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王朝實錄/太祖實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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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1396年)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
(丁丑)六年明洪武三十年
七年(1398年) 

春正月[编辑]

1月1日[编辑]

○甲寅朔,雨雪。上率百官賀帝正,不受朝。百官澆奠于神德王后殯殿。

1月2日[编辑]

○乙卯,流星墜北方。熒惑入太微端門,退留屛星南。

○百官詣王后殯殿,行啓殯祭。

1月3日[编辑]

○丙辰,葬神德王后于聚賢坊北原,號貞陵。宗親百官釋服,具朝服返魂於仁安殿後,以白衣黑帶視事。設王后魂殿都監。

○倭寇魁相田於中等,率其徒入蔚州浦,知州事李殷給糧厚待之。相田等疑爲誘陷,執殷及伴人朴靑、記官李藝等逃歸。

1月5日[编辑]

○戊午,都堂享上。

1月6日[编辑]

○己未,大司憲閔汝翼劾知中樞院事趙狷、漢城尹申孝昌。趙狷嘗節制合浦,不能制寇;孝昌時爲大司憲,不能劾狷也。汝翼私謂狷兄浚曰:「上欲憲司劾狷久矣。」上聞之,怒曰:「汝爲憲官,劾有罪者,何必托辭?且狷功臣,不可輕劾。」欲下汝翼于獄,宜城君南誾進曰:「狷及汝翼,皆爲功臣,何取何捨?」乃命歸第勿出。憲司尋劾,旣而皆宥之。

1月10日[编辑]

○癸亥,月掩木星。

1月15日[编辑]

○戊辰,幸貞陵。

○憲司上疏論宦官曺恂之罪。其略曰:

恂性奸貪,言行邪佞,前朝僞辛亂政之時,爲其腹心,擅行威福,招納賄賂,恣爲不義。今蒙聖上好生之德,獲保首領,寵侍左右,誠宜洗心滌慮,恭勤職務,反懷貪奪無厭之計。殿下嘗以中宮病篤,施納佛神銀器衣服鞍馬,恂皆托貿易抑取,又懼事覺,歸馬巫堂,其奸詐反復,眞穿窬之類也。乞下恂於獄,明正其罪,收沒家産。

上止許放置其鄕。憲司復上疏論恂受戶曹典書楊天植厚賄之罪,上止許收其職牒。

○豐海道都觀察使上言:「道內人民,風水蟲蝗之災,失農飢困,今赴都城之役,各自齎糧,艱苦玆甚。願給道內田米陳太。」上命給之。

1月16日[编辑]

○己巳,流星出心大[1]星,南流。

1月22日[编辑]

○乙亥,昌城府院君成汝完卒。汝完,昌寧人,版圖摠郞君美之子。至元丙子登第,拜藝文春秋檢閱,累遷軍簿正郞,按廉楊廣道。以歷尙書右丞,知刑部事、御史中丞、典法判事。間出爲海州、忠州二牧使,陞爲僉書密直、政堂文學。國初,以耆老拜檢校門下侍中、昌城府院君。年八十九,以病卒,賜米豆百石,禮葬之,贈諡文靖公。性簡潔,不喜華麗,敎子有法。三子俱登第,長石璘今爲議政府左政丞,次石瑢開城留後,次石因戶曹判書。

○放役徒喪病老弱者。

1月24日[编辑]

○丁丑,陞江原道襄州爲府。上之外親鄕也。

○賜吾郞哈八乙速、甫里、仇里老、甫乙吾、高里多時等五人、吾都里童猛哥帖木兒、童所吾、馬月者、童於割周、豆乙於等五人,各綵紬絹綵緜布苧布有差。

○陞楊州郡爲府。

○置義興府舍人所,凡大小兩班子壻弟姪,皆屬之,肄習經史、兵書、律文、算數、射御等藝,以備擢用。

1月25日[编辑]

○戊寅,熒惑在太微右掖。

1月27日[编辑]

○庚辰,熒惑在太微西太陽門中。

○幸東大門,觀甕城之基。

1月28日[编辑]

○辛巳,幸津寬寺。

○柳玽爲三司右僕射,鄭臣義知中樞事,李稷爲大司憲,咸傅霖爲左散騎,曺庶右散騎,鄭矩左諫議,許周司憲中丞。

○命都堂各司及耆老,會議崔雲海、李龜鐵、金贇吉、金英烈等罪。初乞降倭至慶尙道蔚州浦,賊魁羅可溫,以子都時老、伴儻昆時羅,納質於雞林府尹柳亮。亮以疾不往見,倭自惑,執知蔚州事李殷逃去。時雲海節制慶尙,龜鐵節制忠淸,贇吉節制全羅,英烈節制京畿右道。雲海違令,以致逃逸,龜鐵、贇吉、英烈皆不及期。五道都統使金士衡執囚京山府,馳報請罪。

○以朴子安爲全羅道都節制使,尹邦慶爲慶尙道都節制使,趙英茂忠淸道都節制使。

1月30日[编辑]

○癸未,五道都統使金士衡還,上幸興仁門外迎勞。

二月[编辑]

2月1日[编辑]

○甲申朔,大風。

2月2日[编辑]

○乙酉,命都評議使司,相文廟基。

2月3日[编辑]

○丙戌,日珥。金星出太微西蕃[2]上相,入三台中階。

2月5日[编辑]

○戊子,流星長如一尺,出軒轅落地。

2月6日[编辑]

○己丑,上田于東郊。

2月8日[编辑]

○辛卯,命義安伯和、左政丞趙浚、奉化伯鄭道傳,宴右政丞金士衡、謝恩使權仲和以下諸使臣,㡱六亦與焉。賜士衡犀帶。

2月9日[编辑]

○壬辰,倭歸我前判事魏种、知蔚州事李殷等。

2月10日[编辑]

○癸巳,授倭萬戶羅可溫子都時老司正、昆時羅、望沙門副司正職,仍賜衣冠。

○前代言柳廷顯以盜用家穀,打伴人康仁信致死。刑曹請罪,上只令徵燒埋錢。

2月11日[编辑]

○甲午,上坐勤政殿受朝,進㡱六至前,慰問之。㡱六不敢仰視,流汗出涕而已。

○執崔雲海、李龜鐵、金贇吉、金英烈等來,下巡軍獄,令臺諫刑曹鞫之。獄成,右政丞金士衡、宜城君南誾,請減其罪。

○使司上言:「前朝之季,各道軍民戶數無籍,凡抄軍時,妄意定數,勒令充數,作弊不小。今各官軍民戶數,已有成籍,都節制使當以其籍付軍數,當農隙之時,各於其官,訓鍊武藝,有事則及時招致攻守。如有軍官軍人不卽起送,軍器衣甲不能堅實,老弱軍人抄出起送者,守令及摠牌頭目,照律論罪後,報都觀察使。又都節制使,聞寇將至,逗遛不進者,臨戰不爲盡力者,無變起軍者,彼敵數少盡數起軍者,非時田獵者,不緊公事,軍官給馬道內橫行者,觀察使糾察,申聞論罪。又戶口之數,不可不知也。各道戶籍,率居人口,已竝載錄,各官守令,不顧立法大體,凡遇軍情及徒役事,盡數抄出,使不得農業,以致凋瘁。今後各戶,同居各居勿論,以子壻弟姪族親年六十以下十六以上者,品官馬兵一員、奉足四名,無職馬兵一名奉足三名,步兵一名奉足二名爲定,戶主名下施行。無內外族親單丁,以一般單丁奉足定給,常時徒役,不令奉足人各別差發。有軍情事,緊緩分揀,奉足人多少,酌量率行。奴子數多率居者,不給各別奉足。各官守令如有緊急軍情,率行外奉足人,各別差發者,論罪。一,自庚寅年以後,海寇作耗,沿海州郡,悉皆蕭然。近年以來,營造兵船,沿邊守禦,賊不敢近,居民土著,戰艦之功,誠爲最大。各船軍官軍人,長年騎船,寄生水上,甚爲可哀。船內陸物諸緣及雜役,專以騎船軍人備用,苦役尤重。所在各官,不顧其弊,騎船軍戶徭役,指定侵勞,騎船戶因此逃散,軍數日減。今後騎船各戶差役,一皆減除,完護如前。條令不從守令及奸吏,以王旨不從論罪。其騎船軍戶內,子壻及奉足定給人外,挾持漏戶,當差他役。一,軍法,將兵者與士卒同甘苦,時常存恤疾病,盡情救護,不令軍人離心,乃可以臨敵立功。各道兵船頭目,以一時喜怒,非法亂刑,又累朔騎船,瘴氣飢寒所逼[3]成疾者、或身勞力瘁,一二日困臥者,以爲溫疫,不爲救療,氣息不絶者,或棄無人之島,或棄水中,以致夭死。雖在平時,至於飮水,不曾均給,因此成病。以如此等事,不爲存恤,軍人離心,逢賊不肯用心,接戰不得成功。今後出令嚴禁,如有得病軍人,不輕救療,病深難治者,兵船到泊近處各官下陸,令其官差人救療。不幸有死亡者,題栍立標,埋葬接處,病故辭緣,報都觀察使,傳報使司,轉聞于上,存恤其家,限年除役。不爲用心救療致死者,各官差人及如前條令不從作弊萬戶千戶領船頭目,依《大明律》內軍士撫馭無方條,決杖一百,邊鄙充軍。」上從之。

2月12日[编辑]

○乙未,商議中樞院事柳亮率倭魁子童時羅等二人,來自雞林,賜時羅衣。

2月15日[编辑]

○戊戌,親祀仁安殿。

2月16日[编辑]

○己亥,以朴子安爲慶尙、全羅都按撫使。

2月17日[编辑]

○庚子,開國功臣左政丞趙浚等宴右政丞金士衡等,上許令用酒。

2月18日[编辑]

○辛丑,上命流雲海于安邊鎭溟浦,英烈于瓮津,贇吉于靑海,龜鐵于平壤,皆充水軍。

2月19日[编辑]

○壬寅,幸貞陵,視興天寺役。上之初建寺貞陵,但以供朝夕香火耳。宦者金師幸巧佞求媚,窮極侈靡。

2月21日[编辑]

○甲辰,夜,北方有白氣。

2月22日[编辑]

○乙巳,考試官趙浚、鄭道傳試取雜科明醫八人、明律七人。

2月24日[编辑]

○丁未,歸義君王瑀卒。禮葬之,贈諡景僖。瑀,恭讓君母弟,主王氏祀者。子珇、琯,女適撫安君芳蕃。

2月25日[编辑]

○戊申,幸平州。

○流星出天巿東垣,入西垣,長二尺許。

2月26日[编辑]

○己酉,地震。

2月27日[编辑]

○庚戌,日暈。

○賜朴仁貴等五人米各十石,令復其家。初蔚州事李殷,見執倭寇,留對馬島。仁貴等請往對馬島,諭以恩信,與殷等還。

2月28日[编辑]

