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卷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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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释习相应品第三之馀(卷三十六)

圣者龙树造

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

【经】

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菩萨摩诃萨过声闻、辟支佛地,住阿鞞跋致地,净佛道?”

【论】

问曰:

舍利弗何因作是问?

答曰:

舍利弗上问众智无异,佛既种种譬喻明菩萨智胜;意既已解,今问:“云何能过二乘,住阿毘跋致地,净佛道?”

问曰:

小乘不住成佛,何以故问净佛道事?

答曰:

舍利弗者,是随佛转法轮将,虽自无益,为利益求佛道众生故问。

又以菩萨大悲,多所利益,是故问菩萨事以益众生。

复次,舍利弗蒙佛恩故,破诸邪见,得成道果;欲报恩故问菩萨事。

又舍利弗于声闻地中究尽边际,所未了者唯菩萨事,是故复问。

又以菩萨法甚深微妙,虽不能得,爱乐故问;譬如见人妙宝已,虽自无,爱乐故问。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从初发意行六波罗蜜,住空、无相、无作法,能过一切声闻、辟支佛地,住阿毘跋致地,净佛道。”

【论】

问曰:

是三事后品中各有因缘,佛今何以并说?

答曰:

是中略说,后当广说三事因缘。又今但说空、无相、无作因缘,后当说种种功德,故合说三事。

问曰:

入三解脱门则到涅槃,今云何以空、无相、无作能过声闻、辟支佛地?

答曰:

无方便力故,入三解脱门,直取涅槃。若有方便力,住三解脱门,见涅槃;以慈悲心故,能转心还起,如后品中说。譬如仰射虚空,箭箭相拄,不令堕地;菩萨如是,以智慧箭仰射三解脱虚空,以方便后箭射前箭,不令堕涅槃之地。是菩萨虽见涅槃,直过不住,更期大事,所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今是观时,非是证时。如是等应广说。

若过是二地,知诸法不生不灭,即是阿毘跋致地。

住阿毘跋致地中,教化众生、净佛世界,是为能净佛道。

复次,菩萨住三解脱门,观四谛,知是声闻、辟支佛法;直过四谛,入一谛,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来不去等。

入是一谛中,是名“阿毘跋致地”。

住是阿毘跋致地,净佛道地,灭除身、口、意麁恶之业,及灭诸法中从初已来所失之事,是名“净佛道地”。

【经】

舍利弗白佛言:“菩萨摩诃萨住何等地能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

【论】

释曰:

舍利弗深心恭敬菩萨,故今问:“菩萨漏结未尽,住何功德,能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从初发意行六波罗蜜,乃至坐道场,于其中间常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

【论】

释曰:

佛以是义示舍利弗:“虽三解脱门、涅槃事同,而菩萨有大慈悲,声闻、辟支佛无;菩萨从初发心行六波罗蜜乃至十八不共法,欲度一切众生、具一切佛法故胜。”

【经】

“何以故?以有菩萨摩诃萨因缘故,世间诸善法生。”

【论】

释曰:

佛先已以一因缘益,行众行故,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今说菩萨外益因缘故,世间有一切诸善法。所以者何?菩萨发心虽未成佛,令可度众生住三乘道;不得三乘者令住十善道,何况成佛!

问曰:

声闻、辟支佛因缘故,亦使世间得善法,何以但说菩萨能令世间有善法?

答曰:

因声闻、辟支佛世间有善法者,亦皆由菩萨故有。若菩萨不发心者,世间尚无佛道,何况声闻、辟支佛!佛道是声闻、辟支佛根本故。

复次,虽因声闻、辟支佛有善法,少,以少故不说。尚不说声闻、辟支佛,何况外道诸师!

