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四川省同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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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十月十七日在成都——

川省幅員廣闊,地利富饒,人口眾庶,習於勤苦,在天時地利人事上,皆為天然復興根據地,實不愧為中國之首省。中正數年以來,迭與我川中袍澤及社會賢達,闡明四川對于中國之地位與責任,以為禦侮建國,皆當以四川之開發與整理為基礎。蓋吾國有史以來,造福民族最偉大之功績,無過於大禹之平治水利,而大禹實誕生於川省之岷江流域。今日川省草萊盡闢,山嶺水涯,莫非生產之區,皆由先民舊德,餘風未泯,全省民眾,能勞動能創造有以致之。有此歷史地理之憑藉,果能全省同胞重振自信,奮發自勉,同心一致,共為盡瘁鄉國而努力,奚啻百廢俱舉,且必可於最短期內,完成一切建設與並世新興之國家媲美而無愧色,此全國同胞對於四川所以特致其殷切之期望也。

此次抗戰,我川省民眾輸財輸力,既盡偉大之貢獻;而川籍軍人之轉戰前線,又復忠勇奮發,迭著殊勛;今王主席請纓抗敵,願率所部,為國效命,中正受命中央,兼理省政,雖在軍務繁劇之際,亦不敢不承命將事,悉力以赴,固由與吾全川父老昆弟感情之篤,期望之深,亦因今日之四川,不僅為抗戰最後勝利之所資,實為中國興亡之所繫也。茲者親蒞蓉垣,已逾旬日,對于川民期望與興革大端,亦既博採眾論,自當綜扼要點,先其急務,督率軍政百僚,綜核名實,兼程推進。深惟為政不在多言,求治當探其本,特將中正此來旨趣及所望於我全省社會賢達與父老昆弟者,簡切言之:

