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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庵集/卷十二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十一 本庵集
卷十二
作者:金鍾厚
1798年

箚錄[编辑]

中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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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按人具此形氣然後。性命寓焉。其具者在外易動。其寓者在內難見。此所以先言人心也。至朱子釋之。則人心曰生。道心曰原者。乃推極性命之本。又在形氣之先故耳。○金子靜曰。危微者。二心之本來情狀也。雖在聖人亦然。愚按詳序文。統言危微而承之以上智下愚之不能無。至其言不知所以治之處。着兩愈字者。其意可見。其下言安言著。特謂持其危而使安。擴其微而使著云耳。語類有先言人道心上智亦同。而繼以危微者。意尤較然。

或生於形氣之私。或原於性命之正。○金圃陰曰。莫非氣也。有能感之氣。靈覺之謂也。有所感之氣。形氣之謂也。人心者靈覺由形氣而動也。道心則靈覺不待形氣而動也。此二心。所以有性命形氣之辨也。愚按心之所由發。惟以形氣與性命。而性又形之本也。故由形而能中節者。必待夫性。所謂人心聽命於道心是也。由性而不中節者。固有爲形所蔽者。如忠孝之蔽於物欲。而不能盡是已。亦有非爲形所蔽者。如忠而不誨孝以從令之類。是則爲氣禀所拘耳。盖心之發也。性命形氣只爲其所由發之故而已。若其所能發之材料。則此心靈覺之氣也。而其發之之際。所以參錯經緯乎此心者。則又氣禀之氣也。故人之生也。統體一團氣。而就中有三等焉。其本然湛一無淸濁粹駁。而發之之際。方與淸濁粹駁者相滚。此其最精者。所謂靈覺之氣也。其次則有淸濁粹駁。而所以爲賢愚之分者。所謂氣禀之氣也。又其次則所謂形氣之氣。卽流行於百體者也。或疑性命之發。有掩於氣禀而不中節。則是道心亦有得失。而不足據以爲安。是不知舜之言道心。只論性命與靈覺之本體。而不論其氣禀所滚也。雖氣禀旣滚之後。其本體之善有未嘗亡者。苟能察而守之。則氣禀亦將漸化矣。尙何論道心之有得失哉。朱子之謂守其本心之正者曰本曰正。可見其自不涉氣矣。夫以道心之亦有失爲言。如朱子語類之謂四端有不中節者。乃後來推得愈益精微之論耳。在孟子。猶止言性情才之本善。而氣質不之及焉。况於堯舜禹時乎。

第一章[编辑]

天命謂敎○章句人物各循其性道也。兪兼山曰。性一本道萬殊。一本者。固不可雜氣言。而萬殊者。亦未嘗雜乎氣。盖理之所以萬殊者。固以氣有不同。然所謂道者。就氣上單指其理而言。非幷氣言之也。愚按人物同得五常之性。而其於循是性而爲當行之道。則人全物偏。莫能相通。何也。此以氣禀之不同也。然當行之路。雖以氣禀而各異。其皆出於五常。則同一理也。以其同一理也。故循之而各爲當行。以其各爲當行也。故見其同出一理。如太極圖說註。各一其性則渾然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云者。卽此意也。然則以各有當行言道者。是就各異之中。指其同出一理者耳。此所以當行雖異。而不害其爲同循五常之性也。若以其當行之各異。而疑性道之不同。則在人亦隨事而各有當行。是亦可疑之乎。盖理一分殊。通大小說。而章句日用事物之云。正自無所不包矣。○章句性道雖同。而氣禀或異。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按此承上文人物各得各循。而接下文因人物之所當行。則是通人物而言也。然以性道而言其同。則人與物皆然。以氣禀而言其異。則人與物旣不同。而人之與人。物之與物。又各不同。但人與物不同者。非可以品節者。則舍不復論。惟人與人物與物不同者。正須品節之。所以爲修道之敎者也。故獨就人與人物與物之中。言其或異而有過不及耳。盖理同而氣異。語同則統合而通人物。語異則細析而分人物。又分人與人物與物。固其宜也。○章句聖人是也。按或疑修之訓以品節。不若訓以修治修明。而敎之訓以禮樂刑政。不若訓以戒懼愼獨之爲切。而記聞錄辨之以爲道卽中庸。修之在抑過引不及。而抑之引之。又在品節也。性道是通人物。則敎亦當通施之。而戒懼愼獨。非可施於物。故必以禮樂刑政爲言者此也。况禮樂實亦該戒愼之功者乎。此說有理。而猶未可爲的破其不以戒懼愼獨解修道之本旨也。竊詳經文。首言性道敎。是就人物源頭統體說。次言道也者以下。乃引入人身上細說其功夫也。統體說。則須指出事實而以中庸爲主。故性訓以氣成理賦。道訓以日用事物。而敎亦不得不訓以禮樂刑政矣。細說其功夫。則須專據心地而將中和做本。故別言戒懼愼獨與中和。以明性道。而性道之功用旣至。則敎從之矣。知此則其釋修道之不以戒懼愼獨。而以禮樂刑政者。可無疑也。抑此書之排比照應有絶異者。盖一篇大旨是中庸。中庸卽道。而須上本之所出。下及夫所行。故說性與敎而道居中。以是爲首。其次則抽出道。言其不可離而繼言未發之中則性也。戒懼愼獨則亦敎也。然於性則不復及天命而言中。於道則不復及率性而言和。皆所以開示人做工夫處。以爲中庸之本者也。故其於敎。亦以人做工夫爲之本者而言戒懼愼獨。不復及修道之事。如禮樂刑政者。同一意也。此爲首章以作中庸之本。然後至第二章以下。方說中庸之當體。而第三至十一章。言修敎當體。盖須知仁勇以造中庸。方爲能用禮樂刑政而品節之也。第十二至二十章。言率性當體。所謂不遠人。所謂達道五。方指出其各循自然各有當行也。第二十一至三十章。言天命當體。所謂天下至誠天地之道。方直說得氣成理賦。以爲德之意也。夫自首章沿其義而下之。爲第二章。自第二章溯弟一章之義而上之。至於三十章則盡矣。而意有未足。故有三十一二章以贊歎之。又未足也。則三十三章。乃總合第二章至三十二章而反應第一章。淵乎妙哉。上聖立言。不如此。自賢人以下。無能如此者。信乎其惟亞聖大賢之爲也歟。

道也者不聞○按上文旣具言性道敎三者。而此只以道言者。以一言而可以上承乎性。下參乎敎者。莫道若也。况道是人所行之當體。而中庸之所由名者乎。○金子靜疑戒愼恐懼是未發存養之事。則乃性體上功夫。而章句曰。豈率性之謂哉。則是以道之爲用者而言。何也。愚辨之曰。道與性對言。則性是體而屬乎靜。道是用而屬乎動。專言道。則性在其中。而動用可以包靜體矣。夫道卽當行之路也。當行之路。何獨在於動用之時。而不在於靜體之時哉。故經文摠以道也者起首。而繼以戒愼恐懼之爲靜體工夫者與愼其獨之爲動用工夫者言之。則其以一道字包動靜體用言者。不亦較然乎。是以章句釋道也者。雖以則豈率性之謂哉爲主義。而必推本說性之德。而具於心。無物不有。無時不然。至其釋戒愼恐懼。則以存天理之本然爲言。而結之以不使離於須臾之頃。此皆所以明夫道之動用。可包乎性之靜體者也。夫如是。則戒愼恐懼之言於道之爲用者。奚疑哉。

莫見獨也○按上節與此節。可以通貫說。亦可以對待說。道不可離與戒愼恐懼。爲統體地頭及功夫。莫見莫顯與愼獨爲切要地頭及功夫。此則通貫之說也。道不可離爲統體說。而不睹不聞與隱微分動靜地頭。戒愼恐懼爲統體說而戒懼其不睹不聞與愼其獨分動靜功夫。此則對待之說也。是故章句上言常存敬畏。此言旣常戒懼。則以統體功夫而言。此言於此尤加謹焉。則以切要功夫而言。所以明夫通貫之義也。上言存天理之本然。而第五節亦言自戒懼而約之。則以戒懼爲靜功夫矣。此言遏人欲於將萌。而第五節亦言自謹獨而精之。則以謹獨爲動功夫矣。所以明夫對待之義也。然以性道中和之分。則對待之義爲主矣。故上節章句雖云常存敬畏。主意則在雖不見聞而以存天理當之。此節章句雖云旣常戒懼。主意則在尤加謹焉。而以遏人欲當之。語類雖並有通貫對待之說。而閎祖錄此段正是未發功夫云者。爲斷論矣。盖此二節當以對待爲主。而於上節中特帶通貫義看也。

