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教育的急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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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教育的急務
作者:陸費逵
民國九年
1920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二,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近來有許多人,研究婦女問題和女子教育問題,替我二萬萬婦女謀解決的方法,這是最好的現象,也是最要緊的事體。各人所說的有各人的道理,我也不必去批評。不過我以為天下的事,要對症下藥,症候沒看明白,儘管有千金方,也是無益處的。

我對於女子教育問題和婦女問題,除小學校男女共學問題外,從沒有發表過意見。現在看見各方面的主張:有的太高尚,一時萬不能行;有的太陳腐,不合現在的趨勢;所以今天把我的意思發表一點,以供大眾的研究。

我以為現在替我國二萬萬女同胞謀幸福,最為急務的有兩個大問題。

第一,女子的實力問題

第二,女子的地位問題

我對於這兩個問題,意見很多,現在且簡單的說說:

地位與實力,是一個正比例。實力大一點,地位就高一點。要她地位高一點,就不得不求實力大一點。然而實力這樣東西,不是空口說得來的。有一分質地,用一分勞力,就可增加一分實力。就反面說起來。多一分消耗,就減少一分實力;少一分消耗,就增加一分實力。不論什麼國家,什麼社會,什麼人,都是如此。婦女問題也離不了這個原則的。

女子因為生理的關係,比男子弱。因而她的地位,比男子差得多,那是無庸為諱的。所以無論何國,沒有不是重男輕女。有的表面上很尊重女子,女子因而得很體面很舒服的待遇。但是這種待遇,不過和敬老慈幼一樣,出於社會上的憐惜心,不是女子真正有優越的地位。只有最近歐美各國,由教育的發達,人力的不足,發生出來的女權,才有幾分真正增高女子地位的意味。這就是我說的實力問題了。地位若不因實力而增高,就要像孟子所說「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了。

就女子的地位說起來,我研究到一種原則,就是女子的地位與社會的生活做一個反比例。生活容易的地方,女子的地位較低;生活困難的地方,女子的地位較高。其中有兩個原故:第一、生活容易的地方,男子的力量可以養家,不必女子謀生。第二、女子因為可以舒舒服服過日子,也就不願以弱質競爭於生活場裡,以免生理上的痛苦。生活困難的地方:只靠男子的力量,不足生活。女子為生計所迫,不得不盡力以謀飽暖;弱質能否勝任,生理上有無痛苦,都管不得了。天下的事,都是自然的趨勢逼迫成的。女子何嘗不願地位增高,但男子可以養家,女子樂得舒舒服服過日子,享唱隨之樂,盡育兒之責,這也是古今中外一樣的人情。

古代文明的國家,在東方有我國和印度,在歐洲有希臘和羅馬,介於其間的有土耳其、阿拉伯、埃及。這許多國,除了希臘的斯巴達外,沒有不是重男輕女的。風俗制度,雖各不相同,說到精神,與我國是差不多的。

我國古代,對於女子的地位,不過要他傳種和料理家務就是了。《大戴禮記孔子的話:「女子順男子之教而長其理者也,故謂之婦人。婦人,伏於人者也。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幼從父兄,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無所敢自遂也。教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間而已矣。是故女子及日乎閨門之內,不百里而奔喪,事無擅為,行無獨成,參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晝不遊庭,夜行以火,所以正婦德也。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亂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惡疾不取,喪父長子不取。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凡此聖人所以順男女之際,重婚姻之始也。」這一篇話,可以見得我國女子的地位了。前段全是義務,只有後段三不去是權利。然就這三不去的權利說起來,也是承認女子為妻的權利,沒有承認女子人格的權利。但是這裡面有很可注意的一點,就是女子有受男子供養的權利,無自謀生活的義務。從這一點說起來,就有一個前提,要男子人人能養家,否則這個風俗制度就不能成立了。

歐州女權之發軔在希臘。斯巴達的人,無論男女,都為國家盡力,所以女子的教育,同男子一樣。就是體育,也由國家設體育練習所,定了課程,男子女子全要去練習,一切與男子平等。國家社會上的一切事情,都由男女公共去做。甚至體育練習所男女同在一處裸體受課。他種社會,更不必說了。斯巴達的國力和國民的實力,都因此而大進。女子的實力和地位,要算空前絕後了。

