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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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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釋習相應品第三之餘(卷三十六)

聖者龍樹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經】

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菩薩摩訶薩過聲聞、辟支佛地,住阿鞞跋致地,淨佛道?」

【論】

問曰:

舍利弗何因作是問?

答曰:

舍利弗上問眾智無異,佛既種種譬喻明菩薩智勝;意既已解,今問:「云何能過二乘,住阿毘跋致地,淨佛道?」

問曰:

小乘不住成佛,何以故問淨佛道事?

答曰:

舍利弗者,是隨佛轉法輪將,雖自無益,為利益求佛道眾生故問。

又以菩薩大悲,多所利益,是故問菩薩事以益眾生。

復次,舍利弗蒙佛恩故,破諸邪見,得成道果;欲報恩故問菩薩事。

又舍利弗於聲聞地中究盡邊際,所未了者唯菩薩事,是故復問。

又以菩薩法甚深微妙,雖不能得,愛樂故問;譬如見人妙寶已,雖自無,愛樂故問。

【經】

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從初發意行六波羅蜜,住空、無相、無作法,能過一切聲聞、辟支佛地,住阿毘跋致地,淨佛道。」

【論】

問曰:

是三事後品中各有因緣,佛今何以併說?

答曰:

是中略說,後當廣說三事因緣。又今但說空、無相、無作因緣,後當說種種功德,故合說三事。

問曰:

入三解脫門則到涅槃,今云何以空、無相、無作能過聲聞、辟支佛地?

答曰:

無方便力故,入三解脫門,直取涅槃。若有方便力,住三解脫門,見涅槃;以慈悲心故,能轉心還起,如後品中說。譬如仰射虛空,箭箭相拄,不令墮地;菩薩如是,以智慧箭仰射三解脫虛空,以方便後箭射前箭,不令墮涅槃之地。是菩薩雖見涅槃,直過不住,更期大事,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是觀時,非是證時。如是等應廣說。

若過是二地,知諸法不生不滅,即是阿毘跋致地。

住阿毘跋致地中,教化眾生、淨佛世界,是為能淨佛道。

復次,菩薩住三解脫門,觀四諦,知是聲聞、辟支佛法;直過四諦,入一諦,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來不去等。

入是一諦中,是名「阿毘跋致地」。

住是阿毘跋致地,淨佛道地,滅除身、口、意麁惡之業,及滅諸法中從初已來所失之事,是名「淨佛道地」。

【經】

舍利弗白佛言:「菩薩摩訶薩住何等地能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論】

釋曰:

舍利弗深心恭敬菩薩,故今問:「菩薩漏結未盡,住何功德,能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經】

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從初發意行六波羅蜜,乃至坐道場,於其中間常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

【論】

釋曰:

佛以是義示舍利弗:「雖三解脫門、涅槃事同,而菩薩有大慈悲,聲聞、辟支佛無;菩薩從初發心行六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欲度一切眾生、具一切佛法故勝。」

【經】

「何以故?以有菩薩摩訶薩因緣故,世間諸善法生。」

【論】

釋曰:

佛先已以一因緣益,行眾行故,為諸聲聞、辟支佛作福田;今說菩薩外益因緣故,世間有一切諸善法。所以者何?菩薩發心雖未成佛,令可度眾生住三乘道;不得三乘者令住十善道,何況成佛!

問曰:

聲聞、辟支佛因緣故,亦使世間得善法,何以但說菩薩能令世間有善法?

答曰:

因聲聞、辟支佛世間有善法者,亦皆由菩薩故有。若菩薩不發心者,世間尚無佛道,何況聲聞、辟支佛!佛道是聲聞、辟支佛根本故。

復次,雖因聲聞、辟支佛有善法,少,以少故不說。尚不說聲聞、辟支佛,何況外道諸師!