喜怒道也○金農巖曰。喜怒哀樂。槩擧情之大端而言。禮運加三者爲七情而遺樂字。大學言忿懼好憂。而憂又中庸,禮運之所未言也。至孟子四端。則辭讓是非又前所未言也。要之聖賢論性情之說。互有詳略。不必牽合同異排定名數也。又曰。人心之感於物也。氣機發動。而理則乘焉。七情就氣機之動而名也。四端則指其理之著見者耳。故四端主理言。而氣在其中。七情主氣言。而理在其中。語類四端理之發。七情氣之發。其意似是如此。愚按此以主理言主氣言。爲分解朱子理發氣發之說者儘好。而其要在言之一字。盖端與情一也。而惟所從言有異耳。夫情出於性。性有四德。而情則百感。故凡言情者。如中庸以四。禮運以七。大學以四。而又大學之親愛賤惡畏敬哀矜敖惰五者。亦情也。是於百感中隨意拈出。而未有不原於四德者。以情無外性故耳。然同原於仁而有喜哀樂愛欲憂好之異名焉。同原於義而有怒惡忿敖之異名焉。同原於禮而有懼敬之異名焉。是特就此心氣機動處得名。而從以推之。見其所原。爲仁義禮耳。是則農巖所謂七情主氣。而理在其中者也。至孟子出。爲將發明性善。而性之善。惟於情可見。若循舊氣機之名。則是有善有惡而無以驗夫理之善矣。又以性有四德。須逐性分排情之名號。故乃一切推出四德之理。以名其情而分屬之。就愛哀等情。推出仁之理。名以惻隱而曰仁之端也。就惡怒等情。推出義之理。名以羞惡。就懼敬等情。推出禮之理。名以辭讓而曰義之端禮之端也。於智則又創言是非之情。而推其理焉。是則農巖所謂四端主理。而氣在其中者也。故性固有以本然言。以氣質言者。而情亦然。孟子一生主張。只在本然之理。而氣有不論也。故其言性。言本然不言氣質。而氣質之性。出於孟子之後。如孟子言性善。而其後張子言氣質之性是已。其言情。亦言本然。不言氣質。而氣質之情。在乎孟子之前。如孟子言乃若其情則可以爲善。而其前大學,中庸之言情。皆主氣言是已。然則七情四端之同實異指。不待多辨而明矣。○金三淵曰。性統乎心。心自有事。語類曰。未發謂之中。發則謂之和。心是做工夫處。以此觀之。心之做工夫。何間於發未發乎。未發之時。始則收放藏密。中則當體照管。終則保有貞久隱約。是工夫意象。苟能善覷其寂然時境。只似尋常當恁麽時。亦何嘗冥坐不咳嗽。或至搖睛掠鬚時有之。但令此心不攝於昏散二魔而已。夫敬者。一心之主宰也。邂逅於事物思慮之隙。炯不昧定不搖矣。則仍其體立而不失存存。自其良能如此。以心攝心。非所疑。而亦不待撑筋努骨而後謂之工夫也。韓南塘曰。語類以未發。爲有塊然汨亂之時。此泛論思慮之未發也。答林擇之言曰。固有無所喜怒哀樂之時。然謂之未發。則不可言無主也。此極論未發十分盡頭也。盖雖思慮未發。而不知主敬。則不免昏昧錯雜。是乃昏氣用事。不可謂未發也。若論未發眞體。當以後說爲正。愚按未發已發者。心也。心卽靈覺之氣也。靈覺之氣未發。則氣禀之氣雖有淸濁粹駁。無所與於靈覺。而靈覺中。只是虗明湛一之本體而已。性之大本。於是乎在。而便謂之中矣。至於已發。則靈覺之氣。必與氣禀相滚。隨所滚之淸濁粹駁。而有中節不中節之分。是則所謂情而必其中節然後。謂之和矣。此中和之所以不同也。

右第一章云云○按此以其下十章。爲終此章之義。至第二章下。又言此下十章。皆論中庸以釋首章之義。是盖主中庸之推本在中和者言也。然原夫此篇之當體正義。是在中庸而書以名焉。故或問旣發明名篇之義。第二章下。又引游說而言中庸之兼中和者此也。推是意。則此章之下。宜說是推本中庸。而其下十章。乃正釋中庸之義。第二章下。宜說此下十章。皆承上章。以釋中庸。是乃此書之正義云爾。而今不然者。似以首章推本之說。爲一書之總腦。故特歸重焉耳。但於表出名篇之義。恐欠下一轉語矣。更詳之。

第三章[编辑]

右第三章○按此章。言中庸之道無人能之能字屬勇。爲下第九章張本。○此章之爲第九章張本。章句旣闕其意。而後來亦無及之者。然以以下諸章例之則明甚。盖自二章至十一章。皆論中庸。而以知仁勇爲大旨。二章是總說中庸。四章擧過不及以言知仁之難。而五章言不知。六章言知。七章言不仁。八章言仁。九章言不勇。十章言勇。至十一章乃合知仁以包勇。則三章之爲擧無過不及以言勇之難也。不亦較然乎。如此然後。知仁勇三者。間錯承應。各有下落。第三章不成徒寄於上。第十一章信爲總結於下。而中間九章十章。亦各得部伍。如五章七章之例矣。三章九章皆下能字。尤見其照應也。其言勇之難。乃在言知仁之難之先者。以說中庸。宜先於說過不及。而鮮能之云。爲不行不明之摠綱。且勇固是統知仁而言者故耳。

第十二章[编辑]

天地所憾○章句覆載生成之偏。任仲思曰。覆載生成之偏。非謂天必覆而又載。地必載而又覆。然後方盡其道也。亦曰。生覆成載皆理也。而天地或能此而不能彼。則天地之所不能。理無不盡云爾。與寒暑灾祥之當然而不能然者。其義稍別矣。

右第十二章云云○按此承首章道不可離而言。道之爲物也費而隱。故所以不可離。惟夫婦隱密之際。爲易於離道。故說於此造端焉。自夫婦而至於察天地。則費可知矣。

第十三章[编辑]

不可以爲道○按此爲字。語類謂如克己復禮爲仁之爲。盖訓爲以成之意。而諺解本於小註許東陽說。以謂字意釋之。恐誤。

庸德慥爾○李都梁曰。言顧行行顧言。是謂行到極勉時。自然與言相顧。言到極訒時。自然與行相顧。非謂要言時顧行。行時顧言也。

第十六章[编辑]

子曰矣乎○金子靜曰。鬼神與大學明德極相似。明德兼心性。而心爲本色。鬼神兼理氣而氣爲本色。觀章句功用造化良能靈也之說。可見。○按鬼神之是理是氣。其論多矣。惟語類道夫錄答直卿云。且只就形而下者說。但他皆是實理處發見一段。可爲斷案。盖鬼神氣也。而理卽於此發見。故便是說理也。以此推之。則其或以理或以氣爲言者。皆可旁通無礙矣。語類有云。鬼神是氣之精英。據此則子靜之謂與明德相似者。信然。

使天左右○孔氏疏曰。此雖說陰陽鬼神。人之鬼神。亦附陰陽之鬼神。故此云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是兼人之鬼神也。愚按今章句之意亦如此。然此章主意。恐正在人之鬼神。而陰陽鬼神。則推本而言也。以十七八九章。皆以祭祀言者。亦可見矣。

夫微之顯云云○金子靜曰。首節鬼神之德。德者性情功效也。二節不見不聞。性情也。體物不遺。功效也。三四節申明體物不遺之驗。末乃合而言之曰鬼神之性情雖微。而其功效之顯如此。此莫非實理之不可揜者也。其文勢起結亦精矣。

右第十六章云云○兪兼山曰。此言鬼神。有一陰一陽之謂道及器亦道意。不見不聞。體物不遺。洋洋如在。不可度思者。卽便是誠。盖合理氣言者也。又曰。不見不聞隱也。此似專以理言。然理氣元不相離。卽其氣之無形與聲。而理之微妙者。便卽在此。故氣之無形與聲。亦不妨謂理之無形與聲也。非借鬼神之費隱。以明道之費隱。如饒氏之說也。愚按道之費。皆可得言。而唯隱爲難說。十二章或問可見也。若鬼神是實理發見者。而其不見不聞。正爲說隱處。盖理氣不相離。然氣顯而理微。故於說氣處。難見得理。唯鬼神之氣之不見不聞。爲可見與理合一耳。故說隱須於此焉。此與三十三章上天之載無聲無臭。恰相似。盖鬼神氣也。而以其不見聞也。故爲可以說理之隱。上天亦氣也而以其無聲臭也。故爲可以說理之不顯。其義一也。○按此章言道之費隱。於氣亦可見。則其不可離也亦明矣。曰不可遺。曰如在上如在左右。曰矧可射思。皆不可離之意。而曰微之顯。則又費而隱之互文也。所以爲兼費隱而應十二章。統十三章。至十九章者也。盖自十二章至十五章。所以就人而言道之不可離者。亦略備矣。故進上一步說鬼神。夫見得道之不可離者。於鬼神尤眞切也。故此以下遂皆以祭祀言之。

