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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五嶽判〈所司有事恒山,用沈辜,御史糾失禮,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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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五嶽判〈所司有事恒山,用沈辜,禦史糾失禮,不服。〉
作者:張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06

恒山臨代,惟嶽降神,趙主藏其寶符,武侯圖以兵勢。是稱靈鎮,且在祀典,眷此宗伯,用祭祁寒。黍稷惟馨,德之是賴;牲牢不識,職爾之由。苟失沈埋之規,何班鹹秩之禮?匪黷而慢,宜其不歆。自孽致尤,將欲誰咎?請從直指之按,以塞曠官之責。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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