○辛亥,上次于臨津,其南有前朝侍中貞烈公慶復興墓。上曰:「慶侍中,慷慨淸直。位侍中,視予猶子,予亦父事之。」乃遣僉節制使趙思義致祭。

○賜降倭㡱六米石三十、豆石二十,伴人二名衣笠各一件。

2月29日[编辑]

○壬子,次壽美浦,觀火獵。

2月30日[编辑]

○癸丑,次松都。

三月[编辑]

3月1日[编辑]

○甲寅,幸演福寺。

3月3日[编辑]

○丙辰,暴風。夜,東北有赤氣。

3月4日[编辑]

○丁巳,遣內官金龍奇,致祭于景僖公王瑀。

○幸敬天寺,設華嚴法席,薦神德王后。

3月5日[编辑]

○戊午,以前判事金原浩女爲宮人。

3月8日[编辑]

○辛酉,參贊門下府事安翊、同知中樞院事金希善、藝文春秋館學士權近齎擎皇帝勑慰詔書及宣諭聖旨、御製詩、禮部咨文二道,回自京師。其勑慰曰:

使者至,聞王首妃康氏薨,嗚呼甚矣哉!王必晨昏眷戀,不能自已。爲何?昔化家爲國,勤勞內助,母儀三韓,非康氏者誰?今也人亡迹在,此非眷戀不能自已者乎?況昔存時,王當宵衣之際,康氏數更而省之;旰食勤勞,康氏節之而以奉歲月;視朝之時,康氏率宮嬪以送;日暮也,康氏率宮嬪秉燭而迎,以歸寢處。今也康氏長往,鸞臺之淸鏡不張。王晨朝,稀人而送;暮歸寢處,顧問杳然。但目宮嬪侍兒撫棺唏噓,淚之不已者,傷如之何?嗚呼!殯葬之後,歲月如流,靑蕪蔓塚,狐兔往來乎其間,旁近喬木,老幹崢嶸。日將暮也,飛者比翼而棲[4]于高柯,樹因風而嗚嗚咽咽,幽陰之澗水,潺潺然而有聲。人靜更深,野郊寥寥然而寂寂,蒿里之神,遙歌於莽蒼。當此時也,首妃康氏神魂有知,遙望宮闈,寧不悽愴於窅漠之間?若此,王其懷之乎?戀之乎?康氏往矣,王當自重。故勑。

宣諭聖旨曰:

朝鮮國王,我上出氣力。洪武二十一年,爾小國軍馬到鴨綠江,起將來打這中國。那時節,李諱一發回去。如今得了王高麗國,改號朝鮮,自然天道。朝鮮國王至誠,如今兩國之間,秀才每戲弄,不直不正。以小事大,事事都要至誠直直正正。日頭那里起那里落?天下只是一箇日頭,慢不得日頭。爾那里使臣再來時,漢兒話省的著他來,一發不省的不要來。我這裏孫兒,朝鮮國王孫兒做親肯的時節,著他漢兒話省得宰相來。我這裏說歸他。先來的四箇秀才裏頭權近看的老實,放回去。這話朝鮮國王說與他。那三箇新來的一箇饒不得。爾這幾箇都回去,留下的四箇行力,一發都將去。

御製詩曰:

鴨綠江淸界古封,强無詐息樂時雄。逋逃不納千年祚,禮義咸修百世功。漢代可稽明在冊,遼征須考照遺蹤。情懷造到天心處,水勢無波戍不攻。右鴨綠江。遷遺井邑巿荒涼,莽蒼盈眸過客傷。園苑有花蜂釀蜜,殿臺無主兔爲鄕。行商枉道從新郭,坐賈移居慕舊坊。此是昔時王氏業,檀君逝久幾更張。右高麗故京。入境聞耕滿野謳,罷兵耨種幾春秋?樓懸邊鐸生銅綠,堠集煙薪化土丘。驛吏喜迎安遠至,馹夫忻送穩長遊。際天極地中華界,禾黍盈疇歲歲收。右使經遼左。

三篇,帝賜權近。初,近入朝,帝賜對,知近有學識,命題賦詩二十四篇,近應製。

王京作古:

王氏作東藩,維持五百年。衰微終失道,興廢實關天。慘澹城猶是,繁華國已遷。我來增歎息,喬木帶寒烟。

李氏異居:

東國方多難,吾王功乃成。撫民修惠政,事大盡忠誠。錫號承天寵,遷居作邑城。願言修職貢,萬世奉皇明。

出使:

出使承嚴命,辭親作遠遊。載馳焉告瘁?靡盬每懷憂。蕩蕩天門闢,行行驛路悠。願陳忠款志,萬一達宸旒。

奉朝鮮命至京:

聖主龍興撫萬方,遠人來貢有梯航。鬱葱佳氣皇居壯,煥赫文章帝業昌。曉霧收開仙仗日,天風吹送御爐香。小臣獲被恩榮渥,入侍丹墀近耿光。

道經西京:

千載箕封枕海門,八條遺俗至今存。峨峨遠岫圍平野,袞袞長江繞古村。萬里梯航常入貢,三韓疆域永爲藩。慇懃爲與居民說,得遂生生是聖恩。

度鴨綠:

塞邑蕭條樹老蒼,長江一帶隔遼陽。皇風不限華夷界,地理何分彼此疆!任見波濤掀小艇,欣瞻天日照遐荒。誰知此去怱怱意?願奉恩綸報我王。

由遼左:

鶴野漫漫道路長,名藩碁布摠雄强。遠方慕義修朝聘,諸將宣威拓土疆。駟馬敢期題柱志,關人休笑棄繻狂。幸今四海同文軌,最好遊觀上國光。

航萊州海:

十丈風帆萬斛船,雲開蒼海渺無邊。星垂雪浪相涵映,水拍銀河共接連。可向半洋悲壯士,不須三島問群仙。舟中偃仰堪乘興,自是浮槎便上天。

始古開闢東夷主:

聞說鴻荒日,檀君降樹邊。位臨東國土,時在帝堯天。傳世不知幾,歷年曾過千。後來箕子代,同是號朝鮮。

相望日本:

東望洪濤外,倭奴稟性頑。未嘗霑聖化,常自肆兇奸。剽竊侵隣境,偸生寄海山。願將天討去,問罪凱歌還。

金剛山:

雪立亭亭千萬峰,海雲開出玉芙蓉。神光蕩漾滄溟近,淑氣蜿蜒造化鍾。突兀岡巒臨鳥道,淸幽洞壑秘仙蹤。東遊便欲凌高頂,俯視鴻濛一盪胸。

新京地理:

海國千年遇聖明,我王歸附貢丹誠。牧民寵受朝鮮號,作室新開漢邑城。一水繞南流蕩漾,三山鎭北聳崢嶸。區區地理何須說?永荷皇恩樂太平。

辰韓:

三韓曾鼎峙,千里困兵爭。勝負力相敵,兼幷功未成。王公初擧義,金氏遠輸誠。自此至今日,吾民得遂生。

馬韓:

渺渺馬韓地,區區鯨海濱。三方初割據,一統竟和親。鋒鏑千年後,桑麻四野春。況今逢聖代,遠俗被同仁!

弁韓:

東國三分際,民生久未安。紛紛蠻觸戰,擾擾弁、辰韓。古壘悲風起,荒臺澹月寒。自從成統合,彼此永交歡。

新羅:

伊昔赫居世,開邦五鳳翠。相傳千歲久,粗保一偶偏。却獻雞林土,來朝鵠嶺天。緜緜三姓祀,永絶正堪憐。

耽羅:

蒼蒼一點漢羅山,遠在洪濤浩渺間。人動星芒來海國,馬生龍種入天閑。地偏民業猶生遂,風便商帆僅往還。聖代職方修版籍,此邦雖陋不須刪。

大同江:

箕子遺墟地自平,大江西折抱孤城。烟波縹渺連天遠,沙水澄明徹[5]底淸。廣納百川常混混,虛涵萬像更盈盈。霈然入海朝宗意,正似吾王事大誠。

聽高歌於來賓樓名。

萬國來賓會玉京,高樓爲向路傍營。酒熏和氣淪肌骨,歌咽淸聲感性情。風動佩環珠玉碎,香飄舞袖綺羅輕。遠人遊賞知多少,爭似微臣此日榮。

閱伶人於重譯樓名

遠客承恩出鳳城,天街白日馬蹄輕。上樓最愛軒窓逈,擧酒貪看技樂成。笑語詼諧誠可喜,腰肢孌轉更堪驚。如今得閱伶才巧,大醉陶然荷聖情。

引觴南市,酩酊而歸南市樓名

百尺高樓壓市廛,遊人登眺興悠然。長街萬貨紛交錯,華屋千甍遠接連。屢引金觴看妙舞,更聞瑤瑟賦新篇。皇恩旣渥那辭醉?酩酊歸來月上天。

開懷北市落魄而還北市樓名

鐘阜山前北巿樓,朱甍突兀控神州。觀光遠客承恩至,度曲佳人勸酒留。縱飮開懷眞軼宕,扶歸落魄亦風流。沈酣德澤曾無比,感激唯思粉骨酬。

醉仙暢飮,遊目於江皐。醉仙,樓名

勝日遊觀上醉仙,欄干徙倚向江天。風煙縹渺連圻外,雲水微茫接海堧。美酒不辭成酩酊,珍羞且得飽芳鮮。一聲淸唱羈愁盡,深感皇恩祝萬年。

鶴鳴再坐聞環佩而珊珊:

鶴鳴樓上久徘徊,環佩珊珊緩步來。已喜淸歌和寶瑟,況看纖手捧金杯!南臨帝甸山河壯,北對天門日月開。得被內臣宣聖澤,遊街三日醉扶回。

帝嘉賞之,令從仕文淵閣,且賜御製,蓋寵之也。咨文,一曰:

奉聖旨:今後差使臣來時,要通漢人言語的來,不通漢人言語的不許來。

一曰:

禮部左侍郞張炳等欽奉聖旨:「自古上至人君,次至分茅胙土之君。開國承家,必得正人君子,方乃國昌,首用小人,必亂邦也。卽今朝鮮國王,因王氏數終,天將更運,人事造於下,天道應於上,而有三韓,國號朝鮮。民妥於市鄕,儀仍本俗,法守舊章,有國之道,全矣。奈何不務深謀遠慮,固建睦隣之道,左右所用,皆輕薄小人?雖稱儒士,實剽竊古人肌膚之理,所以不能以德助王,雖稱以小事大,其行文也,搜求搆禍典章,實造兵殃於三韓,委朝鮮國王無置身之地。此等之徒,用之何益!我中國古昔聖臣,君有好兵者,聖臣以爲不然。云何?蓋爲隣邦有不相和睦者,且修言修文修名修德修刑。隣邦不善,尙未肯勤民於遠,又增修其德。安敢上違天意,下阻山川之靈,而乃興師以殃良善!今朝鮮每歲措表箋者,以文詞而搆禍。在我雖不以爲必然,山川上下神祇,有所知覺,禍將有日,必不可逃。爾禮部移文朝鮮國王,深思靜慮,知朕所言。」

