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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註疏/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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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上•告子章句上(凡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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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者,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稱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嘗學於孟子,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論語》曰:“子罕言命。”謂性命難言也。以告子能執弟子之問,故以題篇。)

疏正義曰:此篇首論告子言性,所以次於《萬章》問孝之篇者,以其為孝之道,其本在性也,故此篇首以告子之言性,遂為篇題,次於《萬章》,不亦宜乎。此篇凡三十六章,趙氏分之以成上下卷。此卷凡二十章而已。一章言養性長義,順夫自然,殘木為器,變而後成。二章言人之欲善,由水好下,迫勢激躍,失其素真。三章言人之性與善俱生。四章言明仁義由內,以曉告子。五章言公都告子受命,然後乃理。六章言天之生人,皆有善性,引而趍之,善惡異衢。其七章言人廩性俱有好憎,或為君子,或為小人,猶麰麥不齊,雨露使然也。八章言秉心持正,使邪不幹,猶止斧斤,不伐牛山,則山木茂,人則稱仁。九章言弈為小數,不精不能,一人善之,十人惡之,若竭其道,何由智哉?十章言舍生取義,義之大者也。十一章言由路求心,為得其本。十二章言舍大惡小,不知其要。十三章言莫知養身,而養其樹木。十四章言養其行,治其政,俱用智力,善惡相厲,是以君子居處思義,飲食思禮。十五章言天與人性,先立其大。十六章言古人修天爵,自樂之也,今要人爵,以誘待也,得人棄天,道之忌也,或以招之,小人事也。十七章言所貴在身,人不知求。十八章言為仁不至,不反求諸己,謂水勝火,熄而後已,不仁之甚,終為亡矣。十九章言功毀幾成,人在慎終,五穀不熟,荑稗是勝,是以為仁,必其成也。二十章言彀張規矩,以喻為仁,學不為仁,由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其餘十六章,趙氏分在下卷,各有敘焉。○注“告子者姓”至“篇題”。○正義曰:云“告子名不害”者,《盡心篇》有浩生不害,疑為告子,姓告名不害,以浩生為字。趙注又云:浩生姓,名不害。又為二人。其佗經傳未詳甚人。云《論語》子罕言命,蓋《論語》第九篇首云也,故以題其篇。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杯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杯棬。” (告子以為人性為才幹,義為成器,猶以杞柳之木為杯棬也。杞柳,櫃柳也。一曰杞,木名也,《詩》云:“北山有杞。”杯棬,杯素也。)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杯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杯棬也?(戕猶殘也,《春秋傳》曰:“戕舟發梁。”所能順完杞柳,不傷其性,而成其杯棬乎?將斤斧殘賊之,乃可以為杯棬乎?言必殘賊也。)如將賊杞柳而以為杯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孟子言以人身為仁義,豈可復殘傷其形體乃成仁義邪?明不可此杯棬。)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 (以告子轉性為仁義,若轉木以成器,必殘賊之,故言率人以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蓋歎辭也。)

疏“告子”至“言夫”。○正義曰:此章指言養性長義,順夫自然,殘木為器,變而後成。告子道偏,見有不純,仁內義外,違人之端。孟子拂之,不假以言也。“告子曰”至“為杯棬”,告子言人之性譬若杞柳,義若杯棬也。以人之性為其仁義之道,若以杞柳之木為之杯棬也。杞,枸杞也。柳,少楊也。杯,素樸也。棬,器之似屈轉木作也。以其杞柳可以楺而作棬也。“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為杯棬乎”至“必子之言夫”,孟子乃拂之曰:子能順杞柳之木性以為杯棬乎?以其將以斤斧殘賊其杞柳然後為之杯棬也。如將斤斧殘賊杞柳而以為之杯棬,是亦將殘賊人之形軀然後以為仁義與。且驅天下之之人而殘禍仁義之道者,是亦必子之此言也。孟子所以拂之以此,蓋謂人之性仁義,固有不可比之杯棬以杞柳為之也。○注“ 杞柳櫃柳”至“素”。正義曰:案《說文》云:“杞,枸杞。”“柳,少楊也。”“杯,㔶也。”“棬,屈木盂也,所謂器似升屈木作是也。”《詩》云“北山有杞”,《南山有台》文也。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湍者圜也,謂湍水湍縈水也。告子以喻人性若是水也,善惡隨物而化,無本善不善之性也。)孟子曰:“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孟子曰:水誠無分於東西,故決之而往也,水豈無分於上下乎?水性但欲下耳。人性生而有善,猶水之欲下也。所以知人皆有善性,似水無有不下者也。躍,跳。顙,額也。人以手跳水,可使過顙,激之可令上山,皆迫於勢耳,非水之性也。人之可使為不善,非順其性也,亦妄為利欲之勢所誘迫耳,猶是水也。言其本性非不善也。)

疏“告子”至“是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之欲善,猶水好下,迫勢激躍,失其素真,是以守正性為君子,隨曲折為小人者也。“告子曰性猶湍水也”至“東西也”,告子言人之性猶縈回之水也。湍,圜,縈回之勢也。縈回之水,決之使流於東方則東流之,使之流西方則西流之。而人之性,無分於為善為不善也,如縈回之之水,無分於東西也。“孟子曰”至“是也”,孟子言水之性無分於東西上下乎?言有分於東西上下也。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性之不善者,水無有不就下者。今夫水之勢,摶而跳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令上山:如此,豈水性如是哉?是其勢如是也。人之性所以可使為不善者,亦若此水之勢也。以其人之性不善,乃利欲而誘迫之也,亦搏激其水之謂也。○注“湍者圜也”。○正義曰:《說文》云:“湍,急瀨水。”又云:“瀨,水流沙上也。”今謂縈回之水者,言其水流沙上,縈回之勢,湍湍然也。

告子曰:“生之謂性。”(凡物生同類者皆同性。)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猶見白物皆謂之同白,無異性。)曰:“然。”(告子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歟?”(孟子以為羽性輕,雪性消,玉性堅,雖俱白,其性不同。問告子,以三白之性同邪?)曰:“然。”(告子曰然,誠以為同也。)“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歟?”(孟子言犬之性豈與牛同所欲,牛之性豈與人同所欲乎?)