【經】

「何等是善法?所謂十善道、五戒、八分成就齋,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盡現於世;以菩薩因緣故,六波羅蜜、十八空,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一切種智,盡現於世;以菩薩因緣故,有剎利大姓、婆羅門大姓、居士大家,四天王天乃至非有想非無想天,皆現於世;以菩薩因緣故,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佛,皆現於世。」

【論】

問曰:

以菩薩因緣故有善法於世,可爾;剎利大姓、婆羅門大姓、居士大家,若世無菩薩亦有此貴姓,云何言皆從菩薩生?

答曰:

以菩薩因緣故,世間有五戒、十善、八齋等;是法有上、中、下:上者得道,中者生天,下者為人,故有剎利大姓、婆羅門大姓、居士大家。

問曰:

若世無菩薩,世間亦有五戒、十善、八齋、剎利等大姓!

答曰:

菩薩受身種種,或時受業因緣身、或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說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出家法、在家法、種類法、居家法,憐愍眾生、護持世界,雖無菩薩法,常行世法。以是因緣故,皆從菩薩有。

問曰:

菩薩清淨、行大慈悲,云何說世俗諸雜法?

答曰:

有二種菩薩:一者、行慈悲直入菩薩道;二者、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如是立法,人雖不名為清淨菩薩,得名敗壞菩薩。以是因緣故,皆由菩薩有。

世間諸富貴皆從二乘道有,二乘道從佛有,佛因菩薩有。

若無菩薩說善法者,世間無有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無有樂受、不苦不樂受,但有苦受,常有地獄啼哭之聲。菩薩如是大利益故,云何不名為世間作福田!

舍利弗聞是菩薩有大功德,應當供養,心念:「煩惱未盡,雖有大福,不能消其供養。如人雖噉好食,以內有病故,不能消化。」以是故——

【經】

舍利弗白佛言:「菩薩摩訶薩淨畢施福不?」

佛言:「不也!何以故?本以淨畢故。」

【論】

釋曰:

以菩薩從初發心時,便為一切眾生供養之上首。所以者何?以決定為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代受勤苦。又利益無量阿僧祇眾生,令得度脫。欲取一切諸佛法大智慧力故,能令世間即是涅槃。如是種種因緣故言「本已淨畢」。

復次,佛重說消施因緣故。

【經】

「舍利弗!菩薩摩訶薩為大施主,施何等?施諸善法。何等善法?十善道、五戒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以是施與。」

【論】

釋曰:

先說「由菩薩因緣,世間有善法」,今說「菩薩施善法之主」,是為差別。

【經】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云何習應般若波羅蜜,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釋曰:

上說「一日修般若波羅蜜勝聲聞、辟支佛」,從是因緣來,佛種種讚歎菩薩。如是大功德皆從般若波羅蜜生,是故今問:「云何菩薩習行是般若波羅蜜,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知般若波羅蜜難行難得、如幻如化、難可受持,恐行者違錯,故問習應。

【經】

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訶薩習應色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受、想、行、識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習應眼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耳、鼻、舌、身、心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色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聲、香、味、觸、法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習應眼界空、色界空、眼識界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耳聲識界、鼻香識界、舌味識界、身觸識界、意法識界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習應苦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集、滅、道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習應無明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習應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習應一切諸法空,若有為、若無為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釋曰:

五眾者,色、受、想、行、識。

色眾者,是可見法;是色因緣故,亦有不可見有對;有對雖不可見,亦名為色。如得道者名為道人;餘出家未得道者,亦名為道人。

何等是可見?一處,是可見有對色小分,一入攝。餘九處及無作業,名不可見色。

有對者十處,無對者唯無作色。

有漏、無漏等分別亦如是。

如經說:「色有三種:有色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是故當知非但眼見故是色,內外十處能起五識者皆名色;因是色分故生無作色。

復有四種色:內有受、不受,外有受、不受。

復有五種色,所謂五塵。

復有一種色,如經說惱壞相。眾生身色名為惱壞相;非眾生色亦名惱壞相,惱相因緣故亦名惱。譬如有身,則有飢、渴、寒、熱、老、病、刀、杖等苦。

復有二種色,所謂四大、四大造色;內色、外色,受色、不受色,繫色、不繫色,有色能生罪、有色能生福,業色、非業色,業色、果色,業色、報色,果色、報色,隱沒無記色、不隱沒無記色,可見色、不可見色,有對色、無對色,有漏色、無漏色。如是等二種分別色。

