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越史記全書/續編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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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編卷之一 大越史記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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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宗和皇帝[编辑]

諱維禟,熙宗長子,在位二十六年,遜位一年,崩於長壽殿,壽五十二,葬古都陵。
是時,承太平之業,兵革不試,宇內無事,朝廷多所制作,法度大備,紀綱畢張,殊方納款,上國歸地,號稱極盛之世。帝垂拱於上,不勞而理,言治者必歸焉。

丙戌,永盛二年(淸康熙四十五年)[1706]

春,三月,會試舉人,取合格杜公挺等五名。

夏,五月,殿試,賜范光容等並同進士出身。

哀牢來貢。初,哀牢逼於樂凡,數苦侵暴,朝廷每庇之。朝福旣歸祺,城壘堙廢,屋宇頹壊。屬蛇兵僅七百餘,有事始徵發,居常侍衞,纔三五民丁,儲械不備,宼至奔走無常,故久不能修貢。王命行人往詰之。朝福訴状,請奉貢壽禮,三年一進,停免歲貢。尋遣其正副使二人,以方物隨至京,兼致書執政,請給兵器,且求通姻親,以示諸芒聲勢。王命爲書慰撫之。自是貢獻不絕。


丁亥,三年(淸康熙四十六年)[1707]

春,正月,定逃兵罪。

二月,申定內外官考課法。準例,三考並上,陞職二次,二上一中,陞職一次,並加賞錢五十緡,初年上考,次年中考,後年下考,平調衙任,二中一下,貶職一次,二下一中,貶職二次,三年内,具上中下考,用相準法。

定死事贈恤例。諸將士陣亡,該隊隊長贈校點,額兵人給田,饒其子官役。

三月,以工部左侍郞黃公寘爲刑部左侍郞,寺卿張公楷爲工部右侍郞。

夏,四月,以刑部右侍郞陳廷諌,阮當褒添差陪従。

以慶郡公陳公桓爲山西鎮守,筇郡公鄧廷佺爲宣興鎮守。

秋,九月,乙丑,月有食之。

頒寛恤流民年限。流散者免五年賦役,貧苦見在,暫赦三年戶分税。

時,御史臺諸訟多有翻鳴,命文武官分二跡勘問。以陪從阮世播,黃公寘,提督部廷佺,丁文偉等八人爲之。

冬,十月,命二司舉所屬縣令堪府任正貳者,與所舉之人,皆來査閱銓授。

十二月,參從禮部尙書知中書監香江伯阮冠儒,年七十,乞致仕,許之。冠儒,瑞原挽河人,繼黎僖執政,務持大體,事從寛厚,天下爲之謡曰:「尙書黎僖,天下愁悲,參從挽河,天下謳歌。」致仕歸一年,卒,贈吏部尙書,郡公爵。


戊子,四年(淸康熙四十七年)[1708]

以阮貴德爲兵部尙書,參從。

秋,八月,申飭鎮承二司,督押堤路,隨勢護治,以息水害,便農民。

九月,禁諸藩輔導擅來京師,交遊權要,大禮赴朝,無得過四名,留居無過二十日。


己丑,五年(淸康熙四十八年)[1709]

春,正月,遣陳廷諌,黎珂琮,陶國顯,阮名譽等,如淸歲貢。

夏,五月,戊子,大元帥總國政上聖父師盛功仁明威德定王薨,壽七十七,追封康王,謚融斷,廟號昭祖,葬延上原。在安定縣。

秋,九月,進封節制太尉安國公,爲元帥總國政都王。

冬,十月,赦各處今年半租,免積欠諸稅

十二月,推惠文武,陞授有差。


庚寅,六年(淸康熙西十九年)[1710]

春,正月,申明六條,戒飭中外臣民。參酌釦治四年令。

三月,會試貢士,取阮同霖等二十一名,殿試,賜范謙益進士及第第三名,阮公𡧩進士出身,阮國靖等十九名並同進士出身。

冬,十一月,考士望,取武公宰等二十六名。


辛卯,七年(淸康熙五十年)[1711]

春,三月,初命文武黎異材,陳公柱等,分押河堤。舊制,官堤委鎮官督築,催送科歛,民不勝費,而工多苟完。至是始改命京官,遂爲例。

定均給公田例。六年一期,秋田無過三月,夏田無過九月。

定二王廟祀禮。王以昭祖康王曾孫繼立,追封考國宰公爲良穆王,考參宰公爲晉光王。至是議廟制,有以當奉別廟爲言者。參從阮貴德言:「二位皆長嬌正宗,厚德垂裕萬世,惟王入正宮廟,於理爲順,」因陳別廟可有疑者五,王從之,議乃定。

三月,召淸華參鎮張公楷爲副都御史,以太監段有算代爲留守。改參鎮爲留守,自此始。

求直言。王親閱臣僚章疏,以提刑阮公沆,編錄阮公朝議論敢直,給事胡丕績,侍郞阮公董等听陳有條理,並賞銀帛有差。

秋,九月,壬子,王子橿生。

以宣郡公鄭樌,渭郡公鄭橑掌府事。

考試書算。

冬,十月,考武藝。

鄉試各處士人。舊例,試官擬題,用書史四六,不過十數首,賦不過四五首,皆現成題目,無所翻換,號爲儲書。學者多撰成帖括,轉相販驚。應試士人,率先訪文體暗誦或密懷依樣摸冩,考院隨文選取,不拘重見,故懷挾借代,條禁雖嚴,而中選者類無實才。至是科,始命各場試官,隨意發題,不得因循舊例。場屋陋習,爲之頓革。


壬辰,八年(淸康熙五十一年)[1712]

春,三月,諭府僚官,近閱百官啓論時務,凡關治體,無不敷陳,第考諸成憲,事皆畫一,只由年久,因循致弊。今特採其當行者十六條,各當確審,隨宜採正,頒布施行,用昭平治之政。明教化,正風俗,及兵民事宜,官吏課法,修戸籍,均公田稅,定行儀,制官俸,凡十六條。

會試舉人,取阮璣等十七名。殿試,賜阮惟敦進士出身,徐伯璣等十六名同進士出身。

禁花郞道。

參從阮貴德,阮世播等啓言:「今之鎮官,卽古制都司之任,治所城廓,宛然猶存。往者,宣,興,太,諒諸鎮,或委兼領,或差近臣爲之。兼領者,覊於內鎮,近侍者,戀於留京,苟得從便遙制,循習爲常。雖有武臣替代,亦援此例,每以山川嵐瘴兵士不便爲辭,不知京藩之勢,內外懸隔,疆場之間,彼此何常,卒然有急,安能卽救。至於詞訟勾送,行程索頓,民之煩費愈滋。請玆後諸邊鎮官,各令赴任,與四鎮同。其安廣原許海陽兼領,然此處海瀕遐遠,請別差能臣,専衿制之任。又宣,諒二司,亦宜各許許,一遵舊制,以昭太平制度。」從之。令外鎮鎮守,並赴鎮莅事。

禁民間僞造傳旨,妄作浮言,及塗書誹謗時政,斥議有司者。

夏,五月,禁百官私相交結。

秋,九月,旱饑,命赦繫囚情輕,緩積欠諸税,減巡渡税之半,弛エ作以舒民力,修廢祀以祈神庥。是歲六月至十二月,不雨,天下大飢。


癸巳,九年(淸康熙五十二年)[1713]

春,正月,時久旱,粟米騰貴,米一小斗,直錢一陌,民間削竹木皮葉爲食,饑浮滿道村落所在蕭條王命群臣蠢救荒之政,令天下官民入粟,量授職品,以所進粟,分賑饑民。

發粟內帑錢,賑圻內饑民。

命淸華留守,發安場庫錢萬緡,添給饑民。

二月,定粟米平價。

量赦天下租税,以禾穀全失,半失,分爲二等,全失者,今年夏務並豁免,半失者赦五分。

秋,七月,霖雨不止,河水泛溢,山西,山南,淸華三縣,堤防皆頹裂,流數萬家,人民饑饉。

以侍內監輿厚侯陳公尊爲淸華留守,錦郡公范嘉旺爲宣光留守。宣,興分爲二鎮,自此始。


甲午,十年(淸康熙五十三年)[1714]

春,正月,初,安廣海賊數爲暴掠,留守文廷壬,督同丁輔益等,發兵勦捕,招降其黨三百人,俘馘七十餘人,餘寇悉平。

盆蠻來貢。

參從刑部尙書阮世播致仕。

夏,六月,定靑吉衣帽限制。國俗,舊以布衣染藍靛,次染禹餘糧,加膠(扌午)搗晒乾,謂之靑吉衣,無問官民貴賤,以通服,惟以長短爲別。其後多踰制,至是始有定限,爲尺寸長短廣狭之制,以別差等。