疏“告子曰生之”至“性歟”。正義曰:此章指言物雖有性,性各殊異,惟人之性,與善俱生,赤子入井,以發其誠,告子一之,知其粗矣,孟子精之,是在其中。“告子曰生之謂性”,告子言人之生與物之生皆謂之性,以其為同也。“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歟”,孟子見告子以為凡物生同謂之性,故問之曰:然則生之謂性,是如凡物之白皆謂同白,無異性也。“曰然”,告子以為誠如是也。“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歟”,孟子又言是則白羽毛之白,亦如白雪之白;白雪之白,亦如白玉之白歟?故以此三者問告子,然孟子以謂羽毛之白,則其性輕;白雪之白,其性易消;白玉之白,其性堅:是其性有不同其白也。“曰然”,告子不知為有異,故亦以為誠然也。言則同也。“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歟”,孟子曰:又如是,則犬狗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亦猶人之性與?孟子所以言此者,以其犬之性,金畜也,故其性守;牛之性,土畜也,故其性順;夫人受天地之中,萬物俱備於我者也,是其廩陰與陽之氣所生也,故其性能柔能剛:是為不同者。告子不知,但知其粗者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人之甘食、悅色者,人之性也。仁由內出,義在外也,不從己身出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孟子怪告子是言也。)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告子言見彼人年老長大,故我長敬之。長大者,非在我者也,猶白色見於外者也。)曰:“異於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歟?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孟子曰:長異於白,白馬白人,同謂之白可也,不知敬老馬無異於敬老人邪。且謂老者為義義乎?將謂敬老者為有義乎?且敬老者,己也,何以為外也。)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告子曰:愛從己則己心悅,故謂之內。所悅喜老者在外,故曰外也。)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於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歟?”(孟子曰:耆炙同等,情出於中。敬楚人之老,與敬己之老,亦同己情性敬之。雖非己炙,同美,故曰物則有然者也。如耆炙之意,豈在外邪。言楚、秦,喻遠也。)

疏“告子曰食色”至“亦有外歟”。○正義曰:此章指言事者雖從外,行其事者,皆發於中。明仁、義由內,所以曉告子之惑者也。“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告子言人之嗜其甘食,悅其好色,是人之性也。仁在我為內,非自外而入者也;義在彼非在我,故為外也,非內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孟子見告子以為仁內義外,故問之曰:何以為仁內義外?“曰彼長而我長之”至“故謂之外也”,告子言彼人之年老,而我從而敬長之,非有長在我也。如彼物之色白,而我從而白之,是從其白於外也,我故謂義為在外也。“曰:異於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歟?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孟子又辟之曰:彼長而我長之,異於彼白而我白之也。於白馬之色白,無以異於白人之色白也,是則同也,不知長老馬無以異於長人之長老乎?以其是則有異也。蓋白馬之白,與白人之白者,彼白而我白之耳,我何容心於其間哉,固無異也;長馬之長,與長人之長,則有欽不欽之心矣,此所以有異焉。以其長人之長者有欽,長馬之長者無欽,是則長者在彼,長之者在我,而義自長之者生,非自長者生也。如此,告子何得謂之外乎?故問之曰:且謂長者為有義乎,長之者為有義乎?“曰吾弟則愛之”至“故謂之外也”,告子又謂我之弟則親愛之,秦人之弟則我不愛,是愛以我為悅者也,愛主仁,故謂仁為內也;敬長楚人之長者,亦敬長吾之長者,是以長為悅者也,長主義,故謂義為外也。“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於耆吾炙”至“亦有外歟”,孟子又以秦人之炙而排之,曰:好秦人之炙,無以異於好吾之炙,為物耳,則亦有如是也,然則好炙亦有外歟?且孟子所以排之以此者,蓋謂仁、義皆內也。以其秦人之弟則不愛,吾弟則愛之,愛與不愛,是皆自我者也,告子謂之以我為悅,則是矣;吾之長者吾長之,楚人之長吾亦長之,長之亦皆自我者也,告子又謂之以長為悅,則非矣。是亦猶秦人之炙與吾之炙雖不同,而嗜之者,皆自我也。如是,則義果非生於外者也。云炙實,《周書》曰“黃帝始燔肉為炙”是也。秦、楚,所以喻外。

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內也?”(季子亦以為義外也。)曰:“行吾敬,故謂之內也。”(公都子曰:以敬在心而行之,故言內也。)“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季子曰:敬誰也?)曰:“敬兄。”(公子都曰:當敬兄也。)“酌則誰先?”(季子曰:酌酒則誰先酌?)曰:“先酌鄉人。”(公都子曰:當先鄉人。)“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季子曰:所敬者兄也,所酌者鄉人也。如此,義果在外不由內也。果猶竟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公都子無以答季子之問。)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將曰:‘敬叔父。’曰:‘弟為尸則誰敬?’彼將曰:‘敬弟。’子曰:‘惡在其敬叔父也?’彼將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須之敬在鄉人。”(孟子使公都子答季子如此,言弟以在尸位,故敬之;鄉人以在賓位,故先酌之耳。庸,常也。常敬在兄,斯須之敬在鄉人。)季子聞之,曰:“敬叔父則敬,敬弟則敬,果在外,非由內也。”(隨敬所在而敬之,果在外。)公都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然則飲食亦在外也。”(湯、水雖異名,其得寒、溫者中心也。雖隨敬之所在,亦中心敬之,猶飲食從人所欲,豈可復謂之外也?)

