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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197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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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国发〔1973〕19号
1973年2月15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通  知

国发〔1973〕19号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

  国务院《关于口岸工作的情况和改进意见》,已经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外事工作会议讨论,并报经中央批准,现在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七三年二月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口岸工作的情况和改进意见

(一九七三年二月八日)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大好形势下,在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线指引下,我国国际威望不断提高,对外关系日益扩大,进出我国口岸的轮船、飞机、火车和来华外国人、华侨以及来往祖国大陆的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数量,有很大增长。一九七〇年以来,平均每年出入境旅客一百八十多万人次,国际海员三十多万人次,进出口物资三千四百多万吨,邮递物品九百多万件。切实作好口岸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

  全国口岸各单位,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认真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提高了广大职工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觉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各口岸检查单位,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加强了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国家主权,防范和打击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防止了检疫范围内的传染病和动植物病虫害的传入,保证了口岸正常秩序和运输安全。

  口岸各业务、服务单位,努力做好进出口物资的装卸、理货、疏运及供应、代理工作,提高了服务质量。

  各口岸在宣传和接待工作中,本着多做工作,着眼和寄希望于人民的原则,结合业务,针对不同对象,通过各种方式,做了大量回访侨胞、国际海员和各国友好人士的工作,在激发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爱国热情,争取和团结广大的国际海员和友人,扩大我国政治影响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二)

  口岸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组织领导不统一,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

  目前许多口岸缺乏统一领导,有些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如黄埔口岸,涉外单位共有四十四个,其中直属中央各部的十一个,省属的十七个,市属的十三个,外省派驻的三个。由于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处理问题相互缺乏联系,有时步调不统一,各行其是,甚至把矛盾暴露在外国人面前。

  口岸各单位的建制不适应工作需要,有的涉外工作机构被取消、合并或者层层下放;有的口岸检查单位划归企业单位领导,影响了对外监督、检查职能的发挥。

  口岸业务大量增加,普遍感到人员不足,专业、外语翻译人员更缺,不能适应当前任务的需要。

  二、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按党的政策办事。

  有的口岸,在检查工作中,还存在着宁“左”勿右和违反对外政策的现象。有的对出入境华侨检查过严,时间过长;有的随意查阅外轮船员的私人信件和日记本。也有的管理、检查不严,造成漏洞。在口岸业务工作中,有的还存在着不按章办事,不顾政治影响,贪小便宜,弄虚作假的现象。有的港口,进口理货数字不准,以多签少,“工残”签为“原残”,出口货有残损不让船方加批注,进口货有好有坏,不听外轮建议分别卸放。对业务纠纷的处理,也不够实事求是。

  三、港口装卸效率低,外轮停港时间长,罚款多,影响不好。

  目前港口装卸工人的出勤率低,装卸效率不高,外轮停泊时间长。去年十一月份,日本轮船公司联合来电指出,因秦皇岛港停泊时间太长,今后不愿再到该港装卸。

  四、物品供应不足,服务工作质量不高。

  口岸对外供应的燃料、物料和生活用品,由于货源不足、渠道不畅,有时不能充分供应。如我租船“波里罗斯”轮去加拿大装小麦,因我港口无隔舱木板,只好驶往日本安装,有些外轮在我港口加不上淡水,只得去香港加水,有的只好接雨水喝,政治影响很坏。

  五、口岸设备数量少、质量差。

  目前口岸各单位的工作船舶、车辆、装卸机械等设备和技术检查装备,数量少,质量差,满足不了需要;有些口岸,检查入境旅客和交换国际邮件的场所,条件差,不敷应用,不利于旅客检查和外轮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也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

(三)

  口岸是祖国的大门,口岸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线的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搞好口岸工作,必须密切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进一步肃清林彪所推行的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划清正确路线与错误路线的界限,提高广大职工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自觉性,努力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口岸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建设。

  口岸工作的政策性强,时间紧迫,涉及的单位也多,必须以地方党的领导为主,“集中领导,积极协作,统一对外”。口岸所在地的市委对口岸各单位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指定市委书记或常委负责这项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办事机构。

  口岸工作中地方不能决定的问题,应及时报请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中央各主管部应加强对口岸工作的领导,彼此加强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和解决问题。

  要搞好口岸各单位的组织建设。要健全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要实行老、中、青三结合。要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充分发挥干部、知识分子和老工人的积极作用。原有口岸涉外人员,凡无重大政治问题,适合作口岸涉外工作的,应尽可能归队,不足的应尽快配齐。对涉外人员应加强外事政策教育和业务训练,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边防、港务监督、海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口岸检查单位是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部门,领导应适当加强,统一对外,不宜层层下放,更不要划给生产、企业部门领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涉外政策。

  口岸涉外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影响,必须加强纪律性,认真执行和不断学习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各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口岸处在阶级斗争第一线,必须提高警惕,严密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以防范国内外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同时检查工作要切实贯彻执行“内紧外松”、“一视同仁,有所区别”的原则,注意改进检查方法,以提高效率,简化手续,缩短时间。对于违法案件、违章行为、业务纠纷和海事问题的处理,必须遵循党的有关政策法令,掌握“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对于现行的口岸工作的规章、法令等,应根据当前涉外斗争的情况,由中央各主管部门征求地方意见后尽速组织力量加以研究、审查和修改。

  三、改进口岸业务工作和服务接待工作。

  搞好口岸的装卸、理货、修理、物料供应工作,以及旅客、国际海员、铁路交接员、列车员、飞行员的接待和供应工作,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港口吞吐能力,压缩外轮停港时间;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商务部、外贸部、外交部《关于友谊商店商品经营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外轮修理和物件供应工作的通知》;要健全理货、代理业务和其他服务机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克服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

  我国主要沿海港口,大都是对外轮开放的港口。为保证航行安全,按照国际惯例,原则上应向外轮供应我沿海的海图,提供港口资料和外轮避风的港口、锚地。具体的解决办法,由交通部与海军司令部共同研究提出。

  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来往我国的国际海员、铁路交接员、列车员、飞行员和旅客,是送上门来的宣传对象。做好这些人的工作,对于争取和团结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世界各国人民,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和反修、反帝的国际统一战线,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注意政策,讲究方式,区别不同对象;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不强加于人,反对大国沙文主义;要着眼和寄希望于人民,多做普通海员、铁路交接员、列车员、飞行员和一般旅客的工作,同时也要做好争取上层人员的工作;要紧跟形势,做到宣传有针对性。口岸工作人员要加强时事政策学习,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他人工作,以实际行动扩大对外政治影响。

  对于国际海员俱乐部,各地外事部门应加强领导,以充分发挥对外宣传阵地的作用。

  五、充实口岸工作急需的工具设备。

  口岸各单位急需的各种工作船舶、车辆、装卸机械设备,技术检查装备和消防救护工具,以及改进检查场所等所需的材料、款项等,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由各主管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报请国家计委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少数国内不能提供的设备(包括修理外轮所需的材料),可从国外进口一部分。

  六、国务院责成交通部、外交部、外贸部、外经部、商业部、公安部、卫生部等,在一九七三年第一季度,组织若干联合检查组(以交通部为主、外交部、公安部为副)分赴各口岸(包括港口、火车交接站、国际机场、公路交接站等),在当地党委、革委会领导下和驻军协助下,进行落实政策和加强工作的检查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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