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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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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日知錄
卷二 論經義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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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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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禹皆名也。古未有號,故帝王皆以名紀。臨文不諱也。[1]考之尚書,帝曰格汝舜,格汝禹,名其臣也。堯崩之後,舜與其臣言則曰帝。禹崩之後,五子之歌則曰皇祖。𦙍征則曰先王。無言堯舜禹者。不敢名其君也。自啟至發皆名也。夏后氏之季而始有以十干為號者。桀之癸,商之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皆號以代其名,[2]自天乙至辛皆號也[3]商之王著號不著名,而名之見于經者二,天乙之名履,辛之名受是也。[4]曰湯曰紂則亦號也。[5]號則臣子所得而稱,故伊尹曰惟尹躬暨湯,頌曰武湯,曰成湯。曰湯孫也。[6]曰文祖,曰藝祖,曰神宗,曰皇祖,曰烈祖,曰高祖,曰高后,曰中宗,曰高宗,而廟號起矣。曰玄王,曰武王,而謚立矣。曰大舜,曰神禹,曰大禹,曰成湯,曰寧王,而稱號繁矣。自夏以前純乎質,故帝王有名而無號。自商以下浸乎文,故有名有號。而德之盛者有謚以美之。于是周公因而制謚。自天子達于卿大夫,美惡皆有謚。而十干之號不立。[7]然王季以上不追謚,猶用商人之禮焉。此文質之中而臣子之義也。嗚呼!此其所以為聖人也與!

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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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盟之列先同姓而後異姓,喪服之紀重本屬而輕外親。此必有所受之,不自周人始矣。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為自高祖至玄孫之親,蓋本之喪服小記。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之說,而百世不可易者也。牧誓數商之罪,但言昏棄厥遺,王父母弟,而不及外親。呂刑申命有邦,歷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而不言甥舅。古人所謂先後之序,從可知矣。故爾雅謂于內宗曰族,于母妻則曰黨。而昏禮及仲尼燕居三族之文,康成並釋為父子孫。[8]杜元凱乃謂外祖父外祖母從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非己之同族皆外親有服而異族者。[9]然則史官之稱帝堯,舉其疏而遺其親,無乃顛倒之甚乎?且九族之為同姓經傳之中有明證矣。春秋魯成公十五年,宋共公卒傳曰,二華戴族也,司城莊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共公距戴公九世。[10]而唐六典宗正卿掌皇九族之屬籍以別昭穆之序,紀親疎之別。九廟之子孫其族五十有九。光皇帝一族,景皇帝之族六,元皇帝之族三,高祖之族二十有一,太宗之族十有三,高宗之族六,中宗之族四,睿宗之族五。此在玄宗之時已有七族。[11]若其歷世滋多則有不止于九者,而五世親盡。故經文之言族者,自九而止也。[12]又孔氏正義謂高祖玄孫無相及之理。[13]不知高祖之兄弟與玄孫之兄弟固可以相及。如後魏國子博士李琰之所謂壽有短長,世有延促,不可得而齊同者。如宋洪邁容齋隨筆言,嗣濮王士歆在隆興為從叔祖,在紹熙為曾叔祖,在慶元為高叔祖。其明證矣。[14]亦何必帝堯之世高祖玄孫之族無一二人同在者乎?疑其不相及,而以外戚當之。其亦昧乎齊家治國之理矣!

路史曰,親親治之始也。禮小記曰,親親者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是所謂九族者也。夫人生則有父,壯則有子,父子與己此小宗伯三族之別也。[15]父者子之祖,因上推之,以及于己之祖。子者父之孫,因下推之,以及于己之孫。此禮傳之以三為五也。己之祖自己子視之則為曾祖王父,自己孫視之則為高祖王父。己之孫自己父視之則為曾孫,自己祖視之則為玄孫。故又上推以及己之曾高,下推以及己之曾玄,是所謂以五為九也。陳氏禮書曰,己之所親以一為三,祖孫所親以五為七。記不言者,以父子一體而高玄與曾同服,故不辨異之也。服父三年,服祖期,則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功。而皆齊衰三月者,不敢以大小功旁親之服加乎至尊,故重其衰麻,尊尊也。減其日月,恩殺也。此所謂上殺。服適子三年,庶子期。適孫期,庶孫大功。[16]則曾孫宜五月,而與玄孫皆緦麻三月者,曾孫服曾祖三月,曾祖報之亦三月。曾祖尊也,故加齊衰。曾孫卑也,故服緦麻。此所謂下殺。服祖期,則世叔宜大功。以其與父一體故加以期。[17]從世叔則疎矣。加所不及,故服小功。族世叔又疏矣,故服緦麻。此發父而旁殺者也。祖之兄弟小功,曾祖兄弟緦麻,高祖兄弟無服。此發祖而旁殺者也。同父至親,期。同祖為從,大功。同曾祖為再從,小功。同高祖為三從,緦麻。此發兄弟而旁殺者也。父為子期。兄弟之子宜九月,不九月而期者,以其猶子而進之也。從兄弟之子小功,再從兄弟之子緦麻,此發子而旁殺者也。祖為孫大功,兄弟之孫小功,從兄弟之孫緦麻。此發孫而旁殺者也。蓋服有加也,有報也,有降也。祖之齊衰,世叔從子之期皆加也。曾孫之三月與兄弟之孫五月皆報也。若夫降有四品,則非五服之正也。觀于九族之訓,如喪考妣之文,而知宗族之名,服紀之數,蓋前乎二帝而有之矣。後魏孝文太和中詔延四廟之子下逮玄孫之胄,申宗宴于皇信堂。不以爵秩為列,悉序昭穆為次,用家人之禮。此由古聖人睦族之意而推之者也。

舜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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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堯典舜典本合為一篇,故月正元日格于文祖之後,而岳四之咨必稱舜曰者,以別于上文之帝也。至其命禹始稱帝曰。問答之辭已明,則無嫌也。