亞里士多德的話,最公平,最當注意。他說:「家庭由男和女組成,國家也是這樣,不能將這兩樣分開。國家所定的制度,如果與女子有妨礙,這個國家就要算大半無制度了。」這個教訓的精神,在歐美人的腦里印的很深,到了近世紀的文明社會,遂成事實了。

我說了這許多話,還沒說到本文,這篇文字的題目是「女子教育的急務」。所謂急務,到底是什麼事呢?我以為現在我國女子教育的急務,應當從增進女子的實力入手。實力增加一分,地位自然增高一分。從表面上來說,男是男,女是女。從實際上說來,男子都是女子的父兄夫子,女子都是男子的母姊妻女。做女子的沒有不望他父兄夫子好的,做男子的何嘗不望他的母姊妻女好呢?女子的地位弄到現在的情形,男子固不能辭其責;然而女子自身若不願如此,決不會這樣的。古人之制禮,決不是憑空杜撰的,也不過順着當時的國情,略微整理點綴罷了。倘若當時國情不是這樣,古人制禮,也不會這樣的。如果勉強這樣的定,不但女子不承認,男子也不肯承認的。為什麼呢?女子和男子,並非兩國,實在是一家的父母兄弟姊妹夫妻子女。剝奪母姊妻女的權利,父兄夫子也受損失的。所以現在研究女子教育問題,當先考察現在的國情,預料將來的國情,而從增加女子的實力入手。

照我國現在的國情說起來,理論上說得天花亂墜,雖然不妨,但實際上一時決離不了家族本位。就社會上種種組織和一般男女心理說來,也決不能完全離了男子養家的狀況。他們歐美諸國,因為物質的進步,競爭的激烈,生活的困難,女子不能不求獨立生活。這是大勢所迫無可如何的。不是女子不願靠男子養活,也不是男子不願養活女子,實在是力有不從。這回世界大戰,男子都赴前敵,女子的用處更多,實力的表現增進也更明白。到了這種國情,女子只好把受養活的權利丟去了。女子一方丟去受養活的權利,一方以自己的實力養活自己和子女。換一句話說,就是替男子盡了一部分的義務,並且養活一部分的男子,那地位自然要增高了。婦女丟了權利,吃了苦,盡了力,偏不能和男子平等,未免太不公平。況且有一部分無父兄夫子的女子,為國家吃苦盡力,若不給她與男子平等的權利,那不是國家只叫這許多人家盡義務嗎?這樣說來,我們現在講女子教育,其目的有四:

第一,健全女子的人格

第二,養成賢母良妻

第三,在男子能養家的時代從事無害生理無妨家庭的職業

第四、預備充足的實力於必要的時候代男子做國家社會一切的事

我所說這四個目的,前三個是通常的,第四個是預備處社會國家之變的。我國現在的情形,穩健的人,大概都只贊成前三個目的。激進的人,要專注重第四個目的。我以為都是錯的。為什麼呢?照現在的國情,前三個目的是不錯的,但是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備,這第四個目的是預料將來的國情一定要到的。與其臨時抱佛腳,多吃許多苦,多受許多累,恐怕還要誤事,何妨早點預備。況且目的懸在這裡,幾時做得到,還不曉得呢?大家要知道萬一數十年後,再有大戰,我國卷進漩渦;或者經濟競爭更烈,多數男子無養家的能力,女子不能不爭生存,那時候方才知道我第四個目的的要緊咧。