不雨。王密禱於敬天樓,是日雨。

勅諭百官議進尊王金册二字。

秋,九月,乙卯,進尊王爲大元帥總國政上師安王。

丙辰,王謁太廟,因朝帝於萬壽殿。

冬,十月,壬辰,推恩文武,陞大司空鄭掼樌,鄭橑,太宰鄭植,少傅鄧廷相,阮貴德,尙書阮登進,阮當褒,汝進賢,都御史阮公董,左右侍郞阮珩,阮名譽等,餘各陞授有差。


乙未,十一年(淸康熙五十四年)[1715]

春,正月,遣使臣阮公基,黎英俊,丁儒完,阮茂盎如淸歲貢。

二月,時,萊郡公鄧廷楚鎮山西,滚郡公黃仕秤鎮京北,爲政寛弛,盜匪所在竊發,民被其害,並貶罰。以副都御史阮邁按山西,恩郡公陳登輔鎮京北。邁到任,盜息,以邁爲山西正鎮守。

弛桂皮,紅銅,白鹽之禁,許通行販賣。惟桂皮聽土產採納,許傭工與入官各分半,傭功所得五百斤,予錢五十緍,徵其桂皮。

勅諭百官,加尊王殊禮。自今表章奏疏,稱王而不名,入朝贊謁,不拜,以表尊貴。

會試貢士,取阮公采等二十名。殿試,賜裴士暹,阮貴恩進士出身,馮伯琦等十八名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皇太后阮氏崩,謚温慈。

五月定徴收課法。以徵收足欠多少與優恤苛刻參較,三年一課,爲分殿最,以賞罰。

冬十二月,召高平督鎮黎克純還,以僉都阮公沆代之。時,州人名淵洽者,托名莫宅,煽惑州民,欲爲亂,會事泄不得發。王以克純區處乖方,召還。令政府議擇代任,以數名上請,俱弗允。高平素要官,王欲錄公沆,命之行,使杜伯品徵諭旨,公沆附言:「願得弗離左右,不願遠涖州郡。」王回令伯品諭之。公沆乃受命,入謝。王命便宜行事。

命阮俲添差陪從。傚獻治平策,王嘉其忠,以爲可大用,遂日蒙眷注。


丙申,十二年(淸康熙五十五年)[1716]

春,三月,署府事黎時海卒,年七十八,贈太傅。雷陽富豪人。

夏,四月,癸卯,太上皇崩于乾壽殿,上尊諡曰:聰敏英果敦豁寛裕偉度徽恭章皇帝,廟號熙宗。

陪從刑部尙書汝進賢卒。進賢任臺省,有政事名,贈禮部尙書。唐安穫澤人。

初行均定科派丁田列。季税,以人率田畝相準,各受一分,使貧富相資,多少相助,無彼此輕重之偏。

秋,八月,禁盜賣紅銅,違者抵罪,收賍入官。

太宰延郡公張舉卒。贈延慶公,立祠于京師祀之。譽,嘉林如京人,太妃張氏之父。

使臣阮公基等回自燕。賫禮部公文回言:奉淸帝旨,諸貢物金香爐,華瓶,銀盆許照數折作金銀錠進獻,交廣西布政司收貯,其象牙厚角並免貢,行人許酌量多少,令員役進京。


丁酉,十三年(淸康熙五十六年)[1717]

春,正月,申禁賭博。

二月,陪從都御史阮公董卒,贈兵部尙書。

夏,四月,甲午,皇長孫維祧生。

六月,命文官作知人箴。

秋,九月,申明勘訟,制訟,徵賦税,逋逃犯,凢十條,飭內外諸司。

冬,十月,王子鄭杠出閣,以陪從譚公傚爲贊善,阮傚爲左司講,阮貴恩爲右司講。恩早卒,惟傚獨侍帷幄,隨事開導,啓沃切至,王子甚見禮重,王尤倚信之。

召高平督鎮阮公沆還,以爲兵部右侍郞。

參從兵部尙書少保阮貴德請致仕,章三上,始許之,加太傅國老,參預朝政,賜詩三章,及車馬田祿,寵賚甚渥,縉紳榮之。

冬,十月,鄉試各處,都給事阮貴成監試奉天場,坐預擬試題,陰許士人,事發,罷其職。

旌表節婦潘氏。潘氏,興元由禮人丁儒完之妾。儒完北使道卒,旣歸塟,感念自縊。事聞,命官給祀田,贈亞慎夫人,立祠享祀,岝節婦金榜,以旌其門。

十二月,定區別外國商客之制,聽所在入籍受役,言語衣髮,一遵國俗,違者勒還。

定諸場礦採人禁限。多者三百人,次者百人,少者一百人。


戊戌,十四年(淸康熙五十七年)[1718]

春二月,會試舉人,取武公宰等十七名。殿試,賜武公宰進士及第第三名,阮璿,寧迪進士出身,黎有喬等十四名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命陪從阮公沆,阮伯宗如清,告熙宗哀,兼求封。伯宗道卒。

五月,以參從阮登璉兼東閣大學士,譚公傚知中書監,陪從黎英俊入侍經筵。

以宗室女名爲郡主,嫁哀牢朝福。

定勘訟査讞謝擔勾催格例。

秋,九月,申明臺憲言事條例。憲司有言弾,實封納御史,御史有封事,倂達上聞,歲以夏秋二期,惟惡逆當發,不拘期限。

少傅鄧廷相致仕,加官寵賜,與貴德同。

冬,十月,初置六番官。舊制,惟兵,戶與水師三番,充補將臣吏百餘人。至是,始置吏,戶,禮,兵,刑,工爲六番,歸左中,右中,東,西,南,北,又號六宮。凡宮中及淸乂四鎮,外藩諸鎮,財賦兵民之政,並屬焉。命文武知番內臣與文屬,充副簽,屬吏各六十人。

冬,閏十月,嚴酒禁。

副都御史阮茂盎啟陳四事。一,禁奢侈。二,禁創修。三,節遊觀。四,省巡幸。王嘉納之。以一、二事施行,三、四事留中。


己亥,十五年(淸康熙五十八年)[1719]

春,二月,壬子,皇次子維祳生。

三月,罷力役。先是修福龍寺,役嘉定,良材桂陽三縣民丁應作,自甲午至是,凡六年,有以勞民爲言者,王釆納之,卽令免其役。

定五府府僚勘訟限。人命八箇月,田土盜劫六箇月,諸雜訟四箇月。

定考課鎮司法。御史歲終一考,分上下中三等,以明殿最。考法以擒制,勘問,堤路,譏察,勾逃兵,凡五條。四城提領,考課亦同。

工部尙書致仕黃公寘卒,年七十九,贈禮部尙書。

秋,七月,乙巳,月犯金星,司天監請更元立號。

九月,使臣阮公沆等還自燕京。賫禮部咨文回,内言:淸帝準依兩貢並進之請,差使臣三員,行人二十名。自是貢使,六年一遣,正使一員,副二員。

冬,十一月,命官度田。諭曰:「恤民當施仁政,仁政當均賦役。先深厭舊制,閱選煩數,創立平例,登者不計,耗者不除,造今五十餘年,其間戶ロ登耗不常,而原額因循如故,民多偏重,馴致貧漂。因集廷議,咨以拯救之方。威謂天下田,宜不問公私,並行勘度,量補税額,參與人率定例,使貧富相資,輕重相等,永爲經常之典。公論旣協,宜可施行,須知此法之行,隨時救弊,出於不得已,非好爲更張,而求倍古之功也。」

十二月,淸遺內閣典籍鄧廷喆,翰林院編修成文來册封帝爲安南國王,及弔祭先皇帝廷韶等初至公館,邀行三跪九叩之儀,王命致書,請循國禮,以便演習,辨復數四,廷喆亦勉從之。及還,厚餞銀兩,皆不受。

勅諭群臣,議進尊王徽美四字,以合盛典。


庚子,十六年六月以後,保泰元年(淸康熙五十九年)[1720]