惠廸吉從逆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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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報應之說聖人嘗言之矣。大禹言惠廸吉從逆凶,惟景響。湯言天道福善禍滔,伊尹言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又言惟吉凶不僣在人,惟天降災祥在德。孔子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豈真有上帝司其禍福,如道家所謂天神察人善惡,釋氏所謂地獄果報者哉?善與不善一氣之相感,如水之流濕火之就燥,不期然而然,無不感也,無不應也。此孟子所謂志壹則動氣,而詩所云天之牗民如燻如篪,如璋諱闕如圭,如取如攜者也。其有不齊,則如夏之寒冬之燠,得于一日之偶逢,而非四時之正氣也。故曰誠者天之道也。若曰有鬼神司之,屑屑焉如人間官長之為,則報應之至近者反推而之遠矣。

懋遷有無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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懋遷有無化居。化者貨也。[18]運而不積,則謂之化。留而不散,則謂之貨。唐虞之世曰化而已。至殷人始以貨名。仲虺有不殖貨利之言,三風有殉于貨色之儆。而盤庚之誥則曰不肩好貨,于是移化之字為化生化成之化。而厚斂之君發財之主多不化之物矣。

舜作南風之歌,所謂勸之以九歌者也。[19]讀之然後知解吾民之愠者必在乎阜吾民之財。而自阜其財,乃以來天下之愠。

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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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今之揚子江也,中江今之吳淞江也。[20]不言南江而以三江見之。南江今之錢塘江也。[21]禹貢該括衆流,無獨遺浙江之理。而會稽又他日合諸侯計功之地也。特以施功少故不言于道水爾。三江既入,一事也。震澤底定,又一事也。後之解書者必謂三江之皆繇震澤。以二句相蒙為文,而其說始紛紜矣。[22]

錫土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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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天下,人人無土,人人有姓。蓋自錫土之法廢,而唐宋以下帝王之𦙍儕于庶人,無世守之固。錫姓之法廢,而魏齊以下夷狄之種亂于中國,無猾夏之防。[23]後之鄙儒讀禹貢而不知其義者良多矣。

厥弟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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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之世,天子之子,其封國而為公侯者不見於經。以太康之尸位而有厥弟五人。使其並建茅土為國屏翰,羿何至篡夏哉?富辰言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24]而少康封其庶子于會稽,以奉守禹祀二十餘世,至于越之句踐,卒霸諸侯,有禹之遺烈,夫亦監于太康孤立之禍而然與?若乃孔子所謂大道旣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者,亦從此而可知之矣。

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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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禹皆都河北,故曰冀方。至太康始失河北,而五子御其母以從之,于是僑國河南。再傳至相,卒為浞所滅。古之天子失其故都,未有能國者也。周失豐鎬,而平王以東。晉失雒陽,宋失開封,而元帝高宗遷于江左,遂以不振。惟殷之五遷,圯于河而非敵人之窺伺,則勢不同爾。唐自玄宗以後,天子屢嘗出狩,乃未幾而復國者,以不棄長安也。故子儀回鑾之表,代宗垂泣。宗澤還京之奏,忠義歸心。嗚呼!幸而澆之縱欲不為民心所附,少康乃得以一旅之衆而誅之。爾後之人主不幸失其都邑,而為興復之計者,其念之哉。

夏之都本在安邑,太康畋于洛諱闕表,而羿距于河,則冀方之地入于羿矣。惟河之東與南為夏所有。至后相失國,依于二斟,於是使澆用師殺斟灌,[25]以伐斟鄩,[26]而相遂滅。[27]乃處澆于過。[28]以制東方。處豷于戈,[29]以控南國。[30]其時靡奔有鬲,[31]在河之東。少康奔有虞,[32]在河之南。而自河以內無不安于亂賊者矣。合魏絳伍員二人之言,可以觀當日之形勢。而少康之所以布德兆謀者,亦難乎其為力矣。[33]

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後人因之,遂以冀州為中國之號。楚辭九歌覽冀州兮有餘。淮南子,女媧氏殺黑龍以濟冀州。路史云,中國總謂之冀州。穀梁傳曰,[34]鄭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35]

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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羲和尸官,慢天也。葛伯不祀,忘祖也。至于動六師之誅,興鄰國之伐,古之聖人其敬天尊祖也至矣。故王制天子巡守,其削絀諸侯必先于不敬不孝。

惟元祀十有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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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元祀者太甲之元年。十有二月者建丑之月。蓋湯之崩必以前年之十二月也。殷練而祔,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闕祖,祔湯于廟也。[36]先君祔廟而後嗣子即位,故成之為王則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也。若自桐歸亳,以三祀之十二月者,則適當其時,而非有所取爾。

即位者,即先君之位也。未祔則事死如生,位猶先君之位也。故祔廟而後嗣子即位。殷練而祔,即位必在期年之後。周卒哭而祔,故踰年斯即位矣。[37]有不待葬而即位,如魯之文公成公者,其禮之末失乎?三年喪畢而後踐天子位,舜也,禹也。練而祔,祔而即位,殷也。踰年正月即位,周也。世變愈下,而柩前即位為後代之通禮矣。

西伯戡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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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關中幷天下者,必先于得河東。秦取三晉而後滅燕齊,苻氏取晉陽而後滅燕,宇文氏取晉陽而後滅齊,故西伯戡黎而殷人恐矣。

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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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官有職異而名同者,太師少師是也。比干之為少師,周官所謂三孤也。論語之少師陽則樂官之佐,而周禮謂之小師者也。故史記言紂之將亡其大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奔周。而後儒之傳誤以為微子也。[38]

殷紂之所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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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國家承平日久,法制廢弛,而上之令不能行于下,未有不亡者也。紂以不仁而亡天下,人人知之。吾謂不盡然。紂之為君,沈湎于酒而逞一時之威,至于刳孕剒脛,蓋齊文宣之比耳。商之衰也久矣,一變而盤庚之書則卿大夫不從君令。再變而微子之書則小民不畏國法。至于攘竊神祗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可謂民玩其上而威刑不立者矣。[39]即以中主守之,猶不能保,而况以紂之狂酗昏虐,又祖伊奔告而不省乎?文宣之惡未必减于紂,而齊以彊。高緯之惡未必甚于文宣,而齊以亡者,文宣承神武之餘,紀綱粗立,而又有楊愔輩為之佐,主昏于上,而政清于下也。至高緯而國法蕩然矣!故宇文得而取之。然則論紂之亡武之興,而謂之至仁伐至不仁者,偏辭也,未得為窮源之論也。