第十七章[编辑]

宗廟饗之○兪兼山曰。此當以眞西山所謂上及宗廟者爲正。東陽謂就舜身上說則似誤。愚按栗谷諺解所釋意。正如此。

第二十章[编辑]

仁者生也○蔡虗齋曰。人生之物也。仁生之理。以物解理。所謂道亦器器亦道也。又曰。親親兼九族。下文却解親親爲事親。盖又其至切者。

故君知天○呂晩村曰。仁者兩節。總完得修道以仁一句。上節從仁字中推出道理如此。下節從修字中推出工夫當如此。愚按上節言道理。則親親生出尊賢。尊賢生出等殺而總之爲仁。此節言工夫則親親由尊賢而盡。尊賢由等殺而明。而總之爲修身。交互以盡其義也。○按修身以究竟成就而言。則須知天知人事親皆到然後。方當得修身。而尊賢親親。皆不外於修身矣。以逐件工夫而言。則尊賢親親。皆以修身爲本。而修而尊尊而親。各自有序矣。此所以此節與下節之言修身。有先後之異也。

或生一也○按勇之爲德。在學利以下。則須另用功夫。而在生安。則更無層節。所謂不賴勇而裕如者也。今以章句之所謂分者論之。則生安之勇自在。所以知所以行之內。無待乎所以至於知之成功也。以其自在於所以知行。故兩一也則爲兼擧生安說勇矣。以其無待乎知之成功。故兩及其則生安之勇無與焉。此其各有攸當而不相悖者也。

好學乎勇○按小註蔡氏說知之知仁之知勇之知云者。其曰知之仁之勇之。以等言也。下三知字。以分言也。盖將章句三知爲知。三行爲仁。合等分看也。釋得甚精。唯上文三近主勇云者。欠却之次字。下文仁之知之云者。仁知二字似誤互耳。若兪兼山疑困勉下。不容更有一等。三近不合以等言。則恐其未察乎章句之曰次。固不直謂之等。而蔡意之以等看者。亦以其類謂等之次。而非別立一等於困勉之外也。

右第二十章云云○按此章承上章治國而言爲政在人。人在身。身在道。道在仁。仁卽知仁勇之合也。義禮智則仁之條目也。於是又本修身而言。則應上人在身矣。繼之以五達道。則應上身在道矣。因言所以行之者三。則應上道在仁矣。然後復自修身而推至於治天下。則所以發明修身之極致也。修身而至於此則在乎誠。誠須無過不及而後得。故又言中。盖道一也而以其過不及與平常而謂之中庸。以本乎天故曰率性。以所通行故曰達。達又有二。主性情則以中節之和而言。王德行則以四端五倫而言也。以其用廣則曰費。以其體微則曰隱。以其爲實理則曰誠。合而言其要則中庸而已。若此章之言仁義禮智與五倫。則以德行言達道。而性情在其中矣。言知天則以率性言也。言修身至於治天下。則以費言而隱在其中矣。誠與中則固已明言之矣。此所以爲總結率性之道。而上接十一章以上之言敎。下引二十一章以下之言性也。且以上諸章之言中庸也。費隱也。知仁勇也。皆擧其大旨而已。至此方詳說而極言之。以完修道之義。而道之當體自躍如矣。信乎其爲章特大而據中。以總上下也。

第二十四章[编辑]

至誠如神○蔡虗齋曰。將興之禎祥。將亡之妖孽。卜筮之吉凶。四體之得失。皆鬼神之爲也。則知來孰有如鬼神者哉。惟至誠則如鬼神之知來。愚按玩章句語意。則以其能察於蓍龜四體者。爲前知如神。而蔡說則似以見蓍龜動四體爲神之前知。而謂至誠者如之。盖以兩先知。亦屬諸神也。此與章句不同。而義恐可思。

第二十五章[编辑]

誠者道也○按自成自道兩自字。皆是自己之目也。記聞錄謂人物皆自實其爲人物之理良是。而語類有解作自然者。則恐未定之論也。○章句誠以用也。兪兼山曰。不曰體而曰本者。此重在誠字上。道字與敵。不過若言體用。則是相敵對故也。第二條只言誠。不言道。而章句曰。道之在我者。亦無不行。下文章句亦曰。道亦行於彼。皆以見誠之爲本而道乃其用耳。本也用也。不可平看。愚按誠以實理言則誠卽是理也。以實心言則誠爲本而理爲用也。觀於章句。上曰道以理言用也。下曰皆實理之所爲。可見。

第二十七章[编辑]

是故謂與○呂晩村曰。立乎人之本朝。道不行耻也。故朝廷之上。更無默法。但有無道則退耳。默者卑官。處士之爲也。又曰。明哲是見得事理分明。保身是所行無危殆之道。固非見幾趍避。先占便宜之謂。亦不單就無道默容言也。史氏伯璿曰。引詩。是通證居上不驕數句。故結之曰。其此之謂與。新安陳氏以爲但證默容誤矣。况蒸民之詩。爲仲山甫作。仲山甫乃中興之佐。豈默容者耶。

第三十三章[编辑]

右第三十三章云云○按盖此書以中庸爲主。而第一章說所以爲中庸。二章正說中庸。三章至十一章說中庸之所以行。十二章至二十章說中庸之理無限量無形跡。二十一章至三十二章說中庸之理實。至三十三章則反以說所以爲中庸。以極夫盡其實。而至於不可見。則是又總十二章至三十二章之旨矣。章下註所謂擧一篇之要而約言之者。不其然乎。

詩傳[编辑]

周南○傳采邑。按大全小註說本出漢食貨志。而書孔傳訓采爲事。禹貢百里采亦然。義可相通耶。

關雎○首章傳乘居而匹處。按匹。說文四丈也。六書正譌云。四丈則八端。從八從匚。廣韻云配。爾雅云合。此皆對兩之義。如大雅之率由羣匹。作豐伊匹。是也。而此傳下文逑匹亦然。又小雅鴛鴦篇傳云。匹鳥者亦可證。盖乘居。朱子說固見小註矣。匹處。謂兩箇混處也。列女傳之義。是言二雌二雄。旣不同居。而雖一雌一雄之爲偶者。亦不混處也。或疑乘居應上有定偶之文。匹處應上常並遊之文。而謂匹爲獨。且引經傳言匹夫匹婦匹馬者爲證。此不然。據傳上文有定偶與常幷遊。雖各是一事。而其歸同在於不相亂不相狎。而承之以毛傳有別與列女傳此文。則是固非言其不獨處者。且列女傳此文之上。只言男女之別。而不如此傳之有常幷遊之語。則意益可見也。至於匹夫匹婦。孔穎達疏書堯典篇末與左傳桓十年。皆云庶人夫妻相匹。其名旣定。雖單亦通謂之匹夫匹婦矣。匹馬字典引夏官四匹。正譌藝文等書。亦本之說文四丈之說矣。此皆不足爲訓獨之證也。○三章傳采取薦之也。按采。古傳疏無訓。芼。毛傳云擇也。而疏引爾雅訓拔。愚意流訓求。從毛傳。芼訓拔從疏。而采只訓作采取。如此則始言求之。次言求而取。而終言取而拔之。正合於凡詩逐章愈深之義。盖流是順流之意。則只可輕說。作求之至謂取之則已深矣。采。說文謂將取。而如士昏納采之訓擇。恐因取字而轉解也。芼之爲拔。猶云如拔毛。此信有理。今傳似本於儀禮鉶芼。而其於左右之文說不去。未知如何也。

葛覃○首章傳后妃其事。按此不似卷耳之謂託言。則是后妃躬采葛也。然后妃之親蠶。累累見於內宰,月令,祭義之篇。而其事爲祭服矣。葛則文不槪見而其事至及於我私。是未可曉也。仍念國風本以民俗歌謠爲主。如關雎,鵲巢。不害爲特擧人君事爲之本首。而其作者猶止是宮人耳。其餘上之爲姬妾。下之爲閭巷之事。無不可者。惟此篇與卷耳在樛木之前。則難道是閭巷而當屬姬妾也。然則凡詩之非閭巷者。恐皆宮人而已。蓋歌謠正合於宮人事。而若后妃亦可爲之。則王何獨不可爲。而無一篇之作乎。至雅頌而有成王周公之作。則后妃有作。亦宜爲雅而不爲風也。舊說相承。類皆屬之后妃。恐却狹了。且生多少窒礙。此甚可疑。而朱子亦只沿襲爲說。則必有精義。而恨未易究也。下卷耳及召南采蘩之類。皆倣此。