疏“孟季”至“食亦在外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凡人隨形,不本其原,賢者達情,知所以然。季子信之,猶若告子,公都受命,然後乃理。“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內也”,孟季子猶若告子,以為義外,故問孟子弟子公都子曰:何以謂義為內也?“曰行吾敬,故謂之內也”,公都子答之,曰所敬在心而行之,故謂義為內也。“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季子又問之曰:鄉之人有長於己之伯兄一歲,則當敬誰。“曰敬兄”,公都子曰:當敬己之兄也。“酌則誰先”,季子又問之曰如在筵則酌酒先酌誰。“曰先酌鄉人”,公都子曰:當先酌鄉人也。“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季子又言所敬在兄,是敬在此;酌在鄉人,是所長在彼:是義果在外者也,非由內而出之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公都子於此遂無言以應答,而乃告知於孟子。“孟子曰”至“斯須之敬在鄉人”,孟子謂公都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季子將曰敬叔父;則問之曰弟為主,則誰敬?彼季子將曰敬弟;則又問之曰:如敬弟,則安在敬其叔父也?彼季子將曰弟在位,故敬之也。子亦與之曰:所以先酌鄉人者,亦以在賓之位,故先酌之也。言常敬者在兄,斯須少頃之敬在鄉人也。“季子聞之”至“非由內也”,季子聞孟子此言,故謂之曰:敬叔父則敬之,敬己之弟則亦敬之,是隨敬所有,則敬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至“亦在外也”,公都子由孟子教之,以此乃曉其理,故自又以冬夏所飲比喻而曉季子之惑也。言冬寒之日則飲湯,夏熱之日則飲水,如是則飲食亦有在外者也?蓋謂湯、水雖異名,然得其寒、熱而飲之者,在我之中心然也,猶敬叔父、敬弟雖有異,然而能敬之者在我而已。敬在我,則敬在心而出之者也,安得謂之在外乎?季子即下卷所謂季任,為任處守者。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公都子道告子以為人性在化,無本善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公都子曰:或人以為可教以善、不善,亦由告子之意也。故文、武聖化之起,民皆喜為善;幽、厲虐政之起,民皆好暴亂。)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公都子曰:或人者以為各有性,善惡不可化移,堯為君,象為臣,不能使之為善;瞽瞍為父,不能化舜為惡;紂為君,又與微子、比干有兄弟之親,亦不能使其二子為不仁:是亦各有性也矣。)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歟?”(公都子曰:告子之徒,其論如此,今孟子曰人性盡善,然則彼之所言皆為非歟?)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若,順也。性與情相為表裏,性善勝情,情則從之。《孝經》云“此哀戚之情”,情從性也。能順此情,使之善者,真所謂善也。若隨人而強作善者,非善者之善也。若為不善者,非所受天才之罪,物動之故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筭者,不能盡其才者也。(仁、義、禮、智,人皆有其端,懷之於內,非從外銷鑠我也。求存之,則可得而用之;舍縱之,則亡失之矣。故人之善、惡,或相倍蓰,或至於無筭者,不能相與計多少,言其絕遠也。所以惡乃至是者,不能自盡其才性也。故使有惡人,非天獨與此人惡性。其有下愚不移者也,譬若乎被疾不成之人,所謂童昏也。)《詩》曰:‘ 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詩•大雅•蒸民》之篇。言天生蒸民,有物則有所法則,人法天也。民之秉夷,夷,常也,常好美德,孔子謂之知道。故曰人皆有是善者也。)

疏“公都子曰”至“懿德”。○正義曰:此章指言天之生人,皆有善性,引而趨之,善惡異衢,高下自懸,賢愚舛殊,尋其本者,乃能一諸。“公都子曰”至“然則彼皆非與”者,公都子問孟子,以謂告子言人之性無有善,亦無有不善,但在人之所為如何耳。或有謂人性可以為善,又可以為不善,但在上所化如何耳,如此,故文王、武王興起,常以善養人,則民人皆好善;至幽王、厲王興起,常以政暴虐於民,則民亦皆好其暴亂。或有人又謂人有性善,有性不善,非在所化,廩之於天而已,如此,故以堯帝之為君,而有象之傲為臣;以瞽瞍之頑為父,而有舜之聖為子;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之賢為臣。今孟子乃曰性皆善,是則彼告子與或人之言者皆不是歟?故以此問孟子。“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至“好是懿德”,孟子言人之乃順其情,則皆可以為善矣,是所謂性善也。若夫人為不善者,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為不善者,乃自汨喪之耳,故言非廩天才之罪也。且情、性、才三者,合而言之,則一物耳;分而言之,則有三名,故曰性,曰情,曰才。蓋人之性,本則善之,而欲為善者,非性也,以其情然也;情之能為善者,非情然也,以其才也。是則性之動則為情,而情者未嘗不好善而惡惡者也,其不欲為善者乎?而才者乃性之用也,而才者上有以達乎天,下有以達乎地,中有以貫乎人,其有不能為善者乎?此孟子所以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言“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至“智也”者,已說於前矣。蓋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人皆有是心也,人能順此而為之,是謂仁、義、禮、智也,仁、義、禮、智即善也。然而仁、義、禮、智之善,非自外銷鑠我而亡之也,我有生之初固有之也,但人不思而求之耳,故曰求則得而存,舍而弗求則亡之矣。然人所以有善有惡,其善惡相去之遠,或相倍蓰,或至於不可計其多少,如此之絕遠者,是不能自盡其性才者也。言才無有不能為善者矣,但不能盡其才而為之耳。故《詩•大雅•蒸民》之篇有曰:上天之生眾民,有物則有所法,則民之秉執其常善,故好是美德而已。所謂常即善也,所謂善即美德也,謂美德者,即仁、義、禮、智是也。孔子常亦云為此詩之人,其能知道者也,故言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故好是懿德也。然所謂物者,即自人之四肢、五髒、六腑、九竅,達之於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無非物也;所謂則者,即仁之於父子,義之於君臣,禮之於夫婦、兄弟,信之於朋友也:是無非有物則有則也。由此觀之,孟子所以言至此者,豈非人性皆善者邪?故有物必有則,是謂性之善也;能秉其彝,是謂才也;好是懿德,是謂情也。“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是能順其情以為善而才從之者也。○注“紂與微子比干有兄弟之親”。○正義曰:案《史記•世家》云:“微子啟者,殷帝乙之首子,而紂之庶兄也。”又云:“王子比干者,亦紂之親戚也。”是知有兄弟之親矣。○注“《大雅•蒸民》之詩”。○正義曰:此蓋尹吉甫美宣王之詩文也。