武王伐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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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伐商殺紂,而立其子武庚,宗廟不毀,社稷不遷,時殷未嘗亡也。所以異乎曩日者,不朝諸侯不有天下而已。故書序言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又言成王旣黜殷,命殺武庚。[40]是則殷之亡其天下也,在紂之自燔,而亡其國也在武庚之見殺。蓋武庚之存殷者猶十有餘年。使武庚不畔,則殷其不黜矣。

武王克商,天下大定,裂土奠國,乃不以其故都封周之臣,而仍以封武庚,降在侯國,而猶得守先人之故土。[41]武王無富天下之心,而不以畔逆之事疑其子孫,所以異乎後世之篡弒其君者,于此可見矣。及武庚旣畔,乃命微子啟代殷而必于宋焉。謂大火之祀,商人是因,弗遷其地也。是以知古聖王之征誅也,取天下而不取其國,誅其君弔其民,而存先世之宗祀焉斯已矣。[42]武王豈不知商之臣民其不願為周者皆故都之人公族世家之所萃,流風善政之所存,一有不靖易為搖動,而必以封其遺𦙍。蓋不以畔逆疑其子孫,而明告萬世,以取天下者無滅國之義也。故宋公朝周則曰臣也,周人待之則曰客也。自天子言之,則侯服于周也。自其國人言之,則以商之臣事商之君,無變于其初也。平王以下去微子之世遠矣,而曰孝惠取于商,[43]曰天之棄商久矣,[44]曰利以伐姜不利子商,[45]吾是以知宋之得為商也。[46]蓋自武庚誅而宋復封,于是商人曉然知武王周公之心,而君臣上下各止其所,無復有怨懟不平之意。與後世之人主一戰取人之國,而毀其宗廟遷其重器者異矣。[47]

或曰遷頑民于雒邑何與?曰以頑民為商俗靡靡之民者,先儒解誤也。蓋古先王之用兵也不殺,而待人也仁。東征之役,其誅者事主一人武庚而已。謀主一人管叔而巳。下此而囚,下此而降,下此而遷。而所謂頑民者皆畔逆之徒也,無連坐幷誅之法,而又不可以復置之殷都,是不得不遷。而又原其心不忍棄之四裔,故于雒邑。又不忍斥言其畔,故止曰頑民。其與乎畔而遷者,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而其不與乎畔而留于殷者,如祝佗所謂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是也。非盡一國而遷之也。或曰,何以知其為畔黨也?曰,以召公之言讎民知之,不畔何以言讎?非敵百姓也。古聖王無與一國為讎者也。

上古以來無殺君之事也。湯之于桀也放之而已。使紂不自焚,武王未必不以湯之所以待桀者待紂。紂而自焚也,此武王之不幸也。當時八百諸侯雖竝有除殘之志,然一聞其君之見殺,則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駭,而不能無歸過于武王。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及其反商之政,封殷之後人而無利于其土地焉,天下于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已也。然後乃安于紂之亡而不以為周師之過。故箕子之歌怨狡童而已,無餘恨焉。非伯夷親而箕子疎,又非武王始暴而終仁也,其時異也。

多士之書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諱闕用告商王士曰,非我小國敢弋殷命。亡國之民而號之商王士,新朝之主而自稱我小國,以天下為公而不沒其舊日之名分。殷人以此中心悅而誠服。卜世三十,卜年八百,其始基之矣。

泰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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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之德澤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紂,乃曰獨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讐。曰肆予小子,誕以爾衆士,殄殲乃讐。何至于此?紂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幷其先世而讐之,豈非泰誓之文出于魏晉間人之偽撰者邪?[48]

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伐君大事,而託之乎夢,其誰信之?殆即呂氏春秋載夷齊之言,謂武王揚夢以說衆者也。[49]

孟子引書王曰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今改之曰,罔或無畏,寧執非敵,百姓懍懍,若崩厥角。後儒雖曲為之說而不可通矣。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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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凡百姓之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皆我一人之責。今我當順民心以誅無道也。蔡氏謂民皆有責于我,似為紆曲。

王朝步自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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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召誥,王朝步自周,則至于豐。畢命,王朝步自宗周,至于豐。不敢乘車而步出國門,敬之至也。[50]後之人君驕恣惰佚,于是有輦而行國中,坐而見羣臣,非先王之制矣。[51]

呂氏春秋,出則以輿,人則以輦,務以自佚,命之日招蹶之機。[52]宋呂大防言,前代人主在宮禁之中亦乘輿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御前殿,此勤身之法也。[53]

太祖實錄,吳元年,上以諸子年長宜習勤勞,使不驕惰,命內侍製麻屨行幐。每出城稍遠,則馬行其二,步趨其一。至于先帝,亦嘗步禱南郊。嗚呼,皇祖之訓遠矣。

大王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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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大傳言,武王于牧之野旣事而退,遊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二說不同,今按武成言,丁未祀于周廟,而其告庶邦冢君,稱大王王季。金縢之册祝曰若爾三王,是武王之時已追王大王王季,而中庸之言未為得也。緜之詩上稱古公亶父,下稱文王,是古公未上尊號之先文已稱王。而大傳之言未為得也。仁山金氏曰,武王舉兵之日已稱王矣,故類于上帝,行天子之禮而稱有道。曾孫周王發必非史臣追書之辭,後之儒者乃嫌聖人之事而文之非也。然文王之王與大王王季之王自不同時。而追王大王王季必不在周公踐祚之後。[54]

彛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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彛倫者,天地人之常道,如下所謂五行,五事,八政,五紀,皇極三德,稽疑,庶徵,五福,六極,皆在其中。不止孟子之言人倫而已。能盡其性以至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而彛倫敍矣。

龜從筮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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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求神之道不止一端,故卜筮並用,而終以龜為主。周禮筮人言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註當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有漸也。于筮之凶,則止不卜。然而洪範有龜從筮逆者,則知古人固不拘乎此也。大卜掌三兆之法,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故傳曰筮短龜長。[55]自漢以下,文帝代來,猶有大橫之兆。藝文志有龜書五十三卷,夏龜二十六卷,南龜書二十八卷,巨龜三十六卷,雜龜十六卷,而後則無聞。唐之李華遂有廢龜之論矣。[56]

