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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庵集/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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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本庵集
卷十二
作者:金锺厚
1798年

箚录[编辑]

中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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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按人具此形气然后。性命寓焉。其具者在外易动。其寓者在内难见。此所以先言人心也。至朱子释之。则人心曰生。道心曰原者。乃推极性命之本。又在形气之先故耳。○金子静曰。危微者。二心之本来情状也。虽在圣人亦然。愚按详序文。统言危微而承之以上智下愚之不能无。至其言不知所以治之处。着两愈字者。其意可见。其下言安言著。特谓持其危而使安。扩其微而使著云耳。语类有先言人道心上智亦同。而继以危微者。意尤较然。

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金圃阴曰。莫非气也。有能感之气。灵觉之谓也。有所感之气。形气之谓也。人心者灵觉由形气而动也。道心则灵觉不待形气而动也。此二心。所以有性命形气之辨也。愚按心之所由发。惟以形气与性命。而性又形之本也。故由形而能中节者。必待夫性。所谓人心听命于道心是也。由性而不中节者。固有为形所蔽者。如忠孝之蔽于物欲。而不能尽是已。亦有非为形所蔽者。如忠而不诲孝以从令之类。是则为气禀所拘耳。盖心之发也。性命形气只为其所由发之故而已。若其所能发之材料。则此心灵觉之气也。而其发之之际。所以参错经纬乎此心者。则又气禀之气也。故人之生也。统体一团气。而就中有三等焉。其本然湛一无清浊粹驳。而发之之际。方与清浊粹驳者相滚。此其最精者。所谓灵觉之气也。其次则有清浊粹驳。而所以为贤愚之分者。所谓气禀之气也。又其次则所谓形气之气。即流行于百体者也。或疑性命之发。有掩于气禀而不中节。则是道心亦有得失。而不足据以为安。是不知舜之言道心。只论性命与灵觉之本体。而不论其气禀所滚也。虽气禀既滚之后。其本体之善有未尝亡者。苟能察而守之。则气禀亦将渐化矣。尚何论道心之有得失哉。朱子之谓守其本心之正者曰本曰正。可见其自不涉气矣。夫以道心之亦有失为言。如朱子语类之谓四端有不中节者。乃后来推得愈益精微之论耳。在孟子。犹止言性情才之本善。而气质不之及焉。况于尧舜禹时乎。

第一章[编辑]