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富歲,豐年也。凶歲,饑饉也。子弟,凡人之子弟也。賴,善。暴,惡也。非天降下才性與之異也,以饑寒之厄陷溺其心,使為惡者也。)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孰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麰麥,大麥也。《詩》云:“貽我來麰。”言人性之同,如此麰麥,其不同者,人事、雨澤有不足,地之有肥、磽耳。磽,薄也。)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聖人亦人也,其相覺者,以心知耳。故體類與人同,故舉相似也。)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龍子,古賢人也。雖不知足小大,作屨者猶不更作蕢。蕢,草器也。以屨相似,天下之足略同故也。)口之於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於味也。至於味,天下期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人口之所耆者相似,故皆以易牙為知味,言口之同也。)惟耳亦然。至於聲,天下期於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耳亦猶口也,天下皆以師曠為知聲之微妙也。)惟目亦然。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目亦猶耳也。子都,古之姣好者也。《詩》云:“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儻無目者,乃不知子都好耳,言目之同也。)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言人之心性皆同也。)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心所同耆者,義理也。理者,得道之理。聖人先得理義之要耳。理義之悅心,如芻豢之悅口,誰不同也。)

疏“孟子曰”至“我口”。○正義曰:此章指言人廩性俱有好憎,耳目口心,所悅者同,或為君子,或為小人,猶麰麥不齊,雨露使然者也。孟子言是,所以勖而進之。“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至“猶芻豢之悅我口”者,孟子言豐熟之年,凡人之子弟,多好善,賴,善也;凶荒之年,凡人之子弟,多好暴惡。然而非上天降下才性與之殊異也,而其所以由饑寒之厄陷溺,去其良心而為之惡也。無他,所謂禮義生於富足,盜賊起於貧窮是也。且譬夫今之大麥也,人播種而耰鋤之,其地高下以同,藝殖之時又同,浡浡然而生長秀茂,至於日至可以收割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為不熟者,則是地有肥薄與雨露之不均,而人事之所加有不齊也。故凡物有同其類者,皆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為不然?雖聖人亦則與我同其類者也。故龍子之賢人,有曰:人不知天下人之足而為草屨者,我知其人不能為之蕢也。蕢,草器也。其所以為屨皆相似者,以其天下人之足則同也。故口之於食味,人有同耆也,然而易牙先得我口之所好者也。如使人口於味,其性之所好,與人殊異,有是若狗、馬之與我不同其形類也,則天下何以耆其味皆從易牙所好之味也。至於食味,天下所以皆期指於易牙者,是天下之人口相似也。不特口之於味然也,惟耳於聲亦如是也。耳於聲,天下之人所以皆期指於師曠為知聲之妙者,是天下之人耳相似也。又不特耳如是也,惟天下之目亦如是也。至於子都者,天下之人無有不知其姣好也,不知子都之姣好者,是無目之人也。故曰人口之於味,其有所同好者焉;耳之於聲,以其有同聽者焉;目之於色,以其有同美者焉。至於心,獨無所同亦如是乎?言人心性亦若口、耳皆有同而無異也。然人心有所同然者何也?是謂理也,義也,惟聖人者但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曰理義之有喜悅於我心者,如芻豢之味有悅於我口耳。蓋理出於性命,天之所為也;義出於道德,人之所為也:而理、義又出於人心所同然也。是則天之使我有是之謂命,天命之謂性,是性命本乎天,故為天之所為也。天之所為雖妙,然而未嘗不有理焉,如此,豈非其理有出於性命者乎!人能存其性命而不失之者,是所謂有其道德也,故為人之所為者也。人之所為道德雖妙,然而未嘗不有義存焉,如此,則豈非其義有出於人心者乎!合而言之,則性命道德是為理義,雖是理義,出於性命道德者耳。○注“ 麰麥”至“薄也”。○正義曰:釋云:麰麥,大麥也,又短粒麥也。“《詩》云貽我來麰”,此蓋《周頌•思文》之篇,言後稷配天之詩也。磽,《說文》云:“磽,石地名也。”○注“易牙為知味”。正義曰:案《左傳》云:易牙,齊桓公大夫也。淄、澠二水為食,易牙亦知二水之味。桓公不信,數試始驗。是易牙為知味者也。○注“師曠為知聲之妙”。○正義曰:案《呂氏春秋》云,已說在《離婁篇》首,《左傳》杜氏注云“晉樂師子野者”是也。○注“子都”,詩云:“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正義曰:案《詩•國風•山有扶蘇》之篇文也。注云:“都,世之美好者。狂,狂人也。且,辭也。”箋云:“人之好色,不往睹子都,反往睹狂醜之人。”凡此是知子都為美好者也。○草性曰芻,穀養曰豢。○正義曰:《說文》云:“牛、馬曰芻,犬、豕曰豢。”是其解也。

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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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蘖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牛山,齊之東南山也。邑外謂之郊。息,長也。濯濯,無草木之貌。牛山未嘗盛美,以在國郊,斧斤牛羊使之不得有草木耳,非山之性無草木也。)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存,在也。言雖在人之性,亦猶此山之有草木也,人豈無仁義之心邪?其日夜之思,欲息長仁義,平旦之志氣,其好惡,凡人皆有與賢人相近之心。幾,豈也。豈希,言不遠也。)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旦晝,日晝也。其所為萬事有梏亂之,使亡失其日夜之所息也。梏之反覆,利害於其心,其夜氣不能復存也。人見惡人禽獸之行,以為未嘗存善木性,此非人之情也。)故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誠得其養,若雨露於草木,法度於仁義,何有不長也;誠失其養,若斧斤牛羊之消草木,利欲之消仁義,何有不盡也。孔子曰:持之則存,縱之則亡,莫知其鄉。鄉猶裏,以喻居也。獨心為若是也。)