周公居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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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少國疑,周公又出居于外,而上下安寧無腹心之患者,二公之力也。武王之誓衆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于此見之矣。荀子曰,二公仁智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祿與周公齊。

微子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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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子之於周,蓋受國而不受爵。受國以存先王之祀,不受爵以示不為臣之節。故終身稱微子也,[57]

微子卒,立其弟衍,是為微仲。衍之繼其兄,繼宋非繼微也。而稱微仲者何?猶微子之心也。至于衍之子稽則遠矣。于是始稱宋公。嗚呼!吾于洪範之書言十有三祀,微子之命以其舊爵名篇,而知武王周公之仁不奪人之所守也。後之經生不知此義,而抱器之臣倒戈之士接迹于天下矣!

酒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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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為天之降命,亦為天之降威。紂以酗酒而亡,文王以不腆于酒而興。興亡之幾其原皆在于酒。則所以保天命而畏天威者,後人不可不謹矣。

召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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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吉行日五十里。故召公營洛,諱闕乙未自周,戊申朝至于洛。凡十有四日。師行日三十里。故武王伐紂,癸己自周,戊午師渡孟津,凡二十有五日。漢書以為三十一日,誤。

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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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子之命以微子為殷王元子,召誥則又以紂為元子,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又曰有王雖小元子哉。人君謂之天子,故仁人之事天如事親。

其稽我古人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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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說之告高宗曰,學于古訓乃有獲。武王之誥康叔,旣祗遹乃文考,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耉成人,又別求之古先哲王。太保之戒成王,先之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後進之以稽謀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學古入官,曰不學牆面。子日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好古敏以求之。又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聖後聖其揆一也。不學古而欲稽天,豈非不耕而求穫乎?

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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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此性善之說所自出也。節性惟日其邁,此性相近之說所自出也。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似先公酋矣。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汝其敬識百辟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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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坐明堂而臨九牧,不但察羣心之向背,亦當知四國之忠姦,故嘉禾同穎,美侯服之宣風。底貢厥獒,戒明王之慎德。所謂敬識百辟享也。昔者唐明皇之致理也,受張相千秋之鏡,聽元生于蒍之歌。亦能以謇諤為珠璣,以仁賢為器幣。及乎王心一蕩,佞諛日崇,開廣運之潭,致江南之貨。廣陵銅器,京口綾衫,錦纜牙檣,彌亘數里。靚粧鮮服,和者百人。乃未幾而薊門之亂作矣。然則辛堅王鉷之徒剝民以奉其君者,皆不役志于享者也。易曰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明皇者,豈非享多儀而民曰不享者哉?

惟爾王家我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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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覲者不之殷而之周,訟獄者不之殷而之周,于是周為天子而殷為侯服矣。此之謂惟爾王家我適。

王來自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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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之誥曰,惟五月丁亥,王來自奄。而多士王曰,昔朕來自奄。是多方當在多士之前,後人倒其篇第耳。[58]奄之叛周是武庚旣誅而懼,遂與淮夷徐戎並興。而周公東征乃至于三年之久。孟子曰伐奄三年討其君,是也。[59]旣克而成王踐奄,蓋行巡狩之事。書序成王旣踐奄,將遷其君于蒲姑,是也。[60]孔傳以為奄再叛者,拘于篇之先後而强為之說。[61]

建官惟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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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作周官之書,謂唐虞稽古,建官惟百,而夏商官倍者,時代不遠其多寡何若此之懸絕哉?且天下之事,一職之微,至于委吏乘田亦不可闕,而謂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該內外之務,吾不敢信也。考之傳註,亦第以為因時制宜,而莫詳其實。吾以為唐虞之官不止于百,而其咨而命之者,二十有二人。其餘九官之佐殳斨伯與朱虎熊羆之倫,暨侍御僕從,以至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以名達于天子者,不過百人而已。其他則穆王之命所謂慎簡乃僚,而天子不親其黜陟者也。故曰堯舜之知而不徧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徧愛人急親賢也。夏商之世,法日詳而人主之職日侵于下。其命于天子者多,故倍也。觀于立政之書,內至于亞旅,外至于表臣百司,而夷微盧烝三亳阪尹之官又虞夏之所未有則可知矣。杜氏通典言漢初王侯國百官皆如漢朝,惟丞相命于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懲吳楚之亂,殺其制度,罷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詔凡王侯吏職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補。其州郡佐吏自別駕長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補。歷代因而不革。洎北齊武平中後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賜其賣官,分占州郡,下及鄉官,多降中旨。故有勅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後,州郡辟士之權浸移于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覈,繇此起也。故劉炫對牛弘以為大小之官悉繇吏部,此政之所以日繁,而沈旣濟之議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屬許州府辟用,[62]後之人見周禮一書設官之多,職事之密,以為周之所以致治者如此。而不知宅乃事宅乃牧宅乃準之外,文王罔敢知也。然則周之制雖詳,而意猶不異于唐虞矣。求治之君其可以天子而預銓曹之事哉?

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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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孔傳謂主國空土以居民,未必然。顏師古曰,空穴也,古人穴居,主穿土為穴以居人也。[63]易傳云,上古穴居而野處。詩云,古公亶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今河東之人尚多有穴居者。[64]洪水之後莫急于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為九官之首。