春,二月,定考課高平鎮司。課法,以擒防,驛遞,徵收,勘問四條,歲終考續,與內鎮同,以示激勵。

三月,初命四鎮縣官,分度民田。

夏,四月,參從工部尙書譚公傚,以禮部尙書郡公,參預朝政,致仕。公傚秉政久,叉翊贊王子有功,故恩賜與貴德,廷相並。

考文武官十年課績。文武,阮公沆,阮公基,黎英俊,黎時寮,鄭磷等,預上考十四人。

五月,己卯,進尊王爲大元帥總國政上師尙父威仁明功聖德安王。

立王子鄭杠爲王世子。

致仕太傅廉郡公阮貴德卒,年七十三,贈太宰,差官護喪事。貴德爲人寛厚沈靜,居常酬接,恂恂樂易。及上前議論,事有未允,堅執數四,確然不可奪。爲文不事雕刻,而意思精密,朝廷有大制作,多出其手。首揆十餘年,爲政務在寛厚,後進多所推引,潤飾學宮,竪立科碑,皆躬親綜理,迄完美典。議者多稱之。慈廉天姥人。

六月,山西鎮守禮部左侍郞阮邁卒。邁有氣力,工騎射。在內贊時,嘗視事公府,有象逸其前,同列皆驚避,邁獨危坐不動。王奇其膽略,數訪以兵事,歷典水軍。旣出鎮,令行禁止,盜刼屛息,有治聲。至是卒,贈禮部尙書東郡公。至靈寧舎人。

命百官品次,一遵洪德舊制。

推恩文武,以鄭樌爲大司馬,鄭桓爲大司空,黎時寮,鄧廷璘並爲太保,尙書阮公沆,阮公基,黎英俊,張公楷,都御史阮當湖並賜郡公爵,左侍郞阮傚,胡丕績,范謙益,蘇世輝,副都御史阮輝潤等並賜侯爵,餘各陞授有差。時,廷相,公傚已致仕,王以輔佐講讀有功,特準陞次,並加五老。

命阮公沆,阮公基,黎英俊參從,阮廷完,范謙益,蘇世輝陪従。

定文武品服行儀。初定衣帽巾樣。舊制,文武大小胥吏軍色,通服靑吉衣,戴丁字巾,無貴賤尊卑之別。至是,王與參從阮公沆議行改定,以昭品服。皇親,王親衣服,春夏用北紗,秋冬用北緞,並沈香色。巾,春夏用馬尾,秋冬用玄緞。文武自一品至三品衣服,春夏用北紗,秋冬用北緞,並玄色。巾,文用重葉,武用單葉。四品衣服同,惟用南紗緞。侍內監,巾用平頂,後改爲六稜。文武内監執事行禮及視事,並用靑吉衣,烏紗帽。文武官,奉侍内閣如之。

庚戌,赦天下,改元。以是年爲保泰元年。赦今年夏税十分之二,官員眚誤屈滞,並許敍用。

秋,七月,丙寅,朔,日食。

定文武官内監致仕惠養例。

韓郡公陳廷植等九人,並乞致仕,許之。武臣致仕例久廢,至是植等,各年近八十,得謝。祖餞之日,都人聚觀,傳稱盛事云。

八月,頒行敎化十條,訓飭中外。大略曰:「爲士當勤學業,禮義忠信,先須講明。爲人當叙彝倫,同宗表親,毋相混娶,官民禮隔,不得据傲。民間服用,不可僭踰,毋狃弊俗,競費於盤飱。無惑異端,相從於遊惰。禮節從中,以昭儉約之俗。喪家相恤,以敦救助之風。」

冬,十月,鄉試各處士人。先是,鄉圍皆試院官命題。時以第三,第四二場,乃士子決科之日,特命京官於府中擬出進呈,以防私弊。使人馳驛,分賜各場。惟淸乂以地遠,委憲察披書,欽差出題如舊制。四鎮試場,御題自此始。

王南巡,駕旋觀山南試場,以士人數倍,命增舉額。舊制,例鄉貢六十名,增二十,生徒六百名,增二百,著爲永制。

十一月,戊辰,王次子鄭楹生。

諭旨戒飭大小諸臣,略云:「人臣當忠以事君,廉以律己。稔觀人心向利,日事奔趨。有不揣小才,而俛倖大官,有不欲下品,而妄求高位,朝遊東壁,暮叩東西門。某因準功而偶進,則胥皆藉口,謂輸賄而右遷。某或推故而舉知,則群出妄談,謂巧謀而售計,弊非一日,漸以成風。玆具明條,用儆有位,爲大臣者,無樹恩植黨,惟知公爾忘私。爲小臣者,勿阿勢取容,但當靜思以守,惟才是予,斷自予衷,毫髪無私,足徴常典。凡內若外,體此遵承。」王所親製也。又親演爲國音,召文武入內閣,宣諭欵曲,以示警勵之意。

初行榷銅桂法。王與公沆等議,以爲銅桂乃國家之產,舊客私行販賣,便歸商賈,而公用無所資。乃定行榷法,差官監當其事。二戶販銅採桂,往須受憑,回必呈驗。客商貿易,待取旨然後發,國中賣買,惟納交契於監當爲憑,偸搬竊行,並設重禁。

京北鎮守陳登輔,役民沿途剪樹撤屋,人皆苦之。王憐其老,止命停任,以阮明珠代鎮。


辛丑,保泰二年(淸康熙六十年)[1721]

春正月,賜文武四品以上,奉侍用紗緞衣。大臣鄭樌,阮公沆等,因請王臨見群臣,用黄色服。王召諭之曰:「我嗣守王基,翊扶帝室,每以尊敬爲心。黄色乃天子之服,推尊我皇上,以協禮意。自今視政朝會,及常時燕見,只用紫色服,庶與公等別耳。」

除刖刑。王以國律常刑有五。近始有刖指之刑,深憫之。命犯刖流罪,並降徒居作,隨輕重定爲年限有差。刖兩手流遠州,改爲徒居作終身,刖一手流外州,改爲居作十二年,刖二指流近州,改爲徒居作六年,其盜劫犯刖流罪者,不在此例。

停內外營作工役。

三月,命使胡丕績,副使蘇世輝,杜令名等,如淸歲貢。

夏,五月,國老譚公傚卒,年六十九。輟朝三日,遣官治喪事,贈太保。東岸翁墨人。

命各處二司官度田。

辛未夜地震時,天久不雨,米價騰貴,圻內以謡言煽動,傳相疑驚,爭搬產挈家歸鄉,出城門者前後相屬。事聞,命提領覺察,緊加禁戢兵番,傳諭官民。又令諸犯禁者,嚴加懲究,久之訛言亦息,人心復定。

以大旱求直言。許文武百官,各上封事,極言得失,無得隱諱,以匡不逮。

令天下官民,入粟授官。尋復令預納錢紗,授以職品。

命鄭樌,鄧廷潾掌府事,張仍,阮明珠署府事。

秋,閏七月,以聽言施行十條,頒告中外。如遞年,春初申布舊令,及議拯邊民,定驛法,省巡幸,戒置買,節兵力,豐錢幣,凡十事,皆採納言者,著令施行。

八月,議行武學武選法。設武學所,置敎授官。令功臣及諸臣子孫皆入學,習武經戰略與諸武藝。歲以春秋遞月小習,四仲月大習,春秋習藝,冬夏習文。敎授者舉中選者調用,準定三年一試。凡天下俊秀,亦聽應舉。其試法,先畧問孫子大義,通者許入較藝,一馬矟,二劍盾,三舞刀,終場試方畧。合格者,引入府庭,覆試,隨高下叙用。

定國學鄉學鄉試考霰法。國學以祭酒司業爲講習官。文武功臣子孫,並聽與士人入學。毎月,學官一小習,考諸生入學者,四仲月,監官一大習,考諸生與舉人,四課預選,聽監官保舉,吏部除任。鄉學,許校官敎習本府生徒,及童生俊秀之願學者,月二課,中八期者,生徒免歷考,童生許入場鄉試,許縣官考翦,土人舉額,以大中小縣爲限。大縣二百人,中縣一百五十人,小縣一百人。所類撮尤,引納府尹二司詳考,有稍通,次通之別,並聽相鳴比,以定優劣。

定沿途驛法。郵亭各設管監,內鎮以縣官,外鎮以輔導爲之。兵部掌知其事,有驛遞,內有兵牌,外用鎮憑,皆塡明夫數,許管監傭雇丁民,給脚力錢。文書從輕肩擡,從重雇錢者,皆領於鎮官,歲終總倂消費,鎮官具類,兵部査驗。有泛給夫數,與削減雇錢,以貶徒罪之。

秋,九月,興化留守阮公政言:「昭晉州刁美林奪據萊州,攻破瓊崖,邊民多被焚掠。」命公政與督同裴仕暹,規料擒掌,招諭之宜。公政進軍枚州,尋卒。

冬,十月,王與執政議賦役法。諭之曰:「我觀歷代取民之制,互有不同。惟租庸調三者爲正。今田租丁籍,方議改定典調役之法,亦當商略併行。外此他徭雜賦,一皆停省。古者制用量入爲出,今當先量所出之數,而後定民之所入。公等各宜審熟條上,以次施行。」