卷耳○首章傳託言方采卷耳。按此豈亦屬之后妃而生窒礙之故歟。恐終欠眞實意味。

樛木○首章傳猶言子也。按三淵之疑此爲零湊者信是。小註所載朱子說。下截似稍長。然君子之以目婦人。不類古人文字。語類謂若作文王。恐太隔越。三淵所謂贊歎文王之齊家者。固爲釋此疑。而后妃之如此。卽是文王之如此。則因頌后妃而歸重於文王。顧何嫌其隔越耶。

桃天○首章傳室謂之內。按此似謂自夫婦所居。至於一門之內。而要與三章家人同義。然於字訓可疑。毛傳謂宜以有室家。疏引左傳女有家男有室。而三章則毛以爲一家之人。盡以爲宜。鄭箋改以家人猶室家。而疏謂不宜橫爲一家之人。愚意毛義室家之變稱家人。固不害。惟解宜字。不免各異者。殊不安。若宜字從集傳。作和順解。而室家家室家人。從毛訓則恐好。

漢廣○二章按三淵謂楚乃劣木。自托之卑者。殊有味。其謂後人謬以翹楚爲拔萃之喩者。蓋與毛傳雜薪之中。楚尤翹翹。我欲刈之。以喩欲取衆女之尤高潔者合。然以詩語淺深之序。則淵說長。

麟之趾○首章傳麟性亦仁厚。按此固有味。但於定與角。謂比姓與族則事義不順。毛,鄭直以麟屬公子。似却妥帖。而尤叶於麟兮之義矣。其曰趾。曰定。曰角。只當爲擧其體之善者而贊美之耳。

召南[编辑]

草蟲○二章傳登山止君子。按此如卷耳之託采。其說見上。若謂登山爲望君子而託以采蕨。則義似長。

小星○按鄭箋謂小星隨大星。以比諸妾隨夫人。三淵則謂君爲日后爲月後宮爲小星。似皆有理。而後說爲長。然今傳因所見起興者。當爲正義而不害兼有取比之意。凡興固多此例。自關雎然矣。

江有汜○二章傳得其所安。按此以上下文例之。則是爲嫡之處置得義理之所安也。下章嘯歌亦指嫡也。傳意可見。朱子答潘知叔書。亦言三其字皆非所以自命也。○傳過我而與俱。按嫡之嫁也。恐無降而過妾與俱之理。須解作使我來過於嫡爲得。

邶○按二南以下次序。歐陽公集云。國風以兩合之。衛王以世爵。鄭齊以族氏。魏唐以土地。陳秦以祖裔。檜曹以美惡。豳終以正。故居末焉。世爵者。衛爲紂都。而紂不能有之。周幽東遷。無異是也。加衛於先。明幽,紂之惡同。而不得近於正焉。姓族者。周法尊同姓也。土地者。魏本舜地。唐爲堯封。以舜先堯。明晉之亂。非魏偏儉之等也。祖裔者。陳不能興舜。而襄公能大於秦。子孫之功。陳不如矣。今考朱子答范伯崇書。謂國風次序。未必有意。而歐陽公本末論甚佳。熹收在後語中矣。又謂此等且當闕之而先其所急。乃爲得耳。其云後語今不可見。豈未及成書歟。又按葉氏說類載懶眞子曰。元城先生。與僕論國風次序曰邶,鄘,衛。盖存二代之後也。周滅商分畿內爲三國。邶,鄘,衛是也。序詩者以其地本商畿。故在於王上。其意深矣。今考大全篇題小註載安城劉氏說。居變風之首栢舟篇下小註。載朱子說。繼二南者。皆其一義。而恐元城說最長。豈朱子未及聞之歟。

終風○四章懷。毛傳傷也。

凱風○四章睍睆。按三淵謂以字從目。知是言形色。引睆彼牽牛爲證。而毛,鄭皆已言好貌。若顔色悅矣。今傳之幷不從。未知何据也。

谷風○四章就其深游之。按詳傳意。此似爲比。而乃謂之興者。豈以許多之字爲相呼喚故歟。然終不無疑。

泉水○二章傳卽所謂諸姬。按諸姬旣解作姪娣矣。而此又以姑姊爲諸姬。名義已可疑。且媵本以姪娣。安有姑姊哉。小註劉氏雖以同姓二國當之。亦義未必然。文無可稽。三淵說則又似以此詩爲媵之作。亦近臆矣。愚意上言謀諸姬。固是與同來之姪娣謀。而此言問姑姊。乃爲送問於他國之姑姊。所以廣其詢咨。而詩亦爲轉變其文耳。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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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偕老○二章傳鬒黑也。按此本毛傳。然說文云。髮稠者似長。

鶉之奔奔○首章傳爲惠公之言。按序只言衛人刺之。而毛云兄謂君之兄。鄭云我君以爲兄。盖自國人而我其君也。今傳意則同此。而其謂爲惠公之言者。有若國人直以身作惠公而言。則義與詞。皆恐未安也。

干旄○傳其下屬縿。按斿。說文云旌旗之流也。春官巾車註云。正幅爲縿。斿則屬焉。夏官弁師繅斿註云。每繅九成則九旒。爾雅釋天縿註曰。衆旒所着。據此諸說。斿在縿下。而今傳如此。未詳何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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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廣○首章誰謂杭之。疏曰一葦謂一束。非一根也。此假有渡者之辭。非喩嚮宋也。文公時衛在河南。自衛適宋。不渡河。按此說恐得之。宋襄公之立。實在衛戴公南渡之後。則此詩之云杭河。當只爲托興耳。今傳之言衛北宋南。是在宋襄未立之前。豈偶失考歟。且凡詩雖是賦其事。苟有托興而詞爲上下相應。則屬之興。此亦可思也。

伯兮○三章甘心首疾。按此似謂思之至於首疾而亦甘心也。傳解如谷風甘茶之意。則若不甚安。○四章傳寧不求此草。按此解太迂深。三淵謂憂至心痗。故欲樹萱而忘之者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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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離○首章此何人哉。按今傳本之鄭箋。而三淵謂不妥帖是也。但謂是有若就質于天。則又近巧而意却淺短。恐不如只作訴怨於天。而自嘆是何如人之爲虗閑有味也。

揚之水○首章彼其之子。按箋謂思其鄕里之處者。而疏謂使我獨行。偏當勞苦。雖托於思處者。其實所思在於父母妻子耳。此說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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緇衣○傳周人愛之。按此句舊說作國人宜之。先生之改之也。盖爲適館之語。不如屬之周人之爲順故也。然若是周人之詩。宜爲王風。不宜爲鄭風也。鄭箋以適與還。爲武公之去來。而受粲爲國人愛欲飮食之。此義恐亦可思。

子衿○三章城闕。疏曰。釋宮云觀謂之闕。則是人君宮門。此言城闕。謂城上別有高闕。非宮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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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笱○按序謂指魯桓公。而朱子辨之云。桓當作莊。以至爲集傳。未知何所據也。毛,鄭以歸止。爲指初嫁時者。亦與南山之歸止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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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樞○三章永日。疏曰。人而無事則長日難度。若飮食作樂則忘憂愁。可以永長此日。按今傳只用疏末一句義不甚瑩。須將上長日難度句。相形而思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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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鳥○人百其身。箋曰一身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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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冠○首章傳黑經白緯曰縞。按此本於疏引間傳註。然間傳註。乃云黑經白緯曰纖矣。若縞則鄭出其東門毛傳謂白色。疏旣從之。而於此却錯引間傳註。今傳於出其東門及於此。皆一如疏之前後異解。恐偶失勘正也。縞之爲白。又有禹貢玄纖縞。曾子問縞總。王制縞衣等註疏。皆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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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泉○四章四國有王。按箋云有王。謂朝聘於天子。而疏引左傳莊二十三年諸侯有王。王有廵守。此說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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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章傳所以生蠶啖之也。按用之以上。出毛傳與孔疏。而盖蠶以下。先生所增也。啖之於生。恐不相著。更詳之。○五章傳一物其名。按小註胡氏謂三物而說不詳。据毛傳斯螽蚣蝑也。鄭箋自在野至牀下。皆謂蟋蟀也。言此三物之如此。著將寒有漸也。疏引爾雅斯螽莎雞。且別釋蟋蟀。則其爲三物審矣。而今傳不從者。豈以在野等文。在蟋蟀之上故歟。然文法亦容有如此。恐不可以此而亂其名物也。○索綯。毛傳綯絞也。按今傳不從者。似以文倒。然可疑。

鴟鴞○首章傳周公東征貽王。按篇末小註所載金縢傳及朱子說。與此不同。劉氏謂詩傳未及追改者得之。下東山傳。當以此推之。而鄭箋之見於其下小註者。是正論也。

鹿鳴[编辑]