【经】

“何等是善法?所谓十善道、五戒、八分成就斋,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尽现于世;以菩萨因缘故,六波罗蜜、十八空,佛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一切种智,尽现于世;以菩萨因缘故,有刹利大姓、婆罗门大姓、居士大家,四天王天乃至非有想非无想天,皆现于世;以菩萨因缘故,有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辟支佛、佛,皆现于世。”

【论】

问曰:

以菩萨因缘故有善法于世,可尔;刹利大姓、婆罗门大姓、居士大家,若世无菩萨亦有此贵姓,云何言皆从菩萨生?

答曰:

以菩萨因缘故,世间有五戒、十善、八斋等;是法有上、中、下:上者得道,中者生天,下者为人,故有刹利大姓、婆罗门大姓、居士大家。

问曰:

若世无菩萨,世间亦有五戒、十善、八斋、刹利等大姓!

答曰:

菩萨受身种种,或时受业因缘身、或受变化身,于世间教化,说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出家法、在家法、种类法、居家法,怜愍众生、护持世界,虽无菩萨法,常行世法。以是因缘故,皆从菩萨有。

问曰:

菩萨清净、行大慈悲,云何说世俗诸杂法?

答曰:

有二种菩萨:一者、行慈悲直入菩萨道;二者、败坏菩萨,亦有悲心,治以国法,无所贪利,虽有所恼,所安者多,治一恶人,以成一家——如是立法,人虽不名为清净菩萨,得名败坏菩萨。以是因缘故,皆由菩萨有。

世间诸富贵皆从二乘道有,二乘道从佛有,佛因菩萨有。

若无菩萨说善法者,世间无有天道、人道、阿修罗道,无有乐受、不苦不乐受,但有苦受,常有地狱啼哭之声。菩萨如是大利益故,云何不名为世间作福田!

舍利弗闻是菩萨有大功德,应当供养,心念:“烦恼未尽,虽有大福,不能消其供养。如人虽啖好食,以内有病故,不能消化。”以是故——

【经】

舍利弗白佛言:“菩萨摩诃萨净毕施福不?”

佛言:“不也!何以故?本以净毕故。”

【论】

释曰:

以菩萨从初发心时,便为一切众生供养之上首。所以者何?以决定为无量无边阿僧祇众生代受勤苦。又利益无量阿僧祇众生,令得度脱。欲取一切诸佛法大智慧力故,能令世间即是涅槃。如是种种因缘故言“本已净毕”。

复次,佛重说消施因缘故。

【经】

“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为大施主,施何等?施诸善法。何等善法?十善道、五戒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种智,以是施与。”

【论】

释曰:

先说“由菩萨因缘,世间有善法”,今说“菩萨施善法之主”,是为差别。

【经】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云何习应般若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释曰:

上说“一日修般若波罗蜜胜声闻、辟支佛”,从是因缘来,佛种种赞叹菩萨。如是大功德皆从般若波罗蜜生,是故今问:“云何菩萨习行是般若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复次,舍利弗知般若波罗蜜难行难得、如幻如化、难可受持,恐行者违错,故问习应。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习应色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受、想、行、识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习应眼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耳、鼻、舌、身、心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色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声、香、味、触、法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习应眼界空、色界空、眼识界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耳声识界、鼻香识界、舌味识界、身触识界、意法识界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习应苦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集、灭、道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习应无明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习应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习应一切诸法空,若有为、若无为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释曰:

五众者,色、受、想、行、识。

色众者,是可见法;是色因缘故,亦有不可见有对;有对虽不可见,亦名为色。如得道者名为道人;馀出家未得道者,亦名为道人。

何等是可见?一处,是可见有对色小分,一入摄。馀九处及无作业,名不可见色。

有对者十处,无对者唯无作色。

有漏、无漏等分别亦如是。

如经说:“色有三种:有色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无对。”是故当知非但眼见故是色,内外十处能起五识者皆名色;因是色分故生无作色。