罷高平屯戌兵。舊例,太原土兵,輪番往戍高平。王以承平旣久,邊境無事,土著兵亦足扞固,命罷戍役,以省土酋更代之勞。

王幸西湖,鄭廷,部廷相,阮公坑,黎英俊扈從。親製國音詩二章賜之。有魚水相得之喩,樌等各啟稱謝。

省減外鎮職任員數。諭之曰:「古者唐虞九州之外,止建五長。成周封疆之守,各置一監,求以治事,不在員多。今邊氓流散,村落蕭條,倘員數不裁,則榖祿之需,齋送之擾,何時而已。其定高,宣,興,諒諸鎮,二司府縣,並停赴任。職事一歸鎮官。惟太原二司及富平府縣,地隣內鎮,非他邊遠之比,仍任如故。若通化,武定諸府縣州,亦從停任,歸鎮官之例,以省冗費,祛蠧弊。」

命陪從丁輔益督鎮諒山。諒山以文臣爲督鎮,自此始。

會試舉人,取阮宗𡧩等二十五名。先是諸科會試,,逐場去取,或多或寡,初無限例。至是王欲廣求賢才,慮考官隨意取舍,致有遺逸,特旨定二院去取分數,具三場去取之額,請旨取裁。

十二月,定揀選二處鎮兵額。諭曰:「國初平吳,立定軍籍,設置衞所,皆阶選各處民丁,以充軍伍,典籍具在。中輿用淸乂兵,殄除僞莫,恢復輿圖,仍留京師,以備宿衞。四鎮但存兵額,有事徴發,事已悉發還農。曩因飢歉,人口差殊,時時追催,苦於更替,地方偏受其害。玆欲復古制,襲成規,斟酌損益,俾得其平,務使二處獲息肩之樂,四方同使臂之歸。及今定例,次第舉行。至如閱選事宜,會須議定,頒布二處,兵率量減,有偏重者刪補之。四鎮,有官田處,取充隊伍,給官田爲口糧。無官田處,參酌舊例,量定聽屬歸農。」

初行榷鹽法。諭曰:「自古經制國用,山海之貨,靡有或遺。鹽筴之行,其便甚廣。今國家閒暇,考古創法,亶維其時,務使海澤厚便,不盡歸於商賈,而有助於貧氓。國家用度,不専給於常租,而獲及於賦外,可以贍國計而資農功者,乃定爲榷法,置監當官以監之。凡海民願煎鹽者,許爲灶丁。商賈願販者,許爲鹽戶。鹽民準免賦役,計其開煎所獲,量征十二爲官鹽。鹽戶有監當牌,方聽赴場。先買官鹽,次及鹽灶,足給數而止。買賣各有文契爲憑。」

命擇儒生講諭皇子。


壬寅,三年(淸康熙六十一年)[1722]

春,殿試。賜吳策訴進士及第第三名,阮宗室,張時,阮卓倫進士出身,阮德敦等二一名並同進士出身。

定功臣文武蔭例。時,開國功臣,世蔭遼遠,詐冒者衆。慎德,弘定間,諸臣以扈從回鑾,賜功臣號,襲蔭亦多有濫雜。又文武子孫饒蔭,因循沿襲,等級未明,公沆等請釐正之。從之。

大閱四鎮兵,充軍籍。命阮公沆等爲掌督,分董其事。

令有學軍人,歲遇鄉試,聽得與士人膳舉。

三月,師克建水州。先是,州南美玉與其部落攻殺,王命阮成理等自慶安洞進兵討之。美玉使母以銀緞來獻,請就軍服罪。尋復倚建水州爲助,猶豫不果。至是師迫其境,美玉挈洞民遠遁,追之不及,師遂還。王以美玉徼外蠻酋,因私憾相攻,惧罪逃竄,命宣,興留守招諭之。所獲其黨並放回。

更定揀兵法。中興初,專用淸,乂兵,三丁取一,歲月浸久,戶口登耗不常,多有偏於輕重者。王命酌從寛制,更定揀法,五丁取一人爲兵,聽揀身材强富,方得引選。

時,庶務多所更張。王,夜思天下事,特命中使宣召阮公沆,黎英俊入閣共議。時漏下五鼓,二人睡未起,王坐以待之。沆等至,笑謂曰:「適來警睡,自古有此不。」沆等拜謝曰:「聖上憂勤庶政,體天行健,非臣等駑庸所及。而於策勵臣工,深夜警覺,實前世所未有者。」王命坐賜茶,従容咨訪,日晏始出。

秋,七月,定文武保舉法。三品以上,出自特旨。四品以下,職任有缺,遞年一期,付都臺保舉,請旨取裁。武自正一品至從五品,九十二員,文自從二品至從五品,五十二員,六品以下,並不拘員數。又定文武封贈賜卹祀事例,照隨品次有差。

八月,使臣胡不績等還至京。先是,淸使鄧廷喆等還,言我國宇內寧晏,禮樂明備。淸帝嘉之,故賜賚資錦緞物數,皆比舊有加。丕績等賫回以進。

九月,王幸城西省斂。時,禾榖黃熟,畿外農民,相率刈穫,王親幸觀之,賜以牛酒,人皆歡喜詖舞。親製豐年歌以記之。

冬,十月,命王親解兵權。王召宗室諸臣諭旨,其略曰:「我聞明德展親,將廣宗盟而蕃屬籍,然不思所以封植而保全之,亦非親愛之要道。我家尊扶帝室,綺造王基,子孫竝典重兵,親屬仍從定限,因循成習,未暇周思,是以勢疑隙生,カ侔釁起,或自己固無覬親之異志,而群小乃有擁迫之邪心,卒至斗粟之謠興,豆箕之詩作,我深知其故。惟懷永圖,公等亦當亮體此意,各釋重兵,優游邸第,瞻爵享祿,共樂太平,絕嫌疑彼此於將來,保富貴令名於永遠,仁親睦族,孰善於玆。」諸王親皆拜謝。

淸帝崩。壽六十九,廟號聖祖仁皇帝。第四子胤禛卽位,改元雍正。

初置六中軍營,以嘉郡公鄧廷潾,添郡公張仍等六人分統之。中翊,中威,中勝,中匡,中銳,中捷,凡六營,營八百人,中威後改中雄。

初定租庸法。租法,公田分一務,二務差等,第出錢粟。畝錢八陌,二務出粟三分之二,一務出粟三分之一。官洲土,以見耕作分二等,半爲桑,半爲生冗。準献錢一貫二陌。種桑者,半納絲,無植桑者,聽代納錢。私田亦有一務,二務之別。二務畝錢三陌,一務献錢二陌。庸 法,全年丁錢一貫二陌,生徒老項黃丁半之。

大有年。

王御東樓,令引始揀諸軍拜于樓下,宣示訓勅。

定官員私田,照品免税例。一二品五十畝,至九品遞減,毎品十畝。

定給四鎮兵口分官田例。一務二務,給數多少,以内外兵爲差。

初行調法。舊制,遞年牌表,祠祀,堤路,橋梁,殿廟,倉庫諸務,並照丁率分補輸納,多有踰制,兼催科四出,民不勝擾。至是議定,每丁|率夏冬輸官錢六陌,官自雇役,人皆便之。

賜阮傚爵農郡公。時,考第群臣,傚在上課,故旌獎之。


癸卯,四年(淸雍正元年)[1723]

春,正月,王東巡。

定州縣封域。諭輔臣曰:「郡國疆界,或以山川,或以坪隴,當使彼此截然,其議區畫,以正封域。」尋下承司行之。

給國學,鄉學田有差。國學田六十畝。鄉學,巨府二十畝,中府十八畝,小府十六畝。

定擒制盜劫法。其法,命鎮官擇看守管照,同察奸非。有警發所在截捕,傍社應援,並以鼓柝聲爲號,管照懈怠,與違不赴,及赴而單弱,致漏脫者,随事糾罰。

夏,五月,以租庸調法初定,旨諭其略臼:「古者三代取民之制,因革不同,救弊之勢然也。國朝開創,三年一行造籍,雖公私法度,增減不一。然當時民亦宜之。中興伊始,因循惟盔,第以時殊勢世異,法久弊生。我親政以来,不連暇逸,深惟國本,側席孜孜,旁求古典。惟唐租庸調法爲善,詖之慨想,詢謀允協,爰定次第品式,條令旣具,用廣敷言,使知今日所行,大抵因時制宜,以適諸治。雖條目品節,粗有更張,然纪役便民,思周國計,亦仰法祖宗之心而巳。」時,王勵精求治,宰臣公沉等多所建明。故兵民財賦之法,一時創置,號爲詳備。