常棣○三章急難。按毛,鄭皆釋以相捄於急難。今傳之意則似不同。

彤弓[编辑]

鴻鴈○二章劬勞。按傳解此劬勞。獨異於上下章之劬勞。殊似不安。盖文雖承上百堵皆作。而劬勞自不妨爲本其離散之時言耳。如是則其究安宅。爲正指作百堵之事矣。

祈父[编辑]

祈父○三章不聰。按此義。毛,鄭皆無釋。而孔疏謂汝若聰慧。何爲移我於憂危之地者。恐自平正。而必欲貼近文義。則不通下情。可爲不聰之實矣。若今傳呂氏之說。則殊未見其恰當。

小旻[编辑]

小弁○三章靡瞻匪母。按靡匪之義。集傳釋以莫不者明白而諺解誤。○不屬于裏。毛傳曰。毛在外陽。以言父。裏在內陰。以言母。鄭箋曰。獨不得父皮膚之氣乎。獨不處母之胞胎乎。○八章莫高匪泉。按莫字當作孰字看。說見邶北風。

巧言○三章匪其止共。按箋云。不共職事。今傳盖本此。則是不釋止字。而孔疏謂非於其職廢此供奉而已。此似釋止爲癈而添而已之義矣。

北山[编辑]

北山○五章鞅掌。箋曰鞅猶何也。掌謂捧之也。負何捧持以趍走。言促遽也。音義何。戶可反。按今傳之釋以失容。本毛傳也。

小明○首章共人。按箋釋以靖共爾位。以待賢者之君。而疏謂供具賢者爵位之人君。音義云共音恭。下皆同。今集傳於音則從古。而於註則改作僚友之處者。於靖共爾位則無異訓。豈釋共以供職之義歟。

楚茨○四章永錫時億。按箋訓極爲中。而謂賜女以中和之福。今傳訓極以衆善之極。則與洪範皇極之不從古註同義。而其釋時萬時億以無一事不得乎此。則文義殊非所安。竊意極以福祿所底極而言。萬億以年歲言。猶云萬壽無疆於萬斯年之意。此似稍穩順也。

桑扈[编辑]

采菽○首章傳今雖賜矣。按此恐不如箋云賜諸侯以車馬。言雖無予之。尙以爲薄之。爲叶於文義也。

角弓○五章如食。音嗣按此出古音義。然古傳以食爲食老者。則固宜音嗣。而今傳謂食之已多。則是自食之義。又非訓飯也。未詳其音嗣之義。

都人士[编辑]

白華○按此篇以義例。則皆是興也。唯四章六章八章似乎比。而四章桑薪之與碩人六章。鶖鶴之與碩人八章。扁石之與之子。亦皆相呼應。則有興之意。集傳擧一篇。皆屬之比者。未知如何也。

文王[编辑]

文王○七章無遏爾躬。按此似承上文言無使天命絶於爾身也。集傳引紂之自絶于天者。似少蹉了。

靈臺。○首章傳倐然爲也。按此解未知如何。恐靈義只以望氛祲而得之。毛,鄭解以文王之德化如神。亦一義也。

下武○首章傳此章。按章。恐詩之訛。

生民[编辑]

生民○七章傳抒臼。按此本毛傳。而疏云抒。取出也。

旣醉○三章傳公主。按漢書高帝紀註。如淳謂天子嫁女於諸侯。使同姓侯主之。故謂之公主。則公主正是帝女之稱。而與公子別。豈先生考之未及歟。

板○五章蔑資。按毛,鄭皆訓資爲財。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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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二章無競維人。按箋云人君爲政。無彊於得賢人。而如左傳引之。皆同此義。亦可思。○三章傳興。尙也。按此本於箋。而箋謂尊尙小人。則義甚不暢。今傳之義。有不可詳。而恐不如直訓作起。如書微子之興受其敗也。○四章傳逷。遠也。按此本毛傳。而疏謂驅遠。

召旻○四章棲苴。鄒季友音釋曰。苴釋文士加反。與楂同音。傳誤。按韻書。苴有二音。音諸者謂苞苴。音楂者謂浮草。鄒說是古經音士如反。今傳音七如反。豈如字是加之訛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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閟宮○首節上帝是依。箋曰。天用是憑依而降精氣。按此於下文爲叶。○三節周公皇祖。按此似言皇祖之周公。如上文皇祖后稷。而倒其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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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首節傳那多。按此本毛傳。而疏謂湯功之多。今傳之意。未知同此否也。○四節自古有恪。箋曰。乃大古而有此助祭之禮。溫溫然恭敬。執事薦饌則又敬也。按此說有理。

長發○二節海外有截。按箋謂相土入爲王官之伯。出長諸侯。四海之外率服。截爾整齊。此盖言相土之爲方伯也。今傳直言諸侯歸商。則未知如何也。

書傳[编辑]

堯典[编辑]

第二節百姓。孔傳曰。百姓。百官。孔疏曰。百官之族姓。下句有黎民。故知百姓卽百官也。隱八年左傳云。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傳擧近中也。按雜著服下有之外二字。此刪二字。則文理不通矣。

第四節傳東作事也。按語類謂東作只是言萬物皆作。與南訛西成爲一類。非是令民耕作。又謂東作南訛西成朔易。皆節候也。而於雜著則作訛成易。皆以人所當爲之事釋之。而蔡傳因之。此恐語類却正。○傳擧晝曰日。按雜著作春主陽故以晝言也八字。而此改之。不知何故也。

第七節傳四十刻也。按雜著此下有冬亦主陰然無所避也故直言日也十三字。愚謂冬不言宵永者。豈以日爲主。而亦抑陰之義歟。

第九節傳咨訪問也。若順。按雜著訪問也。作嗟字。順下有時是二字。蓋本之傳與疏也。而程子亦謂咨嗟。告語之發辭。問誰乎能順於是者。此其語意文法。皆有可觀。今獨創訓咨爲問。雖是咨固亦有此訓。然於此則不如訓嗟之爲長。况上下文許多咨字。皆訓嗟。而獨此及第十節之爲別訓。亦非所安矣。時之獨作本字解。亦不如諸說之仍餘例訓是也。

第十二節汝能庸命。按孔傳於用命下。著一故字。而疏又有用命之德語。此恐未爲得。蔡傳不從。而今諺解却用古傳。疏意可疑。

舜典[编辑]

第三節傳讓于嗣也。按前說於弗嗣之義甚不叶穩。後說雖詞若支迂而義較長。蓋本孔傳也。因是而究之。此命陟帝位旣讓之矣。而下文乃言受終。則攝位之意不明白。故所以有前說。要以弗嗣。明下受終之爲攝。然受終之難見得必是爲攝則猶然。竊意當時將擬禪位之人。須先行攝。至帝崩則自卽眞。是則其命陟帝位。非便要禪易。本只要攝。攝自爲後日之眞。故要其終而言陟帝位耳。及其讓以德之不嗣。而無改命。直繼之以受終。則可知其讓之不得命也。以其命陟之只要攝。而亦知受終之只爲攝矣。其後又有帝徂落舜格文祖之文。則此時之爲攝自明。而於大禹謨言帥百官若帝之初。亦可爲相發也。苟非然者。旣命陟矣。雖云不爲嗣。何處見得改陟爲攝。而直承以受終之爲攝乎。且攝亦自非小事。况其爲後日卽眞。按經明甚。乃舜只讓陟位。而於攝則泰然無讓。至帝崩而又泯然卽眞。是果爲讓陟位者乎。然則其讓陟位者。只爲時早耳。非關德不德也。不亦大可疑乎。觀禹之讓總師。費多少語。亦可見攝之不容不讓也。故須以命陟位。乃所以命今日攝。而後日卽眞。其讓也。亦所以總讓後日之卽眞爲說然後。意語俱完。而於下文承接。亦了然矣。如此則德弗嗣之解。爲不可易也。禹謨攝卽之義。亦可倣此推之。或以孟子稱舜禹避堯舜之子。而疑攝非必卽眞。而至卽眞復有讓。此則雖使有之。只當據舜典大禹謨言之。不可攙以外說也。抑孟子此說李泰伯嘗疑之。而朱子許余氏之辨焉。李之於孟子。固純於誣毁矣。而唯此一言。有可思者。其謂歷數旣决定。天下之心旣固結。又何避乎者。自有見。而余氏歸位於子。理所宜然之說。殊似未確。蓋堯舜以其子之不堪托付。而命舜禹傳位。自是公天下之大義。舜禹之讓。亦只自謙而推與人。未嘗敢以堯舜之子爲嫌。此其聖君聖臣相與之至公至正。有卓乎皎然者。夫旣讓不得命。攝之年久。而乃於堯舜崩後。直爲遂一己之志。而讓與聖君聖父已棄之一不肖子。其於君父何。其於天下何。其於天何。而曾謂舜禹爲之乎。且此何如大節。而典謨闕之。只成泯然卽眞。如孟子所謂居堯之宮逼堯之子乎。此亦大可省處。此敢恐孟子偶不深覈傳聞之訛。而朱子則信孟子耳。