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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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顧命之篇,見成王初喪之際,康王與其羣臣皆吉服而無哀痛之辭。以召公畢公之賢,反不及子產叔向,誠為可疑。再四讀之,知其中有脫簡。[65]而狄設黼扆綴衣以下,即當屬之康王之誥[66]自此以上記成王顧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記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諸侯之事也。古之人君於即位之禮重矣,故即位于廟,受命于先王,畢祭而朝群臣,群臣布幣而見,然後成之為君。春秋之于魯公即位則書,不即位則不書。蓋有遭時之變而不行此禮,如莊閔僖三公者矣。康王當太平之時為繼體之主,而史錄其儀文訓告以為一代之大法,書之所以傳也。記曰,未沒喪不稱君。而今書曰王麻冕黼裳,是踰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祔,而今曰諸侯出廟門俟,是已祔之後。[67]傳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而今太保率西方諸侯,畢公率東方諸侯,是七月之餘也。因其中有脫簡,而後之說書者並以繫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後儒之論。而不思初崩七日之間,諸侯何繇而畢至乎?[68]或曰易吉可乎?曰,此周公所制之禮也。以宗廟為重,而不敢凶服以接乎神。釋三年之喪,以盡斯須之敬。此義之所在,而天子之守,與士庶不同者也。商書有之矣,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豈以喪服而入廟哉?[69]

傳賢之世天下可以無君,故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于南河之南。傳子之世,天下不可無君,故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

自狄設黼扆綴衣以下皆陳之朝者也。設四席者朝羣臣,聽政事,養國老,燕親屬,皆新天子之所有事,而非事亡之說也。自王麻冕黼裳以下,皆廟中之事也。自王出在應門之內以下,則康王臨朝之事也。

周之末世固有不待葬而先見廟者矣。左傳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王崩于榮錡氏。五月庚辰見王。六月丁己葬景王。其曰見王者,見王子猛于先王之廟也。不待期而見王猛,不待期而葬景王,則以子朝之爭國也。然不言即位,但曰見王而已。孰謂成康無事之時而行此變禮也?

書之脫簡多矣。如武成之篇蔡氏以為尚有闕文。洛諱闕下同誥,戊辰王在新邑。則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竝詳其月日而王不書。金氏以為其間必有闕文。蓋伏生老而忘之耳。然則顧命之脫簡又何疑哉?孔子有言,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余于顧命敢引之以斷千載之疑。

矯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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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矯从矢,揉箭也。故有用力之義。漢書孝武紀註引韋昭曰,稱詐為矯,強取為虔。周語註,以詐用法曰矯。

罔中于信以覆詛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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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亂無政,小民有情而不得申,有冤而不見理,于是不得不愬之于神,而詛盟之事起矣。蘇公遇暴公之譖,則出此三物以詛爾。斯屈原遭子蘭之讒,則告五帝以折中。命咎繇而聽直。至于里巷之人,亦莫不然。而鬼神之往來于人間者,亦或著其靈爽。于是賞罰之柄乃移之冥漠之中,而蚩蚩之氓其畏王鈇常不如其畏鬼責矣。乃世之君子猶有所取焉,以輔王政之窮。今日所傳地獄之說,感應之書,皆苗民詛盟之餘習也。明明棐常鰥寡無蓋,則王政行于上,而人自不復有求于神。故曰有道之世其鬼不神。所謂絕地天通者,如此而已矣。

文侯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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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書紀年,幽王三年,嬖褒姒。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盤[70]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鄫。十年,王師伐申。十一年,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周,弒王及王子伯盤。申侯魯侯許男鄭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餘臣于攜。周二王竝立。平王元年,王東徙雒邑。晉侯會衞侯鄭伯秦伯,以師從王入于成周。二十一年,晉文侯殺王子余臣于攜。[71]然則文侯之命,報其立己之功,而望之以殺攜王之效也。鄭公子蘭之從晉文公而東也,請無與圍鄭,晉人許之。今平王旣立于申,[72]自申遷于雒邑,而復使周人為之戍申,[73]則申侯之伐,幽王之弒,不可謂非出于平王之志者矣。當日諸侯但知其冢嗣為當立,而不察其與聞乎弒為可誅。虢公之立王子余臣或有見乎此也。自文侯用師替攜王以除其偪,而平王之位定矣。後之人徒以成敗論,而不察其故,遂謂平王能繼文武之緒,而惜其棄歧豐七百里之地,豈能為當日之情者哉?孔子生于二百年以後,蓋有所不忍言,而錄文侯之命于書,錄揚之水之篇于詩,其旨微矣![74]傳言平王東遷, 蓋周之臣子美其名爾。綜其實不然。凡言遷者,自彼而之此之辭,盤庚遷于殷是也。幽王之亡宗廟社稷,以及典章文物蕩然皆盡,鎬京之地已為戎狄之居,平王乃自申東保于雒。天子之國與諸侯無異,而又有攜王與之頡頏。並為人主者二十年。其得存周之祀幸矣,而望其中興哉![75]

秦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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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秦誓故列秦誓,有秦詩故錄秦詩,述而不作也。謂夫子逆知天下之將並于秦而存之者,[76]小之乎知聖人矣。秦穆公之盛僅霸西戎,未嘗為中國盟主。無論齊桓晉文即亦不敢望。楚之靈王,吳之夫差,合諸侯而制天下之柄。春秋以後,秦蓋中衰。吳淵潁[77]曰,秦之興始于孝公之用商鞅,成于惠王之取巴蜀。蠶食六國,幷吞二周,戰國之秦也,非春秋之秦也。其去夫子之卒也久矣,[78]夫子惡知周之必幷于秦哉?若所云後世男子自稱,秦始皇入我房,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者,近于圖澄寶誌之流,非所以言孔子矣。

