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為律娶妻判〈甲善算,為律娶妻生子,人告其妖,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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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為律娶妻判〈甲善算,為律娶妻生子,人告其妖,不伏。〉
作者:周之翰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00

甲道窮靈府,藝盡數原,探鄒衍之幽谷,總洛閎之妙術。洞律呂相生之算,尚陰陽更配之理,推計必究其精微,變育乃均乎造化。言其孕子,如逢蘭夢之徵;語以好仇,似葉楊生之慶。且智殫風律,尚有革於京生;況妙極元穹,豈無知於鄧道?稽之自古,尚不為妖;察之於今,如何結罪?告者無理,咸從配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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