复有四种色:内有受、不受,外有受、不受。

复有五种色,所谓五尘。

复有一种色,如经说恼坏相。众生身色名为恼坏相;非众生色亦名恼坏相,恼相因缘故亦名恼。譬如有身,则有饥、渴、寒、热、老、病、刀、杖等苦。

复有二种色,所谓四大、四大造色;内色、外色,受色、不受色,系色、不系色,有色能生罪、有色能生福,业色、非业色,业色、果色,业色、报色,果色、报色,隐没无记色、不隐没无记色,可见色、不可见色,有对色、无对色,有漏色、无漏色。如是等二种分别色。

复有三种色,如上可见有对中说。

复有三种色:善色、不善色、无记色,学色、无学色、非学非无学色,从见谛所断生色、从思惟所断生色、从无断生色。

复有三种色:欲界系色、色界系色、不系色,有色能生贪欲、有色能生瞋恚、有色能生愚痴,三结、三漏等亦如是。有色能生不贪善根、不瞋善根、不愚痴善根;如是等诸三善根应广说。有色能生隐没无记法、能生不隐没无记法——不隐没无记有二种:有报生、有非报生者,如是等二种无记。

复有四种色,如上受、不受中说;四大及造色三种——善、不善、无记;身业作、无作色、口业作、无作色;受色(受戒时得律仪色)、止色(恶不善禁止也)、用色(如众僧受用檀越所施之物)、不用色(馀无用之色)。如是等四种色。

复有五种色:身作、无作色,口作、无作色,及非业色;五情、五尘;麁色、动色、影色、像色、诳色。

“麁色”者,可见、可闻、可嗅、可味、可触,如土石等。

“动色”者有二种:一者、众生动作,二者、非众生动作——如水、火、风动作,地依他故动;下有大风动水,水动地。风之动树,如酒自沸动,如磁石吸铁,如真珠、玉、车渠、马碯夜能自行,皆是众生先世福德业因缘,不可思议。

问曰:

影色、像色不应别说!何以故?眼、光明对清净镜故,反自照见;影亦如是,遮光故影现,无更有法。

答曰:

是事不然!如油中见像黑,则非本色。如五尺刀中,横观则面像广,纵观则面像长,则非本面。如大秦水精中玷,玷中皆有面像,则非一面像。以是因缘故,非还见本像。

复次,有镜、有人、有持者、有光明,众缘和合故有像生;若众缘不具则像不生。是像亦非无因缘,亦不在因缘中;如是别自有法,非是面也。此微色,生法如是,不同麁色;如因火有烟,火灭烟在。

问曰:

若尔者,不应别说影!同是细色故。

答曰:

镜中像有种种色,影则一色,是故不同。是二虽待形俱动,形质各异:影从遮明而现,像则从种种因缘生。虽同细色,各各差别。

“诳色”者,如炎、如幻、如化、如乾闼婆城等,远诳人眼,近无所有。

如是等种种无量色总名色众。

受众者,如经说:“因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故生触,是触即时三众共生,所谓受、想、行。”

问曰:

眼识亦与三众作因,何以但说“触”?

答曰:

眼识少时住,见色便灭;次生意识,能分别色好丑。是故不说眼识。因眼、色、识三事和合故生触,触生心数法。眼识因缘远故不说。

问曰:

一切识皆有触,何以但“触因缘生心数法”?

答曰:

心有二种:一者、念念生灭心,二者、次第相续心。触亦如是,次第相续触麁故,说因触生心数法;念念触微细,亦共生心数法,不了故不说。若情、尘、识三事和合能受苦乐,尔时触法了了,以是故说因触生心数法。

如色法从因缘和合生;心数法亦如是,从触法和合生。如色法从和合生,无和合则不生;心数法亦如是,有触则生,无触则不生。

此受众:一种,所谓受相。

复有二种受:身受、心受,内受、外受,麁、细,远、近,净、不净等。

复有三种受:苦、乐、不苦不乐;善、不善、无记;学、无学、非学非无学;见谛所断、思惟所断、不断;因见谛所断生受、因思惟所断生受、因不断生受;或因身见生、不还与身见作因,或因身见生、还与身见作因,或不因身见生、不还与身见作因;复有三种受: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如是等三种受。

