院撿詳。】
  • 孟綸【以朝請大夫、尚書倉部除,嘉泰二年六月到任。三年五月罷。】
  • 【以朝散大夫、荊湖南路計度轉運副使除,嘉泰三年八月到任。十七日,除直煥章閻。當年,除太府少卿。】
  • 方銓【以朝散大夫、尚書司封郎中除,嘉泰三年十二月到任。開禧元年四月,改除江西運判,填見闕。】
  • 葉簣【以朝議大夫、尚書戶部郎中除,開禧元年五月到任。二年四月,召赴行在,除右司。】
  • 胡元衡【承議郎、尚書右司員外郎,除直寶謨閣,開禧二年四月到任。嘉定元年正月,召赴行在,除檢正。】
  • 汪文振【朝散大夫、司農少卿、兼玉牒所撿討官,除直寶謨閻,嘉定元年正月到任。八月,準省劄權鎮江府,並權淮東總領。九月,正除司農少卿、淮東總領。】
  • 李孟傳【朝請大夫除,倉部郎官改除,嘉定元年十月到任。二年七月,除直秘閣,江東提刑。】
  • 王居安【朝奉郎、知太平州,除直龍圖閻,嘉定二年九月到任。當年赴詔行在,除權工部侍郎。】
  • 留恭【朝奉大夫、浙西提舉。嘉定三年正月,兼權提刑,四月就除。五月,改除直寶謨閻,知紹興府。】
  • 劉燴【朝散大夫、尚書吏部郎中,嘉定三年五月到任。四年二月,除司業。】
  • 章徠【朝奉郎、浙西提舉,嘉定四年正月,兼權提刑。閏二月,正除。】
  • 陳芾【朝散郎,新除大理寺丞,嘉定五年正月到任,兼權平江府。七月,除直秘合、知平江府。】
  • 金嶸【以朝請郎、守軍器監除,嘉定五年到任。七年八月,除大理少卿。】
  • 柴中行【承議郎、直秘閣,除江東運判,未赴。嘉定七年八月改除,十一月到任。九年,除尚左郎官。】
  • 王涔【朝奉郎、新福建提刑改除,嘉定九年五月到任,九月宮觀。】
  • 王棐【承議郎、浙西提舉兼權。嘉定十年十二月正除,十一年八月,除金部郎官,得旨兼權乎江府。】
  • 喬行簡【朝散郎、江淮等路都大提點坑冶除,嘉定十二年正月到任。閏二月,節制許浦水軍。三月,兼權平江府。十一月,除直秘閻,依舊浙西提刑,兼知鎮江府。當月,除軍器監。十二月,除直煥章閣,知鎮江府兼權提刑。十四年,除司業。】
  • 趙患夫【朝散郎、兵部郎官除,嘉定十四年十一月到任。十六年,除直秘閻,再任,寶慶元年罷。】
  • 休介【朝散大夫、浙西提舉兼權。寶慶元年,直秘合正除。三年,兼權平江府。十二月,除太府少卿,依舊兼權平江府。紹定元年十一月,改除大理少卿。】
  • 王與權【朝請郎,紹定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到任。】