增置司察巡官。諸鎮司之一所,征稅四十分之一,内鎮巡察各一所,凡商賈往來,随船筏大小,所載輕重,量取税錢。

定各處亭門及敎坊庸調錢例。亭門錢,以巨中小社爲準。四鎮教坊納庸錢,淸乂教坊納調錢。乂安視四鎮減十五,淸華尤輕。

秋,八月,命五府府僚分六跡勘訟,設六店于府門外,爲鞫訟之所。

九月,定開國中興功臣饒蔭限。

甲午,彗出女宿。初見之夜,王親製告文祈謝,減膳徹樂。時將幸山西,外皆嚴莊以待,王以星變,命輟止。癸卯,彗滅。

乂安鎮守忠郡公黎時寮卒,以參領超郡公阮明珠代之。時寮在鎮十九年,恩惠爲大並行,軍民懷服,卒年七十七。贈太宰,追封福神。時察,時惠之子。

冬,十月,蝗。

初設武舉科。以子午卯酉所舉,辰戌丑未博舉,並三年一試。其法,先略問武經,後,校武藝,終場策一道,所舉較藝,預中爲生員,官員子孫爲弁生。策試入格爲學生合式,官員子孫爲弁生合式。博舉終場中格爲造士。三場預撮取與同用。

遣使如淸。正使范謙益,賀卽位,副使阮輝潤,范廷鏡等歲貢兼謝恩,謝前部加賜綵緞。


甲辰,五年(淸雍正二年)[1724]

春,正月,王詣南郊。舊制,春首郊天,爲諸帝相傳盛禮。至是,帝有足疾,王代行拜謁。輔臣請如帝親幸之儀,王不從。特命設上香拜位於昭事殿庭,攝行。中外皆感悅,稱尊扶盛德。

二月,高平督鎮阮鑄啟言:「聖人不以無事,而忽有事之防。本鎮屯衞,舊制,太原輪番備禦甚悉,故邊鄙不聳。雖有跳梁匪徒,亦隨潤鑊。近者蒙駿^戌,準許免屯,正以邊關靜柝,念切鳩民,但人心易惑,創見駭愕,而外圖窺伺者,幸於投閒,烏知不啓戎心,不可不預爲之防,請許太原兵輪番如舊。」從之。乃命太原藩臣率本兵往高平,暫屯一年,以四月爲始。

定淸,乂及畿內租賦法。王以淸,父湯沐應義之邑,京畿輦轂之下,租徭並當從寛。清,乂惟調錢從四鎮例,田租各減半,身庸免征。公田租,畝六陌,免出榖。私田租與庸調錢減,四鎮有差。

三月,會試貢士,取朱元琳等十七名。殿試,賜何宗勲進士及第第二名,陳名潁,梁阮鉉進士出身,阮德宏等並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定軍伍逃亡律。初逃杖六十,再逃徒象坊兵六年。有征發及屯戌,逃者斬。

貶刑部尙書張公楷爲吏部左侍郞,吏部左侍郞胡丕績爲禮部右侍郞。時,唐豪訟縣人,以訟事論徒刑,剖腹鳴寃。付下參鞫,其人理直,以公楷等前在御史,不能伸理,故貶。

冬,十一月,初試博舉科,取中格阮公緒等十一人。是後三年一舉,遂爲永制。是科,王奉帝御觀試,其後,惟王駕獨臨幸爲常。

定繼修戶籍例。先是,定戶籍,以三年一造。自壬寅年至來年乙巳,正當改修之期因著爲體式,令各處承司,報所屬縣官遵行。

天久不雨,命內外營作,並弛工役。

十二月,蠲免各處逋税。

命國老鄧廷相掌府事。

定給發沿河洲土例。命縣官勘度,三年一期,依造籍例。

定外鎮租庸調及揀兵法。

定文班致仕惠養田祿制。


乙巳,六年(淸雍正三年)[1725]

春,三月,發內帑錢,賜軍士。王以內外兵口分粟子,預發號多爲屬吏所侵削,特頒官錢十萬貫,照第等給之。軍士大悅。

夏,四月,命陪從阮廷完等,同諒山督鎮丁輔益,會淸委差,査勘祿平,思陵地界。

六月,赦百姓賡年欠。時,民間因貧苦流散,租庸調錢多積欠。王命量行議赦。尋以海陽諸縣,鹹水渰損禾榖,赦今年夏務錢粟有差。

秋,八月,改喝江爲雲寶江,蘇瀝江爲地寶江。對天德,月德二江。

考士望,取武輝珙等十一名。

九月,山西鎮守達郡公黎廷恢卒,贈左都督。

宣光鎮守顕智侯鄧鏡在職貪淫,爲民所訴。召還京,尋卒。追貶二次。以垣郡公枚公幹爲山西鎮守,寶枵侯阮名揆爲宣光鎮守。

冬,十月,命陪從胡丕績,武公宰等,會淸委差査勘宣,興地界。先是,渭川,水尾二州爲淸雲南總鎮所侵占。王命致書廣督孔毓珣,轉達淸帝。淸帝有旨差官料理。乃命丕績等往會之。

赦淸,乂逋税。

命參從阮公沆,黎英俊,五府張饒,鄧廷諫,內監杜伯品,阮珪等爲勸農使。時,田籍初定,所在多相爭地界,不能決。乃命重臣分四跡巡行,隨宜分解,倂訪民間疾苦,議行極救之宜。

定捜括戶口逃亡令。時改修丁籍,民多頑巧躱避。乃議裁以法。照社長所類姓名。著原籍追拿引納,閱其强者充兵伍,蠃弱者充夫役。訴逃賞格與諸訴告例同。

命始揀一兵,以明年春大閱,定爲例。公沆等議,以爲揀兵已有成額,大閱已有定期,宣以明年爲始,乃下令四鎮及長安府,諸揀一兵,各照宴數,來年正月,並詣京歸隸所管,聴隨操演。略知起止,待旗祭後,各放歸農。

十一月,定百官行儀品服,及民間衣服器用等差。

命參從阮公沆兼都御史。

定會試閱卷式。考院先定文墨,公同點閱,讀一聽,詳審妥當,方定取舍。永爲常式。

令天下百姓得頌謗治官善惡。參從阮公沆等啓言:「治官人品不同,處己有廉汚,政事有善悪。不分淑慝,曷示勸懲,不驗民心,何知賢否。宜許所在,揭扁備書頌謗,以観善惡,兜人知忌憚,磨勵淸修。應須闔境同推,毋得狥情毀譽。」從之。

命阮公沆爲世子保傅。

賜阮公沆開中銳軍營。

貶工部左侍郞蘇世輝爲工部右侍部,范公容爲翰林承旨。先是,各號徵收,多侵隱税,。王命工番會計,盡得其狀,以舉職蒙賞。其後侵隠者強辨。世輝等,以工部覆査宥之。至是再命張公楷等審正。世輝,公容並以苟容失出,貶職。


丙午,七年(淸雍正四年)[1726]

春,正月,范謙益等自燕京回。我朝以淸明文獻爲北朝所重。謙益等至關口,淸帝遣道臣宣旨加恩,令貢使所經之地,加增供給,北至燕,準所奏事淸使臣由水路往返。而還。其幣賞資藏緞,並比舊增加。復召見於乾淸宮,慰問備至。特賜御書曰:「日南世祚」四字,及寶玉器皿,加賞使臣銀緞有差。謙益先見淸提督,語以日月合璧五星連珠,因獻詩三章。憑提督奏進,淸帝嘉之。諭以國王好學崇儒,增賞書三部。古文淵鑑,韻府,類凾。復賜硃批御札,褒獎獻詩稱賀之誠。謙益等辭歸,至南寧,使人先馳驛以聞。王大悅。至是至京。

二月,大閱諸軍。諸鎮選兵,集者一萬餘,以所部齊整,賞軍將有差。

加阮公沆,黎英俊少保。

夏,四月,陞使臣范謙益爲戶部左侍郞述郡公,阮輝潤爲刑部左侍郞肇郡公,范廷鏡爲兵部右侍郞賴溪侯。時,以北朝嘉賜寵數,國體增重,賜京師大酺。

六月,擢阮公挺,阮克忠,武名冠等,進朝並爲監察御史。中興初,用人不循資格,亦無流品之別。劉登仕以生徒,武惟志以椽吏,皆起家至尙書。陳登瀛,武方丈猶未進朝,或以寺卿知番,或以侍郞致仕。永治,正和間,隨邸諸臣,間有進朝之命,朝廷猶未以資塗分淸濁。見授者亦祗視職品爲崇卑。至是,文屬遜品之制始定,雖披紅穿玉,未預鉀籍,士夫不以爲榮,人始知有縉紳之重。