復有三種色,如上可見有對中說。

復有三種色:善色、不善色、無記色,學色、無學色、非學非無學色,從見諦所斷生色、從思惟所斷生色、從無斷生色。

復有三種色:欲界繫色、色界繫色、不繫色,有色能生貪欲、有色能生瞋恚、有色能生愚癡,三結、三漏等亦如是。有色能生不貪善根、不瞋善根、不愚癡善根;如是等諸三善根應廣說。有色能生隱沒無記法、能生不隱沒無記法——不隱沒無記有二種:有報生、有非報生者,如是等二種無記。

復有四種色,如上受、不受中說;四大及造色三種——善、不善、無記;身業作、無作色、口業作、無作色;受色(受戒時得律儀色)、止色(惡不善禁止也)、用色(如眾僧受用檀越所施之物)、不用色(餘無用之色)。如是等四種色。

復有五種色:身作、無作色,口作、無作色,及非業色;五情、五塵;麁色、動色、影色、像色、誑色。

「麁色」者,可見、可聞、可嗅、可味、可觸,如土石等。

「動色」者有二種:一者、眾生動作,二者、非眾生動作——如水、火、風動作,地依他故動;下有大風動水,水動地。風之動樹,如酒自沸動,如磁石吸鐵,如真珠、玉、車渠、馬碯夜能自行,皆是眾生先世福德業因緣,不可思議。

問曰:

影色、像色不應別說!何以故?眼、光明對清淨鏡故,反自照見;影亦如是,遮光故影現,無更有法。

答曰:

是事不然!如油中見像黑,則非本色。如五尺刀中,橫觀則面像廣,縱觀則面像長,則非本面。如大秦水精中玷,玷中皆有面像,則非一面像。以是因緣故,非還見本像。

復次,有鏡、有人、有持者、有光明,眾緣和合故有像生;若眾緣不具則像不生。是像亦非無因緣,亦不在因緣中;如是別自有法,非是面也。此微色,生法如是,不同麁色;如因火有煙,火滅煙在。

問曰:

若爾者,不應別說影!同是細色故。

答曰:

鏡中像有種種色,影則一色,是故不同。是二雖待形俱動,形質各異:影從遮明而現,像則從種種因緣生。雖同細色,各各差別。

「誑色」者,如炎、如幻、如化、如乾闥婆城等,遠誑人眼,近無所有。

如是等種種無量色總名色眾。

受眾者,如經說:「因眼緣色生眼識,三事和合故生觸,是觸即時三眾共生,所謂受、想、行。」

問曰:

眼識亦與三眾作因,何以但說「觸」?

答曰:

眼識少時住,見色便滅;次生意識,能分別色好醜。是故不說眼識。因眼、色、識三事和合故生觸,觸生心數法。眼識因緣遠故不說。

問曰:

一切識皆有觸,何以但「觸因緣生心數法」?

答曰:

心有二種:一者、念念生滅心,二者、次第相續心。觸亦如是,次第相續觸麁故,說因觸生心數法;念念觸微細,亦共生心數法,不了故不說。若情、塵、識三事和合能受苦樂,爾時觸法了了,以是故說因觸生心數法。

如色法從因緣和合生;心數法亦如是,從觸法和合生。如色法從和合生,無和合則不生;心數法亦如是,有觸則生,無觸則不生。

此受眾:一種,所謂受相。

復有二種受:身受、心受,內受、外受,麁、細,遠、近,淨、不淨等。

復有三種受:苦、樂、不苦不樂;善、不善、無記;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諦所斷、思惟所斷、不斷;因見諦所斷生受、因思惟所斷生受、因不斷生受;或因身見生、不還與身見作因,或因身見生、還與身見作因,或不因身見生、不還與身見作因;復有三種受: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如是等三種受。