3月9日[编辑]

○壬戌,日暈。夜,南有赤白氣。

3月15日[编辑]

○戊辰,尙瑞司判事趙浚、鄭道傳等請建內官之號。賢儀二人,一視正一品,一視從一品。淑儀二人,一視正二品,一視從二品。贊德三人,一視正三品,二視從三品。順成三人,一視正四品,二視從四品。尙宮三人,一視正五品,二視從五品。尙官三人,一視正六品,二視從六品。家令四人,二視正七品,二視從七品。司給四人,二視正八品,二視從八品。司飾四人,二視正九品,二視從九品。

3月16日[编辑]

○己巳,遣商議中樞院事柳雲,赴京謝恩。奏曰:

臣妻康氏奄辭盛代,緣係凶訃,不敢奏聞。今者陪臣安翊等,回自京師,欽奉勑慰聖旨,天語切至。欽此,感激無已。

3月17日[编辑]

○庚午,諫官上言:「拜表之禮,不可行於草地。願還留後司,備儀行禮。」上曰:「留後司亦行次也。」

○命都堂移牒西北面都巡問使,禁無文憑行貨者,以嚴經界。

3月18日[编辑]

○辛未,上在溫泉,有二兒乞食。上令訊之,乃喪父母無所依歸者。命尙衣院給衣,司膳給食。

3月19日[编辑]

○壬申,木星犯輿鬼、積尸至丁丑。

3月20日[编辑]

○癸酉,上獵于天神山,次平州地。見一女從行,問之,乃司僕之婢,供其官吏者也。卽命放還,囚其判事李丕等五人,翌日宥之。

○皇祖妣敬妃之陵在咸州,術士上言當遷。遣寧安君良祐,遷安于歸州東壬山之原。

3月25日[编辑]

○戊寅,隕霜。

○通事前少監朴仁貴等來自對馬島,倭船十隻乞降。

3月26日[编辑]

○己卯,隕霜。

○賜左政丞趙浚草笠及玉纓子,賜奉化伯鄭道傳、宜城君南誾草笠。

3月27日[编辑]

○庚辰,上發溫泉還京。

○上命都堂曰:「今慶尙道乞降倭人,雖誠僞難知,固當受降。彼雖不誠,我毋失信,但當自强,若彼先發爲寇,卽當應機殄滅。」

3月28日[编辑]

○辛巳,上臂鷹田于江陰、開城縣。

夏四月[编辑]

4月1日[编辑]

○癸未朔,霧。以新石首魚薦宗廟。

○倭寇魁羅可溫,率其兵船二十四艘請降。

4月3日[编辑]

○乙酉,大雷電以雨。

4月5日[编辑]

○丁亥,遣大將軍金季壽、前萬戶朴文崇于慶尙道,考察防倭。

○降倭魁二人,率其黨六人,持酒享慶尙道都觀察使。

4月6日[编辑]

○戊子,上還都謁宗廟,乃下輦。

○倭魁遣人二名,言於觀察使曰:「我等萬戶三人,各率一百人,欲謁觀察使,願先給糧。」觀察使給米石二百。

○羅可溫請見,觀察使許之。羅可溫率其黨八十人,至密陽府,觀察使李至餉以酒食,送可溫等十人于京,餘皆還船。都安撫使朴子安欲以軍船掩襲之,倭覺之遂走,子安追之不及。

4月8日[编辑]

○庚寅,霧。

○發忠淸道軍五百,送于慶尙、全羅道。備禦倭也。

4月9日[编辑]

○辛卯,幸貞陵。

4月12日[编辑]

○甲午,諫官劾藝文春秋館太學士韓尙質、商議中樞院事柳亮。始尙質觀察慶尙,亮尹雞林。亮言於尙質:「宜遣人於倭,誘以禍福,使之納降。」乃遣僧義雲,而倭乃逃歸,故諫官問其遣僧之由。

○諫官上言:「前少監崔宣、前正言崔宏、前正郞李蟠等,夜聚遊女,動樂縱飮,以干禁令,且因使酒,攔入人家,打破家産。且宣、宏當祖母在殯,荒淫若此,乞下攸司,依律科罪。」上從之,特宥蟠。

4月14日[编辑]

○丙申,下別鞍局別監李美忠于巡軍獄。美忠於進獻金鞍轎內,書天字,帝見之,怒曰:「鞍,人所騎也。人騎於天,可乎?是侮朕也。」焚其鞍。然美忠於群鞍轎中,別置進獻之轎,標以天字,非有他心,故尋釋之。

4月16日[编辑]

○戊戌,遣殿中少卿吳存志,賑西北面饑。

○賜吾都里、亏狄哈等四人及降倭㡱六、都時老等五人各衣一襲。

4月17日[编辑]

○己亥,謝恩使判三司事偰長壽、副使中樞院副使辛有賢、前義州都節制使陳忠貴、前戶曹典書楊天植等回自京師,傳禮部咨,曰:

本部欽奉聖旨:「中國周隣四夷,遠近不等,惟朝鮮密邇東陲,比之他處,甚爲切近。前者,王氏怠政而亡,李氏新興,數生邊釁,朕與語再三,終不能止。恐久生兵禍,實欲互爲姻親,以妥兩國生民。此意此慮,已有年矣。是以二十九年六月間,但以行人,以通此意。使者歸,聞王出迎,朕將以爲必然姻親之事成矣。三十年春,朝鮮亦爲此事遣人,至進鞍馬,以表誠意。次日驗鞍馬,器獸皆疵。觀物之所以,初交尙此,久必不然。至君子良友各天一方,將欲會而未能,必千里神交而志通。今朝鮮,朕以誠往,彼以詐應。其千里神交而志通,可乎?事不斷其初,後將必悔。其朝鮮姻親之事,難以再議。爾禮部移文朝鮮,罷姻親之議,善待行人,歸諭以毋生邊釁。」

又咨曰:

本部欽奉聖旨:「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朝鮮新造,所用之人,見在表箋,此非三韓生靈之福,乃三韓之禍首也。曩古中夏受君命,而列土者萬國,能祿及子孫,世守其土者罕矣。何哉?以其小人在側。由是九伐之法用焉,能與天朝同休者,數國而已。且鄭,一小國耳。初用人未當,每受兵征,後子産相鄭,君子哉子産!凡所移文,諸侯方伯,無不相好,以其言不妄發,意不乖違。終子産而無兵禍。云何?蓋能敷誠意於諸侯方伯,深思熟慮,下筆精微,故有草創討論修飾潤色。如此而後方行,安肯一字而侮慢於人者也!今朝鮮國王李諱所用文人鄭道傳者,於王之助,何爲也?王若不悟,斯人必禍源耳。今鄭摠、盧仁度、金若恒,若在朝鮮,必鄭道傳之羽翼。卽因各人已招,禍及其身矣,王其審之。若不精審,國禍又將發,假手於人。爾禮部移文朝鮮國王,深思熟慮,以保三韓。」

偰長壽又傳宣諭,曰:

二月初二日,帝御右順門,引見長壽等曰:「做親事,爾見在孝服中,待終制後年正月,交人去做親。李某沒分曉,鄭道傳用他做甚麿?鄭摠前日寫與翰林院,道王妃歿,要服齊衰。他回道本國雖有喪事,在朝廷不敢這般。後到年節下都穿白衣入內,又做鴨綠江詩,說龍灣蕭索,問之,曰:『鴨江有箇龍灣。』鄭道傳到這裏回去,過山海衛對人說:『好便好,不好來搶一場。』爾國來的火者,我宮院裏走我睡處,喫的膳都管。他要看爺娘,我敎他去回來,恁都打發打銀子。他旣有爺娘,只合齎發他爺娘。將來這裏做甚麿?他身上帶著一介靑的物、一介紅的物、一介柳木圈子。拆圈子裏有一張紙,滿寫西蕃字。如今比裏有些殘達子,我見去征他。爾若著二萬人馬,去出氣力,我一點兒不疑,爾却肯麿?」午時,宣至右順門,曰:「先番鞍子拆開,裏頭寫著字樣,我又拆爾將來鞍子,不知如何。」衆內官各將所拆鞍具進,一面雁翅板上左右,皆倒寫天字,一介坐兒裏書玄字,一面坐兒裏畫十字。帝起立親手把看,復坐曰:「他怎麿這般小道兒?我這裏寫文書,但是天字都題起頭寫,早是我不曾騎。」長壽奏曰:「臣聞先進鞍子裏,拆出字號。臣領這鞍子時,再三問管造人,他說竝無。臣放心將來,管造人例著字號,以識品第,旣裝了,便行刮去。今管造人忘不刮去,其罪何量!臣到高麗,今四十年。恭愍王不必說了,中間兩三介王臣,不敢保其至誠,如今王一心敬上,不敢怠慢。」帝曰:「爾這說不肯背主則是。和我這裏無一介至意,如何敢做親!不敢做不爭做。我實實的做親,他却這般不停當,怎的成!鄭摠的家小,他供的詞因別,婦人供的別,年歲月日都不同,豈是他家小?這家小還交回去。爾謝恩馬,親事旣不成,難留帶回去。鞍子,著御馬監燒了,金子五十七兩將去。爾說王休生釁,聽小人撥弄,明日弄壞了。義州萬戶,本合送法司對問。李太祖諱。發爾來,這意思好,我不問爾放還。今後小心,休生事因。」備說得天下之由曰:「汝君得國,亦猶是也。天不與人不歸,則其可以力取哉!」


4月18日[编辑]

○庚子,火星在太微西藩上將南,隔半尺。

4月19日[编辑]

○辛丑,火星犯上將。

4月20日[编辑]

○壬寅,憲司劾前戶曹判書楊天植,又劾判三司事偰長壽、花山君權近。初帝遣牛牛等,徵鄭道傳,道傳托病不行。近白上曰:「撰表之事,臣亦與焉。願隨使赴京,冀以辨明。」上以未有徵命不許。近再請,上曰:「卿有老親,又無帝命,不忍遣也。」近曰:「不待徵命而遣臣,病不往者,亦可免疑,臣或見原。被徵而往,臣罪愈重矣。」上乃許之。時有物論,嘉近之行,而非道傳者。道傳聞而心忌之,言於上曰:「近,李穡所愛門生也。穡嘗在己巳年間,訴上於帝而未得志。今近固請以行,必有異也,請毋遣近。」上不聽。近旣行,遣人於道,賜黃金以贐。及近蒙帝優禮遣還,道傳嗾憲司,劾近以鄭摠等皆被留,獨得放還之故。遂言於上曰:「摠等皆不得還,獨近賞金遣之,果如臣料,請鞫之。」上曰:「何以知賞金乎?」道傳曰:「聞近持金而用之,若非帝賜,彼寒儒何緣得金?」上笑曰:「雖寒儒豈無得金之理!」蓋道傳不知金乃上之賜也。道傳力請鞫之,上曰:「當天子震怒之時,自請而往,能霽天威,不復徵卿,於國有功,於卿有恩。予欲賞之,反請罪乎?」乃命近就職,道傳不敢復言。天植、長壽,亦道傳所忌也。誣以入上國有所言也。