檢法官廳,在提刑司東。

幹辦公事廳,在東廳後。

提舉常平茶鹽司,在子城之東。廳事東有小池,上有假山,旁〔榜〕曰“亞中林壑”,米友仁書。池南北有亭:南曰揚清,北曰草堂。廳事之西,有寶翰閣,亦友仁書額。廳東北曰宣惠堂,廳後日皇華堂,廳之東側曰頤齋,齋後圃中曰望雲堂。紹興三十年,楊和王子談持節時作,為思親也。池旁曰繡春堂,淳熙十五年,史彌正建。【徐康《記》:官舍題名,其來久矣。非特紀歲月,次先後;而其人之賢不肖,治行之能否,亦繇此可考焉。自守令而下,凡在官者,未之或廢也。初,元豐、崇寧之間,嚐遣廷臣分行諸路,號提舉措置鹽事。除授韁踵,而屢經並省。政和之二年,始罷官鬻,行新鈔鹽法。於是兩河、二浙、荊湖、江淮復置提舉司以總之。宣和五年,又分淮、浙為西路,則八州、軍、三十八縣隸焉,治平江府。今在府治之東廳,事獨無記。康之承乏,又當兵火後,案籍殘缺,欲為之而未暇。會朝廷纂修先帝《實錄》,史官移文郡縣,諸司取會題名。於是綱羅闕遺,訪問故老,得承議郎王晉明而下,訖於朝請大夫石彥和,凡二十人。皆以月日為次,其未分路,則或治會稽,非今所部。書之以著其始,而闕其所不可考者。裒而刻諸石,以備采擇焉。惟政事之在天下,莫如財用。而山澤之利,常居其半。管仲治齊,謹正鹽莢,國以富饒,用能成九合之功。自漠、唐以來,鹽鐵、榷酒、均輸之議,紛紛不同。而常為國家大計,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奉。善乎,魏尚書邢巒之言。聖人斂山澤之貨,以寬田疇之賦。收關市之徵,以助什一之儲。取此與彼,非為身也。御史中尉甄琛,請弛河東鹽池之禁。以為為民父母,而吝其醯醢。兼有群生,而榷其一物。是專奉口腹,而不及四體也。巒譏之曰:“坐談則理高,行之則夷〔事〕闕。”於時咸以為然。世宗卒從琛議。其後豪貴封護,甚於官司,乃復禁如初。夫古今異宜,治非一軌。下三章之約於結繩之代,猶為密綱。太古之無事,後世非所及。而欲虞衡之官,捐利予民,安在其為知務也。與其賦外橫斂,曷若權制商賈,為不失重輕之術哉。為今之法者,近是矣。鈔有茶、鹽、香、礬四等。茶鹽之課,故歲至七百萬緡,鹽利居五之四。並海縣道,煮水者六所。額以斛計者,常不下百五十萬。則所以裨國計,以圖恢復之功者,夫豈少哉。而康獨有感焉者:四人之中,農為最勞。以其終歲勤動,寒耕而熟耘也。今所謂亭戶,則過於此。加以負山帶海,頑獷成俗,急趨利而輕犯法。使輸貨於官者,價直以時,毋或高下,則盜販息。盜販息,則抵冒少,犴獄簡,不但公家利其入而已。故樂以告後之人。厥初建官,兼治香礬,後不復較。而以摘山、煮海正其名稱,謂之提舉茶鹽公事司,蓋自宣和七年治〔始〕也。紹興十年七月十六日,右奉議郎、提舉兩浙西路茶鹽公事徐康記。】