復有四種受:內身受、外身受、內心受、外心受;四正勤、四如意足等相應受,及四流、四縛等相應受。是名四種受。

復有五種受:樂根、苦根、憂根、喜根、捨根;見苦所斷相應受,乃至思惟所斷相應受;五蓋、五結諸煩惱相應受亦如是。

復有六受眾:六識相應受。

復有意識分別為十八受,所謂眼見色思惟分別心生喜,眼見色思惟分別心生憂,眼見色思惟分別心生捨,乃至意識亦如是。

是十八受中有淨、有垢,為三十六。

三世各有三十六,為百八。

如是等種種因緣分別受義無量,名為受眾。

想眾、相應行眾、識眾亦如是分別。何以故?與受眾相應故。

復次,佛說有四種想:有小想、大想、無量想、無所有想。

「小想」者,覺知小法。如說小法者,小欲、小信、小色、小緣相,名為「小想」。

復次,欲界繫想名為「小」,色界繫想名為「大」,三無色天繫想名為「無量」,無所有處繫想是名「無所有想」。

復次,煩惱相應想名為「小想」,煩惱覆故;有漏無垢想名為「大想」;諸法實相想名為「無所有想」;無漏想名為「無量想」,為涅槃無量法故。

復次,佛說有六想:「眼觸相應生想,乃至意觸相應生想。」如是等名為想眾。

行眾者,佛或時說一切有為法名為行。

或說三行:身行、口行、意行。「身行」者,出入息。所以者何?息屬身故。「口行」者,覺觀。所以者何?先覺觀,然後語言。「意行」者,受、想。所以者何?受苦樂,取相心發,是名意行。心數法有二種:一者、屬見,二者、屬愛。屬愛主名為「受」,屬見主名為「想」。以是故說是二法為「意行」。

佛或說十二因緣中三行:福行、罪行、無動行。「福行」者,欲界繫善業;「罪行」者,不善業;「無動行」者,色、無色界繫業。

阿毘曇除受、想,餘心數法及無想定、滅盡定等心不相應法,是名為行眾。

識眾者,內外六入和合故生六覺,名為識;以內緣力大故,名為眼識乃至名為意識。

問曰:

意即是識,云何意緣力故生意識?

答曰:

意生滅相故,多因前意故,緣法生意識。

問曰:

前意已滅,云何能生後識?

答曰:

意有二種:一者、念念滅,二者、心次第相續名為一。為是相續心故,諸心名為一意,是故依意而生識無咎。意識難解故,九十六種外道不說依意故生識,但以依神為本。

此五眾,四念處中廣說。所以者何?身念處說色眾,受念處說受眾,心念處說識眾,法念處說想眾、行眾。

問曰:

不應有五眾,但應有色眾、識眾!識眾隨時分別故有異名,名為受、想、行。如不淨識名為煩惱,淨識名為善法。

答曰:

不然!所以者何?若名異故實亦異;若無異法,名不應異。若唯有心而無心法者,心不應有垢、有淨。譬如清淨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混濁;若清水珠入,水即清淨,不得言水外無象、無珠。心亦如是,煩惱入故能令心濁;諸慈悲等善法入心,令心清淨。以是故不得言「煩惱、慈悲等法即是心」。

問曰:

汝不聞我先說「垢心即是煩惱,淨心即是善法」?

答曰:

若垢心次第云何能生淨心?淨心次第云何當生垢心?以是故,是事不然!汝但知麁現之事,不知心數法;不可以不知故便謂為無,當知必有五眾。

問曰:

若有者,何以不多不少但說五?

答曰:

諸法各有定限。如手法五指,不得求其多少。

復次,有為法雖復無量,佛分判為五分則盡。

問曰:

若爾者,何以故復說十二入、十八界?

