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勤学犯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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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勤学犯夜判
作者:苏颋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56

长安令杜虚有百姓王丁犯夜,为吏所拘。虚问其故,答云:“从师授书,不觉日暮。”虚曰:“鞭挞甯越以立威名,非政化之本。”使吏送归家。御史弹金吾郎将不觉人犯夜。诉云:县令送归,非金吾之罪。

王丁果行育德,师逸功倍,参则不敏,伫扬名以立身;回也如愚,自闻一而知十。好问斯在,请益无疲,拾紫期荣,满金非宝。朝游雾市,披学序之图书;暝出香街,听严城之锺鼓。归与不逮,行者宜息;墨绶荣班,黄图贵令。惩奸擿伏,冀静于桴鼓;慕道崇儒,岂威于鞭挞?奚殊政本,不抵彝条,竟释吏人之执,旋辱宰君之惠。绣衣骢马,石室生风,警夜巡昼,金吾翊道。虽将顺其美,不在伺察;而各恭尔职,罔或愆违:有触疏纲,允符严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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