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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日報/1951年/5月/29日/伊油公司拒絕國營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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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油公司拒絕國營條款
作者:工商日報 1951年5月29日

【德克蘭廿七日合眾社電】英商英伊(朗)煤油公司本日正式拒絕答應伊朗政府對該公司收歸國有之全部條款。該公司(其主要之股份持有人係英國政府)經已委派代表一名,俾與伊朗官員會晤,惟該公司提出警告,謂該代表將祇聆聽各項意見,渠并無討論國有化程序之若何權力。伊朗政府於四月廿四日曾警告該煤油公司,謂該公司若不於下星期三以前派出代表人員,俾商討實施國有化問題,則該公司各油田,無該等代表亦將予以接收。該項行動,并與下列各項發展互相吻合:㈠消息靈通方面人士謂伊朗可能於日間派遣一個七人特別代表團,俾負責處理該公司各富庶油田及阻止該公司進一步將煤油輸出;㈡伊朗總理摩薩德及其他高級官員謂英國向海牙國際法庭之呼籲,將不致使伊朗改途易轍;㈢該委員會主席瑪基謂由該公司油井所開採之煤油,將祇售與現時之顧客,惟伊朗北部之煤油資源如獲開發,則蘇俄在該地將獲得優先之採購權。

【德克蘭二十七日美聯社電】一件由英伊石油公司總經理威廉佛蘭塞勳爵簽署之函件,今日重復提出伊朗之國營行動,為一種破壞英伊石油公司讓與權之舉動,信件中並提及公司方面願意與伊朗在會議上解決一切「重要問題」,至於政府方面於五月三十日送交公司代表涉及清理賬目一節,威廉勳爵稱:「公司代表塞頓先生將出席會議,作為遵從英國政府與伊朗議會之表示。在另一方面,關於討論一端,本人必須在此聲明,本公司代表僅係列席聽取意見,再將內容轉報倫敦之總公司。」函件中復稱:伊朗認為此項爭論不能付諸仲裁之見解,公司方面不能同意,公司方面已請求世界法庭在讓與權之條款下指定一仲裁人。塞頓參加會議,信件中並未提及日期。此然西方觀察家之初步反應為:此一步驟雖不重復,但可能稍稍打開會議之門,一般人認為必須開始某種之會議。據接近總理摩薩德之人士稱:彼感覺此種雙方之會談,應不久開始舉行。據悉:摩薩德相信任何一種會談,可以打破現時之窮境逐漸擴大而成一全局商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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