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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日报/1951年/5月/29日/伊油公司拒绝国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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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油公司拒绝国营条款
作者:工商日报 1951年5月29日

【德克兰廿七日合众社电】英商英伊(朗)煤油公司本日正式拒绝答应伊朗政府对该公司收归国有之全部条款。该公司(其主要之股份持有人系英国政府)经已委派代表一名,俾与伊朗官员会晤,惟该公司提出警告,谓该代表将祇聆听各项意见,渠并无讨论国有化程序之若何权力。伊朗政府于四月廿四日曾警告该煤油公司,谓该公司若不于下星期三以前派出代表人员,俾商讨实施国有化问题,则该公司各油田,无该等代表亦将予以接收。该项行动,并与下列各项发展互相吻合:㈠消息灵通方面人士谓伊朗可能于日间派遣一个七人特别代表团,俾负责处理该公司各富庶油田及阻止该公司进一步将煤油输出;㈡伊朗总理摩萨德及其他高级官员谓英国向海牙国际法庭之呼吁,将不致使伊朗改途易辙;㈢该委员会主席玛基谓由该公司油井所开采之煤油,将祇售与现时之顾客,惟伊朗北部之煤油资源如获开发,则苏俄在该地将获得优先之采购权。

【德克兰二十七日美联社电】一件由英伊石油公司总经理威廉佛兰塞勋爵签署之函件,今日重复提出伊朗之国营行动,为一种破坏英伊石油公司让与权之举动,信件中并提及公司方面愿意与伊朗在会议上解决一切“重要问题”,至于政府方面于五月三十日送交公司代表涉及清理账目一节,威廉勋爵称:“公司代表塞顿先生将出席会议,作为遵从英国政府与伊朗议会之表示。在另一方面,关于讨论一端,本人必须在此声明,本公司代表仅系列席听取意见,再将内容转报伦敦之总公司。”函件中复称:伊朗认为此项争论不能付诸仲裁之见解,公司方面不能同意,公司方面已请求世界法庭在让与权之条款下指定一仲裁人。塞顿参加会议,信件中并未提及日期。此然西方观察家之初步反应为:此一步骤虽不重复,但可能稍稍打开会议之门,一般人认为必须开始某种之会议。据接近总理摩萨德之人士称:彼感觉此种双方之会谈,应不久开始举行。据悉:摩萨德相信任何一种会谈,可以打破现时之穷境逐渐扩大而成一全局商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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