答曰:

眾義應爾;入、界義異。佛為法王,為眾生故,或時略說、或時廣說。

有眾生於色、識中不大邪惑,於心數法中多有錯謬,故說五眾。

有眾生心、心數法中不生邪惑,但惑於色;為是眾生故,說色為十處,心、心數法總說二處。

或有眾生於心數法中少生邪惑,而多不了色、心;為是眾生故,說心數法為一界,色、心為十七界。

或有眾生不知世間苦法生滅、不知離苦道;為是眾生故說四諦:世間及身皆為是苦,愛等煩惱是苦因,煩惱滅是苦滅,滅煩惱方便法是名道。

或有眾生著吾我故,於諸法中邪見生一、異相;或言世間無因無緣,或墮邪因緣;為是眾生故,說十二因緣。

有人說常法:或說神常,或說一切法常,但滅時隱藏微細,非是無也,若得因緣會還出,更無異法。為是人故,說:「一切有為法皆是作法,無有常定。譬如木人,種種機關,木楔和合故能動作,無有實事,是名有為法。」

問曰:

是中說五眾有何次第?

答曰:

行者初習觀法,先觀麁法,知身不淨、無常、苦、空、無我等,身患如是。

眾生所以著此身者,以能生樂故;諦觀此樂,有無量苦常隨逐之,此樂亦無常、空、無我等。

六塵中有無量苦,眾生何因緣生著?以眾生取相故著。如人身一種偏有所著,能沒命隨死取相。

受苦樂,發動生思等諸行。

心行發動時,識知離苦得樂方便,是為識。

復次,眾生,五欲因緣,故受苦樂;取相因緣,故深著是樂;以深著樂故,或起三毒、若三善根,是名為行;識為其主,受用上事。五欲即是色,色是根本,故初說色眾,餘次第有名。

餘入、界諸法等皆由五眾次第有,唯法入、法界中增無為法,四諦中增智緣滅。

入、界,乃至有為、無為法如上說。

今五眾等諸法皆是空。何以故?聖主說故。聖有三種下、中、上,佛為其主。如星宿月中,日為其最,光明大故。佛得一切智慧故名為聖主。聖主所說故,應當是實。

復次,以有十八空故一切法空。若但以性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若以內空、外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

復次,若有法不空,應當有二種:色法、非色法。是色法分別破裂乃至微塵,分別微塵亦不可得,終卒皆空。無色法,乃至念念生滅故皆空。如四念處中說。

復次,諸法性空,但名字,因緣和合故有。如山、河、草、木、土地、人民、州郡、城邑名之為「國」,巷、里、市陌、廬館、宮殿名之為「都」,梁柱、椽棟、瓦竹、壁石名之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眾札和合故有「片」名,眾微和合故有「札」名。是微塵有大、有中、有小:大者,遊塵可見;中者,諸天所見;小者,上聖人天眼所見。慧眼觀之則無所見。所以者何?性實無故。若微塵實有即是常,不可分裂、不可毀壞,火不能燒、水不能沒。

復次,若微塵有形、無形二俱有過。若無形,云何是色?若微塵有形,則與虛空作分,亦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則不名為微。佛法中「色」,無有遠、近、麁、細是常者。

復次,離是因緣名字則無有法。今除山、河、土地因緣名字更無國名,除廬里、道陌因緣名字則無都名,除梁椽、竹瓦因緣名字更無殿名,除三分因緣名字更無柱名,除片因緣名字則無分名,除札因緣名字則無片名,除眾微因緣名字則無札名,除中微塵名字則無大微塵名,除小微塵名字則無中微塵名,除天眼妄見則無小微塵名。

如是等種種因緣義故,知諸法畢竟空。

問曰:

若法畢竟空,何以有名字?

答曰:

名字若是有,與法俱破;若無則不應難。名字與法俱無有異,以是故知一切法空。

復次,一切法實空。所以者何?無有一法定故,皆從多法和合生。若無有一,亦無有多。譬如樹,根、莖、枝、葉和合故有假名樹;若無樹法,根、莖、枝、葉為誰和合?若無和合則無一法;若無一法則亦無多,初一、後多故。

復次,一切諸觀語言戲論皆無實者,若世間常亦不然,世間無常亦不然;有眾生、無眾生,有邊、無邊,有我、無我,諸法實、諸法空皆不然。如先種種論議門中說。若是諸觀戲論皆無者,云何不空?