复有四种受:内身受、外身受、内心受、外心受;四正勤、四如意足等相应受,及四流、四缚等相应受。是名四种受。

复有五种受:乐根、苦根、忧根、喜根、舍根;见苦所断相应受,乃至思惟所断相应受;五盖、五结诸烦恼相应受亦如是。

复有六受众:六识相应受。

复有意识分别为十八受,所谓眼见色思惟分别心生喜,眼见色思惟分别心生忧,眼见色思惟分别心生舍,乃至意识亦如是。

是十八受中有净、有垢,为三十六。

三世各有三十六,为百八。

如是等种种因缘分别受义无量,名为受众。

想众、相应行众、识众亦如是分别。何以故?与受众相应故。

复次,佛说有四种想:有小想、大想、无量想、无所有想。

“小想”者,觉知小法。如说小法者,小欲、小信、小色、小缘相,名为“小想”。

复次,欲界系想名为“小”,色界系想名为“大”,三无色天系想名为“无量”,无所有处系想是名“无所有想”。

复次,烦恼相应想名为“小想”,烦恼覆故;有漏无垢想名为“大想”;诸法实相想名为“无所有想”;无漏想名为“无量想”,为涅槃无量法故。

复次,佛说有六想:“眼触相应生想,乃至意触相应生想。”如是等名为想众。

行众者,佛或时说一切有为法名为行。

或说三行:身行、口行、意行。“身行”者,出入息。所以者何?息属身故。“口行”者,觉观。所以者何?先觉观,然后语言。“意行”者,受、想。所以者何?受苦乐,取相心发,是名意行。心数法有二种:一者、属见,二者、属爱。属爱主名为“受”,属见主名为“想”。以是故说是二法为“意行”。

佛或说十二因缘中三行:福行、罪行、无动行。“福行”者,欲界系善业;“罪行”者,不善业;“无动行”者,色、无色界系业。

阿毘昙除受、想,馀心数法及无想定、灭尽定等心不相应法,是名为行众。

识众者,内外六入和合故生六觉,名为识;以内缘力大故,名为眼识乃至名为意识。

问曰:

意即是识,云何意缘力故生意识?

答曰:

意生灭相故,多因前意故,缘法生意识。

问曰:

前意已灭,云何能生后识?

答曰:

意有二种:一者、念念灭,二者、心次第相续名为一。为是相续心故,诸心名为一意,是故依意而生识无咎。意识难解故,九十六种外道不说依意故生识,但以依神为本。

此五众,四念处中广说。所以者何?身念处说色众,受念处说受众,心念处说识众,法念处说想众、行众。

问曰:

不应有五众,但应有色众、识众!识众随时分别故有异名,名为受、想、行。如不净识名为烦恼,净识名为善法。

答曰:

不然!所以者何?若名异故实亦异;若无异法,名不应异。若唯有心而无心法者,心不应有垢、有净。譬如清净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混浊;若清水珠入,水即清净,不得言水外无象、无珠。心亦如是,烦恼入故能令心浊;诸慈悲等善法入心,令心清净。以是故不得言“烦恼、慈悲等法即是心”。

问曰:

汝不闻我先说“垢心即是烦恼,净心即是善法”?

答曰:

若垢心次第云何能生净心?净心次第云何当生垢心?以是故,是事不然!汝但知麁现之事,不知心数法;不可以不知故便谓为无,当知必有五众。

问曰:

若有者,何以不多不少但说五?

答曰:

诸法各有定限。如手法五指,不得求其多少。

复次,有为法虽复无量,佛分判为五分则尽。

问曰:

若尔者,何以故复说十二入、十八界?