  • 承議郎王晉明【政和二十一月到任。】
  • 朝奉郎李堯俊【政和四年到任。】
  • 宣教郎曾熏【政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到任,七年罷任。】
  • 奉直大夫吳林。【闕】
  • 奉議郎魏誌崇。【闕】
  • 承事郎何誌修【政和七年添差。】
  • 宣教郎曾熏【宣和元年九旦幹日到任。】
  • 朝奉郎陳隆壽【宣和元年十一月十四日到任,二年五月十五日,改添差於越州置司。三年二月,就除兩浙提舉常平。】
  • 朝奉大夫劉敏才【宣和二年到任。三年五月罷。】
  • 通直郎王韙【宣和三年五月到任,六月物故。】
  • 奉議郎李與權【宣和三年到任,五年丁憂。】
  • 通直郎李弼孺【宣和五年到任,六年丁憂。】
  • 奉議郎王據【宣和七年四月到任,當年七月丁憂。】
  • 通直郎王陽【宣和七年到任,建炎二年五月任滿。】
  • 奉直大夫陳述【建炎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到任,四年正月二十八日罷任。】
  • 承議郎、直秘閣梁汝嘉【建炎四年三月十三日到任。紹興與二月十五日。就除兩浙轉運判官。】
  • 左宣教郎夏之文【紹興二年四月十九日到任。三年四月十三日罷任。】
  • 右通直郎張願【紹興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到任,四年正月初九日罷任。】
  • 右通直郎侯憲【紹興四年二月初三日到任,五年四月十二日罷任。】
  • 右宣教郎錢堪【紹興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到任,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任滿。】
  • 右朝請大夫石彥和【紹興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到任,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任滿。】
  • 右承議郎徐康【紹興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到任,十一年五月初三日滿,替除權發遣嚴州,續改知常州。】
  • 右朝散郎米友仁【紹興十一年五月初四日到任,十二年四月十一日,除將作少監。】
  • 右朝散大夫万俟止【紹興十一年五月內到任,紹興十三年八月內,就除浙西提刑。】
  • 右通直郎吳垌【紹興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到任,至紹興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改除兩浙運判。】
  • 右朝散大夫韋壽成【紹興十五年二月十三日到任,當年七月初二日,改除倉郡〔部〕郎官。】
  • 右朝奉大夫、直秘閣鄭僑年【紹興十五年七月初四日到任,當年八月十九日,與浙東提舉高顯謨兩易。】
  • 右朝請大夫、直顯謨閻高世定【紹興十五年八旦二十六日到任,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除直龍圖合、浙西提刑。】
  • 左朝奉郎孫汝翼【紹興十六年七月初十日到任,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除提點江淮等路坑冶鑄錢。】
  • 右朝請大夫黃仁榮【紹興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到任,至十八年九月十一日罷任。】
  • 右奉直大夫王晌【紹興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到任,至十九年三月初三日,就除知平江府。】
  • 右朝散大夫王玨【紹興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到任,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任滿。】
  • 右朝散大夫李琛【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到任,紹興二十四年五月初二日,改除知婺州。】
  • 右朝奉大夫孟處義【紹興二十四年五月初四日到任,二十五年正月初七日,改除淮南路轉運判官。】
  • 右朝請大夫李流【紹興二十五年四月初三日到任,六月初六日,改差知明州。】
  • 左朝議郎杜師旦【紹興二十五年七月初三日到任,十月二十六日罷。】
  • 右通直郎司馬倬【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到任,二十六年四月初十日罷。】
  • 左朝請大夫趙子砥【紹興二十六年六月初二日到任,當年八月二日致仕。】
  • 右朝奉大夫陳抃【紹興二十六年閏十月初二日到任,二十七年九月初八日,改除浙西提刑。】
  • 左朝請郎朱倬【未到任,間改除右正言。】
  • 左朝奉郎謝伋【紹興二十七年十一月,自權知處州準告授,十二月二十三日到任。】
  • 右朝請郎呂廣問【紹興二十九年四月初一日到任,當年閏六月二十一日,改除浙西提刑。】
  • 左朝奉大夫直秘合楊倓【紹興二十九年七月十四日到任。三十年,除直顯謨閣。三十一年二月,準敕主管台州崇道觀。】
  • 左朝請郎洪适【紹興三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到任,當年月初六日,改除江東提舉常平茶鹽公事。】
  • 右朝散大夫徐康【紹興三十一年四月初一日到任。三十二年閏二月二十六日,改除戶部郎官,總領淮東軍馬錢糧。】
  • 左朝請郎章服【紹興三十二年七月初五日到任,隆興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改除吏部郎官。】
  • 右朝奉大夫曾憎【隆興二年九月初七日到任,乾道元年三月初六日,除尚書度支郎官。】
  • 右朝奉郎姚憲【乾道元年三月初十日到任,乾道二年八月七日,改除本路提刑。】