秋,八月,以中尉阮克稱為山南巡守。山西,京北,海陽諸鎮,各置武官一人為之。並隸鎮司,分巡要地。巡守之置,自此始。

命校書武廷恩,迎接淸國諭旨于宣光。先是,遣胡丕績等,會淸委差潘允敏,査勘疆界,議不決。允敏竟從開化土官,以我國覇占,還奏淸帝,竟立界于鉛廠山下。

定百官職爵封蔭例。文武預封蔭父母妻子,一品二品從爵,三品四品從職。從鄭樌,公沆之請也。

冬,十月,鄉試。增奉天場取士額。舊額,三場外一百名,增爲内一百五十名,四場外十名,增爲内二十名。遂爲列。

寛減高平賦役。王念高平賦役繁重,藩臣復以民瘼赴懋'因命省減諸巡,除牛首單錢,免紅菓税例,停屬差新給之兵,定花布代納之額。四州之民,始獲蘇息。

十一月,覆試各處貢士於五龍樓。時,鄉舉多借代濫選。又世家子弟預薦者,多非實才。果郡公阮公基以爲言,遂命覆試。參從黎英俊,稷郡公范公珍,雲郡公杜伯品,薰郡公鄧廷諫等子皆落名,合各處二十八名,並下庭鞫重治。以公基直言,加陞少保。

定考課社長法。先是命保置社長,以巨中小定名數,聽鎮守該牧,委以看守鄉閭,收納租庸,二考稱任,除授職品。至是議定,以三年一考,始於今年。

命陪從阮傚往淸華,發官庫錢十四萬,分賑饑民。


丁未,八年(淸雍正五年)[1727]

春,二月,蠲逋稅,令各縣官自未定租庸以前,有留欠季税與土產,寛赦有差。

閱諸軍陣法於五龍樓。

乙卯,王親祠先農于新壇。禮成,瑞雨旋降。百官稱賀。

三月,減山南諸縣田租。以洪水渰損禾榖,命量隨損分數減赦。從公沆之請也。

會試貢士,取鄧公演等十人。

定制文武諸臣,凡眚誤與降黜,準三年六年限,方得保陞。

夏,五月,殿試。賜阮世立進士及第第三名,阮德暐等九名並同進士出身。

命少保阮公基署府事。公基直亮敢言。公沆忌之。在府僚數見抑,遂請改武階,至是署纪府。

六月,命査錄諸王親舊錄罪犯,情有可原者。鄭㯀,鄭橑等洗雪放釋'及錄用子孫恩例有差。

定四鎮守留守法。以六期爲滿,課績分爲三等,以示甄別。

秋,七月,命議皇親陞授之制。時,皇長子維祥,出居東宮,經十年餘,年已二十九。至是,以其弟維祊爲正宮郡主鄭氏所生,將立爲皇太子,王欲別加封拜。以除授舊制,訪於輔臣公沅等,言:「皇子受封恩例,從前未有一定,請隨年齒高下,分爲二次。初授郡公爵,四品職,以長少分正從,其未十八者,宜待年。」從之。

初八日,壬戌,立皇子維祊爲皇太子,時年十九。

八月,國老掌府事鄧廷相,進述古規訓錄凡八篇,請以賜王世子。一曰,養德性,二曰,時朝侍,三曰,親正人,四曰,崇正學,五曰,遠女色,六曰,曄僕從,七曰,戒奢驕,八曰,辨忠佞,每日接引經傳古書切要,或一二章,或二三條,而附儆戒勸勉之語於其下。優旨褒獎,以賜王世子。

己亥,以將西巡,命中使分行剗險治道,興建宮宇。裴仁有營獨尊山寺,陳廷玉營西天寺,黃義楮營山宮,役民八縣。

冬,十月,蠲土產諸稅。時議,以租庸調法旣定,而額外諸税,徵索多方,乃命一切蠲免,惟租庸調出銭。

立一兵揀汰召药法。揀法照見在丁十口,留一兵,餘並汰回。申嚴勾拿煩擾之禁。募法,凡身材强健,情願爲兵,聽投單候閱,送充隊伍,給官田爲口粮。

十七日,己亥,封王世子鄭杠爲欽差節制各處水歩諸營,兼攬政機,太尉盛國公開尊國府。王親製寶訓及詩二篇賜之,寶訓略曰:「辰器之負苛匪輕,皇極之敷言是訓,寅畏祇惧,敬修厥德。朝於斯,夕於斯,一舉一動復於斯。孚信誠墓,蘊諸於中,宮如是,庭如是,大政大事亦如是。既具進修體用,推爲平治規模,于以副君親委寄之隆,于以光祖宗肇培之業,繼志述事,孝莫大焉。」

十一月,建古碑行宮。王幸如京,愛古碑風水,欲營建新都。從臣亦共請建行宮,以備巡幸。乃令群臣擇地爲圖以進。營築之功,一月而畢。因於行宮,宣旨推恩。除拜文武官,大司徒鄭掼,少傅阮公沆等有差。

參從阮公沆辭兼都御史,許之。以阮傚爲都御史。

致仕禮部尙書壽郡公阮當褒卒,贈少保。

十二月,以僉都御史吳廷碩,權副都御史。


戊申,九年(淸雍正六年)[1728]

春,陪從刑部尙書涖郡公張公楷卒,贈少保。

三月,命官賑貧。以淸,乂四鎮,屢經洪水暴風,民多饑饉,乃發內帑銭六萬緍,令三司官,分行賑給。

以禮部左侍郞謝登勲兼祭酒,刑部右侍郞阮儔兼司業,並行國子學官。王留意 作成人材,命學官,春夏考武官方略,秋冬考文官詞學,歲以爲常。

夏,四月,朔,參從阮公沅率文官入國子監,習八股文。公沆以經義之學,蹈習舊套,無文章精彩,而八股立意生字,可收異才,雅意欲變文體以取士。故率文官肄習,以風勵士人。

哀牢遺使來貢。先是,延壽節,哀牢貢使不至。王命賜書撫之。至是始來。常貢之外,象數土宜皆倍。旨許貢使往還水陸夫船,供頓靝幣,並從憂給,以悅遠人。

再定田租法。先是租法,公田槪準畝收錢八陌,出粟以一務二務爲差。洲土以二等輸錢。私田亦以一務二務供税。至是再命官親勘,相其肥瘠,分爲三等,以定出賦高下,著爲令。

更定揀兵均給田土例。洲土與一等田,準給人五畝,二等三等,以六畝七畝爲差。

淸歸聚龍銅廠。初,渭川邊地,久爲開化士官所占,累以事驛奏於淸。所遣會勘,又與土官回護,附鲁侵占內地之說。銅厫立界之役,設關置塘,失地者四十里。淸帝兩次勅諭,要我必從。宣光土目黃文樸,一切不接。淸雲南省臣鄂爾泰疑我有異圖,言於淸帝,調三省兵馬,遣都察院副都御史杭奕祿,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郞任蘭枝等,前來觀我動靜。旣而見北使來咨言,有欽使前往,而不顕言所以來之意。又兵部公文旣抵關,而來使逡巡在道,中外皆以爲疑,人情恂權。王獨斷以爲此地必復歸我,豈有無釁而生事於冷底之故疆。又云:「兵部先投公文,是使我國早知歸地之由,以明示我德。」因嚴飭沿邊,不得妄動。命修國書投遞。至是,果遣使以地來歸。詢知淸使留住廣地,待改寫勅諭,然後起行。隠曲情節,悉如容裁所料,群臣钎驚服,以爲型明定筘,九重洞照萬里,相率稱謝。六月,奕祿等至京,行接受禮。命兵部左侍郞阮輝潤,祭酒阮公宷,往會淸委差於宣光,認地立界,疆事始定。

清,乂二處不雨,遣使分行巡視,寛赦調錢,恩赦所至,大雨沾洽。

冬,十月,試東閣科,取中格范謙益,武公鎮,阮公宷等三名,賞銀賜冠服銀帶,如三魁例。

五龍現于五龍樓前。

大有年。王親製詩記其瑞。百宮奉啓稱賀,請宣付史館。垂示後來。

申定諸軍借代逃欠坐罪法。凡借人代爲兵,許管官類計拿捉,仍充隊伍。其為人代者,罪如之。内兵六十歲,外兵五十五歲,方聽汰免。擅回與逃避,陰求別替者,並擬徒罪。社長妄替,及所管聽受容縱者,有罪。