答曰:

众义应尔;入、界义异。佛为法王,为众生故,或时略说、或时广说。

有众生于色、识中不大邪惑,于心数法中多有错谬,故说五众。

有众生心、心数法中不生邪惑,但惑于色;为是众生故,说色为十处,心、心数法总说二处。

或有众生于心数法中少生邪惑,而多不了色、心;为是众生故,说心数法为一界,色、心为十七界。

或有众生不知世间苦法生灭、不知离苦道;为是众生故说四谛:世间及身皆为是苦,爱等烦恼是苦因,烦恼灭是苦灭,灭烦恼方便法是名道。

或有众生著吾我故,于诸法中邪见生一、异相;或言世间无因无缘,或堕邪因缘;为是众生故,说十二因缘。

有人说常法:或说神常,或说一切法常,但灭时隐藏微细,非是无也,若得因缘会还出,更无异法。为是人故,说:“一切有为法皆是作法,无有常定。譬如木人,种种机关,木楔和合故能动作,无有实事,是名有为法。”

问曰:

是中说五众有何次第?

答曰:

行者初习观法,先观麁法,知身不净、无常、苦、空、无我等,身患如是。

众生所以著此身者,以能生乐故;谛观此乐,有无量苦常随逐之,此乐亦无常、空、无我等。

六尘中有无量苦,众生何因缘生著?以众生取相故著。如人身一种偏有所著,能没命随死取相。

受苦乐,发动生思等诸行。

心行发动时,识知离苦得乐方便,是为识。

复次,众生,五欲因缘,故受苦乐;取相因缘,故深著是乐;以深著乐故,或起三毒、若三善根,是名为行;识为其主,受用上事。五欲即是色,色是根本,故初说色众,馀次第有名。

馀入、界诸法等皆由五众次第有,唯法入、法界中增无为法,四谛中增智缘灭。

入、界,乃至有为、无为法如上说。

今五众等诸法皆是空。何以故?圣主说故。圣有三种下、中、上,佛为其主。如星宿月中,日为其最,光明大故。佛得一切智慧故名为圣主。圣主所说故,应当是实。

复次,以有十八空故一切法空。若但以性空能空一切法,何况十八!若以内空、外空能空一切法,何况十八!

复次,若有法不空,应当有二种:色法、非色法。是色法分别破裂乃至微尘,分别微尘亦不可得,终卒皆空。无色法,乃至念念生灭故皆空。如四念处中说。

复次,诸法性空,但名字,因缘和合故有。如山、河、草、木、土地、人民、州郡、城邑名之为“国”,巷、里、市陌、庐馆、宫殿名之为“都”,梁柱、椽栋、瓦竹、壁石名之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众札和合故有“片”名,众微和合故有“札”名。是微尘有大、有中、有小:大者,游尘可见;中者,诸天所见;小者,上圣人天眼所见。慧眼观之则无所见。所以者何?性实无故。若微尘实有即是常,不可分裂、不可毁坏,火不能烧、水不能没。

复次,若微尘有形、无形二俱有过。若无形,云何是色?若微尘有形,则与虚空作分,亦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则不名为微。佛法中“色”,无有远、近、麁、细是常者。

复次,离是因缘名字则无有法。今除山、河、土地因缘名字更无国名,除庐里、道陌因缘名字则无都名,除梁椽、竹瓦因缘名字更无殿名,除三分因缘名字更无柱名,除片因缘名字则无分名,除札因缘名字则无片名,除众微因缘名字则无札名,除中微尘名字则无大微尘名,除小微尘名字则无中微尘名,除天眼妄见则无小微尘名。

如是等种种因缘义故,知诸法毕竟空。

问曰:

若法毕竟空,何以有名字?

答曰:

名字若是有,与法俱破;若无则不应难。名字与法俱无有异,以是故知一切法空。

复次,一切法实空。所以者何?无有一法定故,皆从多法和合生。若无有一,亦无有多。譬如树,根、茎、枝、叶和合故有假名树;若无树法,根、茎、枝、叶为谁和合?若无和合则无一法;若无一法则亦无多,初一、后多故。

复次,一切诸观语言戏论皆无实者,若世间常亦不然,世间无常亦不然;有众生、无众生,有边、无边,有我、无我,诸法实、诸法空皆不然。如先种种论议门中说。若是诸观戏论皆无者,云何不空?