依這四個目的,生出三個前提。

第一,女子自身的覺悟

第二,家庭的覺悟

第三,社會的覺悟

這三個前提雖然是要個人家庭社會分別去做,但最要緊的是教育上的覺悟和改進。

我所說女子自身的覺悟,並不是叫女子人人以英雌自居,是叫女子自己覺悟她的人格。現在的女子,無論是新是舊,總以玩品自居,心中總存一個男子應勝女子的觀念。不纏足了,偏要穿高底皮鞋,腳趾腳骨受傷是不管的。衣服要緊小,甚至胸間束帶,或穿緊扎的小背心,心肺受傷是不管的。耳環呀,項圈呀,鐲呀戴了一身,像腳鐐手銬一般。就是不戴,不論金銀珠玉,總要備置些。經濟不經濟,姑且不說。就人格上論起來,這算什麼呢?豈不是完完全全一件玩品麼?現在的女子,表面上要和男子平等。但是講起學問做起事來,就說他們是男子,我們是女子,男子總當比女子強些。簡直以女子二字,做自己卸責的地步。到了結婚,就有三種不可破的情形。第一、無論學問才幹光景,總要男子比女子高。如果男子和女子差不多,女子就以為大不應該,夫婦的感情,是不會十分好的。第二、仍懷一種舊思想,不以為一男一女平等的結婚。總以為女子吃虧,是嫁給人家,做了別家的人了。換一句話說,就是以為女子做了男子的附屬品了。第三、訂婚的時候,什麼聘禮呀,門包呀,開通的人家,也不能完全免去。不是仍舊把女子當一種貨品,骨子裡沒有脫賣買行為嗎?我以為現在的女子,不必口頭爭男女平權,先要自己保全人格。人格沒有完全,還講什麼權不權呢?所以現在的女子,頂要緊的,是曉得一個人不是玩品,要保全自己的身份健康經濟。失了身份,害了健康,耗了經濟,裝飾把人家看,是頂不值得的。其次要曉得男子是一個人,女子也是一個人。人的智愚強弱,雖然不能一樣,但決不會男子都比女子智,都比女子強的。到了結婚,只求兩面的人格相稱,不必一定求男子的學問才幹財產比女子強。婚禮上出嫁的思想,賣買的行為,應該剷除的乾乾淨淨。要做成一個有人格的男子,一個有人格的女子,雙方平等結婚,做一個新家庭。這樣下去,女子方有地位可言,不是男子的玩物了。

家庭的覺悟怎麼樣呢?做父母的要曉得生兒生女,同是一樣的。在父母本身上說起來,女子是賠錢貨,男子也是賠錢貨。男子有可以靠養的,女子又何嘗沒有靠養的呢?不過從前培植男子,不培植女子,所以男子比女子強一點。倘若父母把男女一樣去培植:沒有結婚的女子,固然可以從事職業,奉養父母;就是結婚了的女子,她倘能自立,那有不管父母的呢?舊時代的女子,嫁了好人家,父母如果生計困難,女子以夫家財物貼娘家的,也很不少。不過這種辦法,不很正當,也不很自由。比女子自己以才力所得的,相差不可以道里計了。父母要女子少賠錢,只有給她受教育的一個方法。進一步講,父母產生兒女,就是罪孽。必須培植到她的人格完全,方算是免了罪孽。天下不肖的子女,那一個不應該叫他父母負責呢?女子所受的痛苦,更應該由父母負大半的責任。況且大家不培植女子,你又何從得好媳婦好子孫呢?所以我想現在的家庭,應當有一個覺悟,就是教育女子,完全和男子一樣。看她的資質性情,盡力去培植。至於財產一層,我主張以少給子女為宜。如果分給男子,也就應該分給女子。養父母的老,男子固應該負責,女子也應該負責。結婚認為平等的,男子結婚認為得了一個妻,女子結婚認為得了一個夫。父母也把佳兒佳婦佳女佳婿,看得差不多。那女子的地位自然增高了:自己家裡看女子不起,偏要人家看得起,那是萬萬不行的。就是做到,也不過人家格外憐惜弱質愛好玩品罷了,不是女子的人格長進呀。