○上下令都堂曰:「宮室營構,大槪已備。其未備者,但待後日,工役一皆停罷,惟務養兵儲糧。」

4月21日[编辑]

○癸卯,乃命領三司事和、奉化伯鄭道傳,宴宮闕監役提調。

○命兩府各陳便民條畫,都評議使司採擇申聞。

4月23日[编辑]

○乙巳,令兩府以下前銜品官,常居京衛王室。兩府刻六月初一日,嘉善刻八月初一日。

○暹羅斛國使者林得章等六人,爲倭所虜逃來,賜得章等四人各衣一襲,以及從人。

4月24日[编辑]

○丙午,倭魁羅可溫,率其黨十二人至京。

4月25日[编辑]

○丁未,遣判三司事李居仁于檜巖寺,三司右僕射柳玽于光巖寺,設星變祈禳消災法席,檢校參贊門下府事崔融于昭格殿,設火星獨醮。

○諫官上書言事:

一,定都之初,首建宗廟,以奉時祀,以薦時物,報本之誠,無所不至,然四時之享,每命大臣以攝行。願自今,除無時薦新之外,四時大享,必須親祼,以明奉先之禮,以盡報本之誠。一,士大夫家廟之制,已有著令,而專尙浮屠,諂事鬼神,曾不立廟,以奉先祀。願自今,刻日立廟,敢有違令,尙循舊弊者,令憲司糾理。一,五日一視朝,徒有群臣朝謁之禮,而無聽政啓事之儀。且勤政殿,實聽政出治之所,每使浮屠,誦經其中,殊失名殿之義。願自今受朝訖,命百司勿論官品高下,入啓時宜,裁擇聽納。一,古者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官不必備,惟其人。今官制之繁,上自廟堂,下至庶司,員數猥多,名器甚濫,眞所謂十羊而九牧,一壺而十挈。願汰冗官省員數,以治天職,以重名器。一,比因工役,民失農業。今都城旣築,宮室旣營,凡土木之役,勿計緩急,一皆停罷,待歲豐平,經營修葺,未爲晩也。又於今年,公私田租,量宜減收,以報民功,以厚民生。一,各道軍民所苦,騎船爲最。今以魚鹽之利,以供軍食,役使甚苦,而糧餉不給,故調發番遞之時,擧家亡匿者,比比有之。願自今騎船軍糧,依舊給之;其魚鹽所利,以爲贏餘,以贍其身;其節制、萬戶,托名魚鹽,役使困苦以自奉者,痛懲以法。一,無賴僧人往返彼此,誣妄多端,至使變生禍胎。願自今寄食閭里遊手遊方之輩,勑令所在官,痛行禁理;其未受度牒者,不許出家;違者,罪及父母師長。一,各道軍士番役更戍,歲率一度,誠若有便,然遠方之人,上番宿衛,下番禦侮,殆無寧日。頃緣降倭,自冬至夏,不謀生業,騎船下海,勞苦斯極。今宿衛之任,幸有甲士,其各道軍士,願停宿衛,休身養馬。令觀察使,春秋講武,考閱精强,如有邊警,刻期而會,誠爲便益。一,兵食不可偏廢也,爲國之要,在於足食。願自今,佛神之費、賜與之煩,凡所橫費,一皆減省,以廣儲蓄,以備不虞。一,山場水梁,一國人民所共利者也。或爲權勢,擅執榷利者有焉,甚非公義也。願自今下令州府郡縣,考其境內山場水梁,如有專擅者,則將其姓名,一一告于憲司,憲司啓聞科罪,痛禁其弊;守令有阿勢畏威,匿不申報者,罪同。

上兪允施行。

4月26日[编辑]

○戊申,上坐勤政殿受朝,以降倭羅可溫,序於朝班東八品班頭稍後,暹羅斛人,序於西八品班頭稍後。賜羅可溫段子衣一襲、細布衣一襲,幷紗帽銀帶靴,其黨十二人,各賜布衣一襲。

4月27日[编辑]

○己酉,以李文和爲左承旨,盧石柱爲右副承旨兼尙瑞尹。授降倭羅可溫宣略將軍,其麾下都時羅等八人,各領司正,副司正職。

○授宮人職。

4月28日[编辑]

○庚戌,幸興仁門,觀甕城,巡城至東小門乃還。

○遣宣差權專,徵左承旨李文和于甫州喪次,仍命專傳旨于都觀察使、都節制使曰:「倭人叛去,若不能捕獲,罪不可宥。」

○命都評議使司,擬議西班六品、東班七品以下,不許騎馬以聞。

○大將軍南摯、將軍康有信陪世子出門外馳馬,射殺人家羔鴨,諫官劾之。

五月[编辑]

5月1日[编辑]

○壬子朔,日有食之旣,上素服救食。

○兵曹受判:「武科出身者,赴訓鍊觀,試諸家兵書及武藝,分爲三等,依文科例,以憑敍用。」

5月2日[编辑]

○癸丑,諫官上疏,略曰:

竊見商議中樞院事柳亮,前在雞林,當倭寇投降之際,單騎見賊,誘以禍福,使倭奴質子納款,固當益勤不怠,以成其功。及倭船來泊之後,托以疾篤,利害之機,曾不爲慮,遣僧義雲,俾生疑貳而逃歸,又秘其僧往來之迹,不肯現告於朝。劾問其故,游辭巧僞,不現事情,頗涉奸譎。願令攸司,收其職牒,明鞫情由。

上止令外方付處,以待義雲之出,憑問閱實。

5月4日[编辑]

○乙卯,淸州人別將趙德麟母金氏,年十九,喪其夫,其父母欲奪志,斷髮不從,守節六十餘年。牧使金自粹以聞,旌表其閭,蠲德麟軍役,使之奉養。

○是月,大雨,慶尙道水損田幾萬結。

5月5日[编辑]

○丙辰,上登隆武樓,觀擲石戲。

5月6日[编辑]

○丁巳,遣前司宰少監朴仁貴,通書于日本對馬島。書曰:

朝鮮國門下左政丞趙浚等,寄書日本國對馬島守護李大卿足下。本國與貴邦,隔海相望,素通隣好。自庚寅以來,貴治及一歧兩島無賴之人,相聚爲寇,侵掠邊境,爲害不小。惟我主上卽位,憫念吾民無辜被害,志欲殄滅頑兇,拯濟邊民,命沿海州郡,修葺戰艦,刻日以行。年前寇魁等,到寧海府丑山島請降,主上嘉其來附,不念舊惡,處以蔚州,給糧完聚,不意自懷疑貳,刼我守臣以走。今年春,又來請降,主上宥其前罪,命邊將待以厚禮。其稱副萬戶、三萬戶者,卽今見在京城,給以第宅衣食,以禮待之;其稱上萬戶者,到密陽,宴犒加厚。彼請還船所,遣人護送,乃又忽生疑貳,刼掠軍船,又復逃走。旣而邊將以足下書上聞,主上嘉之,今遣前司宰少監朴仁貴,知會彼上萬戶者,旣與我背約,又背土主之意,是不惟稔惡於我,乃足下之罪人也。是宜熟計利害,討除罪人,以通和好,幸甚。

5月7日[编辑]

○戊午,京市署丞金時用等,請日中爲巿,上從之。

5月8日[编辑]

○己未,大雨。

○諫官上疏請柳亮罪,上曰:「義雲逃匿,實爲荒唐。且收職牒,付處遐方,以待義雲出,閱實。」

5月10日[编辑]

○辛酉,諫官復上疏請罪,上乃下亮于獄,命司憲府,明鞫所犯,分揀申聞。

5月13日[编辑]

○甲子,監察金孝廉至豐儲倉,以倉官處事之誤,鞭其使令曰:「汝何不敎爾官員?」倉使朴尙文曰:「然則監察亦受敎於所由乎?」憲司劾尙文,上曰:「倉官豈肯遽辱監察!必監察先之也」,孝廉、尙文俱罷。

○司憲府上言:「奴婢爭訟,一委辨定都監,其成給公文,付之都官。」上從之。

5月14日[编辑]

○乙丑,倭寇海州。

5月15日[编辑]

○丙寅,有星出自王良星北流。設禳災法席于支天寺。

○倭入瓮津鎭,焚兵船二隻。

5月16日[编辑]

○丁卯,憲司上言:「軍器監丞洪敉盜用本監米豆,且私役火㷁軍。請收職牒科罪。」上從之。

5月17日[编辑]

○戊辰,又上言:「宣略將軍安乙貴晝入前郞將金龜家,欲奸其妻,拔劍刼之。其情甚惡,請依律處決。」上從之。

○大司憲李稷詣闕請曰:「朴尙文、金孝廉請罪之失,臣之罪也。」召掌務侍史就職。

5月18日[编辑]

○己巳,遣巡軍千戶韓乙氣,斬朴子安于軍中。時子安追倭賊,方至全羅道鎭浦,以事干彼賊,秘而不宣,外人莫得知之。其子實聞之,至殿下邸,適有義安君和等諸宗親,詣殿下邸,殿下出門迎接。實涕泣請活父命,殿下曰:「國家大事,我將若何?」諸宗親旣入而辭去,殿下又出門送之,實投地痛哭。殿下心傷之,欲與諸宗親,偕詣闕以請。諸宗親曰:「此國家秘事也。上若問從何得知,則何辭以對?」殿下曰:「我將任其咎。」卽俱詣闕,令內官曺恂啓請之。恂曰:「此秘事也。諸宗親何得知之?」殿下曰:「刑人殺人,國之大事。外人豈有不知之理乎?」恂入啓。上初聞之,怒曰:「汝等以子安爲無罪乎?」俄而,命中樞院曰:「予欲末減子安之罪,急召善騎知印,移送文書。」中樞院以沈龜壽啓,卽命曰:「汝盡力疾馳,及救子安之死。」龜壽受命疾馳,行路已過半而墜馬,令驛吏代送其書。書到之日,官欲刑子安,漆其面褫其衣,刀刃已具。忽望之,於廣野有一人馳來,以笠揮之,官怪之,停刑以待,子安得不死。實本無學術,又非武藝之人,而殿下賢其救父,使掌禁旅,位至二品。

