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杀时代/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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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暗杀时代
第四节 革命主义
作者:吴樾
第5节

我同胞之稍具知识者,见外人之据我土地,夺我利权,奴我子女,莫不曰排外排外。夫然,不排外则不得复我土地,不排外则不得还我利权,不排外则不得归我子女。国不可无,则排外不可不有。排外之系于国,不如此其重且大乎!予亦同胞中之一分子耳,又焉能外我同胞之所见也?

今试执予而问之曰:我何国之人也?曰:我中国之人也。又问之曰:我中国之君主,亦我中国之人乎?曰:否,我中国之君主,乃满洲之人耳。又问之曰:我中国之人,与满洲之人为同族乎?曰:否,中国乃汉族也,满洲则通古斯族耳。又问之曰:满洲人之为我中国之君主,既二百有六十余年,则我土地之为满洲所据,我利权之为满洲所夺,我之子女之为满洲所奴,不亦二百有六十余年乎?今外人之据我土地、夺我利权、奴我子女,乃据之满洲、夺之满洲、奴之满洲,非据之我也、夺之我也、奴之我也。我欲土地复自外人,利权还自外人,子女归自外人,外人受乎?不受也。曰:然则将奈何?曰:不排满则不得复我土地,不排满则不得还我利权,不排满则不得归我子女。满之不排,则排外为有益乎?为无益乎?排外为无益,则满洲利之;排外为有益,则满洲亦利之。利其土地复自外人,而据之仍在我;利权还自外人,而夺之仍在我;子女归之外人,而奴之仍在我。观于庚子义和拳之事而可知矣。

今人之于其家也,贼处于内,而盗迫于外,贼则为内忧,盗则为外患。外患为有形,而内忧为无形。若急其有形,而忘其无形,以为贼与我处此久矣,今当外盗之来,彼实与我同受其患,彼即不我助,必不至忘恩负义,而甘弃其安乐以为外盗之内应也。然而贼岂计及此乎?彼方借外盗之援,以制我死命。亦以我今日之能起而与盗为敌,则异日必将为彼敌无疑。与其异日我为彼敌,则彼无噍类,不如今日彼为我敌,则我无生机。异日之事我为政,今日之事彼为政。思之又思,莫若先发制人之为得策。于是贼则为内应,盗则为外援,外患内忧一时并起,家焉有不亡者乎?其于国也亦然。彼满洲入关之时,杀我同胞之祖若宗,淫我同胞祖若宗之妻妾姊妹,迨至今日,则割我土地于外人,送我利权于外人,鬻我子女于外人,不杀尽我汉族之同胞而不已。此贼也,此仇也,其能与之处此二百有六十余年之久而遂忘之乎?若其忘之,是忘其杀我同胞祖若宗之仇也,是忘其淫我同胞祖若宗之妻妾姊妹之仇也,是忘其割我土地、夺我利权、鬻我子女以亡我汉族同胞之仇也。此而可忍,孰不可忍?愿我同胞一思之。

同胞乎!居今日而不思排外则已,欲思排外,则不得不先排满。欲先排满,则不得不出以革命。革命!革命!我同胞今日之事业,孰有大于此乎?愿我同胞一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