問曰:

汝言「諸法實、諸法空皆不然」者,今云何復言「諸法空」?

答曰:

有二種空:一者、說名字空,但破著有而不破空;二者、以空破有,亦無有空。

如小劫盡時,刀兵、疾疫、飢餓,猶有人、物、鳥、獸、山、河;大劫燒時,山河樹木乃至金剛地下大水亦盡,劫火既滅,持水之風亦滅,一切廓然無有遺餘。

「空」亦如是,破諸法皆空,唯有「空」在,而取相著之。「大空」者,破一切法,空亦復空。以是故汝不應作是難!若滅諸戲論,云何不空?

如是等種種因緣,處處說空,當知一切法空。

「習」者:隨般若波羅蜜修習行觀,不息不休,是名為「習」。

譬如弟子隨順師教、不違師意,是名「相應」。如般若波羅蜜相,菩薩亦隨是相,以智慧觀,能得、能成就,不增不減,是名「相應」;譬如函、蓋,大小相稱。

雖般若波羅蜜滅諸觀法,而智慧力故,名為無所不能、無所不觀;能如是知,不墮二邊,是為「與般若相應」。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習應性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如是,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習應七空,所謂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問曰:

何以不說住十八空,但說住七空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答曰:

佛法中廣說則十八空,略說則七空;如廣說助道法則有三十七品,略說則七覺分。

復次,是七空多用利益眾生故。如「大空」、「無始空」,或時有眾生起是邪見,為是故說。

「性空」者,一切諸法性本末尚自空,何況現在!因緣尚空,何況果報!「自相空」者,諸法總相、別相盡觀其空,心則遠離。用是二空,諸法皆空,是名「諸法空」。

從「性空」故有相,「相空」故諸法皆空;「諸法空」故,更無所得,是名「不可得空」。

用是四種空破一切有法;若以有法、有相為過者,取於無法,是故說「無法空」。若以無法為非,還欲取有法,是故說「有法空」。

先說四空雖破有法,行者心則離有而存於無,是則說「無法空」。若說無法為非,心無所寄,還欲存有,是故略說「有法空」,以存有心薄故。

「無法有法空」者,行者以無法空為非,心還疑有;若心觀有,還疑無法;是故有、無俱觀其空,如內外空觀。

以是故但說七空。

問曰:

汝言「知一切法空,滅諸觀,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如是觀是名相應,不如是觀則不相應,分別是非故,即亦是觀,云何言「滅」?

答曰:

以是故——

【經】

佛告舍利弗:「菩薩摩訶薩習應七空時,不見色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見受、想、行、識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見色若生相若滅相,不見受、想、行、識若生相若滅相;不見色若垢相若淨相,不見受、想、行、識若垢相若淨相。」

【論】

釋曰:

「不見色若生相若滅相」者,不見五眾有生有滅。若五眾有生滅相即墮斷滅中;墮斷滅故,則無罪無福;無罪無福故與禽獸無異。

「不見色若垢若淨」,不見五眾有縛有解。若五眾是縛性,無有得解脫者;若五眾是淨性者,則無有學道法。

【經】

「不見色與受合,不見受與想合,不見想與行合,不見行與識合。何以故?無有法與法合者,其性空故。」

【論】

釋曰:

心、心數法無形,無形故則無住處,以是故色不與受合。

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二觸和合;心心數法中無觸法,故不得和合。

問曰:

若爾者,何以說受、想、行、識不共和合?

