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随机作品
随机作者
随机原本
所有页面
编者
社群首页
写字间
最近更改
帮助
帮助
关于维基文库
联系我们
方针与指引
搜索
搜索
外观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未登录编辑者的页面
了解详情
贡献
讨论
性別工作平等法
添加语言
添加链接
作品
讨论
不转换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上传文件
特殊页面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获取短链接
下载二维码
打印/导出
打印版本
下载为EPUB
下载为MOBI
下载为PDF
其他格式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百科
维基数据项目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下载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兩性工作平等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0 年 12 月 21 日
制定40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16 日公布
1.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0366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40 條;並自九十一年三月八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91 年 3 月 8 日施行
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19 日
修正前[兩性工作平等法]為本法
並修正第1, 5至11, 15, 16, 20, 21, 26, 31, 34, 35, 38, 40條
增訂第6之1, 38之1條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16 日公布
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3951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5~11、15、16、20、21、26、31、34、35、38、40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38-1 條條文;第 1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原名稱:兩性工作平等法;新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行政院院臺勞字第0980022196號令
發布第 16 條定自九十八年五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7 日
修正第38, 38之1條
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26 日公布
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25057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8、38-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第15, 20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5 日公布
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5859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5、20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26 日
修正第14條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公布
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22524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
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
第 4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修正第2, 3, 38, 38之1, 40條
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18 日公布
6.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263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3、38、38-1、40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修正第4, 12, 14至16, 23, 38之1條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公布
7.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189191號令
修正公布第 4、12、14~16、23、38-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 日
修正第18, 23, 27, 38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8 日公布
8.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282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8、23、27、3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刪除第22條
修正第15, 19, 40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2 日公布
9.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19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5、19、40 條條文;刪除第 2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8 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七日
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110001084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修正前[性別工作平等法]為本法
並增訂第13之1, 32之1至32之3, 38之2至38之4, 39之1條
修正第1, 2, 5, 12, 13, 27, 34, 35, 37, 38之1, 40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6 日公布
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41號令
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2、5、12、13、27、34、35、37、38-1、40條條文;增訂第 13-1、32-1~32-3、38-2~38-4、39-1 條條文;除第 5 條第 2~4 項、第 12 條第 3、5~8 項、第 13、13-1、32-1~32-3、34、38-1~38-3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新名稱:性別平等工作法)
姊妹计划
:
百科
·
数据项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类
:
中華民國90年制定91年公布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修正9次的改名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變更主管機關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