甘誓天子之事也。𦙍征諸侯之事也,竝存之見諸侯之事可以繼天子也。費誓秦誓之存猶是也。

古文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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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時尚書今文與古文為二,而古文又自有二。漢書藝文志曰,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師古曰,孔安國書序云,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承詔作傳,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鄭玄敍贊云,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又曰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79]師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80]此今文與古文為二也。又曰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81]安國献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劉向以中古文[82]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83]儒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茲多于是矣。[84]遭巫蠱未立于學官。安國為諫大夫,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又傳左氏。常授虢徐敖,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塗惲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王莽時諸學皆立。[85]劉歆為國師,璜惲等皆貴顯。[86]又曰,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87]又采左氏傳書序為作首尾凡二百篇,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徵,以中書較之非是。此又孔氏古文與張霸之書為二也。後漢書儒林傳曰,孔僖魯國魯人也。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又曰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88]馬融作傳,鄭玄注解,繇是古文尚書遂顯於世。又曰建初中,詔高方生受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然則孔僖所受之安國者,竟無其傳。而杜林、賈逵、馬融、鄭玄則不見安國之傳,而為之作訓,作傳,作注解。此則孔鄭之學又當為二,而無可考矣。劉陶傳曰,陶明尚書春秋,為之訓詁,推三家尚書及古人是正文字三百餘事,名曰中文尚書。[89]漢末之亂無傳。若馬融注古文尚書十卷,鄭玄注古文尚書九卷,則見于舊唐書藝文志[90]開元之時尚有其書,而未嘗亡也。按陸氏釋文言馬鄭所注二十九篇,則亦不過伏生所傳之二十八。[91]而泰誓別得之民間,合之為二十九,[92]且非今之泰誓。[93]其所謂得多十六篇者,不與於其間也。隋書經籍志曰,馬融鄭玄所傳唯二十九篇,又雜以今文,非孔舊書,自餘絕無所說。[94]晉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書經文,今無有傳者。及永嘉之亂,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並亡。至東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得安國之傳上之,[95]增多二十五篇。[96]以合于伏生之二十八篇,而去其偽泰誓。又分舜典,益稷,盤庚中下,康王之誥,各自為篇,則為今之五十八篇矣。其舜典亡闕,取王肅本慎徽以下之傳續之。[97]齊明帝建武四年,有姚方興者,于大航頭得本,有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献之,朝議咸以為非。及江陵板蕩,其文北入中原,學者異之。劉炫遂以列諸本第。然則今之尚書,其今文古文皆有之三十三篇,固雜取伏生安國之文,而二十五篇之出于梅賾,舜典二十八字之出于姚方興,又合而一之。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于今日而益驗之矣。

竊疑古時有堯典無舜典,有夏書無虞書,而堯典亦夏書也。孟子引二十有八載,放勳乃徂落,而謂之堯典。則序之別為舜典者非矣。左氏傳莊公八年引臯陶邁種德,僖公二十四年引地平天成,二十七年引敷納以言,文公七年引戒之用休,襄公五年引成允成功,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兩引念茲在茲,二十六年引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哀公六年引允出茲在茲,十八年引官占惟先蔽志。國語周內史過引衆非元后何戴,后非衆罔與守邦,而皆謂之夏書。則後之目為虞書者贅矣。[98]何則?記此書者必出于夏之史臣,雖傳之自唐,而潤色成文不無待乎後人者。故篇首言曰,若稽古。以古為言,明非當日之記也。世更三聖,事同一家,以夏之臣追記二帝之事,不謂之夏書而何?夫惟以夏之臣而追記二帝之事,則言堯可以見舜,不若後人之史,每帝立一本紀而後為全書也。

帝曰,來禹,汝亦昌言。承上文臯陶所陳一時之言也。王出在應門之內,承上文諸侯出廟門,俟一時之事也。序分為兩篇者妄也。

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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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都孫寶侗仲愚謂書序為後人偽作,逸書之名亦多不典。至如左氏傳定四年,祝佗告萇弘,其言魯也,曰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皡之虛。其言衞也,曰命以康誥而封于殷虛。其言晉也,曰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是則伯禽之命康誥唐誥周書之三篇,而孔子所必錄也。今獨康誥存而二書亡。為書序者不知其篇名而不列于百篇之內,疏漏顯然。是則不但書序可疑,並百篇之名亦未可信矣。其解命以伯禽為書名,伯禽之命,尤為切當。今錄其說。

正義曰,尚書遭秦而亡,漢初不知篇數。武帝時有大常蓼侯孔臧者,安國之從兄也,與安國書云,時人惟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謂為信然,不知其有百篇也。今考傳記引書,並無序所亡四十二篇之文。則此篇名亦未可盡信也。