第八節傳當廵狩之年。按此盖如程子非是當年二月之說也。程子又言非一歲徧歷。而朱子語類亦有如此說者。今傳旣不見。大全小註亦只載語類之異說。則未盡矣。○傳五禮嘉也。按語類問五禮。吳才老以爲是五典之禮。唐虞時未有吉凶軍賓嘉之名然否。曰不然。如何見得唐虞時無此。愚按亦如何見得唐虞時有此。恐吳說可備一義。○傳五玉瑞也。鄒曰周禮小行人註。五等諸侯享用璧琮。其大各如其瑞。按此瑞自是瑞。玉自是玉。若玉卽瑞。則是以天子錫命之圭璧。與三帛二生一死俱爲贄矣。

第十一節傳象如示人。按象訓雜著同此之外。朱子象刑說及語類。又有三說焉。曰畫象而示民以墨劓剕宮大辟之常法。曰象其人所犯之罪而加之以所犯之刑。猶夷虜之法折人之手者。亦折其手。曰此言正法象。如懸象魏之象合。此天垂象之說。凡四也。而正法一解。則與孔傳同矣。然愚又有一義。象貌象也。如說命審厥象之象。謂刑之於形體。以著見之也。幷記俟更思云。○傳眚災赦之也。按此雖本於雜著。而朱子答鄭景望書。則曰若人有如此。而入於當贖之刑。亦不罰其金而直赦之也。註云。此專爲輕刑。設春秋肆大眚。則過誤之大。入于典刑者。亦肆之矣。所以爲失刑也。書又曰。宥過無大。明過之大入於典刑者。特用流法以宥之耳。此書於義爲長。孔疏解肆赦爲流宥贖刑是也。亦與此合。如所謂不待流宥金贖。則正爲大眚亦肆矣。而可哉。

第十六節而難任人。按語類云。難只作平聲。任如字。言不輕易任用人也。此說恐較平順。不知雜著何故作異解也。

第廿五節納言出納朕命。疏曰。此官主聽下言納於上。故以納言爲名。亦主受上言宣於下。故言出朕命。納言不納於下。朕命有出無入。互相見也。

第廿六節惟時。按孔傳解以惟是。而蔡傳無解。則似作時日之時看。故今諺解如此。然孔傳於前後之例爲叶。而義亦似長。

臯陶謨[编辑]

第二節在知人在安民。孔傳曰。修身親親之道。在知人安民。按上節允廸明諧爲綱。愼思惇勵爲目。如朱子說。而愼思惇之道。又須夫勵。故曰在知人。人卽勵翼者也。勵翼卽所以安民也。故又曰在安民。孔傳只爲說愼思惇者。以勵是知人。而知人斯安民。則亦爲說勵故也。○何憂孔壬。疏曰。若帝堯能智而惠。則朝無姦佞。何憂懼於驩兜之佞而流放之。何須遷徙於有苗。何所畏懼於彼巧言令色甚佞之人。三凶見惡。堯始去之。是知人之難。按此說可思。○傳亦總也。按此似以爲其言亦者。是總說之意。然有若訓亦以總者。殊非所安。疏云人性雖則難知。亦當考察其所行。有九種之德。人欲稱薦人者。不直言可用而已。亦當言其人有德。此恐說得有理。抑兩言亦者。似皆有承上起下之意。自不須特作訓解也。

第四節一日二日。疏曰。馬王皆云。猶日日也。按此恐爲正義。蔡傳大不及也。○無曠庶官。孔傳曰。曠空也。位非其人。爲空官。按此亦蔡傳之所不及也。

第五節五禮。按孔傳謂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禮。疏云王肅謂公卿大夫士。此無文可據。各以意說耳。當幷舜典五禮。吳才老說見於語類者。皆可備一義。○傳楊氏云云。按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而此乃分而異之。大誤。○按小註萬物皆只是以下至其間哉。卽程子說。而攙入朱子說中。可駭。

第六節三淵曰。此與泰誓之自我民視聽不同。達于上下。當蒙上文而解之。盖言叙秩命討。皆發自吾心而合乎天理也。愚按此說信好。凡書之言民。多作人字說而兼上下矣。承上四天字二我字而言天言我者。其義不啻較然。若如泰誓看。則突然無承應。惟敬哉有土。似近泰誓意。而此亦於上文寅恭懋之義。不患不相貼矣。李瀷曰。人有視聽以心也。心之知覺。卽人之知覺也。天只大底人。其形殼之內。有知覺者非人乎。故禮記曰。人者天地之心也。又泰誓中篇。李瀷曰。心者人腔內之藏而靈明活動。以耳目爲用也。天只是一箇空洞腔子。就其內求其靈明之心藏。唯人爲然。

第七節予未有知。按此恐是自謙無所知識之意。孔傳意亦如此。而蔡傳謂不敢計功。則似太深矣。

益稷[编辑]

第一節艱食鮮食。孔傳曰。决川有魚鼈。使民鮮食之。音義曰。艱馬本作根。云根生之食謂百糓。鄒曰艱食。謂播種艱難。故以百糓爲艱食。馬云根生之食。亦謂百糓也。蔡傳言民尙艱食。則與上句語法不協。且文義亦不通。

第四節傳宗彝孝也。鄒曰。取其孝。謂宗廟祭器也。彝。上尊也。周禮有虎彝蜼彝畫虎蜼也。蜼魯水反。爾雅註蜼似獼猴而大。周禮司服疏云。虎取其嚴猛。蜼取其有智。

第七節蒼生。孔傳曰。蒼蒼然生草木。按蔡傳用此而去草木。未知何意。而後世目民爲蒼生。未知昉於何時也。○明庶。語類曰。庶恐是試字。鄒曰。左傳趙襄引夏書敷納以言明試以功。正作試字。

第十一節勑天之命。孔傳曰。勑正也。按此與勑我五典之訓合。

禹貢[编辑]

第一節傳又定紀綱。按此似謂奠在始治之前。而圈下曾說。則似在旣治之後。如孔傳意恐此爲長。而小註諸說。皆從前說。殊未然。

第六十節○磬錯。按疏引詩可以爲錯者是。

第六十九節○傳四獸罽也。按孔傳云。四獸之皮織金罽。而疏謂釋言氂罽也。孫炎曰。毛氂爲罽。織毛而言皮者。毛附於皮。故以皮表毛耳。此說似長。

第八十四節○入于海。按上文曰至曰逾。皆以人言。而此曰入。則以水言。是文不一例者歟。

第百節○按此節。古經連上文爲一節。而孔傳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謂有德之人生此地。以此地名賜之姓以顯之。王者常自以敬我德爲先。則天下無距違我行者。疏曰史美禹功。言九州旣同。可以施敎化。天子當任賢者共治之。選有德之人。賜土爲姓。又天子常自以敬我德爲先。則天下無距違天子所行者。皆禹之使然。今傳意若近此。而殊欠明。小註馬氏爲分曉。而王氏以台朕皆屬禹。則非古今傳之義諺解却從王爲釋恐合改正。

第百二節○采漢刑法志註曰。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按孔傳謂供王事。蓋采於書傳皆訓以事。故此亦然。刑志註之訓官。亦緣事之義而稱之歟。

甘誓[编辑]

第五節○孥戮。按孔傳言辱及汝子。而疏乃謂之殺。今傳引或說而嫌其一戮二義。李瀷云。戮者罪之也。戮社。罪之以死也。孥戮。罪之以奴也。非一戮之二義。卽戮社孥戮之異名。國語勾踐徇於軍曰。左而不左。右而不右。身斬妻子鬻。與此語意相似。李之此說似有理。

五子之歌[编辑]

第五節○予視天下。按自此以下勝予予臨予懷仇予予將予心凡七予字。皆五子以己與太康。合一而言之。味其詞旨可見也。下微子我用沈酗之我。亦此意也。末節小註林氏兄弟一體之說。儘得其義。但其不幷及此節爲未周耳。蔡傳於此專屬之五子。則於勝予之義。旣說不去。而至末節仇予。獨謂指太康者。亦偏碎矣。恐不敢從。○一能勝予。按孔傳謂能畏敬小民。所以得衆心。是盖言人君平日立心如此耳。今傳恐不然。

胤征[编辑]