疏“孟子曰牛山”至“之謂與”。○正義曰:此章指言秉心持正,使邪不幹,猶止斧斤,不伐牛山,山則木茂,人則稱仁也。“孟子曰牛山之木”至“惟心之謂與”者,孟子言牛山之木,常為秀美矣,然以其為郊國之外也,殘之以斤斧之伐,可以為秀美乎?言以其斤斧常伐之,則不可為美也。雖為斤斧所伐,然以其日夜之所長息,雨露之所潤澤,非無萌牙絲蘖生焉,柰何萌蘖既生,而牛羊之畜,又從而牧養於其間,是以牛山若彼。濯濯,無草木之貌也。人見其濯濯然無草木,以為牛山未嘗有材木焉,是豈牛山之性無草木哉!言牛山之木常有其材木耳,其所以無之者,但斧斤牛羊從而殘滅之矣。言雖存在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然人之所以放去其良心而無仁義者,亦如斧斤之伐於牛山之木也。是日日而伐滅之,可為美材乎?言不可為美材也。言牛山日夜之所息長草木,與人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者不遠矣。以其牛山日夜所息長草木,莫不欲秀茂為美,而惡其斧斤、牛羊殘害之為惡也。人之平旦之氣,尚未有利欲汩之,則氣猶靜,莫不欲為之善也,而惡為之惡也。但人平旦之氣,則其旦晝之所為利欲有以梏亡之矣。平旦則未至於晝,旦晝所以為日之中矣。且人於平旦之時,其氣靜,未有利欲事緒以動之,則未必不善矣。以其善固存於此時也,亦如牛山日夜所長草木,無以斧斤、牛羊殘害之,則未必不美矣。以其萌蘖生焉,而美固己有矣,柰何斧斤、牛羊又從而殘滅之,亦若旦晝所為利欲以梏亡之者焉。梏,手械也。利欲之製善,使不得為,猶梏之製手也。梏之反覆,其情緒不一,則夜於平旦之氣不足以存。既不足以存,而為利欲萬緒梏而亡之,則其違異於禽獸之行不遠矣。以其近也。人見其為禽獸之行者,而為未嘗有才性焉,是豈人之情為如是哉?言非人之情也,言人情本欲為善矣,其所以終而為者,但利欲從而梏亡之矣。故苟得其所養,無物不長;苟失其所養,無物不消。如牛山苟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與平旦之氣,是得其所養者也,是則無物不長矣。如牛山苟為牛羊從而牧之,與旦晝所為而梏亡之,是失所養者也,是則無物不消矣。孟子又引孔子云:操持之則存,縱舍之則亡,其出入徇物,而不有常時,莫知其所向之鄉,惟獨心為若是也。凡此孟子所以言人心性本善,但當有常操而存之者矣。○注“牛山,齊之東南山”。○正義曰:蓋亦以理推之,亦自可見。故傳所謂齊景遊於牛山之上,是亦知之為齊之山矣。

孟子曰:“無或乎王之不智也。(王,齊王也。或,怪也。時人有怪王不智而孟子不輔之,故言此也。)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種易生之草木五穀,一日暴溫之,十日陰寒以殺之,物何能生?我亦希見於王,既見而退,寒之者至,謂左右佞諂順意者多。譬諸萬物,何由得有萌牙生也?)今夫弈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弈,博也,或曰圍棋。《論語》曰:“不有博弈者乎?”數,技也。雖小技,不專心則不得也。)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為是其智弗若與?曰:非然也。”(有人名秋,通一國皆謂之善弈,曰弈秋。使教二人弈,其一人惟秋所善而聽之,其一人志欲射鴻鵠,故不如也。為是謂其智不如也,曰:非也,以不致志也。故齊王之不智,亦若是。)

疏“孟子曰無或”至“非然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弈為小數,不精不能,一人善之,十人惡之,雖竭其道,何由智哉。《詩》云“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此之謂也。“孟子曰:無或乎王之不智也”至“非然也”,孟子言時人無怪齊王之不智也,以其孟子不輔佐之,故云之此。言雖有天下易生之物,如一日溫暖以暴之,乃十日寒凍以殺之,是以未有能生者也。雖有能生之者,然於我見之亦少矣。我自輔佐齊王,而退歸,而奸佞諂諛齊王者至多矣,然而我尚如有心欲使王萌而為善,是如之何哉!孟子言之以此者,蓋謂吾君不能者,是謂賊其君者也,所以言時人無或乎王之不智也,當輔佐君為之而已。孟子輔佐齊王,既退,而奸佞之臣又陷君於為惡,故有激而云此也。蓋天下易生之物,譬齊王以為善也。一日暴之,喻孟子一人輔之齊王也。十日寒之,喻奸佞臣之眾陷君於為惡也。陷君於為惡者如是之眾,則齊王所以不智也。喻未有能生者也。今夫譬之弈秋,但為技數雖小技,如不專一其心,致其篤志,則亦不得精也。是故弈人名秋者,通一國皆稱為善能弈者也,使秋誨其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唯弈秋之言是聽,一人雖聽之,其一心以為有鴻鵠之鳥將至,乃思援弓繳矢而射之,雖與皆學夫弈秋,然亦不若其專心致志者精矣。為是弗若之者,非謂其智弗若也,以其不專心致志而聽弈秋之誨故也。此所以曰“為是其智弗若與?”繼之曰“非然也”,言不然也。孟子所以引為比者,蓋謂齊王如能專心致志,惟賢者是聽,則孰不與王為善乎?奈齊王不能專心致志、惟賢是聽,但為奸臣之所諛佞,所以如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矢而射之者,故弗若彼之精,而遂不為善矣。然則時人亦不可謂齊王不智,特當輔之而已。然既輔之,亦當齊王能專心致志聽從之,然後可矣。孟子所以既退而尚如有萌焉,奈何終輔之,而齊王奸佞諂諛之眾而不能聽從為善耳。此故以弈秋喻己,而以鴻鵠喻奸佞。其一以為有鴻鵠思援弓繳而射之,喻齊王雖聽己之言,然不專心致志,惟在於鴻鵠耳。○注“ 弈博也”至“不得也”。○正義曰:按《陽貨》,《論語》第十七之篇,云“不有博弈者乎”,而解弈為博也。《說文》云:“作博局戲也。六箸,十二棋也。”古者堯曾作博。圍棋謂之弈。《說文》:弈從升,言速兩手而執之。棋者,所執之子,圍而相殺,故謂之圍棋。稱弈者,又取其落弈之義也。○注“有人名秋善弈”。○正義曰:按傳記有云弈秋,通國之善弈也,有過者止而聽之,則弈敗。笙汩之也。又云疑首,天下之善算也,有鴻鵠過,彎弧擬問以三五,則不知。鴻鵠亂之也。是亦孟子之言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熊掌,熊蹯也,以喻義。魚以喻生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有甚於生者,謂義也,義者不可苟得。有甚於死者,謂無義也,不苟辟患也。莫甚於生,則苟利而求生矣。莫甚於死,則可辟患,不擇善何不為耳。)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有不用,不用苟生也。有不為,不為苟惡而辟患也。有甚於生,義甚於生也。有甚於死,惡甚於死也。凡人皆有是心,賢者能勿喪亡之也。)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人之餓者,得此一器食可以生,不得則死。嘑爾,猶呼爾咄啐之貌也。行道之人,凡人以其賤己,故不肯受也。蹴,蹋也。以足踐蹋與之,乞人不潔之,亦由其小,故輕而不受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言一簞食則貴禮,至於萬鍾則不復辯別有禮義與不,鍾,量器也。萬鍾於己身何加益哉?己身不能獨食萬鍾也,豈不為廣美宮室,供奉妻妾,施與所知之人窮乏者也。)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鄉者不得簞食而食則身死,尚不受也,今為此三者為之,是不亦可以止乎!所謂失其本心者也。)