豐熙偽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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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得于秦火之餘,其中固不能無錯誤,學者不幸而生乎二千餘載之後,信古而闕疑,乃其分也。近世之說經者,莫病乎好異。以其說之異于人,而不足以取信,於是舍本經之訓詁,而求之諸于百家之書。猶未足也,則舍近代之文而求之遠古。又不足,則舍中國之文而求之四海之外。如豐熙之古書正本,尤可怪焉![99]曰箕子朝鮮本者,箕子封於朝鮮,傳書古文自帝典至微子止,後附洪範一篇。曰徐巿倭國本者,徐巿為秦博士,因李斯坑殺儒生,託言入海求仙,盡載古書至島上,立倭國,即今日本是也。二國所譯書其曾大父河南布政使慶錄得之,以藏于家。按宋歐陽永叔日本刀歌,徐福行時書未焚,逸書百篇今尚存。蓋昔時已有是說。而葉少蘊固已疑之。夫詩人寄興之詞,豈必真有其事哉?日本之職貢于唐久矣。自唐及宋,歷代求書之詔不能得,而二千載之後慶乃得之。其得之又不以獻之朝廷而藏之家,何也?[100]至曰箕子傳書古文自帝典至微子,則不應別無一篇逸書,而一一盡同于伏生孔安國之所傳。其曰附後洪範一篇者,蓋徒見左氏傳三引洪範,皆謂之商書。[101]而不知王者周人之稱,十有三者,周史之記,不得為商人之書也。〈禹貢〉以道山道水移于九州之前,此不知古人先經後緯之義也。[102]五子之歌為人上者奈何不敬?以其不叶,而改之曰可不敬乎?謂本之鴻都石經。據正義言,蔡邕所書石經尚書止今文三十四篇,無五子之歌。熙又何以不考而妄言之也?[103]夫天子失官,學在四夷,使果有殘篇斷簡可以裨經文而助聖道,固君子之所求之而惟恐不得者也。若乃無益于經,而徒為異以惑人,則其于學也亦謂之異端而已。愚因歎夫昔之君子遵乎經文,雖章句先後之間猶不敢輒改。故元行沖奉明皇之旨,用魏徵所註類禮撰為疏義,成書進上,而為張說所駁。謂章句隔絕,有乖舊本,竟不得立于學官。夫禮記二戴所錄,非夫子所刪。沉其篇目之次,元無深義,而魏徵所註則又本之孫炎。[104]以累代名儒之作,申之以詔旨,而不能奪經生之所守。蓋唐人之于經傳,其嚴也如此!故啖助之于春秋,卓越三家,多有獨得,而史氏猶譏其一本所承,自用名學,謂後生詭辯,為助所階。乃近代之人,其于讀經鹵莽滅裂,不及昔人遠甚。又無先儒為之據依,而師心妄作,刊傳記未已也,進而議聖經矣。更章句未已也,進而改文字矣。此陸游所致慨于宋人,(陸務觀曰:唐及國初學者不敢議孔安國、鄭康成,況聖人乎?自慶曆後諸儒發明經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繫辭〉,毀《周禮》,疑《孟子》,譏《書》之〈胤征〉〈顧命〉,不難于議經,況傳記乎?趙汝談至謂〈洪範〉非箕子之作。)}}</ref>而今且彌甚!徐防有言,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寖以成俗。嗚呼!此學者所宜深戒。若豐熙之徒又不足論也。[105]漢東萊張霸偽造尚書百二篇,以中書較之,非是。霸辭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並,詔存其書。後樊並謀反,乃黜其書。而偽逸書嘉禾篇有周公奉鬯立于阼階,延登贊曰:假王蒞政之語。莽遂依之,以稱居攝。是知惑世誣民乃犯上作亂之漸。大學之教,禁于未發者,其必先之矣。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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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文定修春秋劄子,臣聞古者不以名為諱,堯典稱有鰥在下曰虞舜,則堯舜者固二帝之名,而堯典乃虞氏史官所作。直載其君之名而不避也。
  2. 白虎通曰,敫質以生日名子。
  3. 太甲,沃丁,仲丁,河亶甲,祖乙,盤庚,皆以為書籍之名,惟其號也。
  4. 武庚​​​​​亦是號,祿父乃名也。
  5. 孔氏西伯戡黎序傳,受紂也,音相亂。
  6. 微子之命言乃祖成湯,多士言爾先祖成湯,皆對其臣子稱之。
  7. 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子丁公,丁公子乙公,乙公子癸公,猶用商人之稱。陸淳曰,史記世本,厲王以前諸侯有謚者少。其後乃皆有謚。
  8. 儀禮昏禮三族之不虞註,三族為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禮記仲尼燕居篇故三族和也註,三族父子孫也。
  9. 左氏桓公六年傳註。
  10. 凡十三公內除同世者四公。
  11. 中睿二宗同為一世。
  12. 杜氏于襄十二年傳註曰,同族謂高祖以下。則前說之非不待辯而明矣。
  13. 桓六年。
  14. 余丁未歲在大同遇代府中尉俊晰年近五十。考其世次,于孝宗為昆弟而上距弘治之元已一百八十年。秦晋二府見在者多其六七世孫。
  15. 周禮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其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
  16. 適孫傳重者也,有適子者無適孫,則長子在皆為庶孫也。
  17. 周道親親,至重者莫如兄弟。兄弟之子進而為期,其服同于子。父之兄弟進而為期,其服同于祖父。故曰死喪之戚,兄弟孔懷。
  18. 古化貨二字多通用。史記仲尼弟子傳,與時轉貨貲。索隱曰,家語貨作化。
  19. 左傳文八年,卻缺言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
  20. 東道北會為匯,蓋指固城石臼等湖。
  21. 本郭璞說。
  22. 程大昌曰,弱水旣西,涇屬渭汭,必謂旣之一語為起下文,則弱水未西其能越秦隴而亂涇渭乎?可謂解頤之論。
  23. 春秋傳言允姓之姦居于瓜州,蓋古者分北三苗之意。
  24. 杜氏解曰,弔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疎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
  25. 在今壽光縣。
  26. 在今濰縣。
  27. 左傳哀元年。
  28. 今掖縣。
  29. 杜氏解在宋鄭之間。
  30. 襄四年。
  31. 今在德平縣。
  32. 今虞城縣。
  33. 竹書謂太康元年即居斟鄩,非也。
  34. 桓五年。
  35. 正義曰,冀州者天下之中州,唐虞夏殷皆都焉。以鄭近王畿,故舉冀州以為說。
  36. 非朔者祔廟無定日。
  37. 如魯成公以八月薨,十二月葬,襄公以明年正月即位。
  38. 周本紀。漢書古今人表亦有大師疵少師疆。
  39. 史記燕王喜遺樂聞書曰,紂之時民志不入獄囚自出。
  40. 荀子言周公殺管叔虛殷國,註虛讀為墟,謂殺武庚遷殷頑民于雒邑,朝歌為墟也。
  41. 蔡仲之命曰,乃致辟管叔于商,武庚未殺,猶謂之商。
  42. 高誘淮南子註曰,天子不滅國,諸侯不滅姓,古之政也。
  43. 左氏哀二十四年傳。
  44. 僖二十二年傳。
  45. 哀九年傳。
  46. 國語,吳王夫差闕為深溝,通于商魯之間。莊子,商太宰蕩問仁于莊子。韓非子,子圉見孔子于商太宰,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逸周書王會篇,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樂記,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鄭氏註曰,商宋詩也。
  47. 樂記曰,投殷之後于宋,此本之呂氏春秋,乃戰國時人之妄言。以武王下車即封微子更誤。