答曰:

佛此中自說無有法與法合者。何以故?一切法性常空故。

若無法與法合,亦無有離。

復次,佛自說因緣:

【經】

「舍利弗!色空中無有色,受、想、行,識空中無有識。」

【論】

釋曰:

何以故?色與空相違。若空來則滅色,云何色空中有色?譬如水中無火,火中無水,性相違故。

復次,有人言:「色非實空,行者入空三昧中見色為空。」以是故言:「色空中都無有色;受、想、行、識亦如是。」

【經】

「舍利弗!色空故無惱壞相,受空故無受相,想空故無知相,行空故無作相,識空故無覺相。」

【論】

問曰:

此義有何次第?

答曰:

先說五眾空中無五眾,今是中說其因緣。五眾各各自相不可得故,故言「五眾空中無五眾」。

【經】

「何以故?舍利弗!非色異空,非空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如是。」

【論】

釋曰:

佛重說因緣。若五眾與空異,空中應有五眾;今五眾不異空、空不異五眾,五眾即是空、空即是五眾。以是故空不破五眾。

所以者何?是中佛自說因緣:

【經】

「舍利弗!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空法,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亦無智、亦無得,無須陀洹、無須陀洹果,無斯陀含、無斯陀含果,無阿那含、無阿那含果,無阿羅漢、無阿羅漢果,無辟支佛、無辟支佛道,無佛、亦無佛道。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問曰:

人皆知空中無所有,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無一切法,佛何以分別說五眾等諸法各各空?

答曰:

有人雖復習空,而想空中猶有諸法;如行慈人,雖無眾生而想眾生得樂,自得無量福故。以是故佛說:諸法性常自空,非空三昧故令法空——如水冷相,火令其熱。若言「以空三昧故令法空」者,是事不然!

「智」者,是無漏八智。「得」者,初得聖道須陀洹果乃至佛道。是義先已廣說。

【經】

「舍利弗!是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見般若波羅蜜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見檀波羅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若相應若不相應,亦不見色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見受、想、行、識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見眼乃至意、色乃至法、眼色識界乃至意法識界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見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若相應若不相應。如是,舍利弗!當知菩薩摩訶薩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釋曰:

菩薩得諸法實相,入般若波羅蜜,即於般若波羅蜜不見定相,若相應、若不相應,何況見有餘法!

云何不見般若相應、不相應?

不見如是行,為應般若波羅蜜;不見不如是行,為不應般若波羅蜜。

如常、樂、我行,不應般若波羅蜜;無常、苦、無我行,為應般若波羅蜜。

若行實,不應般若波羅蜜;若行空,為應般若波羅蜜。

如有無行,為不應般若波羅蜜;如非有非無行,為應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中皆無是事,般若波羅蜜相畢竟清淨故。

五波羅蜜、五眾,乃至一切種智亦如是。

問曰:

般若波羅蜜畢竟清淨應爾,五波羅蜜及餘法云何清淨?

答曰:

先說:「五事離般若波羅蜜不名波羅蜜,與般若波羅蜜和合故名波羅蜜。」如《般若波羅蜜.初品》中說:「云何名檀波羅蜜?不見施者、不見受者、無財物故。」

五眾法是菩薩觀處,與般若波羅蜜和合故、畢竟清淨故,不見相應、不相應。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亦如是。是諸法無有定性、無有定法,以是故不見若相應、若不相應。

十八空、四念處,乃至大慈、大悲、一切種智,不見若相應、若不相應。

問曰:

是菩薩非聲聞、辟支佛,云何有三十七品?未得佛道,云何有十力、四無所畏?

答曰:

是菩薩雖非聲聞、辟支佛,亦觀聲聞、辟支佛法,欲以聲聞、辟支佛道度眾生故。

復有人言:「行聲聞、辟支佛道,但不取證。如後品中說:『入空、無相、無作三昧,菩薩住是三解脫門,作是念言:「今是觀時,非是證時。」』」

或有新發意菩薩聞有聲聞、辟支佛三十七品法,讀誦、正憶念、分別。

以是故說菩薩有三十七品。

佛十力等亦如是。菩薩自於菩薩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中住,住是法中,若聞、若憶想、分別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甚深微妙,亦是我分。

復次,是菩薩無量阿僧祇劫來,修習佛十力、四無所畏等,坐佛樹下時,得無礙解脫故增益清淨。譬如勳勞既立,然後受其功賞;菩薩亦如是,有是功德乃受其名。

是功德皆是般若波羅蜜勢力合故,不見若相應、若不相應。

此諸法義,從六波羅蜜乃至一切智,先已說。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空不與空合,無相不與無相合,無作不與無作合。何以故?空、無相、無作無有合與不合。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問曰:

一心中無有二空,云何說空不與空合?