疏“孟子曰魚”至“失其本心”。正義曰:此章指言舍生取義,義之大者也,簞食、萬鍾,用有輕重,縱彼納此,蓋違其本,凡人皆然,君子則否,所以殊也。“孟子曰魚我所欲也”至“失其本心”者,孟子言魚之為味,我之所欲者也;熊蹯之味,亦我所欲者也。然而魚與熊蹯,二者不可兼得,但舍去其魚而取熊蹯也。以其熊蹯之味又有美於魚也。魚在水之物,熊蹯在山之物,欲在水,不可兼得於在山者,在山又不可兼得於在水者,故為二者不可兼得也。魚所以喻生也,熊蹯所以喻義,故曰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然而生與義二者亦不可兼得之,但舍生而取義也。以其義又有勝於生也。如勇士不忘喪其元,志士不忘在溝壑,有殺身以成仁,是皆以義有勝於死也,是舍生而取義也。然而生亦為我心之所欲,其以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為我心之所惡疾者,其以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禍有所不逃辟也。如令人之所欲者無有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而行之也;令人之惡者無有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擇而為之也。蓋可以得生,可以辟患者,皆是不義也。故不為苟得,故患有所不辟也者,是皆有義也。由此言之,則生而有不用也,是不苟生也;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不苟為惡以辟患也。如此,故所欲有甚於生,所惡者有甚於死,非獨賢者有此心也,人皆有此心也,但賢人能常存之而勿喪亡之耳。蓋所欲有甚於生者,是義也;所惡有甚於死者,是不義也。且以一簞所盛之食,一豆所盛之羹,得而食之者,則養其生,不得此而食者,則餓而死,然而嘑爾叱咄而與之,雖行道塗之中凡人,且不肯受而食之也;如蹴爾踐蹋而與之,雖乞丐之賤人,且以為不潔而不肯受而食也。言萬鍾之祿,則不貴辨禮義而受之者,雖萬鍾之多,然於我何足為益焉?於我何益,以其己身不能獨食之也。己不能獨食,則為宮室之廣美,供奉妻妾,施與所知之人窮乏者而已。如是,則鄉日不得簞食豆羹則身死尚不受,今乃為宮室廣美、供奉妻妾與施所知之人窮乏者而受,為之如此,是亦不可以止乎!言此可以止。而不止者也,是謂失其本心者矣,是忘其義者矣。故本心即義也,所謂賢者但能勿喪亡此本心耳。○注“熊蹯”。○正義曰:按《史記•世家》云:“宰夫胹熊蹯不熟,晉靈公怒而殺之。”裴駰注云:“服虔曰:蹯,熊掌,其肉難熟。”○注“鍾,量器也”。正義曰:齊大夫晏子云,已說在《梁惠篇》。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不行仁義者,不由路,不求心者也,可哀憫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人知求雞犬,莫知求其心者,惑也。學問所以求之矣。)

疏“孟子曰”至“而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由路求心,為得其本,追逐雞狗,務其末也。學以求之詳矣。“孟子曰”至“而已矣”者,孟子言仁者是人之心也,是人人皆有之者也;義者是人之路也,是人人皆得而行之者也。今有人乃舍去其路而不行,放散其心而不知求之者,可哀憫哉!且人有雞犬放之則能求追逐之,有心放離之而不求追復。然而學問之道無他焉,但求其放心而已矣。能求放心,則仁義存矣。以其人之所以學問者,亦以精此仁義也。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無名之指,手之第四指也,蓋以其餘指皆有名。無名指者,非手之用指也,雖不疾痛妨害於事,猶欲信之,不遠秦、楚,為指之不若人故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心不若人,可惡之大者也,而反惡指,故曰不知其類也。類,事也。)

疏“孟子曰”至“不知類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舍大惡小,不知其要,憂指忘心,不向於道。是以君子惡之者也。“孟子曰”至“此之謂不知類也”,孟子言今人有第四指,為無名之指,屈而不信,且非疾痛有妨害於為事也。如有人能信者,則不遠秦、楚之路而求信之,以為惡其指之不若人也。且以無名之指為無用之指,則恥惡之不若人,其心不若人,則不知恥惡之,是之謂為不知其類者也。《荀子》云“相形不如論心”,同其意也。蓋云秦、楚者,以其秦、楚相去最為遠者也,故取為己言,指屈尚不遠秦、楚之路而求信,況心即在於己為最近者也,尚不能求之耶。此孟子所以為不知類者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拱,合兩手也。把,以一手把之也。桐、梓,皆木名也,人皆知灌溉而養之,至於養身之道,當以仁義,而不知用,豈於身不若桐、梓哉?不思之甚者也,宜孟子有是以言之歟。)