○上命都堂,移牒慶尙道:「合浦軍官,多年禦倭,應變進退,非不熟知。今也倭賊數多下陸,但以一身便否,不顧大體,欺侮將帥,致失軍機。倭賊逃走者,逗遛不捕;投降賈賣者,捕捉致害。宜置軍法,且從輕典,行首掌務,各杖一百充軍,職名申聞。」

5月21日[编辑]

○壬申,罷各道兵馬都節制使,置各鎭僉節制使,率所屬附近州兵馬,以備守禦,令都觀察使,考其勤怠。慶尙道四鎭,合浦、江州、寧海、東萊;全羅道四鎭,木浦、兆陽、沃溝、興德;忠淸道三鎭,蓴城、藍浦、伊山;豐海道二鎭,豐州、瓮津;江原道二鎭,三陟、杆城。

○以金師幸爲判敬興府事、同判都評議使司事、兼判司僕、司農、繕工監事、駕洛伯。

5月22日[编辑]

○癸酉,倭圍宣州城,泥城道副萬戶金元桂,領兵救之,賊敗走。元桂乘勝,突入賊中,爲賊所害。上聞之痛悼,命都堂鞫其麾下軍士不救者,罪之。又命都堂曰:「豐海、平壤、安州三道水軍萬戶,不能捕倭,敗績奔潰,於法當誅。其三道萬戶爲首者,依律施行,以嚴軍法。」

5月24日[编辑]

○乙亥,大雨。

5月27日[编辑]

○戊寅,倭寇龍州。

○囚朴子安于巡軍獄,以判門下府事權仲和爲委官,同臺諫、刑曹鞫之。子安辭及慶尙道都節制使尹邦慶、雞林府尹河崙,幷召致于獄。

5月29日[编辑]

○庚辰,倭寇長淵,萬戶車承鶴禦之,斬倭五級。

○前商議門下府事姜蓍、前三司左使金得齊、前密直金先致、金用鈞、朴思貴,以居京之令,詣闕肅拜,上嘉其老能及期,命賜米,仍給田宅。

六月[编辑]

6月1日[编辑]

○辛巳朔,命營三軍府。

6月2日[编辑]

○壬午,全羅道觀察使報:「水軍萬戶崔原忠捕倭船一隻。」乃獻所奪軍器衣甲,上曰:「原忠全船捕獲,何無一生擒者?」乃命親從護軍金瞻,往究其由。

○憲司上言:「在外品官居京侍衛,已有定日,前知門下府事[6]崔濂、前和寧尹朴天祥、前密直全子忠、孫光裕等,皆不及期。請依敎旨,收奪職牒,籍沒財産。」上從之。

○以宦官金師幸,爲文廟造成提調。

6月5日[编辑]

○乙酉,倭寇龍岡縣,兵馬都節制使李居易領兵追之,賊船一隻,値潮落閣岸,不卽進捕。上聞之,遣巡軍知事吳季年,鞫居易逗遛不戰之罪,杖其麾下軍官。

6月8日[编辑]

○戊子,諫官上言:「泥城萬戶金元桂,聞賊圍宣州,卽提孤軍,倍道而馳,以解其圍,乘勝逐北,遂入賊中,爲賊所害。元桂素有驍勇之才,奮不顧身,全城於幾陷,以一身之死,易萬民之生,其功死且不朽。願令攸司追贈官職,又於宣州立祠奉祀,敍用子孫,以慰忠魂,以勸後來。」上從之。

6月9日[编辑]

○己丑,柳亮病,釋其囚。

6月10日[编辑]

○庚寅,遣禮曹典書鄭允輔,奉奏本赴京,賀聖節。

○都評議使司申禮部,乞令金積善子自龜,尋得父屍歸葬。

6月14日[编辑]

○甲午,判義興三軍府事鄭道傳嘗撰《五陣圖》及《蒐狩圖》以進,上善之,命置訓導官以敎之,令各節制使、軍官、西班各品、成衆愛馬,習《陣圖》,又以通曉人,分遣各道敎之。時鄭道傳、南誾、沈孝生等,謀興兵出境,獻議於上,抵左政丞趙浚之第諭之。浚方疾病,乃以輿進闕,極言不可曰:「本國自古不失事大之禮,且以新造之邦,輕擧無名之兵,甚爲不可。雖以利害言之,天朝堂堂,無釁可圖,臣恐擧事不集,而變生不虞也。」上聞之悅。誾憤然曰:「兩政丞,於出納斗升之事則可矣,不可與圖大事也。」由是誾等與浚有隙。後誾搆浚於上,上怒叱之。

6月17日[编辑]

○丁酉,命巡軍誅朴子安,尋命都承旨鄭澹往釋之,止收職牒,杖一百,徒于三陟。置邦慶于廣州,河崙于水原。

○遣巡軍官,杖崔雲海一百,移充靑海道水軍;金贇吉九十,移充黑林水軍;李龜鐵九十,移充安州水軍;金英烈九十,移充瓮津水軍,皆收職牒。

6月18日[编辑]

○戊戌,西北面安州道水軍萬戶朴原廷率兵船十隻,與倭船二十四隻戰,兵船六隻見陷。

6月20日[编辑]

○庚子,命司憲府,還給崔濂職牒財産。

6月21日[编辑]

○辛丑,日本九州節度使源了俊,遣人來獻土物。

6月23日[编辑]

○癸卯,幸仁王寺,見內願堂祖生。

○柳雲回自遼東,啓曰:「臣敬蒙差遣,齎領謝恩進獻禮物馬匹,四月二十一日,到遼東,蒙都司差官赴京奏聞去後,住經四十二日。至六月初三日,欽差行人劉貴篪欽齎聖旨,前來遼東,對臣等開讀,仍欽傳宣諭,將進獻禮物馬匹,盡行點數,交付回還,竝將到禮部左侍郞張炳書信一紙付臣,臣欽依收領來了。」其書曰:

爾者,遼左使至,言及朝鮮國王遣人致謝禮至境上,本部卽時奏至尊,有云:「朝鮮之國,限山隔海,風殊俗異,天造地設,本東夷之國。然與中國相邇,王者有道,修睦隣之好,禮尙往來,撙節時宜而至,是其當也。今來云稱行謝禮,未知中國以何恩意,及於朝鮮,致行謝禮?況非時節,禮不可納。若欲妥生民於巿野,不必頻勞使者,往復艱辛,以靜治國,毋生邊釁。」區區以至尊之至意答王,王其圖之。

6月27日[编辑]

○丁未,倭寇長山串,焚兵船十隻。

○命京畿右道水軍節制使金乙寶、左道水軍僉節制使姜楊,領其兵船及豐海道兵船,追捕西北面倭寇,遣商議中樞院事崔龍蘇,賜醞以送之。

6月28日[编辑]

○戊申,以門下侍郞贊成事金湊,爲西北面都察理使,監督水陸軍兵捕倭,且相平壤宮基。

6月29日[编辑]

○己酉,遣判典農寺事金鼎卿于全羅道,命之曰:「水軍萬戶崔原忠賊殺日本使者,奪其禮物貲裝,與軍士分之,妄申捕賊,死有餘辜。往與金瞻,同觀察使,更加鞫問,依律處決,以徇各道,籍沒家産,其與謀者,一皆隨坐。」鼎卿至其道,令順天府使鄭漬,執原忠來,原忠逃。誅同謀者柳天隱等六人。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卷第十一

秋七月[编辑]

7月1日[编辑]

○庚戌朔,右道水軍僉節制使李淳獻所獲倭人五名。

7月2日[编辑]

○辛亥,賜奉化伯鄭道傳、宜城君南誾鞍馬。

7月3日[编辑]

○壬子,以參贊門下府事致仕羅世爲京畿、豐海道西北面等處都追捕使,知中樞院事崔有慶爲京畿、忠淸道都體察使,判禮賓寺事姜仲琳爲忠淸道敬差官,率兵船捕倭于豐海西北沿海等處。遣漢城尹曺益修,賜醞諸將,送之。

7月4日[编辑]

○癸丑,遣中郞將辛保安于西北面,賜酒都察理事金湊,仍命還京。

7月5日[编辑]

○甲寅,上命都堂曰:「佛氏之道,當以淸淨寡慾爲宗。今住持各寺者,務營産業,至奸女色,恬不知愧,身死之後,其弟子者,有以寺社及奴婢,稱爲法孫相傳,以至相訟。予自潛邸,思革此弊。今長慶寺僧定宜,又稱法孫,求慶尙慈化寺。今當國初,宜革此弊。京中憲府、外方監司,推究寺社間閣、奴婢、田地及大小僧人法孫奴婢之數以聞。」

7月6日[编辑]

○乙卯,幸西江。

7月7日[编辑]

○丙辰,以商議中樞院事陳乙瑞爲海道助戰都節制使,中樞院副使辛克恭、辛有賢、張思靖爲助戰節制使,捕倭于豐海西北沿海等處,賜酒慰諭以送。

7月8日[编辑]

○丁巳,甲士李順伯、魯玄守等,自望騎船,在龍山江,抗言於節制使陳乙瑞等。乙瑞等怒曰:「閫外之事,將軍制之」,欲加以軍法。左右曰:「親軍也。宜申請。」上聞之,命巡軍杖順伯等二人,仍令騎船。

7月9日[编辑]

○戊午,以商議門下府事禹仁烈爲水軍都監戰體察使。上幸龍山江留宿,賜宴慰送,翌日還。

7月11日[编辑]

○庚申,遣順寧君枝、商議中樞院事天祐、僉節制使全英富、張哲等於海路,率甲士、擲石軍騎船,追捕倭寇。命判中樞院事李懃,持宮醞慰送。

7月13日[编辑]

○壬戌,有東風三日乃止。

7月16日[编辑]

○乙丑,日本九州節度使遣人來獻土物。

7月18日[编辑]

○丁卯,命門下侍郞贊成事金湊、宦官金師幸,往營西京宮闕,同知中樞院事沈孝生諫止之。

7月19日[编辑]

○戊辰,倭魁羅可溫子都時老死。上命葬之,遣人致祭,可溫感泣。

7月21日[编辑]

○庚午,降倭望沙門,率三人來,各賜衣。

7月22日[编辑]

○辛未,徵畿民,預造王師自超浮屠於檜巖之北。

○遣人禱于佛宇神祠。以久旱且風也。

7月24日[编辑]

○癸酉,辨定都監杖前密直趙瑚八十。以判禁辛丑年前事告狀也。

7月25日[编辑]

○甲戌,辨定都監因憲司受判移關,將壬申年以來各年所申條目與都監已曾受判禁令,參酌合行事宜,疏上十九條曰:

都評議使司以刑曹都官所申,議得:公私奴婢,別立都監,改給賤籍,在前文籍,一皆燒毁。其中相爭奴婢,理宜分揀成籍,令主掌都官,將去辛丑年以後相訟事,來丙子年爲始,限二年決給。賤籍改成給,古文燒毁,永絶爭端,深爲便益。今以合行事宜,條列于後。一,凡所訴良,雖無良籍,而賤籍不明,且未曾役使者,從良決折,雖無賤籍,而良籍不明,累代使用者,從賤決折。一,相爭奴婢,一般使孫,而傳來文字不明者,分決使孫,宗派不明者,屬公。一,相爭奴婢,同宗使孫不同訟,而決後爭望者,禁止。一,無子息人,全爲繼嗣,三歲前節付及遺棄小兒收養者,卽同己子。雖無傳繼明文,其奴婢許令全給。凡爲侍養者,苟有傳得明文,則從明文決給;無明文者,爲半決給,一半許於本宗主祀及己身孝道親戚,差等決給。一,以先亡同腹,稱爲不孝,其子息奴婢減給,甚爲無理,許令平均決給。一,妾子無傳繼明文者,給七分之一。其賤妾所生無明文而爭望者,禁止。一,雖婢妾所生,亦是骨肉,而奴婢一例役使,未便。財主現存,自己婢妾所生,永放爲良,以爲恒式。一,奴婢買主無後故亡者,許於親戚決給,賣者子孫,毋得爭望。一,僧人旣爲辭親出家,而俗人一例,祖業奴婢爭望,無理。除父母處傳得外,爭望者禁止,身後毋得與他本宗分給。一,辛丑紅賊之亂,公私文籍,失亡殆盡,眞僞混淆[7],決折難便。其辛丑前事相爭者,竝皆禁止。未分奴婢合執及他人奴婢濫執,當身現存者,理合陳告。一,被告人員不對隻者,京中限二十日,外方近道限一朔,遠道限二朔,不至者,許於元告決給。一,大小兩班,但以鄕中文字,本鄕奴婢使用者,許諸州郡陳告還給。一,無子息夫妻奴婢,雖無文契,亦許己身使用,身後本孫許給。夫與妻成文許給者,從許與傳;繼妻爲夫許與者,但以印信手寸取信難便,必有證筆的實,然後方許決給;其妻不守信者,勿論文契有無,卽還本孫。一,奴婢決事,限年定體,雖臺省刑曹及出使外官,須於告狀內結銜,使子姪及同宗使孫對隻,獨身者,許妻氏告狀,爭訟人員,於都監有親族相避者,移房決給;使孫相避者,都官及憲司刑曹,無相避處,移送決折。一,所志納狀,不定日限,則奸巧之徒,續續生謀,亂雜呈狀者不無。每節連五日一度納狀,來戊寅年四月已後,不許接狀。一,臺省刑曹法官外嘉善以下,許於都監取辭決折。一,壓良爲賤者、微劣人奴婢奪占者、文字僞造使用者、決後奴婢仍執者、未分奴婢合執者、漏落奴婢全執者、分執奴婢據執者、典當奴婢永執者等、大小人員,告狀前許令和論。其不顧己非,飾詐强辯,亂法瞞官者,以判旨不從,兩府申聞科罪,嘉善以下,處決鑑後,其中奸僞深重者,已前使用奴婢,亦令屬公。當該官吏,或以人情好惡與不曾用心考察者、所訟人妄稱誤決者,竝依司憲府所申,從重論罪。一,外方奴婢決折事,觀察使擇其道內公明剛正者三四人,於界首官差使員定體,觀察使納狀,行移差使員等,一同聽斷,決許文成給。兩邊得失,略擧花名、年歲載錄,報觀察使,其中若有誤決呈狀人,則觀察使兩邊文證更考,誤決丁寧,則聽訟官從重決罪,使用奴婢,竝許沒官。一,其餘未盡事理,續議申聞施行。

上曰:「良賤事,賤籍明白者從賤,於良於賤文籍不明者,許令身良役賤,定屬官司使令」,餘皆允之。

○諫官上言:「前濟州牧使李忱,在任三年,無績可稱,且其父子,各娶土官之女。觀其娶妻納婦,則其他暗行不義,從可知矣。願令攸司,科罪戒後。」上止令收其職牒。

○左散騎咸傅霖,奔父喪踰年,命起復,上書請從制,上允之。

○前校書監王亹奸其婢,其妻妬殺之,棄諸道傍。刑曹請罪,亹率妻逃,上命收職牒。

○日本六州刺史多多良朝臣義弘,遣使致書都堂。其略曰:「海山阻隔,徒引領而已。今玆行人通竺等來,獲承尊候動止,忻慰。且蒙辱書,加以土宜,拜賜感荷。一歧、對馬島邊人侵耗之禁,敢不奉敎!」

八月[编辑]

8月1日[编辑]

○庚辰朔,上遣大將軍朴子靑,賜奠於檢校典書龍希壽殯所。希壽,原從有勞者也。

○都堂奉王旨,移牒慶尙、全羅道:「比因水旱,民失農業,其趁節進膳,一皆禁斷,唯正朝誕日禮物,亦隨宜進獻,除觀察使外,一皆禁斷。」又令各道以時收蓄大小麥,分給窮民耕種。

8月3日[编辑]

○壬午,木星犯輿鬼積尸。

8月5日[编辑]

○甲申,倭寇藍浦鎭,僉節制使姜思德斬倭八級,獻所獲兵器,賜綺絹宮醞。

8月6日[编辑]

○乙酉,上以久旱,命停土木之役,放遣役徒。

○禹仁烈、陳乙瑞等,追倭不及而還。

○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遣使致書獻方物,發還被擄及遭風人九名。書曰:

兩儀合德,四時分序,群邦安樂,萬物得所。恭惟朝鮮國王殿下,政致昇平,德業隆盛,仍且不泄邇不忘遠,方推德澤,寵惠隣邦,敢不忻抃!竊念愚蒙,僻居海邦,特修菲儀,遣人馳獻。只緣阻隔滄波,末由親詣奉會,但知仰德祝齡而已。伏望仁慈鑑納。

○以王珇居父憂,命右道觀察使朴經,行前朝太祖之祭。

8月8日[编辑]

○丁亥,幸龍山江,視司水監新造兵船。

○金師幸進言:「土木工役,庶幾就成,不必中止。」上然之。

8月9日[编辑]

○戊子,分置降倭於外方。

○分遣《陣圖》訓導官於各道各鎭。

○令三軍府日會節制使至散員,於市街習陣。

○交河以西,大雷電以雨。

8月12日[编辑]

○辛卯,奴婢辨定都監上言:「歷考古典,大小宗嫡妾之法,全以承家繼嗣爲重。其有嫡室無後者,妾子固當繼嗣。乞於良妾子孫,專給奴婢。若良妾亦無子,而自己婢妾有子者,雖無傳繼明文,宜減半給之,一半屬公,其娶他人之婢,爲妾有子者,只給七分之一,餘竝屬公。」上允之。

8月14日[编辑]

○癸巳,辨定都監請前安東節制使丁令孫塗擦奴婢文書之罪。令孫年過七十,上止令收其職牒。

○倭入寇龍州,丁酉,復命羅世等往捕之。

○遣前光州牧使柳灝如京師。

○命徵畿內民,修築都城。

○命左散騎常侍曺庶,書《洪範》以進。

8月20日[编辑]

○己亥,土星犯罰星南第一星,集僧徒,設祈禳法席。

○憲司上言:「慶尙道都觀察使李至及經歷崔關、都事李悌等,籍前判開城府事朴天祥家財不實。」上曰:「至本勤謹奉公,今於慶尙,亦有惠政。」乃宥之,放關、悌于邊郡。

8月23日[编辑]

○壬寅,隕霜殺草。

○置濟生院,令各道每歲輸納鄕藥材,如惠民局例。

○以前判事鄭漸,領擲石軍及召募軍,乘船捕倭,幸龍山江親見之。

○被擄本國男女十九人及倭三人、唐二人,來自日本。

○令各道監司,考其大小軍民官政績及儒醫學敎授官、驛丞能否,開寫以聞。

8月24日[编辑]

○癸卯,刑曹請上將軍李敷受朴思厚贈與奴婢之罪,上以功臣,止令停職。

8月25日[编辑]

○甲辰,暴雨.

○日本僧原海率妻子來。稍精醫術,命長髮,授典醫博士,姓平。

○蠲慶尙道水災郡縣貢賦。

○囚槍浦萬戶朴龍壽。

8月26日[编辑]

○乙巳,納前密直柳濬之女。

8月27日[编辑]

○丙午,賜檜巖寺米百石。

8月28日[编辑]

○丁未,琉球國使者還。

8月29日[编辑]

○戊申,罷太一殿,合於昭格殿。

8月30日[编辑]

○己酉,斬義州、安州、平壤道水軍萬戶三人。以不能捕倭也。

九月[编辑]

9月1日[编辑]

○庚戌朔,以兵曹典書全伯英爲西北面宣慰使,歷觀諸郡可城之地以聞。

9月2日[编辑]

○辛亥,前左道水軍節制使李希忠卒。希忠,永州人,開城尹瑜之子,門下平章頲之四世孫。從仕前朝式目都監,歷官至密直副使,卒年五十四。子膺,佐命功臣,今爲知議政府事。

9月4日[编辑]

○癸丑,右道水軍節制使金乙寶捕倭船一隻,斬首十四級,生擒二十四名以獻。遣司農卿金輅,賜綺絹宮醞。

9月7日[编辑]

○丙辰,憲司上言:「楊添植與明使楊帖木兒、牛牛等,屛人密言,勸使臣率鄭道傳以歸。且賂曺恂以匹帛奴婢,謀免其罪,然執死不服,獄辭未成。願籍沒家産,徙諸海上,終身不齒。」上從之。

9月8日[编辑]

○丁巳,命左承旨李文和,講《洪範》。

9月9日[编辑]

○戊午,雷電,己未亦如之。

9月15日[编辑]

○甲子,遣參贊門下府事趙胖、前領淸州牧使李觀,赴京賀明年正。

9月16日[编辑]

○乙丑,命都堂曰:「慶尙道因水旱失農,令其道監司,罷月課軍器,專務救荒。」

9月17日[编辑]

○丙寅,參贊門下府事致仕羅世卒于軍。年七十八。

9月18日[编辑]

○丁卯,宴群臣于景福宮。

9月19日[编辑]

○己巳,遣人於各道寺社,設鎭兵法席。

○都評議使司上言:「憲司劾六品以上官,雖笞罪,必收職牒,實爲前朝弊法。乞依朝廷律文,凡內外大小軍民衙門官吏,犯公罪該笞者,官收贖;凡文官犯私罪笞四十以下,附過還職;笞五十者,解見任別敍之律;六品以上員所犯罪狀,準備推考,以罪狀輕重,杖以上罪申聞,收謝牒鞫問;笞罪不許收職牒,以公緘問備,罪狀緣由具錄,呈使司量罪,移文巡軍,決笞還任。」上從之。

9月22日[编辑]

