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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討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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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談 如此「討赤」
作者:魯迅
1926年4月6日
無花的薔薇之三
本作品收錄於《京報副刊》和《華蓋集續編

京津間許多次大小戰爭,戰死了不知多少人,為「討赤」也;執政府前開二排槍,打死請願者四十七,傷百餘,通緝「率領暴徒」之徐謙等人五,為「討赤」也;奉天飛機三臨北京之空中,擲下炸彈,殺兩婦人,傷一小黃狗,為「討赤」也。

京津間戰死之兵士和北京中被炸死之兩婦人和被炸傷之一小黃狗,是否即「赤」,尚無「明令」,下民不得而知。至於府前槍殺之四十七人,則第一「明令」已云有「誤傷」矣;

京師地方檢察廳公函又云「此次集會請願宗旨尚屬正當,又無不正之行為」矣;而國務院會議又將「從優擬恤」矣。然則徐謙們所率領的「暴徒」那裡去了呢?他們都有符咒,能避槍炮的麼?

總而言之:「討」則「討」矣了,而「赤」安在呢?

而「赤」安在,姑且勿論。歸根結蒂,「烈士」落葬,徐謙們逃亡,兩個俄款委員會委員出缺。六日《京報》云:

「昨日九校教職員聯席會議代表在法政大學開會,查良釗主席,先報告前日因俄款委員會改組事,與教長胡仁源接洽之情形;次某代表發言,略云,政府此次擬以外教財三部事務官接充委員,同人應絕對反對,並非反對該項人員人格,實因俄款數目甚大,中國教育界仰賴甚深……。」

又有一條新聞,題目是「五私大亦注意俄款委員會」云。

四十七人之死,有功於「中國教育界」良非淺甚少也。「從優擬恤」,誰曰不宜!?

而今而後,庶幾「中國教育界」中,不至於再稱異己者為「盧布黨」歟?

四月六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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