疏“孟子”至“甚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莫知養身而養其樹木,失事違務,不得所急,所以誡未達者也。孟子言桐、梓之木,方於可拱把之時,人誠欲其生長,皆知所以灌溉而養之者。至於己之身,而不知以仁義之道養之者,豈人之愛保其身反不若桐、梓之為急哉?但人弗思忖之而已,故以甚者也,宜誡之以此。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人之所愛則養之,於身也,一尺一寸之膚養相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考知其善否,皆在己之所養也。)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養小則害大,養賤則害貴。小,口腹也。大,心志也。頭頸,貴者也。指拇,賤者也,不可舍貴養賤也。務口腹者為小人,治心志者為大人。)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場師,治場圃者。場以治穀。圃,園也。梧,桐;檟,梓:皆木名。樲棗,小棗,所謂酸棗也。言此以喻人舍大養小,故曰賤場師也。)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謂醫養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肩背之有疾,以至於害之,此為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飲食之人,人所以賤之者,為其養口腹而失道德耳。如使不失道德,存仁義以往,不嫌於養口腹也。故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哉?亦以懷其道德也。)

疏“孟子曰人之於身”至“膚哉”。○正義曰:此章指言養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惡相厲,是以君子居處思義,飲食思禮者也。“孟子曰人之於身也”至“於己取之而已矣”,孟子言人之於一身也,無有所不愛也,以其兼愛之矣。兼所愛,則必兼有所養也。是則一身之中,無有一尺一寸之肌膚不愛焉,則亦無有一尺一寸之肌膚不養之也。以其兼所愛,必兼所養而已。然而所以考究其有善、其有不善者,亦豈有他為哉?但亦於一己自取之而已矣。所謂頤其大體,則為大人,從其小體,則為小人,豈非己自取之謂乎?蓋孟子但云尺寸之膚者,則心在乎中,又有居待而言者也,且心為一身之君,所謂心為天君者也。《荀子》云:“心居中虛,以治五官。”此之謂也。言人既愛尺寸之膚,雖心亦在所愛焉。既養尺寸之膚,雖心亦在所養焉。所謂愛養心者,亦以仁義之道愛養之而已。人之心,由人所趨向如何耳,故曰所以考其善不善,於己取之而已矣。“體有貴賤”至“尺寸之膚哉”,孟子又言人體有貴亦有賤,有小亦有大,於人之一身,合而言之則謂之體;自體而言之,又有耳、目、口、鼻、形、心者也。以貴大,則心為一體之貴者大者,以賤小,則耳、目、口、鼻、形為一體之賤者小者,言人之於一體,不可務愛養其賤者小者,以害其貴者大者也。如養其小者,則為之小人,養其大者,則為之大人。以其耳、目、口、鼻、形五者所好,不過利欲而已;而心廩於有生之初,仁義之道俱存於其間。是以養心者為大人君子,養耳、目、口、鼻、形者以利欲為小人耳。故孟子所以有是言也。今有場師治場圃者,如舍其梧、檟之良木,而特養其樲棗,是為賤場師焉。梧,桐也,檟,山楸也。樲棗,小酸棗也。梧、檟可以為琴瑟材,是良木。小酸棗,無用之才也,是賤木也。此所以喻養體不養其貴者,而養其賤者也。又如養其一指之小,而失其肩背之大,則為狼疾藉亂而不知醫治者也,此所以比喻養體不養其大者,而養其小者也。且務飲食之人,則人皆賤之者矣,無他,是為其養小而失去其大也。如飲食之人亦無有失其養大,則口腹豈但肥長適尺寸之膚為哉?言是亦懷仁義之道者也。○注檟、樲棗為桐梓,酸棗。正義曰:《說文》云:“梧檟,山楸。”又云:“楸,梓也。”“樲棗,小酸棗也。”是所以案此為之云。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鈞,同也。言有大有小,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大體,心思禮義。小體,縱恣情欲。)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公都子言人何獨有從小體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曰:人有耳目之官,不思,故為物所蔽。官,精神所在也,謂人有五官六府。物,事也。利欲之事來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為小人也。此乃天所與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謂生而有善性也。小者,情欲也。善勝惡,則惡不能奪之而已矣。)

疏“公都子”至“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天與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謂之大人者也。“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至“何也”者,公都子問孟子曰:世之人皆是人者也,或有名為大人,或有名為小人者,是如之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孟子答之曰:從事於大體,而以仁義養其心,是從其大體,故謂之大人也;從其小體,以利欲養其耳目之官,是從其小體,故謂之小人也。“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公都子未曉,故問之曰:既皆是人也,或以從養其大體,或從養其小體,是如之何?“曰耳目之官”至“此為大人而已矣”,孟子又答之曰:人有耳目之官,不以心思主之,而遂蔽於耆欲之物,既蔽於物,則己亦已失矣。己已失,則是亦為物而已。是則物交接其物,終為物引之,喪其所得矣。惟心之官則為主於思,如心之所思,則有所得而無所喪,如不思,則失其所得而有以喪之耳。是以天之所與付於我者,所以先與立其大者,則心是也。既與立其大者,則小者斯不能奪之矣,小者則耳目是也。是以為之大人而已矣。蓋耳目主視聽,是以為官者也。心,君,主官者也,亦謂之官者,以其亦主思,故亦為官矣。荀子云:心,君也,房中虛而治五官者也。是以心思之大者,而小者不能奪,其耳目不為利欲之所蔽,茲所以從其大體,而為大人也。彼小人者,以其不思而為利欲所蔽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以德,人爵以祿。)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脩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人爵從之,人爵自至也。以要人爵,要,求也。得人爵,棄天爵,惑之甚也。)終亦必亡而已矣。”(棄善忘德,終必亡也。)