己酉,十年四月以後,昏德公永慶元年(淸雍正七年)[1729]

春,正月,王東巡,大閱舟師于塵洲海門。

夏,四月,定勘訟杖罰例。諸訟勘,有過失當罰者,惟有職方聽論罰。其未入流與民項,並随輕重論杖。

乙未,帝傳位于皇太子維祊,遜居乾壽殿。太子卽位,改元爲永慶元年。

尊帝爲太上皇,以誔日爲祥明聖節。赦丁未以前逋欠,及今年夏税十二。

五月,阮公沆言:「政府公事殷繁,不暇聽受詞訟勘問之任,請歸有司。」王從之。令胡丕績,范謙益監其事。

六月,文武復請加尊美字。王謙辭不受。

賜國老鄧廷相,粟帛衣被几杖,祿田五十畝。時入公府議事,官厨賜食。

秋,七月,大水。巨靈堤決,溢浸古碑行宮。城内水深三尺,官居行坊皆壊。各處河堤潰決者衆。命胡丕績等浚義住江,以通水勢。又命官發渭潢倉粟,賑給被水諸民。凡潦渰地方,秋田乏秧者,皆官給。

以古碑行宮被水,命中使督率民修治街衢,以待巡幸。

閏七月,命勸農官,分道往勘流民。

九月,丙子,議行拯救流民,分爲四等,漂散失跡爲一等,漂散只存一二率爲|等,貧亡漸漂爲一等,未漂未貧,別有情弊,爲一等。

王北巡,次仙跡山,十月還宮。

冬,十月,王幸如京。 ' 帝奉册太上皇尊號於乾壽殿。又尊生母鄭氏爲皇太后,正宮端明郡主鄭氏爲皇后。

霖雨。自九月至是月,不止。

戊戌,王薨如京。壽四十四。侍臣內監阮勲等,夜奉還京,始發喪。尊封仁王,謚懿略,廟號僖祖。塟赤輅原。在東山縣。

十二月,停土木營造各役。

遣正使丁輔益,副使段伯容,管名洋等,如淸歲貢,兼謝恩奏事。謝賜御書與歸地。又遣使臣行水路,隨奏乞準定更典儀與文移往復體式。

昏德公[编辑]

諱維祊,裕宗次子,在位四年。永佑二年遇害,壽二十八。
似太甲之始,而無其終。有昌邑之狂,而不可諫。以長以德,並無一焉。亢龍之悔,其及宜矣。

庚戌,永慶二年(淸雍正八年)[1730]

春,正月,節制府命參從阮公沆等議沿革租調法。沆等請減淸,父私租,準四鎮之半,公田全免。又調法之行,本欲省民橫費,第出入煩數,有司不便於行,請免四鎮及長安府調錢。許治官照舊堤路捜差戶分之例,準郵亭收率錢一陌,以供驛費。從之。

二月,命提督杜伯品署府事。

更定淸,乂二處差收例。敎坊調錢諸税,聽民自輸。田租以仲冬納官場,永營官庫,以仲春納縣官。逾限者,方以仲春之季追徵。敎坊調錢,正丁減半,黃丁老項,一切豁免。

分遣文武官,巡行四鎮,訪視民間貧苦,分爲等第,議行寛赦。

禁諸將造作非常軍器。

命議裁減關津税。王以畿內與四鎮,巡察事出權宜,又司巡始置,多爲民擾,令執政議省減,以示寛政。乃省畿內靑池二巡,四鎮惟歸察巡各二所,山南,冷池,海陽,淳美,始置巡者,並撤之。

免四鎮,長安府調錢,減私田租。私田一等二等依舊額,三等降収畝錢一陌,深淡高燥豁免,寺田停徴。初,中興以來,止徵公租,無私田之税。仁王時,參從阮公沆等始議行差田出租法。又變舊法,行調法,民帳租額,必欲一戶不脫,尺土無滯,括逃稽隱,刻核太至,民間多有不更。至是,特命改之。旨書一下,遠近皆頌其寛。

夏,四月,勅諭大臣百官,議進尊節制府王爵,以正名位。文武禀請,欽遵成旨,許之。進封太尉盛國公鄭杠爲元帥總國政威南王。

加尊王祖母太妃爲太尊太妃,王親生母昭緩武氏爲太妃。太尊稱徽旨,太妃稱懿旨。

追封太妃親父濬郡公武必做爲濬澤公,親母鄭氏爲太夫人,立祠京師。

加贈阿保譚公傚太宰,追贈右司講阮責恩刑部右侍郞,郡公爵。

大水,漫厨洲堤潰。先是河堤築作二十四所,武臣內官分董其役,各領官錢爲之。徃性朘削工傭,以取羨餘,板築苟完,罕有堅實。至是潰決甚衆,水勢泛溢,損失禾榖者,殆八九縣。

以初政覃恩,赦今年夏務税十三,五務留欠税十二。

以各處宮苑池籞弛還民。

停內使採木,聽所在民有山林之產,認取爲生。

淸華留守黃裴桓禀陳本處事宜十二條,下執政議。皆言桓所陳,惟有禁外客穿掘銀場,及哀牢通事,妄求該管捕捉公象擾民二條,頗亦可探,餘皆常談,並宜駁。從之

申定修丁薄年限。初,公沆立遞年繼修之法,欲詳產業以稽登耗。至是新政多改革,乃議定:「請今後修簿,以十二年爲一期,自甲辰改修爲始,含混訴漏者有禁,改簿體式,悉依庚子。惟備呈登耗,與逐年繼修並停。」繼修之法,遂廢矣。

命改造象坊馬廐於京師。先是,象馬量揀放牧近林與洲土,欲省豢養公費,且舒兵力。至是,令復以閑廐馴之。監牧諸場並廢。

六月,甲戌,朔,日食。

禁家藏天文象緯星宿諸書,毋得藏匿。

壬子,日食。

嚴禁拖缺田租。時議以田野盡闢,收成甚多,自行租法以来,耕人未曾欠租,而該收悉折爲外錢,官庫一無所入。乃令今後不問庸錢足欠,租錢一槪依數轉納,不得散折,混爲拖欠,以明租額。

推恩^官,以鄭檟爲宣忠公,鄧廷相,鄧廷潾爲大司馬,阮公沆爲吏部尙書加太子太傅,黎英俊爲戶部尙書加太子太保,阮傚爲兵部尙書加少保,胡丕績爲工部尙書,范謙益爲都御史,餘各陞次有差。

命阮公沆,范謙益同行吏部事。

擢武明揚進朝。

壬辰,命超郡公阮明珠鎮乂安,嘉郡公鄧廷潾鎮山南,諸鎮皆易置鎮守留守。

時,王始親政,欲周知天下財賦,豐虧出入之數,宣問府僚官某稅納某號,屬某宮,徵收之足欠,消算之虛實,乃命阮傚,范謙益等,同六番文武,倂査六宮用度。府僚官言:「貧民漸漂,困瘁實甚。積年逋缺,宜量減追徵。又實戶困頓不支,而僑寓者家宅完葺,以逃避幸免,流民丁率最少,而雜流者財產豐足,以捐納準饒,請不問客戶実戸,照率補庸。雜流二名,受一庸率,待民丁回集,依舊饒免。至於四跡所勘,情弊不一。凡興除急務,並當議行拯救,以蘇民瘼。」從之。

命官招集四鎮流民。凡五百二十七鄉,分爲四跡,以阮公沆,黎英俊,阮傚,杜伯品等十二人,爲招集官,隨民便病,爲之區處,一切隱情,並聽洞達,議行拯救。

申禁文武官交結朋黨。

癸丑,定招集課法。命招集官及諸員,一該以年限爲課程,依期民回稠密者,有優獎。満期,民未復業者,有重罪。從公沆之議也。

定消失官錢律。

參從阮公沆等言:「舊制,憲副以員外知府稱職者保舉,照勘以知縣任滿者銓(茶阝)。旣近以知縣任滿陞憲副,中場初授照勘。第憲副係方面彈劾之司,照勘亦繙閱硏磨之職,請遵舊制,以稱職事。」從之。