  48. 蔡氏曰,泰誓武成一篇之中似非盡出一人之口。又引吳氏言,疑其書之晚出。或非盡當時之本文。蓋已見及乎此。特以註家之體未敢直言其偽耳。
  49. 左傳昭七年,衛史朝之言曰,筮襲于夢,武王所用也。是當時已有此語。
  50. 馬氏曰,豐文王廟所在。鄭氏以為出廟入廟皆步行,今按書言步自周,則不但于廟也。雍錄以為步行二十五里,則又太遠。
  51. 皇帝輦出房,見于漢書叔孫通傳,乃秦儀也。
  52. 枚乘七發本此作蹶痿之機。
  53. 周輝清波雜志。
  54. 疑武王未克商先已追尊文王。史記伯夷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
  55. 左傳晉献公將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註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龜象筮數故象長數短。曲禮正義日,凡物初生則有象,去初旣近,且包羅萬形,故為長。數是終末,去初旣遠,推尋事數始能求象,故以為短也。
  56. 舊唐書。
  57. 孔氏書傳曰,微畿內國名,子爵也。
  58. 元儒王伯厚論亦同此,但更置大多,未敢信。
  59. 伐奄成王時事,上言相武王因誅紂而連言之耳。
  60. 多方篇云,周公曰王若曰,是周公尚未遷殷而王已踐奄矣。
  61. 至于再至于三,當從蔡氏說。
  62. 唐書百官志曰,初太宗省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才足矣。
  63. 見漢書百官公卿表註,此語必有所本。
  64. 今人謂之窯,即古陶字。莊子言迯虛空,虛空即今人所謂冷窯也。
  65. 不言殯禮,知是闕文。豈有新君已朝諸侯,而成王尚未殯,史官略無一言記及者乎?
  66. 伏生本以顧命康王之誥合為一篇。
  67. 記曰,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
  68. 蘇氏亦知其不通,而以為問疾之諸侯。
  69. 漢書孝文紀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見于高廟,蓋猶循此制。
  70. 古服字與盤字相似而誤。
  71. 左傳昭二十六年,王子朝告諸侯之辭曰,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杜氏以攜王為伯服,蓋失之不考。
  72. 申國在今信陽州。
  73. 竹書紀年,平王三十三年楚人侵申,三十六年王人戍申。
  74. 葛藟詩序謂平王棄其九族,似亦未可盡非。古今人表以平王申侯與幽王褒姒虢石父同列下下。
  75. 如東晉元帝不可謂之遷于建康。
  76. 邵子說。
  77. 自獲麟之歲以至始皇滅六國并天下,二百六十年。
  78. 歐陽生字和伯,史失其名。夏侯勝,勝兄子建,皆傳伏生尚書。
  79. 內秦誓非伏生所傳,師古並言之,詳見下。
  80. 師古曰,見行世二十九篇之外更得十六篇。
  81. 師古曰,中者天子之書也。
  82. 志自云此所述者本之劉歆七略,不知中古文即安國所献否?及王莽末遭赤眉之亂,焚燒無遺。
  83. 言此為最多者,明張覇加之以百二篇為偽。
  84. 傳末又言,平帝時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而後漢書十四博士無之,蓋光武時廢。
  85. 言劉歆者,哀帝時歆移書太常博士,欲立此諸家之學禮也。
  86. 或分析之或合之。
  87. 賈逵傳,肅宗好古文尚書,詔逵撰歐陽大小夏侯尚書古文同異為三卷,帝善之。
  88. 言參用今文古文之中。
  89. 又有王肅、范甯、李顒、姜道成注古文尚書。 新唐書作姜道盛。
  90. 一堯典,並舜典慎徽以下為一篇,二臯陶謨,並益稷為一篇,三禹貢,四甘誓,五湯誓,六盤庚,七高宗彤日,八西伯戡黎,九微子,十牧誓,十一洪範,十二金縢,十三大誥,十四康誥,十五酒誥,十六梓材,十七召誥,十八洛誥,十九多士,二十無逸,二十一君奭,二十二多方,二十三立政,二十四顧命,並康王之誥為一篇,二十五呂刑,二十六文侯之命,二十七費誓,二十八秦誓。
  91. 孔氏正義曰,史記及漢書儒林傳云,伏生獨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然泰誓非伏生所得。按馬融云,泰誓後得。鄭氏書論亦云民間得泰誓。別錄曰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書于壁內者,献之。則泰誓非伏生所傳。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馬遷在武帝之世見泰誓出而得行,入于伏生所傳內,故為史總之,云伏生所出,不復曲別分析。其實得時不與伏生所傳同也。
  92. 有白魚入于王舟等語,董仲舒對策引之。
  93. 正義曰,鄭氏書于伏生所傳之外增益二十四篇,舜典一,汨作二,九工九篇十一,大禹謨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𦙍征十五,湯誥十六,咸有一德十七,典寶十八,伊訓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獒二十三,冏命二十四。以一篇為一卷,九共九篇合為一卷。通十六卷,以合于漢藝文志得多十六篇之數。此即張覇之徒所作偽書也。 與舊唐書所載卷目不同。
  94. 正義引晉書云,太保鄭沖以古文授扶風蘇愉,愉授天水梁柳,柳授城陽臧曹,曹授汝南梅賾,遂上其書。又云其書亡失舜典一篇。按此書東京以下諸儒皆不曾見。鄭玄注禮記,韋昭注國語,杜預注左氏,趙歧注孟子,凡引此書文並注王逸書。
  95. 大禹謨一,五子之歌二,𦙍征三,仲虺之誥四,湯誥五,伊訓六,大甲三篇九,咸有一德十,說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陳二十二,畢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冏命二十五。
  96. 陸氏釋文云,梅赜上孔氏傳,古文尚書亡舜典一篇。時以王肅註頗類孔氏,故取王註從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
  97. 正義言,馬融鄭玄王肅別錄題皆曰虞夏書,以虞夏同科。
  98. (鄞人言出其子坊偽撰,又有子貢詩傳,後儒往往惑之。)
  99. (宋咸平中,日本僧奝然以鄭康成註孝經來獻,不言有尚書。)
  100. (文公五年引,沈漸剛克,高明柔克。成年引,三人占從二人。襄公三年引,無偏無黨,王道蕩蕩。正義曰:箕子商人,所說故謂之商書。)
  101. (孔安國〈傳〉:「道岍及岐」,即云更理。說所治山川首尾所在,是自漢以來別無異文。史記夏本紀亦先九州而後道山道水。)
  102. (〈五子之歌〉乃孔氏古文,東晉豫章內史梅賾所上。故左傳成公十六年引,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哀公六年引,惟彼陶唐,有上冀方。杜預註,並以為逸書。國語周單襄公引,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單穆公引關石龢均王府則有,韋昭解亦以為逸書。)
  103. (字叔然,漢末人。)
  104. (近有謂得朝鮮本尚書,于洪範八政之末添多五十二字者。按元王惲中堂事記,中統二年,高麗世子禃來朝,宴于中書省。問曰,傳聞汝邦有古文尚書及海外異書?答日,與中國書不殊。是知此五十二字者亦偽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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