  • 其一、願全省賢達與智識人士,領導社會、轉移風氣。自來振衰起敝,每以移風易俗為之先,一二人倡之,千百人和之,風動草偃,乃能蔚為風習,人知自奮。今之川省政治,其跡象為疲玩虛偽,而其主因則為正氣不張,紀綱不振,社會既失其重心,民眾遂罔知振拔,弱者困於呻吟,強者流為匪盜,此斷非徒恃法令驅策之所能為功,而必有待於全省賢達之毅然奮起,協助政府,以盡教化風動之責也。中正數年以前,即已力持此議,今當抗戰建國,川省地位更見重要,深望我全省賢達與夫教育界人士及一切智識份子,憫閭閻之困苦,省職責之重大,領導社會,轉移風氣,以身作則,躬親教導。無論健全保甲組織,推進地方庶政,剿除匪患,肅清煙毒,禁絕賭博,推行兵役,增進生產,以及改革萎靡舊習,祛除自私心理,自應由領導社會之地方耆碩與教育界知識分子,見義勇為,當仁不讓,深入民間,廣為宣達,教之以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紀律;導之以實行國民公約,與精神總動員;俾正氣日以滋長,民眾有所循率,必社會有蓬勃奮發之朝氣,而後政治乃有確實推進之基礎,此吾川省人士所宜努力者一也。
  • 其二、今日川政要務,厥在休養生息,然休養之道,決非姑息苟安,而生息之本乃在勤勞嚴肅。中正認為解除民眾疾苦,應在興利之先,而刷新各級政治,當以公誠是尚。今之議者,動謂首要急務在於推進建設,中正則認為勞動創造,為川民固有之本能,祇須解其束縛,去其弊害,自能恢復本原,發抒特點,然後濟以技術,裕以資本,則農工生產與經濟建設,未有不沛然興起者。故今日所急,不在如何猛進建設,而在培養民力與恢復精神;更不在如何侈談興利,而當先求綜核名實,只須從事於改良吏治,革除積弊,即所以減輕疾苦,紓裕民生。中正以為夸言必進於虛偽,輕諾必難於實踐,中正視吾川省,不啻其鄉里;視吾川省同胞,不啻其家人手足;故凡事必求其公平,而所言必本於誠信,例如減輕負擔,必先求其平均而後能收解除疾苦之效,故必整頓賦稅,剔除積弊,改良徵收,清查地籍,改定科則,而後減輕負擔,乃能得其實際,而不致託諸空言。今日川民之最能盡瘁公家者,無過於前方兵士與後方農民,此皆國本所託,首宜特予顧卹,故與其貿然減徵,不如裕農村之金融為耕農謀幸福,以安前方士兵之心理;與其於未定確實辦法之先,預為減輕課稅之諾言,不如宣示決心向吾同胞提出負責不加田賦之保證;其在吏治方面,自必勤求川省之賢俊,擔當地方之政事,然必訓練以養其才,考核以課其效,亦必明定勸懲黜陟之標準,而行之以至公。其他改革弊害,剿除匪患,更必督飭所司,限期完竣,各以實事求是之心,力屏粉飾遷延之弊。中正數年以來,所以誥誡國民,首重恪守紀律,然紀律之義,非以嚴苛是尚,而在上下共循,絲毫不苟;換言之,嚴以自律,乃可嚴以律人。自今伊始,中正必躬為表率,負責力行,如中正所行所言,有踰越紀律之處,我川省民眾,均可以大義相責;苟我川省軍政有司與各級吏員、地方民眾有違法亂紀,虧負職守者,則約束所加,亦必無有例外。中正惟知開誠心、布公道,以與我川省同胞提攜共進,此願為我川省人士告者二也。其三、為拯救川民,誓必厲行禁政,肅清煙毒,此為中正所欲特別申言,而願我全省軍民切實遵行之一事。中正嘗謂,煙毒為我民族最大之禍患,尤為我川省同胞刻骨切膚之大毒!蓋川民之勤勞優秀,實甲於他省,而至於今日,乃形容憔悴,體格羸弱,精神頹喪,馴至百事廢弛者,實以煙毒之普遍蔓延,為斷喪元氣之主因,此患不除,任何設施,均無裨益。中正此次蒞川,確認禁絕煙毒為唯一急要之大事,無論有何障礙,均宜斷然排除,必須依照中央六年禁絕計畫,於民國二十九年依限完成,且當提先趕辦,除此污點。連日督促所司,詳擬進行計畫,凡中央法令所已定者,固當一律遵守,即中央法令所未備者,亦更予以補充。關於禁種方面,不論遠區邊縣,一律嚴予劃除,期以年內根絕,勿使片苗寸卉,再有存留。關於禁吸方面,業已責成主管機關迅即普設戒煙院所,厲行登記,勒令戒絕。關于運售方面,中正更願聲言,無論中央地方,決不以禁煙收入之分文,為財政之抵補,所有徵存特稅,應悉以撥充戒煙之經費。如有地方有司誤解政府意旨,妄謂寓徵于禁,而陽奉陰違,對禁政執行不力者,必依法嚴懲,不稍寬貸。至於軍人職責,首在保國衛民,更須知煙毒流傳,足使種族絕滅,如有軍隊官兵,包運煙土,私行販售,皆當視為首惡,懲其上官,並已授權各清剿部隊,執行區內肅清煙毒之職責。務期軍政社會,一體協作,絕此戕賊川民之大患,雪我民族國家之奇恥!中正抱定決心,以此為軍政各級機關最要之考成,亦以能否協助煙禁,督勸有效,以驗我川中父老昆弟有無救川救國之誠意,此尤願我川中軍民一致切認而力行者三也。總之,中正此次蒞川,一方面期我川省為復興之模範,同時即視我川省之休戚榮辱為切己之休戚榮辱,既不欲示惠以沽譽,亦不欲夸言以自欺,更不欲苛責我川省軍民以難行之事,惟以平實簡易之一片至誠,期望我川省同胞黽勉奮發,進為現代之國民,而發揚我川省之特長,以求抗戰之勝利與建國之成功,庶幾上無愧于先民與先烈,下無愧於艱苦抗戰犧牲奮鬥之將士,此川省之庥,亦即中正之志。知我川省之父老昆弟必有以副中正惓惓之望也。

(按:蔣公 於是月七日就任四川省政府兼主席職)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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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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