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祭五岳判〈所司有事恒山,用沈辜,御史纠失礼,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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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祭五岳判〈所司有事恒山,用沈辜,御史纠失礼,不服。〉
作者:张楚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06

恒山临代,惟岳降神,赵主藏其宝符,武侯图以兵势。是称灵镇,且在祀典,眷此宗伯,用祭祁寒。黍稷惟馨,德之是赖;牲牢不识,职尔之由。苟失沈埋之规,何班咸秩之礼?匪黩而慢,宜其不歆。自孽致尤,将欲谁咎?请从直指之按,以塞旷官之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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