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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勤學犯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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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勤學犯夜判
作者:蘇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56

長安令杜虛有百姓王丁犯夜,為吏所拘。虛問其故,答云:「從師授書,不覺日暮。」虛曰:「鞭撻甯越以立威名,非政化之本。」使吏送歸家。御史彈金吾郎將不覺人犯夜。訴云:縣令送歸,非金吾之罪。

王丁果行育德,師逸功倍,參則不敏,佇揚名以立身;回也如愚,自聞一而知十。好問斯在,請益無疲,拾紫期榮,滿金非寶。朝遊霧市,披學序之圖書;暝出香街,聽嚴城之鍾鼓。歸與不逮,行者宜息;墨綬榮班,黃圖貴令。懲奸擿伏,冀靜於桴鼓;慕道崇儒,豈威於鞭撻?奚殊政本,不抵彝條,竟釋吏人之執,旋辱宰君之惠。繡衣驄馬,石室生風,警夜巡晝,金吾翊道。雖將順其美,不在伺察;而各恭爾職,罔或愆違:有觸疏綱,允符嚴簡。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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