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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讨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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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谈 如此“讨赤”
作者:鲁迅
1926年4月6日
无花的蔷薇之三
本作品收录于《京报副刊》和《华盖集续编

京津间许多次大小战争,战死了不知多少人,为“讨赤”也;执政府前开二排枪,打死请愿者四十七,伤百馀,通缉“率领暴徒”之徐谦等人五,为“讨赤”也;奉天飞机三临北京之空中,掷下炸弹,杀两妇人,伤一小黄狗,为“讨赤”也。

京津间战死之兵士和北京中被炸死之两妇人和被炸伤之一小黄狗,是否即“赤”,尚无“明令”,下民不得而知。至于府前枪杀之四十七人,则第一“明令”已云有“误伤”矣;

京师地方检察厅公函又云“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之行为”矣;而国务院会议又将“从优拟恤”矣。然则徐谦们所率领的“暴徒”那里去了呢?他们都有符咒,能避枪炮的么?

总而言之:“讨”则“讨”矣了,而“赤”安在呢?

而“赤”安在,姑且勿论。归根结蒂,“烈士”落葬,徐谦们逃亡,两个俄款委员会委员出缺。六日《京报》云:

“昨日九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代表在法政大学开会,查良钊主席,先报告前日因俄款委员会改组事,与教长胡仁源接洽之情形;次某代表发言,略云,政府此次拟以外教财三部事务官接充委员,同人应绝对反对,并非反对该项人员人格,实因俄款数目甚大,中国教育界仰赖甚深……。”

又有一条新闻,题目是“五私大亦注意俄款委员会”云。

四十七人之死,有功于“中国教育界”良非浅甚少也。“从优拟恤”,谁曰不宜!?

而今而后,庶几“中国教育界”中,不至于再称异己者为“卢布党”欤?

四月六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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