社會的覺悟是怎樣呢?前兩段所說女子自身的覺悟,和家庭的覺悟,都要社會覺悟,方才易於收效。為什麼呢?因為社會倘若不覺悟,社會上一般的人,見了覺悟的女子和覺悟的家庭,必定以為奇怪,多方的去嘲笑她,誹謗她。女子最怕這種事,一遇見了,只好把自己的覺悟拋去。也有定力強點不肯拋去的,這種人在社會上一定吃許多虧,受許多苦。我以為社會的覺悟,一時難得透徹,我們不可以揠苗助長,反阻礙她的生機。然而應當找一個現在最低的限度。第一、提倡不要裝飾。第二、尊重女子的人格。不可看做玩品,和男子的附屬品。第三、承認女子受教育的權利。父母有隻叫男子就學不叫女子就學的,大家應該勸誘她,譏笑她,認為和不叫男子就學是一樣的錯誤。這樣下去,女子的實力,自然可以增加,女子的地位,自然可以增高了。

女子的自身覺悟了,家庭覺悟了,社會覺悟了,婦女問題的第一步,就可以算解決了。不過現在去求她覺悟,將來在覺悟後求進步,都非從教育上着手不可。所以我以為教育上的覺悟和改進,實在是現在的急務。教育上的覺悟和改進,說來很多,最要緊的是學制的覺悟改進和學校的覺悟改進。關於學制的,應該由研究家和教育行政家着手。關於學校的,應該由研究家,教育行政家,和校長教員着手。分途並進,不拍他不一日千里呀!

學制上的問題,關係國民學校的,現在法令男女視同一律,可不必再說了。不過調查學齡兒童,勸誘就學,不可仍舊偏重男子。女子師範學校,亦沒有大問題,只求每省多設幾處就是了。現在最要緊的有三個問題。第一、高等普通教育。第二、高等專門教育。第三、職業教育。這三個問題不解決,女子的實力和地位,總不能圓滿收效的。

我想這三個問題,非到社會進一步覺悟與風習進一步改造後,與男子的教育總不能完全相同的。高談闊論,沽名釣譽,我並不是不會,不過於實際無益的事,我不肯昧心去說呀。我以為現在當認清我國女子的現狀,定一個進一步的辦法,等到進一步辦法成了風習了,再進一步,改定辦法。這種做去,與實際既有益處,也不至犧牲許多女子,供教育的試驗。況且男女分工,本是天然的規律,我國還不到人力不足的時候,何必勉強女子做男子的事呢?天下的事,不可不求進步,又不可躐等進步。這句話一定有許多青年反對,不過我的良心上是這個樣子,我不管人家反對不反對,我是要說的。

依我這個宗旨解決這三個問題:

第一,高等普通教育當分為中學校、高等中學校兩級。中學校是普通科目,三年卒業。注重國文家政(包括日用理化兒童教育和家庭衛生在內),至算學、歷史、地理、外國語等,不妨簡單些。高等中學校兩年卒業,應當分文科實科。國文、外國語、法制大意、體操等科,應當一樣的注重。不妨公同上課。文科加課歷史、地理、哲學、心理學、倫理學、教育學、中國文學史等科目。實科加課算學、博物、理化、圖畫、手工等科目。

中學校的宗旨,在養成高等人格。高等中學校的宗旨,在養成研究力,和進大學的預備。中學校每省應該多設若干處。高等中學校可酌量情形,每省先設一二處,逐漸推廣起來。

第二,高等專門教育應該斟酌女子已具的程度和就職的情形,漸漸的設立。我以為現在當就設的:(一)普通文科。養成高等文學人才,和高等中學高等師範的教員。(二)醫科。養成高等女醫。一方為婦女免痛苦,一方為女子謀一種最好的職業。(三)紡織。是我國最要緊的實業。其中大部分,女子可以做的,此科如果發達,於實業和女子的生計,都有很大的影響。(四)養蠶製絲。此科最要緊,最宜於女子,大家都知道,可不必說了。不過現在所設的,程度不高,所以他的特點,還不甚看得出咧。以上四種不過略舉一例,並不是限定這四種。