第三節○官師相規。按傳解謂胥敎誨。此無逸文而謂君臣相與也。故小註之言規君者以此。然孔傳謂衆官更相規闕。而疏云平等相規。則專以在下者之相與而言也。恐此於文義爲長。

仲虺之誥[编辑]

第一節○口實。孔傳曰。恐來世論道。我放天子。常不去口。按此解平正。今傳以謂憑藉行之。則義極迂深。且湯方自懼。不免於謗責。何遽慮人之憑藉行之。湯只是懼謗責。故虺言其率典若天而可釋之耳。使湯而果慮人之憑藉行之。則虺誥中殊無釋此之意何哉。凡此亦可見今傳之不如舊說也。

第五節○德懋懋賞。孔傳曰。勉於德者勉之以官。勉於功者勉之以賞。按此解恐得之。今略見小註矣。今傳訓懋爲茂。則於下二懋不甚安也。○用人惟己。孔傳曰。用人之言。若自己出。疏曰。凡庸之主。得人之言。耻非己智不肯從。按此解明確。今傳則欠分曉。

第七節○推亡固存。孔傳曰。有亡道則推而亡之。有存道則輔而固之。按此解儘是。今傳之分彼我者。不可曉。

第八節○垂裕後昆。按垂裕二字。意味至深長。盖以昭德禮義而垂諸後。是爲與之以優餘長遠之道。而後昆將賴以優餘長遠耳。孔傳謂垂優足之道。示後世。此固有此意。而今傳之意。若謂其垂之也無不足者然。恐說殺了好意思也。

湯誥[编辑]

第三節○荼毒。孔傳曰。荼毒。苦也。疏曰。荼苦菜。毒螫人之蟲。按孔傳自是總合爲訓。而疏却以茶兼螫之毒而言。殊非所安。而今傳從之。恐不如只作茶之毒看也。凡經傳言毒。不必皆謂蟲螫。如周禮醫師之毒藥是也。

第四節○請命。按孔傳訓以民命。固未然。而今傳又無解。竊意上言將天命。是總說奉受天命。而至此乃言討桀之擧。是爲禀質其得天命以否耳。如此則於下文天命弗僭。呼應得尤切矣。

伊訓[编辑]

第四節○傳親吾順也。按上言立於此形於彼。與下引孔子語。皆自上立極之意。唯中間以吾及人之說。却走他去。盖失精勘也。孔子語見祭義。其疏云欲立愛敬於天下。從親長爲始。已先愛親敬長。人亦愛親敬長。是敎民睦也。當以此爲正。

第七節○傳劉侍爲墨。鄒曰。左傳昏墨是罪之名。此云其刑墨。乃刑之名也。劉說非是。事見昭十四年。

第八節○爾惟不德罔大。按此謂其不爲不德。不獨於其大也。孔傳謂惡有類。以類相致。必墜宗廟。而疏謂小惡以類致大惡。亦說得切。今傳義亦無異。而語猶有未甚分曉者。故諺解錯了矣。

太甲上[编辑]

第九節○予弗狎于弗順。按孔傳云狎近也。疏謂不得令王近於不順之事。此與上不惠阿衡。及習與性成相應。而孟子盡心篇集註。亦釋以不順之事。今傳謂不順之人者。恐未然。○其訓。按此似謂若受先王之訓也。傳義恐未然。

太甲下[编辑]

第二節○與治止不亡。按三淵謂道與事。以好不好分之而斥。蔡傳道無不同之云者得之。小註眞氏論道事之別者。亦可取。

第三節○先王惟時。按此恐惟其如是之義。

第五節○無輕惟危。按孔傳惟字無釋恐好。

第八節○一人元良。疏曰謂天子爲一人。其義有二。一則自謙言。已是人中之一耳。一則臣下尊稱言天下唯一人而已。

咸有一德[编辑]

第八節○傳一者幾矣。按語類道夫問。常厥德庸德一德。只是一箇。蜚卿謂一是專一之一。曰如此則說不來。又論橫渠善原天下之一。而曰一故善。一者善之原也。善無常主。如前日之受是。今日之受非也。協于克一。如言皆是也。但易地有不同者。故無常主。必是合于一。乃爲至善。凡此皆常一之義。小註所載終始不變云者。亦此意也。而蔡傳都不用。其所爲說。惟務渾淪包籠。至於萬殊一本之云。則尤滉漾無所底極。不謂此老親承朱子旨訣。而差失乃爾也。末節傳倣此。

第十一節○無自厥功。疏曰。勿自以所知爲大。謂彼所知爲小。若謂彼小。必待之輕薄。彼則意不自盡。不自盡則下不肯親上。上不得下情。人主無與成功也。按此義信精。今傳殊欠情意。其謂一善不備者。亦不甚切。

盤庚上[编辑]

第七節○起信險膚。疏曰起發所行。專信此險膚之言。

第十二節○恐沈于衆。按孔傳釋恐爲恐汝。似較平順。如是而釋沈。爲沈溺于水則可矣。

第十四節○予亦不敢動用非德。孔傳曰。我不敢動用非德賞汝。按著一賞字。比今傳較明。

盤庚中[编辑]

第四節○曷弗之聞。按我字恐屬之古后爲是。傳解未然。諺解不從。而以我古后爲釋。却得之。

第十三節○汝有戕。按孔傳有殘人之心。而不欲徙者似矣。然豈亦謂汝之不曁幼孫比。乃所以自取戕。而爲先后乃祖之所戕也歟。

盤庚下[编辑]

第七節○各非敢違卜。孔傳曰。君臣不敢違卜。按此據旣皆從遷而言其終得不違卜耳。今傳極迂晦。

第八節○隱哉。按隱恐有隱念于中之義。傳欠著落。

說命上[编辑]

第二節○恭默思道。按道字活下得極妙。傳云治道。却說殺了。○夢帝賚予良弼。按三淵謂高宗一心著念求賢。則雖或有感召者。未必如此偶爾。淵默之久。能致帝賚者。信是見得到也。

第三節○傳詳所形象。按此以乃審與厥象。作兩折解。恐文義不安。旣云審定其象而繼之以俾以形。則詳所夢繪其形之意。自在其中矣。○傳築。居也。按孔傳謂說代胥靡築道以供食。而據孟子言傅說擧於版築者。自是明證。今傳何故不從。而遷就爲卜築之說耶。

說命中[编辑]

第四節○省厥躬。按語類有二說。一云須省察自家眞箇是否。恐或無辜者被禍。一云討有罪則因以省身。義各不同。傳從後說而亦欠分曉矣。然恐前說爲長。

第八節○事事。按孔傳謂非一事者。亦可思。

第十二節○予罔聞于行。按孔傳云。我無聞於所行之事。此勝似今傳。

說命下[编辑]

第三節○人求建事。按此恐正與下文學古有獲事不師古二段相應。傳之分人已可疑。

第五節○惟斅學半。按小註朱子第一說推以敎人。下據語類有與之講說。已亦因此溫得。此段文義十四字須有此。乃得義通。但語類旣如此。且與學記合。而今傳所解小異而大同。然其以敎人爲言者。於上下文了無承應。此甚可疑。或說以受敎爲言者近之。而雖指爲傅說之敎亦通。盖承上節言遜志所以受敎。時敏所以自勵。合是二字。方完得學而厥修來。故於斅而能遜志爲學之半。其半在自勵。須終始典學。乃爲學之全。而厥修於是乎不自覺耳。唯或說之以自得爲其半。則險巧矣。更詳之。

高宗肜日[编辑]

鄒曰。此必祖庚肜祭高宗之廟耳。愚按以高宗之祭其先。而謂之高宗肜日。似非文體。鄒說近是。

微子[编辑]

第三節○我其發出狂。按此我。從孔傳屬微子看亦好。

第九節○傳比干獨無所言。按孔傳云。比干不見。明心同省文。疏謂鄭云少師不答。志在必死。然則箕子本意。豈必求生乎。但紂自不殺之耳。若比干意異箕子。則別有答。安得默而不言。孔解心同是也。今傳乃從古傳疏已棄之鄭說。未知何也。○傳左傳命之。按事見僖六年。鄒曰論語言微子去之。初不言其歸周也。左傳銜璧。史記牽羊。必無是事。以商王同父之兄而自歸武王。是忘君辱身。而先忘其宗國也。武王以箕子歸。封之朝鮮。若微子歸周。武王必封之。豈待成王。或謂武王投殷後於宋。至成王始爵上公。然武王旣立。武庚爲殷後。何爲又投殷後於宋。投者棄也。微子之賢。武王何爲投之。必武庚誅後。擇殷之親賢而立之耳。微子之命。詳其辭意。盖新立國也。愚按此論嚴確可從。唯箕子之封。猶失辨正。詳見洪範。

泰誓上[编辑]