○辛未,聖節日,上率群臣行賀禮,仍宴群臣。世子獻壽觴,群臣呼千歲,上曰:「今日爲皇帝祝壽耳。乃爲寡人呼千歲可乎?心實未安,自今止之。」

9月23日[编辑]

○壬申,商議中樞院事金積善子自龜,請詣登州收父骨,給譯者送之。

9月24日[编辑]

○癸酉,幸津觀寺,次宿西郊,甲戌還宮。

9月27日[编辑]

○丙子,上具公服坐正殿,封沈氏爲王世子賢嬪。命參贊門下李茂、中樞院學士鄭擢,賜冊印。

冬十月[编辑]

10月1日[编辑]

○己卯朔,上坐勤政殿受朝。

○日本九州節度使使者,與本國僧梵明,來獻土物。

○上命都堂曰:「豐海西北等處捕倭軍人,不耐風寒,恐有凍死者。亟令回船,各還其家。」

10月2日[编辑]

○庚辰,畋于廣州。

10月4日[编辑]

○壬午,雷電以雨。

10月5日[编辑]

○癸未,薦天鵝于宗廟。

○諫官上言:「擧動,人君之節,不可不愼,故出入有節。凡有行幸,必命有司所之者,所以備儀衛而示尊嚴也。往者再幸龍山江,雖不先命攸司所之,然不違於命將推轂之意,亦爲美事。前月出宿西郊,又於前日出廣州,信宿而還,臣等未知所以行幸之意。前於西郊,烈風暴作,今於廣州,有雷電之變。臣等以爲上天仁愛殿下,譴告而修省之也。伏望殿下,敬天之怒,恤民之隱,凡有行幸,動遵古法,定其日期,使臣民曉然知車駕所之,且令後世,有所持循,幸甚。」上然之。

10月6日[编辑]

○甲申,設嘉禮都監,以領三司事和、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奉化伯鄭道傳爲提調。

10月7日[编辑]

○乙酉,幸文廟役所,賜酒督役官及軍人。

○遣宜城君南誾於忠淸道,相重開蓴城舊渠便否。

10月8日[编辑]

○丙戌,分遣監察於各道。愼以衷右道豐海道,朴軒忠淸道,崔滈慶尙道,高休全羅道,踏驗沿海州郡鹽盆、鹽區、魚梁、水梁,量所出多少,定其稅成籍。

○賜降倭魁㡱六米豆五十石。

10月10日[编辑]

○戊子,以上將軍盧珇,襲封特進輔國崇祿大夫、麻田郡、歸義君,復姓王氏,奉王氏祀。

10月11日[编辑]

○己丑,上誕晨,受朝賀,宴群臣。

10月12日[编辑]

○庚寅,宥前雞林尹河崙、前都節制使尹邦慶及安省、崔蠲、金汾等。

10月13日[编辑]

○辛卯,諫官上言:「節用足食,王政之先務;安不忘危,有國之長慮。苟於錢穀,徒務一時之用,昧於不虞之變,實非爲國之良策也。謹稽《周禮》,司徒掌錢穀之數,冢宰掌出納之命,量入爲出,不至妄費,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通制國用。恭惟殿下卽位,于今六年。設有軍旅之變,則其有二年之畜,而以支數十萬之卒乎?食者,三軍之司命。糧餉不足,則勇士百萬,不足爲用;鐵城千仞,不足爲恃。今國家改正田制,上自供上,下至各品之科,國用軍資,田有定式,立法之意周矣。近因創建新都,用度浩繁,經費不給,其於廣儲畜備不虞之道,誠有虧矣。況忠淸、全羅、慶尙三道,國用財賦之淵藪,今以水旱之災,民失農業,財賦之入,必減於舊額。師旅之興,在於不虞。儻有邊警,則糧餉之費,何以應之?臣等雖粗鄙寡識,竊以此痛心。幸於今年京畿兩道,禾穀稍登。願限今年、除宮庫、津驛、院館及衙祿寡婦之田外,公私田租,量宜公收,以補軍資,以濟一時之歉。自今一切用度,必須撙節,倣乎《周禮》九式之制,量入爲出,以裕國用,以備不虞。」命都評議使司擬議申聞。使司議得以聞曰:「各道宮庫、衙祿、津驛、院館之田及功臣田外,公私田租,一皆公收。」上允之。

10月14日[编辑]

○壬辰,誅順天府使鄭漬。

10月15日[编辑]

○癸巳,霧。

10月16日[编辑]

○甲午,義興三軍府具本啓曰:

漢之軍政,始用羽檄,以召天下之兵,後用虎符,以合郡國之信。膠西欲擅發兵,而弓高詰之;嚴助以節發兵,而郡守拒之。其召兵也,周密如此,故人無奸心,終漢之世,晏然無事。諸呂七國,變生倉卒,而備禦素具;北胡南越,連兵數年,而邦本不搖,蓋高祖出入兵間,熟究利病,其四百年之規模宏矣。乞依此制,令有司作虎符,凡內外動兵之事,敬奉王旨,以符發之,無符而召兵者,以擅發論罪,永以爲式。

上允之。

○遣商議中樞院事崔龍蘇於興天寺,設禳災法席。

○新置有備庫,以奉化伯鄭道傳爲提調官。

10月17日[编辑]

○乙未,南誾還自蓴堤城上言:「地中有石堅且廣,未易鑿通水道。」於是,議置轉運所於其地,命兩府耆老,議其可否以聞。議者多以爲不可,遂罷。

10月19日[编辑]

○丁酉,放築城夫。

10月20日[编辑]

○戊戌,宥曺恂,外方從便。

10月22日[编辑]

○庚子,上不豫,召醫官而不卽詣闕,上怒,壬寅,流典醫監官吳慶祐於靑海,金之衍於瓮津,張翼于寧海,楊弘達于丑山。旣而,召還弘達。

10月26日[编辑]

○甲辰,幸貞陵。

○命右道都觀察使,發麻田近縣丁夫,營前朝太祖廟。

10月28日[编辑]

○丙午,命都堂點考赴京品官。下前判書鄭寓、金乙生等四人于巡軍獄。不及期也。

10月29日[编辑]

○丁未,微雪。

○命商議門下府事都興,攝行冬享大祭于宗廟。

○命都堂發各道軍二萬,刻期赴京築城。慶尙、全羅道正月二十日,忠淸、豐海道正月十五日。

10月30日[编辑]

○戊申,賀新雪。

十一月[编辑]

11月1日[编辑]

○己酉朔,諫官朴信等上言:「前朝戊辰被罪之人家産奴婢及其黨附之人贈與奴婢,竝屬於官所,以懲惡而及其黨與也。及殿下卽位,誕敷寬恩,被誅之人祖業奴婢,悉還子孫,獨贈與奴婢,仍在於官,役使之苦,飢寒所逼,隨卽逋亡。卽令贈與者充立,一奴之代立,或至三四,甚者,贈與者未現,則延及親戚證筆。由是耗盡家産,抱冤無告者頗多。無乃失首從輕重之義,有累於仁政乎?願將上項受贈奴婢,除文字現存奴婢外,死亡逃避,未推而代立者,一皆放還,敢有容隱使用者,痛繩以法,又將辨定都監屬公奴婢,充補放還之數。」上允之。

○命外方品官年七十以上者、疾病者、生員進士出身者,竝許還鄕。又命宴慰七十以上者,遣之,仍復其家。其餘强壯者,京中畿內,自願居住。

11月5日[编辑]

○癸丑,夜,雨。

11月6日[编辑]

○甲寅,釋鄭寓等囚。

○賜左政丞趙浚蘇木笛。

11月7日[编辑]

○乙卯,遣象山府院君康繼權于東北面,移葬慶安伯。

○集僧徒於內殿,披讀《金經》。

11月10日[编辑]

○戊午,上命都堂曰:「前朝太祖祭享之田,恭讓君妃盧氏之田,毋公收。」

○命都評議使司,給居京品官家基。

11月13日[编辑]

○辛酉,日暈。雷。地震。

11月14日[编辑]

○壬戌,木稼。自朝至暮,咫尺不分人物。

○日本國六州牧義弘,遣僧永範、永廓,來獻土物。

11月15日[编辑]

○癸亥,木稼。

○幸興天寺,遂如支天寺。

○賀聖節日使禮曹典書鄭允輔回自京師。

11月16日[编辑]

○甲子,霧。

11月18日[编辑]

○丙寅,小雨。

11月19日[编辑]

○丁卯,霧。

○鳶入南門樑上,二日乃死。

○命前留後成石璘,釋衰絰從吉。

11月23日[编辑]

○辛未,微雨。

11月24日[编辑]

○壬申,大雨。

11月27日[编辑]

○乙亥,大雨。

11月29日[编辑]

○丁丑,諫官不署繕工監鄭蘭起復依貼,上召掌務拾遺黃喜曰:「何不署蘭起復?」喜對曰:「蘭之職,非要務也。」上曰:「汝等恩於所知,讎於所不知,不公也。汝勿視事。」

11月30日[编辑]

○戊寅,命左散騎曺庶曰:「掌務外,餘皆視事。」

○鄭摠、金若恒、盧仁度之妻,以鄭允輔之言發喪。上聞之曰:「帝若殺摠等,禮部必有咨。允輔之言,未可信,令禁之。」摠字曼碩,淸州人,文簡公公權之子。僞朝丙辰,洪仲瑄知貢擧改擧法,以詩賦設科,摠登第一人。年十九,拜春秋檢閱,歷臺諫應敎,至大護軍。己巳,恭讓君立,陞兵曹判書,一時表箋,多出其手。自上潛邸,歸心日久,上卽位,錄功爲一等,授僉書中樞院事、西原君。甲戌,遷政堂文學,改藝文春秋館太學士,與鄭道傳同修《高麗國史》。乙亥,以請誥命赴京,帝方怒國朝進表有回避字樣,謂摠撰表拘留,遣人取家小,帝怒其非眞,皆還之,又遣使取鄭道傳。道傳病,權近請曰:「撰表之事,臣實與焉。臣今不逮而往,容或見原,逮而不往者,亦且免疑,臣若後日見逮而往,臣罪反重。」上遣之。帝見近怒稍解,命近及摠等,日赴文淵閣,聽諸儒講論。將遣還,俱賜衣,令遊觀三日,命題賦詩。及陛辭,近服賜衣,摠以顯妃喪服素衣,帝怒曰:「汝何心不服賜衣,乃著素服?」獨遣近還,命錦衣衛鞫摠等。摠惶懼逃遁,被執而刑,金若恒、盧仁度以摠故幷及。上聞之悼甚,諡文愍。子二,孝文、孝忠。