问曰:

汝言“诸法实、诸法空皆不然”者,今云何复言“诸法空”?

答曰:

有二种空:一者、说名字空,但破著有而不破空;二者、以空破有,亦无有空。

如小劫尽时,刀兵、疾疫、饥饿,犹有人、物、鸟、兽、山、河;大劫烧时,山河树木乃至金刚地下大水亦尽,劫火既灭,持水之风亦灭,一切廓然无有遗馀。

“空”亦如是,破诸法皆空,唯有“空”在,而取相著之。“大空”者,破一切法,空亦复空。以是故汝不应作是难!若灭诸戏论,云何不空?

如是等种种因缘,处处说空,当知一切法空。

“习”者:随般若波罗蜜修习行观,不息不休,是名为“习”。

譬如弟子随顺师教、不违师意,是名“相应”。如般若波罗蜜相,菩萨亦随是相,以智慧观,能得、能成就,不增不减,是名“相应”;譬如函、盖,大小相称。

虽般若波罗蜜灭诸观法,而智慧力故,名为无所不能、无所不观;能如是知,不堕二边,是为“与般若相应”。

【经】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习应性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如是,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习应七空,所谓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问曰:

何以不说住十八空,但说住七空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答曰:

佛法中广说则十八空,略说则七空;如广说助道法则有三十七品,略说则七觉分。

复次,是七空多用利益众生故。如“大空”、“无始空”,或时有众生起是邪见,为是故说。

“性空”者,一切诸法性本末尚自空,何况现在!因缘尚空,何况果报!“自相空”者,诸法总相、别相尽观其空,心则远离。用是二空,诸法皆空,是名“诸法空”。

从“性空”故有相,“相空”故诸法皆空;“诸法空”故,更无所得,是名“不可得空”。

用是四种空破一切有法;若以有法、有相为过者,取于无法,是故说“无法空”。若以无法为非,还欲取有法,是故说“有法空”。

先说四空虽破有法,行者心则离有而存于无,是则说“无法空”。若说无法为非,心无所寄,还欲存有,是故略说“有法空”,以存有心薄故。

“无法有法空”者,行者以无法空为非,心还疑有;若心观有,还疑无法;是故有、无俱观其空,如内外空观。

以是故但说七空。

问曰:

汝言“知一切法空,灭诸观,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如是观是名相应,不如是观则不相应,分别是非故,即亦是观,云何言“灭”?

答曰:

以是故——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习应七空时,不见色若相应若不相应,不见受、想、行、识若相应若不相应;不见色若生相若灭相,不见受、想、行、识若生相若灭相;不见色若垢相若净相,不见受、想、行、识若垢相若净相。”

【论】

释曰:

“不见色若生相若灭相”者,不见五众有生有灭。若五众有生灭相即堕断灭中;堕断灭故,则无罪无福;无罪无福故与禽兽无异。

“不见色若垢若净”,不见五众有缚有解。若五众是缚性,无有得解脱者;若五众是净性者,则无有学道法。

【经】

“不见色与受合,不见受与想合,不见想与行合,不见行与识合。何以故?无有法与法合者,其性空故。”

【论】

释曰:

心、心数法无形,无形故则无住处,以是故色不与受合。

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二触和合;心心数法中无触法,故不得和合。

问曰:

若尔者,何以说受、想、行、识不共和合?

答曰:

佛此中自说无有法与法合者。何以故?一切法性常空故。

若无法与法合,亦无有离。

复次,佛自说因缘:

【经】

“舍利弗!色空中无有色,受、想、行,识空中无有识。”

【论】

释曰:

何以故?色与空相违。若空来则灭色,云何色空中有色?譬如水中无火,火中无水,性相违故。

复次,有人言:“色非实空,行者入空三昧中见色为空。”以是故言:“色空中都无有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经】

“舍利弗!色空故无恼坏相,受空故无受相,想空故无知相,行空故无作相,识空故无觉相。”

【论】

问曰:

此义有何次第?