十一月,造崇嚴,瓊林二寺。以東潮,水棠,至靈三縣丁夫充役,免堤路,亭錢一年,撤古碑行宮材木,令結筏浮江而下,以供營造。

十二月,詳定兵政十三條。大略,禁逃亡兵人擅回,社長擅替之禁。以兵部同兵科査竅諸鎮官,與兵番拿逃之實狀,揀兵只取家資豐足,不抅尺寸與獨丁。

錄繫囚。

以阮傚爲兵部尙書少保,開中捷營。


辛亥,三年(淸雍正九年)[1731]

春,正月,乙酉,太上皇崩。上尊號曰:純正徽柔溫簡慈祥寛惠遜敏和皇帝,廟號裕宗。

二月,撤淸華始置諸場廠。以淸華龍興之地,不宜穿掘山隴,復申禁之。

三月,飭太原高平巡關,嚴加盤詰北商,以防奸細。

夏,四月,命閣院官,校閱五經本,刊行頒布。

六月,壬辰,朔,日食。

罷太常寺卿裴仕暹職,放歸田里。時有旨,諸臣敷陳體要,以備親擇。仕暹啓陳十條,首言內禪事,辭甚切至。大略云:「近者禪讓之事,雖亦循襲舊規,然不知其果出於倦勤,而真於付托耶。竊聞,先帝在御時,憤鬱之辭,不平之語,其發於言語文字之間者,天下臣民之耳目,豈容終掩。故自己酉初夏以来,天災屢見,地變頻仍,川竭河乾,霖恒水火。蓋天地宗廟之靈,特昭示夫澤竭之徵,常陰之罰,以見澤之不可不街,皇之不可不極也。願念封植之前熱,繼尊扶之先志,事在必行,無惑乎群小持疑之說,義當勇決,無膠乎三年無改之文,行達權之大事,正不易之常經。遏欲潰之頹波,挽將傾之紅日,所謂懋尊扶以消變異者也。」餘九條多忤執政意,權要皆不悅。疏入,王大怒,命奪其職,逐之。仕暹,東關經縷人,庚申初,復舊職,贈參政,賜爵忠節侯,給田爲祀。

嘉郡公鄧廷潾卒,贈大司徒。𣔆之子,賜姓鄭。

冬,十月,命官招集太原流民。

會試貢士,取阮伯璘等十二名。庭試,賜杜輝珙第一甲進士及第第三,陳名寧,阮儼,管廷油三名進士出身,阮伯璘等並同進士出身。

十一月,甲戌,望,月食。

十二月,庚寅,朔,日食。


壬子,四年八月以後,純宗龍德元年(淸雍正十年)[1732]

春,正月,購求遺書。有本國古書志,古詩文,與舉業文字,不拘淺陋,並許上進,隨多少酬賞。

陞賴澤侯范廷鏡爲戶部左侍郞,鎬郡公蘇世輝爲禮部左侍郞,以超郡公阮明珠爲山西鎮守。

二月,停土産諸税額。時,欲徵土產例,下廷臣議。宰臣以爲從前所謂土産,如碹硝,鐵子,船板,棹樸之類,有資兵用。間纔一二魚鹽細物,亦是山海所生,民易輸納。頃自庚辰年,徧察民間,一有藝業,照補土產,徵收橫濫,物カ竭不能繼,遂至貧窮廢業。有因生渎而斫樹,有因布帛而毀機,材木收而廢斧斤,魚蝦捕而裂網晉,赤蜜取而甘蔗不植,綿茶征而園圃遂荒,閒里騒然。累歲積欠,國用亦因告匱,乃議釐革,始停土產之例。今當審照前弊,凡土產税並停。惟有情願者方可照補。王從之。

定鄉會經義式,改用八股。命多士肄習,待舉鄉會試,並以次科施行。時,宰臣公沆雅喜八股文,嘗以考儒臣,中選者轆表揚之,而學者嘗病其難。會公沆去位,未及行而罷。

旨崇經學,禁子書。時議以文章之祖,出於聖賢書籍。近来記誦之學,讀經傳者,蒐羅小註,而多闕正文。讀史者涉獵外編,而却遺綱目。學術疎鹵,宜加釐正,以變士習。乃命申飭,繼今學者,經傳當悉熟正文。餘如集註小註,惟撟取其粹。通鑑綱目,左氏悉宜詳讀。由是學者之學,始有所統一矣。

增置武試科法。王以博舉所取有限,或遺人才,乃依做文試宏詞例,設宏選科,考較武藝,能者旌擢。

三月,修定朝侍禮樂。時,承平日久,王欲修明制作,以飭文明之美。命宰臣議定禮樂。按閱會典及三才圖繪諸書,與有見中國者,隨宜會意,斟酌行之。臨朝行幸禮樂,多所增益。視朝日,陳樂工於府堂左右。門開時,樂作,文武拜訖,樂止。內外庭每造旗八面,行幸進發時,先發火器三聲,寧宿時亦然。駕行旗兩邊前導,樂工前導如之。

試宏詞科。

王詣國子監,拜謁先聖,以新制禮器爲之。皆用金錫雕繪,祭祀如常。

定歸給鎮兵例,以別地兵。隸鎮非土著,懸隔不便,多致逃亡。乃議行歸給,某縣近鎮所,照率給鎮官,永以爲常。

夏,四月,王幸武成王廟。

遣使臣范公容,吳廷碩如淸,吿裕宗哀。

閏四月,望,月食。

黑龍見於東方,在房心舍,長八九尺。

復鄉試考翦舊制。先是,歷科考法,儒生士人隸縣考,能文隸校考。保泰初,始許府官典考,縣校公同,事少員多,浸致奸弊,是以衆議沸騰。命依舊考舉。

五月,貶禮部左侍郞鎬郡公蘇世輝爲安廣承政使。時,帝在諒陰,佚德日聞,大臣有廢立之議。世輝素善占,在經筵,嘗進陰陽書於帝。議者以講臣依阿,不能輔德,咎之。遂貶。

六月,定官品行儀旌旗等級。王以中國之制,庶官皆有旌旆表別,命參酌頒行,以昭文物。凡京官外出,與外任官,照品許多少有差。一品一對,二品一竿,高五尺,蝎翅,漆木底紅毛,旗葉用絹方樣,白色紅心。

秋,八月,望,月食。

火犯星斗,太白晝見經天。

廢帝爲昏德公,立裕宗長子維祥卽皇帝位。初,昏德公旣立,淫恣無忌。大臣鄭檟等議請權以安社稷,王猶隱忍不許。命官道旨,示以匡救之意,使權避正殿,居側殿,內殿供御皆裁損。太后以不嚴弼,降爲郡君,昏德卒不悟。至是乃下文武議,廢之。扶就外邸,尋遇害。先是,議擇所立,命見裕宗子十二人於府中。維祥以次當立,命有司衞居壽福宮。丙子,吿太廟,庚辰卽位。大赦,改元龍德,以誕日爲昌符聖節。尊生母阮氏爲皇太后。赦貧民逋欠調錢,與贖罰累收不得者。

赦眚誤官員經十年,聽得叙用。

壬午,帝命官賫捧册璽,進尊王爲大元帥統國政上師威王,隆以不名不拜之禮。

秋,九月,推恩文武。加鄭樌爲國老,陞阮公沆爲太保,阮傚爲少傅,並賜號佐理功臣,餘各陞授有差。

冬,十月,戊辰,望,月食。

出參從戶部尙書甸郡公黎英俊爲諒山太原督鎮。

以奮郡公張饒鎮海陽,薫郡公鄧廷諫鎮山酉,雲郡公社佰品鎮山南,添郡公張仍鎮乂安,寧郡公阮壽長鎮淸華。

十一月,貶参從吏部尙書太保朔郡公阮公沆爲宣光承政使,尋賜死。公沆有公輔才,仁王深信任之。沆自以得君,毅然爲國,當事建白創置,皆盡所蘊。然性果自用,以才凌人,忌之者衆,搆成朋黨,卒及於難。公沆,東岸扶轸人。景興初,始得歸葬。

罷榷鹽法。初,宰臣阮公沆立法,欲盡籠天下之利。鹽戶受牌,監當與進奉,皆有重幣,而官鹽直又高,因取償廛市,俾販以自給。列肆者苦鹽戶刻削,遂各增其價以粥之。有鹽一斗直錢一陌,民食日困,王深知其弊,至是命停鹽榷,聽海民煑作,通同販賣,民以爲便。

置受言筩。令臣庶有寃屈,具事投其中,以達下情,通言路。

地火起於鉢場津。鉢場逆旅地隙中,有過客,偶以火投之。初發靑焰,旣而紅光烈然,月餘乃滅。識者以爲兵火之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