  • 右朝奉大夫劉敏士【乾道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到任,至乾道三年十二月初六日,改除兩浙轉運判官。】
  • 右朝請郎錢建【乾道四年六月十五日到任,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準敕主管台州崇道觀。】
  • 左承議郎芮輝【乾道五年二月十六日到任,六年八月,內除江西運判。】
  • 右朝散大夫直敷文閻胡堅常【乾道六年九月十三日到任,乾道七年正月初二日,改除兩浙運判。】
  • 右奉議郎李結【乾道七年正月十七日到任,乾道八年七月十六日罷。】
  • 右朝散大夫葉模【乾道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到任,淳熙元年三月十一日,召赴行在。】
  • 朝散大夫陳峴【淳熙元年五月二十日到任,至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準告除直秘閣,當年二月二十六日,改除兩浙路轉運判官。】
  • 承議郎直秘閣薛元鼎【淳熙二年三月初九日到任,四年正月初五日,改除戶部郎官。】
  • 朝奉大夫潘畤【淳熙四年二月初五日到任,五年六月,兩易江東提舉。】
  • 朝散郎顏師魯【淳熙五年十月初四日到任,六年十二月十七日,除直秘閻,七年九月十二日,召赴行在。】
  • 承議郎趙伯渙【淳熙七年十月初八日到任,十一月丁母憂。】
  • 奉議郎張杓〔構〕【淳熙九年正月初八日到任,當年九月,內除直秘閣,於當月二十五日,除兩浙運判。】
  • 奉議郎王尚之【淳熙十年正月二十八日到任,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赴行在。】
  • 朝散郎劉穎【淳熙十年閏十一月十四日到任,十二年四月初二日,改除浙西提刑。】
  • 朝奉郎石起宗【淳熙十二年四月十七日到任,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改除。】
  • 奉議郎羅點【淳熙十三年二月初二日到任,十五年正月二十八日赴召。】
  • 朝奉郎史彌正【淳熙十五年三月初六日到任,九月初五日,除直秘閣,十六年,改除淮東提舉。】
  • 朝奉郎張體仁【淳熙十六年六月初三日到任,紹熙元年十月,除戶部郎官、湖廣總領。】
  • 朝奉郎徐誼【紹熙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到任。三年五月初一日,被旨赴行在奏事。】已上【補注】
  • 朝奉大夫黃遹【紹熙三年七月到任,紹熙五年正月,改除浙西提刑。】
  • 朝請大夫鄭公顯【紹熙五年正月到任,當年九月,改除湖南提舉。】
  • 朝請郎黃瀕【紹熙五年十月到任,慶元元年,追兩官放罷。】
  • 朝奉大夫許介【慶元元年三月到任,當年九月,兩易江東提舉。】
  • 降授朝散大夫李唐卿【慶元元年十月到任,二年,復朝請大夫,當月致仕。】
  • 朝散大夫韓邈【慶元二年三月到任。三年,除直秘閻。八月,除浙西提刑。】
  • 朝請大夫俞豐【慶元三年九月到任,四年五月,除浙東提刑。】
  • 朝散大夫薛紹【慶元四年七月到任,五年六月,除浙西提刑。】
  • 朝散郎任洙【慶元五年六月到任,十二月,除浙西提刑。】
  • 中奉大夫陳昭嗣【慶元八年正月到任,至嘉泰元年宮覲。】
  • 朝請大夫趙善闓【嘉泰元年十月到任,二年召赴行在。】
  • 朝請郎直秘閣任清叟【嘉泰二十二月到任。三年宮覲。】
  • 朝奉大夫趙不才【嘉泰三年三月到任,十月,除直秘閣。四年,召赴行在。】
  • 朝散大夫史彌遠【嘉泰四年四月到任,開禧元年,改除司封郎官。】
  • 承議郎黃犖【開禧元三月到任二年六月,召赴行在。】
  • 朝散大夫陳耆壽【開禧二年六月到任,嘉定元年,除直秘閻。當年,除右曹郎官。】
  • 朝奉郎林拱辰【嘉定元年閏四月到任,二年,除直秘閣、淮東運判。】
  • 朝奉大夫留恭【嘉定二年八月到任。三年四月,改除浙西提刑。】
  • 朝奉郎章棶【嘉定三年五月到任,四年閏二月,除浙西提刑。】
  • 承議郎應武【嘉定四年閏二月到任,七月,除宗正丞。】
  • 朝散郎楊烽【嘉定五年八月初四日到任,七年八月,兼權提刑,當月,除左曹郎官。】
  • 朝散郎吳格【嘉定七年九月九日到任,除左曹郎官。】
  • 承議郎王棐【嘉定九年八月到任,九月,兼權提刑。十年正除。】
  • 奉議郎魏豹文【嘉定十年十二月到任,十二年十月,除軍器少監。】
  • 程必【嘉定十二年十一月到任,十三年,除秘書丞,權右司郎官。】
  • 承議郎朱在【嘉定十三年十二月到任,十四年,除右曹郎官,十二月,時暫兼權嘉興府。】
  • 朝奉郎趙希齊【嘉定十四年閏十二月到任,十五年罷。】
  • 朝奉大夫劉垕【嘉定十五年十一月到任,十七年宮觀。】
  • 朝散大夫林介【嘉定十七年十月到任,寶慶元年正月,兼權提刑,十一月,除直秘合、浙西提刑。】
  • 朝奉郎司馬述【寶慶元年十二月到任,紹定元年正月,除大理正,八月,除金部郎官。】
  • 朝請大夫王拭【紹定元年十月到任。】

茶鹽司幹辦公事廳二:一在醋庫巷,一在郡樓之東。

常平司幹辦公事廳二:一在撿法廳之北,一在郡樓之西。

姑蘇館,在盤門裏河西城下。紹興十四年,郡守王喚建。體勢宏麗,為浙西客館之最。中分為二,曰南館、北館。紹興間,始與虜通和,使者歲再往來此館,專以奉國信。貴客經由,亦假以蟻船。登城西望,吳山皆在指顧間。故又作台於城上,以姑蘇名之。雖非故處,因館而名,亦以存舊事也。制度尤瑰,特為吳中偉觀。此台正據古胥門,門跡猶存。又有百花洲在台下,射圃在洲之東。台、洲亦皆喚所建。並館額皆吳說書。

吳會亭、升羽亭、候春亭、茂苑亭、春波亭,皆孫老橋之東,吉利橋之西,河北岸沿流客館也。皇華亭、平彙亭,在飲馬橋之東北岸,亦客館。升平館,在梵門橋南。

賓興館,在貢院前河西。望雲館,在閶門河南。

高麗亭二:一在閶門外,一在盤門外。舊高麗使人人朝,作此亭以館之,今猶仍舊名。

吳門亭,在盤門內。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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