答曰:

先说五众空中无五众,今是中说其因缘。五众各各自相不可得故,故言“五众空中无五众”。

【经】

“何以故?舍利弗!非色异空,非空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如是。”

【论】

释曰:

佛重说因缘。若五众与空异,空中应有五众;今五众不异空、空不异五众,五众即是空、空即是五众。以是故空不破五众。

所以者何?是中佛自说因缘:

【经】

“舍利弗!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空法,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亦无智、亦无得,无须陀洹、无须陀洹果,无斯陀含、无斯陀含果,无阿那含、无阿那含果,无阿罗汉、无阿罗汉果,无辟支佛、无辟支佛道,无佛、亦无佛道。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问曰:

人皆知空中无所有,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无一切法,佛何以分别说五众等诸法各各空?

答曰:

有人虽复习空,而想空中犹有诸法;如行慈人,虽无众生而想众生得乐,自得无量福故。以是故佛说:诸法性常自空,非空三昧故令法空——如水冷相,火令其热。若言“以空三昧故令法空”者,是事不然!

“智”者,是无漏八智。“得”者,初得圣道须陀洹果乃至佛道。是义先已广说。

【经】

“舍利弗!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不见般若波罗蜜若相应若不相应,不见檀波罗蜜、尸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毘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若相应若不相应,亦不见色若相应若不相应,不见受、想、行、识若相应若不相应,不见眼乃至意、色乃至法、眼色识界乃至意法识界若相应若不相应,不见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种智若相应若不相应。如是,舍利弗!当知菩萨摩诃萨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释曰:

菩萨得诸法实相,入般若波罗蜜,即于般若波罗蜜不见定相,若相应、若不相应,何况见有馀法!

云何不见般若相应、不相应?

不见如是行,为应般若波罗蜜;不见不如是行,为不应般若波罗蜜。

如常、乐、我行,不应般若波罗蜜;无常、苦、无我行,为应般若波罗蜜。

若行实,不应般若波罗蜜;若行空,为应般若波罗蜜。

如有无行,为不应般若波罗蜜;如非有非无行,为应般若波罗蜜。

般若波罗蜜中皆无是事,般若波罗蜜相毕竟清净故。

五波罗蜜、五众,乃至一切种智亦如是。

问曰:

般若波罗蜜毕竟清净应尔,五波罗蜜及馀法云何清净?

答曰:

先说:“五事离般若波罗蜜不名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和合故名波罗蜜。”如《般若波罗蜜.初品》中说:“云何名檀波罗蜜?不见施者、不见受者、无财物故。”

五众法是菩萨观处,与般若波罗蜜和合故、毕竟清净故,不见相应、不相应。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亦如是。是诸法无有定性、无有定法,以是故不见若相应、若不相应。

十八空、四念处,乃至大慈、大悲、一切种智,不见若相应、若不相应。

问曰:

是菩萨非声闻、辟支佛,云何有三十七品?未得佛道,云何有十力、四无所畏?

答曰:

是菩萨虽非声闻、辟支佛,亦观声闻、辟支佛法,欲以声闻、辟支佛道度众生故。

复有人言:“行声闻、辟支佛道,但不取证。如后品中说:‘入空、无相、无作三昧,菩萨住是三解脱门,作是念言:“今是观时,非是证时。”’”

或有新发意菩萨闻有声闻、辟支佛三十七品法,读诵、正忆念、分别。

以是故说菩萨有三十七品。

佛十力等亦如是。菩萨自于菩萨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中住,住是法中,若闻、若忆想、分别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等,甚深微妙,亦是我分。

复次,是菩萨无量阿僧祇劫来,修习佛十力、四无所畏等,坐佛树下时,得无碍解脱故增益清净。譬如勋劳既立,然后受其功赏;菩萨亦如是,有是功德乃受其名。

是功德皆是般若波罗蜜势力合故,不见若相应、若不相应。

此诸法义,从六波罗蜜乃至一切智,先已说。

【经】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空不与空合,无相不与无相合,无作不与无作合。何以故?空、无相、无作无有合与不合。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问曰:

一心中无有二空,云何说空不与空合?