疏“孟子”至“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樂之也;今要人爵,以誘時也;得人棄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之事也。“孟子曰有天爵者”至“終亦亡之而已矣”,孟子言有所謂天爵者,有所謂人爵者,仁義忠信四者,又樂行其善而不厭倦者,是所謂天爵也;自公卿大夫者,是所謂人爵。此孟子所以自解之也。自古之人脩治其天爵,而人爵自然從之,如舜耕於曆山,樂取諸人以為善,而堯自然禪其祿位,是脩其天爵而人爵從之者也。又如伊尹之徒亦是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求人爵,既得其人爵,而又棄其天爵,則蔽惑之甚者也,如登龍斷以罔巿利、乞墦間之祭者,是其類也。此孟子所以指今之人而言也。如此者,終亦必亡其人爵而已矣。是故孟子所以有是言而勸誡之。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人皆同欲貴之心,人人自有貴者在己身,不思之耳。在己者,謂仁義廣譽也。凡人之所貴富貴,故曰非良貴也。趙孟,晉卿之貴者也,能貴人,又能賤人。人之所自有也者,他人不能賤之也。)《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詩•大雅•既醉》之篇。言飽德者,飽仁義之於身,身之貴者也,不願人之膏粱矣。膏粱,細粱如膏者也。文繡,繡衣服也。)

疏“孟子曰”至“文繡也”。○正義曰:此章指言所貴在身,人不知求,膏粱文繡,己之所優,趙孟所貴,何能比之。是以君子貧而樂也。“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至“文繡也”,孟子言凡所願欲其貴者,世人所同其心也,以其人皆欲之也。然而人人有貴,隻在其己者,但不思之耳。凡人所貴者,非是良貴也。良貴者,不以爵而貴者,是謂良貴,如下文所謂仁義廣譽者是也。且以趙孟,晉卿之貴,雖為所貴者,然而趙孟又能賤之,是人之所貴者,非為良貴也。此孟子所以引而喻也,以其趙孟者,即晉襄公之臣趙盾者是也,是為晉卿。然入為晉卿,出則為盟主,是謂貴矣,奈何其賢則不及趙襄,其良則不及宣子,則所貴特人爵之貴耳,如此得無賤耶?故曰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也。《詩•大雅•既醉》之篇有云:既醉之以酒,既飽之以德。是言飽乎仁義者也。是亦所謂德將於醉之意同,謂德則仁義是也。言飽乎仁義,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乎,案《禮》云公食大夫,則稻粱為嘉膳,則膏粱,味之至珍者也。然而不願人之膏粱,則以仁義為膏粱;令聞廣譽之名聲既施飾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案《詩》以一裳為顯服,則文繡為服之至美者也。然而不願人之文繡,則以令聞廣譽為文繡也。蓋令聞者,以其內有仁義之德,則人將不特見而善之,又有以聞而善之者也,故云令聞。令,譽令,善也;聞,名聲,而人所聞之也。廣譽者,亦以內有仁義之德,則不特近者美喻之,而遠者又有以美譽焉,故云廣譽。廣,遠大也;譽,美稱也。凡此孟子所以教時人之云耳。故論君子貧而樂,如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者,是之謂也。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之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水勝火,取水足以制火,一杯水何能救一車薪之火也,以此則謂水不勝火。為仁者亦若是,則與作不仁之甚者也,亡猶無也,亦終必亡仁矣。)

疏“孟子”至“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為仁不至,不反諸己,謂水勝火,熄而後己;不仁之甚,終必亡矣;為道不卒,無益於賢也。孟子言為仁勝強於不仁也,若水之勝火矣。今之為仁者,不知反本心而為仁,如以一杯杓水而救一車薪之火也。火不熄滅,則謂水不勝火,以為不仁勝,仁此又與於不為仁者又甚之也。以其有過於不為仁者也,是亦終必亡其仁矣。且如湯、武之至仁,然後勝桀、紂之至不仁也。今之為仁,但以轉粟移民之為仁,而望民多於鄰國;以羊易牛之仁,而欲朝秦、楚而撫四夷:是若一杯水而望救一車薪之火也,此所以終必亡其仁矣。此吾孟子所以有激而云。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熟,成也。五穀雖美,種之不成,則不如荑稗之草甚實可食。為仁不成,猶是也。)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功毀幾成,人在慎終,五穀不熟,荑稗是勝,是以為仁以其成也。孟子言五穀者,是天下種之美者也,苟五穀不成,則不勝荑稗之所奮。夫仁者,亦天下道之美者也,苟為仁不成,則不勝不仁之所害。故云夫仁亦在乎成之而已矣。此章與前章相類,亦若齊宣有愛牛之仁,而功不至於百姓;梁惠有移民之仁,而民不加多於鄰國:是為仁不成之過也。五穀已說於前矣。云荑稗者,即禾中之莁草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學者亦必志於彀。(羿,古之善射者。彀,張弩付的者,用思要時也。學者志道,猶射者之張也。)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大匠,攻木之工。規所以為圓也,矩所以為方也。誨,教也。教人必須規矩,學者以仁義為法式,亦猶大匠以規矩者也。)

疏“孟子”至“規矩”。○正義曰: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張規矩,以喻為仁;學不為仁,猶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孟子言羿為善射者,其教人射,必志在於勢。勢者,張弓也,張弓以其力分之所至處也。言羿雖善射,其教人亦必求之於力分之內也。大匠為攻木之工者,其教誨人為匠,必在於規矩。規所以為圓之度,矩所以為方之度,以其規矩為法度之至者也。言大匠誨人,亦必求之於法度內也。羿教人既求之於力分之內,則學之者亦必求於力分之內矣。大匠誨人,既求之於法度之內,則學之者,亦必求於法度之內矣。然必皆求於力分之內者,以其力分所不到,則射亦末如之何矣。法度者亦如是矣。此喻人以道教人,而學之者亦如此耳。如皆不求之於力分之內與法度之內,則於道終亦不得矣。○注羿古之攻射者與匠為攻木之工者。○正義曰:此已說於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