若恒字久卿,光州人,光城君鼎之子。前朝辛亥登第,歲癸丑,拜典校注簿,累遷至禮儀摠郞,壬申,陞司憲執義。上卽位,授右諫議大夫,乙亥,加成均大司成。丙子,朝廷以我表箋字樣違誤,勑遣撰文者發來,乃拜若恒中樞院學士赴京,以鄭摠故及。歲庚辰,吉昌君權近上言:「若恒秉心剛直,死於國事,宜加追贈。」我殿下命有司,贈議政府贊成事、光山君,階輔國崇政。子二,處、虛。

十二月[编辑]

12月1日[编辑]

○己卯朔,夜,雨。

○前朝王氏庶孽伯顔、延金、金萬等三人,變姓名出入京外,命臺諫刑曹鞫問誅之。

12月2日[编辑]

○庚辰,大雨。

12月3日[编辑]

○辛巳,夜,東西方有赤氣。

○上命以江陵道米六百石,施于臺山、金剛山諸蘭若。

○奉化伯鄭道傳言於上曰:「屢下敎旨,各擧孝子順孫公廉之士以聞,而不卽敍用,難以勸後。願於京外敍用。」

12月4日[编辑]

○壬午,夜,雷。

○命都堂放還外方品官。

12月5日[编辑]

○癸未,始有冬令。

12月8日[编辑]

○丙戌,刑曹絞藥師奴。王氏之孼也。

12月9日[编辑]

○丁亥,夜,乾方有白氣。

12月10日[编辑]

○戊子,以柳濬爲特進輔國崇祿大夫、高興伯,柳觀爲左散騎常侍。

○奴婢辨定都監請將已決折文籍,隨卽燒毁,上曰:「若決折明正則可矣,不然,必有冤枉。使司更考決折是非,又擇可燒毁文籍以聞。」

12月13日[编辑]

○辛卯,霧。

12月15日[编辑]

○癸巳,木星入輿鬼。

○講武于楊州牧場。

○追諡前朝侍中柳濯忠靖公。

○幸龍山江,觀兵船。

12月16日[编辑]

○甲午,以趙浚兼判義興三軍府事,金士衡兼判司憲府事,金師幸爲輸忠輔理功臣、判敬興府事、同判都評議使司事。

12月17日[编辑]

○乙未,以門下侍郞贊成事崔永沚,爲西北面都安撫察理使。

12月18日[编辑]

○丙申,千秋使柳灝、打角夫崔浩齎禮部尙書鄭沂書以來。其書曰:

前者爲本國進賀表箋文內,用字譏侮,以此凡遇朝貢,不許再用表箋。今次將來啓本內用字,又不停當,此皆是所用秀才設機用意,故將字樣聲響相似者,輳成語句譏侮,自生釁端。豈朝鮮久長之道!差來使臣,且不放回,止令打角夫一人還國,以報王知。將撰寫啓本人員,發來回話,方令使臣回國。今後朝貢,每三年來一次,亦不必用奏啓本,王當審之。


12月19日[编辑]

○丁酉,奉化伯鄭道傳請曰:「京中醫者不多,乞宥吳慶祐、金之衍等。」上允之。

12月20日[编辑]

○戊戌,雨雹。

○日珥。乾方有赤氣。

12月22日[编辑]

○庚子,以奉化伯鄭道傳,爲東北面都宣撫巡察使。敎曰:

予以否德,承祖宗積累之德,奄有東方,六年于玆,報本之誠,實切于衷。是用稽諸古典,追王四代,首建寢廟,塋域之封,悉皆除治,享祀以時。唯德陵、安陵,邈在孔州,道里遼遠,奉祀之誠,有所未盡。每思修治,以時享祀,因循至今,良用歉然。卿學通古今,才兼文武,一代典章,由卿制作。今命卿爲東北面都宣撫巡察使,卿其往也,凡所以奉安園陵者,悉從盛典,擧行無遺。繕完城堡,以安居民,量置站戶,以便往來。區畫州郡之境,以杜紛爭;整齊軍民之號,以定等級。自端州盡孔州之境,皆隷察理使治內,其戶口額數,軍官材品,具悉以聞。所有便民條畫,從宜擧行。於戲!奉先思孝,人子之誠;守命惟勤,人臣之職。往哉惟敬!

12月24日[编辑]

○壬寅,以參贊門下府事李之蘭,爲都兵馬使,爲其副行。

○花山君權近上書曰:

臣本庸愚,惟以文句末識,得蒙殿下覆育之恩,爲日久矣。在前朝時,狂妄觸法,罪在不測,幸賴聖慈,曲加哀矜,獲保性命。臣於當時,自謂從今至死之年,皆是殿下之賜,誓心告天,粉糜圖報。及値殿下受命龍飛之日,大度匿瑕,召還于朝,擢置樞府,俾參都堂,官榮祿厚,踰越涯分,再造之恩,昊天罔極。常竊自念,幸生聖朝開國之初,濫荷爵命,備員宰相,而以無能,未立寸功,故不得與原從功臣數百餘人之列。揆分則宜,於心獨愧。又竊自念,聖君賢相功德之盛,格于天地,光于四海,然必托於文臣之詞,而後可以傳於後世。今我殿下,神功聖德,度越前古,文臣林立,發揚讃頌,洋洋盈耳。雖典謨之所記、雅頌之所歌,亦無愧矣。尙且不鄙臣之淺陋,命撰文詞,臣乃盡心殫力,敢效薄技,以鋪張聖朝功德之懿。是則臣於景運方興之際,雖不得展絲毫之效,其於傳播後世之事,亦不可謂無所小補。雖或得與原從之功數百餘人之下,未必不可。久蘊此懷,瞻望天日,然以自進自媒,士女之醜行,故不敢宣,欲言復默,有年于玆。又竊自念,臣之事君,猶子事父,子有所欲,必言於父而無隱,情親之至也。今遇殿下覆育之慈,如天廣大,鴻纖之類,靡不遂生,幽遠之情,靡不畢達。愚臣安敢心有所懷,嫌於自媒而不宣露,徒抱怏鬱,以自疏外於恢廓仁明之大度哉!於是,忘其自媒之醜,敢陳臣所撰進之詞有關大體者一二于後,伏惟聖慈垂察焉。東北面,王業所基根本之地也。上國欲於鐵嶺立衛之時,臣撰表文,欽奉回咨曰:「鐵嶺之故,王國有辭。」由是國家更無東北之憂,爲我臣僕,以翊興運。事雖在於前朝,利實關於今日者也。皇考桓王定陵之碑,臣與鄭摠同奉敎撰;開國功臣敎書之文,悉皆臣所修改;郊社宗廟之樂章,定都營宮之文簿,亦皆臣所撰選。雖其文辭鄙俚,然於開國之初,事功之美,足以傳於後世者也。去年之冬,留滯上國,賀正使門下評理臣安翊、同知密直臣金希善等至,敬承中宮訃音。臣與鄭摠、金若恒、盧仁度等告翰林院,以達帝聰,故於臣等回還之日,欽齎勑慰聖旨以來,此乃古今絶無之盛典也。臣與翰林官等,每稱殿下事大之誠,戊辰回軍之功,故於宣諭,丁寧以褒美之,此亦我國臣民罔不懽忻之美事也。丙子賀正之表,臣獨修改,而鄭道傳未嘗同修之,故辨明之,臣所欽齎宣諭及咨,皆不復言道傳赴京之事也。臣以海外小儒,隨班翰林院中,日赴文淵閣上,旣賦應制之詩,又蒙御製之賜,使我朝鮮聲譽之美,播於中華,別有光於四夷諸國,皆由殿下事大之誠,感動天地之使然爾,而自於臣身而發之,豈不爲臣之大幸哉!是在後日,雖謂臣爲不辱命於奉使之日,小有補於開國之初,亦庶幾焉。伏望聖慈,恕臣自媒之醜,憐臣獨愧之情,俾臣之名,得以托於原從之末,不勝幸甚。臣近無任兢慙戰汗之至。

上令都堂擬議申聞。以近及判三司事偰長壽,許爲原從功臣,給之錄券,乃曰:「前日稱下之時,偶不及耳。」時偰長壽亦上書請與原從。

12月25日[编辑]

○癸卯,夜,流星出井東,入五車西南隅。

○命兩府已上,各擧賢良五人。

○日本國六州牧義弘使者永範、永廓還,上以前秘書監朴惇之爲回禮使遣之。都堂復義弘書,略曰:

所諭大相國禁賊之事,誠交隣繼好之美意也。然一歧、對馬兩島之民,恣行狡猾,不遵禁令,侵擾我疆,以梗兩國和好之意,亦且遠犯中國之境,天下皆謂之島賊。故我水軍將士,靡不憤惋,再三申請,大備戰艦,將欲往問厥罪,掃淸海島,永絶亂源。聖上欲以文德綏遠,而貴國亦遣使來聘,諭以禁賊,故姑寢其事。閣下益以講和息民之義,謀議於大相國,禁制兇徒,以篤隣好,則休聲義槪,聞於天下,兩國和好之美,垂於永世矣。

12月26日[编辑]

○甲辰,囚廣興倉官尹晦、李伯恭及監察崔伊于巡軍獄。以頒祿時女官不及受也。尋徵晦等祿,以充典廐署之用。

○都堂令檢詳條例司,冊寫戊辰以後合行條例,目曰《經濟六典》,啓聞于上,刊行中外。

12月28日[编辑]

○丙午,上以崔浩齎來書,遣通事郭海龍,管送寫啓本人禮曹典書曺庶赴京,仍復書于禮部尙書鄭沂曰:

打角夫崔浩回自京師奉承書諭,讀之再三,驚惶無措。自洪武二十五年管國以來,凡遇千秋節,只依舊時字樣,欽蒙聖恩,保守小國,敬上之心,不敢小怠。先此,爲因秀才,做表箋差了,到如今常常惶恐憂慮,何嘗一日暫忘于懷!今啓本又差字樣,此乃一是某愚拙,二是小邦人言語字音,與中國不同,又不知朝廷文字體式及回避字樣,致此差謬。下情慙懼,何可勝言!謹差通事郭海龍,管送寫啓本人曺庶赴京。復恐後來文書又致差誤,伏乞矜照聞奏,將應合回避字樣,頒與小邦,俾永遵守。幷諭三年一次朝貢,竊念小邦,去中國不遠,若比他海外藩邦,三年一次朝貢,在臣子之心,不敢自安。更乞矜察幷聞,許令依舊賀正聖節千秋,一年三次朝貢,幸甚。

12月29日[编辑]

○丁未,夜,東西有白氣竟天。

○判三司事偰長壽、三司右僕射李恬、戶曹典書李承源罷。以宗廟臘享祭獻官不及與三司誓也。

○無氷。

○是月,日本關西道九州探題源道鎭,使人獻禮物,求《大藏經》。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卷第十二

註釋[编辑]

  1. 原本「火」
  2. 原本「番」
  3. 原本「迫」
  4. 原本「捷」
  5. 原本「澈」
  6. 原本「使」
  7. 原本「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