答曰:

空有二種:一者、空三昧,二者、法空。空三昧不與法空合。何以故?若以空三昧力合法空者,是法非自性空。

又空者,性自空,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則不名性空。行者若入時見空,出時不見空,當知是虛妄。

復次,佛自說因緣:「空中無合無不合,無相、無作亦如是。舍利弗!菩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問曰:

但一處說「不見與般若波羅蜜相應不相應」便足,何以故復更種種說「相應不相應因緣」?若一處應,餘則皆應;若一處不應,餘亦不應。譬如一盲無見,千盲俱爾。

答曰:

不然!若欲以戲論求勝,應如是難。諸法相雖不可說,佛以大慈大悲故種種方便說。

又佛說法,為一種眾生得道,為未悟者重說。又復一說為斷見諦結使,二說為斷思惟結使,復更說為諸餘結使分分皆斷。又一說有人得聲聞道,一說種辟支佛道因緣,更一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更一說行六波羅蜜,更一說行方便、得無生忍。更一說得初住地,更一說乃至十住地。更一說為人故,更一說為天故。

復次,是般若波羅蜜相甚深,難解難知,佛知眾生心根有利鈍:鈍根者,少智為其重說;若利根者,一說二說便悟,不須種種重說。譬如駛馬,下一鞭便走;駑馬,多鞭乃去。

如是等種種因緣故,經中重說無咎。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入諸法自相空。入已,色不作合,不作不合;受、想、行、識不作合,不作不合。色不與前際合。何以故?不見前際故。色不與後際合。何以故?不見後際故。色不與現在合。何以故?不見現在故。受、想、行、識亦如是。」

【論】

釋曰:

先說「空、無相、無作,無合無不合」,今更說因緣:入自相空故,五眾不作合、不作不合。若一切法自相空,是中無有合、不合。「合」者,諸法如其相。如地堅相,識知相,如是等自相不在異法,是名為「合」。「不合」者,自相不在自法中。略說諸法相,不增不減。

色不與前際合。何以故?前際空無所有,但有名字;若色入過去,則滅無所有,云何與前際合?後際者,未有未生,色不應與後際合。現在色,生滅不住故,不可取相,色不應與現在合。

復次,佛自說因緣:「色不與前際合,非不合。何以故?前際不可見故。色不與後際合,非不合。何以故?後際不可見故。色不與現在合,非不合。何以故?現在不可見故。受、想、行、識亦如是。」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前際不與後際合,後際不與前際合,現在不與前際、後際合,前際、後際亦不與現在合,三際名空故。舍利弗!菩薩摩訶薩如是習應者,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

問曰:

云何前際、後際合?

答曰:

有人說:「三世諸法皆是有,未來法轉為現在,現在轉為過去。如泥揣現在,瓶為未來,土為過去;若成瓶時,瓶為現在,泥揣為過去,瓶破為未來。如是者是為合。」若有三世相,是事不然,以多過故,是為不合。

復次,三世合者,如過去法與過去、未來、現在世作因,現在法與現在、未來世作因,未來世法與未來世作因。又過去心、心數法緣三世法,未來、現在心心數法亦如是。斷心心數法能緣不斷法,不斷心心數法能緣可斷法。如是等三世諸法因緣果報共相和合,是名為合。

菩薩不作是合。何以故?如先說:「過去已滅,云何能為因、能為緣?未來未有,云何為因緣?現在乃至一念中不住,云何為因緣?」是名不合。

復次,佛自說因緣:「三世及名字空故,云何言合?」

大智度論卷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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