至於大學開放,近來爭論很多。我以為第一步的開放,應當許女子普通文科大學和高等師範卒業的,入大學的文科理科,做選科生。女醫專門卒業的,入大學的醫科,做選科生。其餘各科,漸緩開放。這樣辦法,有幾樣好處。第一、能受大學教育的女子,無向隅之嘆,又成就許多學問家,免埋沒許多人才。第二、學府的設備和教員,都不容易。這種辦法,可免另設女子學府的困難。第三、入學程度很高,自然有益無弊。第四、文理醫三科,都是與女子學問有益,身體無損的。第五、作為選科生,女子可就自己的學力體力志願,分別選習。如願全習,也不妨聽其自由。這樣辦法,可免勉強全習致身體受損,能全習的也不受拘束。將來如果人才眾多,女子的地位,職業的範圍,擴充開了,不妨就需要的狀況,再開放他科,或某科的某門。這就是我所說的求進步而不躐等了。

第三,職業教育應當看各地情形,多設許多傳習所。費用既不大,學生程度不要限制太嚴,入學的可以很多。本地需要的職業,學會了就可以有用處。比方:紡織、養蠶、織草帽鞭、織花邊、種菜、種花、種棉花、畜牧(一種或二三種)、養雞等,無論什麼科目,只要本地相宜的,需要的,就可設傳習所。一年兩年卒業都可以的,授課全日半日也都可以的。如果曾受國民教育的少,不妨另設補習科,補習國文算術。這樣辦法,於教育生計都有極大的影響。比設完備的實業學校既容易,又有效驗。各地熱心的人,何妨試試看。

學校的覺悟和改進,說來很複雜,我以為最要緊的,是人格的精神,正確的知識,健康的身體。十餘年前,上海的女學界,精神很好,人人都有一個高尚人格的觀念。裝飾一點不講究,粗布衣服,很優雅,很大方。後來有個著名的校長,開了一家綢緞鋪,送許多優待券給學生。女子本來是好美好虛榮的,看見校長這樣提倡,於是大家都做起華美的綢緞衣服來了。戴手飾的也漸漸多了。胸部束帶穿緊小背心的風氣也傳開了。現在的女學生,和十年前的女學生比較起來,恐怕精神上很有點不同。就是那時候的女學生,有一種要求人格的精神;現在的女學生,表面上拿獨立自尊做口頭禪,精神上和沒有入學校的差不多,不過是有一塊女學生招牌的玩品就是了。說到知識一方面,也很不完全。科學的知識,既不正確,又欠了解。文字的知識,也是這樣。女學生和女學生出身的教員,沒有幾個不寫別字的。這是什麼緣故呢?我以為都因為辦學校的,沒有目的,沒有精神,只曉得裝個場面,敷衍了事,所以弄成這個樣子。至於體育一方面,表面上比深閨靜處的好得多,實際上卻不盡然。我聽見好幾處女校,辦理算很講究的,但是學生有因為月經期內體操運動,得了痼疾的。又有某學校,赴聯合運動會,司令的女教員,選手的女學生,都在月經期內勉強到會,為學校爭虛名,弄得病了許多時候(日本教育法令,明定月經期內停止體操運動。但是女學生羞於說明,所以也不過是具文罷了。只有幾個真熱心的女教育家,留心查察訓練,還可以實行)。至於高底皮鞋緊小背心的有害身體,更不必說了。這事看來不大要緊,但是與現代女子的健康,將來國民的強弱,都很有關係的。教育以德育智育體育三樣做目的,如果做成沒人格的德育,不正確的智育,害健康的體育,我們要興教育做什麼呢?

學校應該怎樣覺悟改造呢?我姑且簡單說兩句。第一,要養成人格覺悟的風氣。第二,要養成功課消化的習慣。第三,要防制身體的損壞。又有附帶的兩個條件。第一,是慎選教職員。第二,是不要徇學生的虛榮心,功課弄得高而無當,博而不熟。至於下手的方法,各人各自研究,研究有心得,就去實施。不是我們說空話的責任了。主持女學的人呀!諸君要保自己的良心,保學生的人格,我國女子才有幸福的希望呀!

我寫了這許多,我的意思還沒有說完。我想另外寫一篇,叫做「婦女問題雜談」。一段一段的隨便寫,可以與這一篇互相發明。不過我的功夫很少,一時能寫出不能寫出,還說不定咧。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1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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