答曰:

空有二种:一者、空三昧,二者、法空。空三昧不与法空合。何以故?若以空三昧力合法空者,是法非自性空。

又空者,性自空,不从因缘生;若从因缘生,则不名性空。行者若入时见空,出时不见空,当知是虚妄。

复次,佛自说因缘:“空中无合无不合,无相、无作亦如是。舍利弗!菩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问曰:

但一处说“不见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不相应”便足,何以故复更种种说“相应不相应因缘”?若一处应,馀则皆应;若一处不应,馀亦不应。譬如一盲无见,千盲俱尔。

答曰:

不然!若欲以戏论求胜,应如是难。诸法相虽不可说,佛以大慈大悲故种种方便说。

又佛说法,为一种众生得道,为未悟者重说。又复一说为断见谛结使,二说为断思惟结使,复更说为诸馀结使分分皆断。又一说有人得声闻道,一说种辟支佛道因缘,更一说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更一说行六波罗蜜,更一说行方便、得无生忍。更一说得初住地,更一说乃至十住地。更一说为人故,更一说为天故。

复次,是般若波罗蜜相甚深,难解难知,佛知众生心根有利钝:钝根者,少智为其重说;若利根者,一说二说便悟,不须种种重说。譬如驶马,下一鞭便走;驽马,多鞭乃去。

如是等种种因缘故,经中重说无咎。

【经】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入诸法自相空。入已,色不作合,不作不合;受、想、行、识不作合,不作不合。色不与前际合。何以故?不见前际故。色不与后际合。何以故?不见后际故。色不与现在合。何以故?不见现在故。受、想、行、识亦如是。”

【论】

释曰:

先说“空、无相、无作,无合无不合”,今更说因缘:入自相空故,五众不作合、不作不合。若一切法自相空,是中无有合、不合。“合”者,诸法如其相。如地坚相,识知相,如是等自相不在异法,是名为“合”。“不合”者,自相不在自法中。略说诸法相,不增不减。

色不与前际合。何以故?前际空无所有,但有名字;若色入过去,则灭无所有,云何与前际合?后际者,未有未生,色不应与后际合。现在色,生灭不住故,不可取相,色不应与现在合。

复次,佛自说因缘:“色不与前际合,非不合。何以故?前际不可见故。色不与后际合,非不合。何以故?后际不可见故。色不与现在合,非不合。何以故?现在不可见故。受、想、行、识亦如是。”

【经】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前际不与后际合,后际不与前际合,现在不与前际、后际合,前际、后际亦不与现在合,三际名空故。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者,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

问曰:

云何前际、后际合?

答曰:

有人说:“三世诸法皆是有,未来法转为现在,现在转为过去。如泥揣现在,瓶为未来,土为过去;若成瓶时,瓶为现在,泥揣为过去,瓶破为未来。如是者是为合。”若有三世相,是事不然,以多过故,是为不合。

复次,三世合者,如过去法与过去、未来、现在世作因,现在法与现在、未来世作因,未来世法与未来世作因。又过去心、心数法缘三世法,未来、现在心心数法亦如是。断心心数法能缘不断法,不断心心数法能缘可断法。如是等三世诸法因缘果报共相和合,是名为合。

菩萨不作是合。何以故?如先说:“过去已灭,云何能为因、能为缘?未来未有,云何为因缘?现在乃至一念中不住,云何为因缘?”是名不合。

复次,佛自说因缘:“三世及名字空故,云何言合?”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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