第二節○傳王曰稱之也。鄒曰。程伯圭曰。湯武應天順人。苟不稱王號。則是以臣犯君。名不正言不順矣。王制天子將出。類乎上帝。湯誥曰。昭告于上天。泰誓曰類于上帝。是用天子禮也。周禮王六軍。泰誓曰大廵六師。是備天子軍也。如有道曾孫周王發及昭我周王。乃記當時之語。豈史臣追書哉。

第五節○傳大勳在文王時。未嘗有意。李瀷曰。若眞無其事而武王云爾。則豈不爲誣天誣先耶。朱子謂泰伯高於文王。今人不能大開口說。所以自欺自誑也。九峰親炙師門而復爲委曲之論何也。

第六節○傳先儒誤矣。按此義理則正。蓋本之程,朱說。具見小註。然朱子答范伯崇書。今見篇題小註者。意却差異。且以上下文勢。則旣承大勳未集而言肆予。又其曰以爾友邦。曰罔有悛心。曰罔懲其侮者。皆若有事在。先儒之云觀兵。固太不遜矣。安知無別般觀政之擧。而今不可考耶。不然則謂此書或非盡本文。如篇題吳氏說可歟。若今傳以諸侯背歸爲言。則文義欠妥矣。

第九節○貫盈。孔傳曰。惡貫已滿。疏曰。如物在繩索之貫。

泰誓下[编辑]

第三節○傳斷然。按此與孔傳斷絶其命之義稍異。鄒氏辨之得矣。

武成[编辑]

考定第一節○步。孔傳行也。

第二節○有道曾孫周王發。疏曰。聖人至公。爲民除害。以紂無道。言已有道。所以告神求助。不得飾以謙辭也。曲禮外事曰曾孫某侯某。愚按此解有道之義。與今傳異。今傳盖亦本於曲禮。曾孫疏。父祖重孫之義。然疏不飾以謙之云。却可思。李瀷曰。周王二字。恐史臣不敢妄加。皇天后土。非諸侯所敢祭。此當作武王自稱看。武王元有此氣象。

第九節○惟食喪祭。按此三者之於五敎。蓋相貫也。傳解不明。而諺解乃相蒙爲釋。恐得之。

洪範[编辑]

第一節○傳史記臣也。按史記此下又有朝周之之文。則於不臣。已矛盾矣。鍾厚之先祖觀察使公。嘗爲著辨。謂史不足信。因言受人之爵土。恪謹率職而曰不臣。果近於理邪。其君朝鮮。蓋箕子不忍於宗國之淪喪。浮海而東。東人相與尊立之耳。鍾厚謂朝鮮本一海外夷。當時未必命於天子而立君故也。蔡傳襲史遷之謬。可勝惜哉。

第三節○彝倫攸斁。按小註呂氏疑堯舜之時。彝倫何嘗斁者是矣。而其釋之以只就鯀身說。則無奈非其文義也。此言斁。特據其叙而相形言之耳。後見李瀷說。九年昏墊。民喪樂生。雖聖人未能從欲而治。故五行不運。五事不肅。入政不厚。五紀不和。皇極不敷。三德不治。稽疑不吉。庶徵不若。五福不膺。是則天之不畀九疇也云。

第四節○按小註朱子論九疇之序者。本出語類。而今質以孔疏。略有同異。疏謂五行世所行用。是諸事之本。故爲初發見於人。則爲五事故爲二。正身而後及人。乃名爲政故爲三。施人之政。用天之道。故五紀爲四。政雖在德。事必有疑。故稽疑爲七。行事在於政。得失應於天。故庶徵爲八。天監在下。善惡必報。故福極爲九。此則得其義而詳切可取者也。惟皇極訓爲大中。而三德亦承大中言者謬矣。○威用六極。孔傳曰。此已上禹所第叙。○傳所以厚生也。按以厚訓農。蓋本孔傳。而疏引張晏王肅言食爲入政之首。故以農言之而斥其非上下之例。然此却較勝於厚訓矣。○傳非可以數明。按此解殊欠分曉。孔疏謂皇極不言數者。以總該九疇。非局數能盡也。而小註朱子說正與此同矣。朱子說出處未考

第五節○一五行。孔傳曰。五行以下箕子所陳。○作醎疏曰。上言曰者。言其本性。此言作者。從其發見。

第十八節○玉食。按音義引張晏韋昭說珍食。而三淵則引周禮玉府食。三淵說似較切。今傳之無釋。則疎矣。○按此節之屬於三德。傳無所明。亦疎矣。小註林氏操利勢以用三德之說。似有理。

第廿三節○衍忒。按小註朱子解此二字者。恐自好。蔡傳不用何也。

旅獒[编辑]

第四節○傳安能盡其心。鄒曰。詳經文。盡人心。指衆人而言。盡其力則但指小人而言。蔡氏幷上句易爲其心。恐非經意。

第六節○傳狎侮君子。鄒曰。不當獨言君子。

金縢[编辑]

第十一節○金縢。鄒曰。金謂鎖也。卽所謂籥也。王,鄭註云縢束也。蓋金以鑰之。縢以緘之。二者兼用。故謂之金縢。孔傳云緘之以金。而蔡傳因之。義殊未安也。

第十九節○大木築之。按孔傳以偃與起築爲指木者可疑。而今傳無解。豈以其易辨歟。小註林氏辨之似得。

大誥[编辑]

第一節○大歷服。按服訓。孔傳以服行其政。此似與仲虺之誥纘禹舊服。咸有一德新服厥命之服同意。今傳以五服者。殊扤捏。

第三節○曰有不靜。按孔傳四國作大難於京師。及疏西土人亦如東方見其亂不安云者。其於西土之義爲叶。而今傳不槩見。可欠。

第四節○天降威。孔傳曰。謂三叔流言。故祿父知我國有病。按此解得之。蓋我國有疵民不康。是天之降威。猶下文天降戾于周邦耳。今傳所解。則全沒承接矣。

第五節○敉寧武圖功。按寧武與寧王寧考同義。下文成乃寧考圖功及敉寧王大命。語意正同。傳解恐未然。

第七節○艱大民不靜。按此皆承上有大艱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靜之文說也。傳解艱大以他義。恐未察也。○越予小子考翼。按凡云予小子。是人君自稱之詞。此恐猶云我父老耳。傳以指民之幼少者。則非所宜也。

第九節○今天其相民。按此似以今之征伐。而謂是天所以相民也。孔傳意亦如此。今傳恐未然。

第十節○前寧人圖功攸終。按寧人只與寧王寧考同義。孔傳正爾。今傳之忽變作大臣解。可怪。况此二寧人外。下文再言寧人。尤豈可謂皆指大臣而不及先王乎。其解圖功攸終者亦誤。今諺解却得。○天亦有疾。孔傳曰。天亦勞愼我民欲安之。如人有疾。欲已去之。按此勝似今傳矣。

第十二節○傳子以喩百姓。按子當爲喩成王也。

第十三節○肆哉。按康誥肆汝小子封。小註董氏以爲語辭者。恐叶於義。今傳殊欠理致。

第十五節○曷其于從。按此似謂予何爲旣盡其卜而反不從乎也。

微子之命[编辑]

第一節○崇德象賢。按孔傳云。惟考古典有尊德象賢之義。言今法之。此解儘明確。士冠記繼世而立諸侯象賢也。亦解同此。而今傳却以賢屬微子。似以湯不可謂之賢也。然賢自是活字。於聖亦可通言。况此崇德也象賢也。皆承上稽古而泛言古義如此。非便指卽事者。則亦不爲斥言湯耳。傳恐欠察。

第三節○肅恭神人上帝時歆。李瀷曰。商旣淪喪。攘竊犧牷。神不血食。故微子抱祭器而遯。不廢殷祀於一隅。安知非幷與郊天而行之邪。上帝時歆。必以已驗者言也。

康誥[编辑]

第四節○殪戎殷。孔傳曰。殺兵殷。疏曰以誅殺之道。用兵于殷。按此訓戎以兵。蓋與泰誓戎商同也。今傳似訓戎以大。而諺解却如孔傳釋恐是。

第十二節○要囚。鄒曰。此兩見此章。兩見多方篇。此章孔,蔡皆釋爲獄辭之要。多方篇孔氏前釋爲要察獄情。後釋爲執其朋黨。蔡氏無釋。然難同此章之釋。若孔之前後異義則尤不可。按孔傳囚執之說甚當。蓋要有約勒之義。謂繫束拘攣之也。以此通釋前後無不妥矣。

第廿一節○王曰之行。鄒曰。此四句元自作一章。自有傳文。後逸其傳。故遂以經合於下章耳。下章傳首有又言二字。而但釋今惟民不靜以下者可見。今補之曰言我不可不監視文王之明德愼罰。故告汝用德於行罰之際。哀矜而不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