天命谓教○章句人物各循其性道也。兪兼山曰。性一本道万殊。一本者。固不可杂气言。而万殊者。亦未尝杂乎气。盖理之所以万殊者。固以气有不同。然所谓道者。就气上单指其理而言。非幷气言之也。愚按人物同得五常之性。而其于循是性而为当行之道。则人全物偏。莫能相通。何也。此以气禀之不同也。然当行之路。虽以气禀而各异。其皆出于五常。则同一理也。以其同一理也。故循之而各为当行。以其各为当行也。故见其同出一理。如太极图说注。各一其性则浑然全体无不各具于一物之中云者。即此意也。然则以各有当行言道者。是就各异之中。指其同出一理者耳。此所以当行虽异。而不害其为同循五常之性也。若以其当行之各异。而疑性道之不同。则在人亦随事而各有当行。是亦可疑之乎。盖理一分殊。通大小说。而章句日用事物之云。正自无所不包矣。○章句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按此承上文人物各得各循。而接下文因人物之所当行。则是通人物而言也。然以性道而言其同。则人与物皆然。以气禀而言其异。则人与物既不同。而人之与人。物之与物。又各不同。但人与物不同者。非可以品节者。则舍不复论。惟人与人物与物不同者。正须品节之。所以为修道之教者也。故独就人与人物与物之中。言其或异而有过不及耳。盖理同而气异。语同则统合而通人物。语异则细析而分人物。又分人与人物与物。固其宜也。○章句圣人是也。按或疑修之训以品节。不若训以修治修明。而教之训以礼乐刑政。不若训以戒惧慎独之为切。而记闻录辨之以为道即中庸。修之在抑过引不及。而抑之引之。又在品节也。性道是通人物。则教亦当通施之。而戒惧慎独。非可施于物。故必以礼乐刑政为言者此也。况礼乐实亦该戒慎之功者乎。此说有理。而犹未可为的破其不以戒惧慎独解修道之本旨也。窃详经文。首言性道教。是就人物源头统体说。次言道也者以下。乃引入人身上细说其功夫也。统体说。则须指出事实而以中庸为主。故性训以气成理赋。道训以日用事物。而教亦不得不训以礼乐刑政矣。细说其功夫。则须专据心地而将中和做本。故别言戒惧慎独与中和。以明性道。而性道之功用既至。则教从之矣。知此则其释修道之不以戒惧慎独。而以礼乐刑政者。可无疑也。抑此书之排比照应有绝异者。盖一篇大旨是中庸。中庸即道。而须上本之所出。下及夫所行。故说性与教而道居中。以是为首。其次则抽出道。言其不可离而继言未发之中则性也。戒惧慎独则亦教也。然于性则不复及天命而言中。于道则不复及率性而言和。皆所以开示人做工夫处。以为中庸之本者也。故其于教。亦以人做工夫为之本者而言戒惧慎独。不复及修道之事。如礼乐刑政者。同一意也。此为首章以作中庸之本。然后至第二章以下。方说中庸之当体。而第三至十一章。言修教当体。盖须知仁勇以造中庸。方为能用礼乐刑政而品节之也。第十二至二十章。言率性当体。所谓不远人。所谓达道五。方指出其各循自然各有当行也。第二十一至三十章。言天命当体。所谓天下至诚天地之道。方直说得气成理赋。以为德之意也。夫自首章沿其义而下之。为第二章。自第二章溯弟一章之义而上之。至于三十章则尽矣。而意有未足。故有三十一二章以赞叹之。又未足也。则三十三章。乃总合第二章至三十二章而反应第一章。渊乎妙哉。上圣立言。不如此。自贤人以下。无能如此者。信乎其惟亚圣大贤之为也欤。

道也者不闻○按上文既具言性道教三者。而此只以道言者。以一言而可以上承乎性。下参乎教者。莫道若也。况道是人所行之当体。而中庸之所由名者乎。○金子静疑戒慎恐惧是未发存养之事。则乃性体上功夫。而章句曰。岂率性之谓哉。则是以道之为用者而言。何也。愚辨之曰。道与性对言。则性是体而属乎静。道是用而属乎动。专言道。则性在其中。而动用可以包静体矣。夫道即当行之路也。当行之路。何独在于动用之时。而不在于静体之时哉。故经文摠以道也者起首。而继以戒慎恐惧之为静体工夫者与慎其独之为动用工夫者言之。则其以一道字包动静体用言者。不亦较然乎。是以章句释道也者。虽以则岂率性之谓哉为主义。而必推本说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至其释戒慎恐惧。则以存天理之本然为言。而结之以不使离于须臾之顷。此皆所以明夫道之动用。可包乎性之静体者也。夫如是。则戒慎恐惧之言于道之为用者。奚疑哉。

莫见独也○按上节与此节。可以通贯说。亦可以对待说。道不可离与戒慎恐惧。为统体地头及功夫。莫见莫显与慎独为切要地头及功夫。此则通贯之说也。道不可离为统体说。而不睹不闻与隐微分动静地头。戒慎恐惧为统体说而戒惧其不睹不闻与慎其独分动静功夫。此则对待之说也。是故章句上言常存敬畏。此言既常戒惧。则以统体功夫而言。此言于此尤加谨焉。则以切要功夫而言。所以明夫通贯之义也。上言存天理之本然。而第五节亦言自戒惧而约之。则以戒惧为静功夫矣。此言遏人欲于将萌。而第五节亦言自谨独而精之。则以谨独为动功夫矣。所以明夫对待之义也。然以性道中和之分。则对待之义为主矣。故上节章句虽云常存敬畏。主意则在虽不见闻而以存天理当之。此节章句虽云既常戒惧。主意则在尤加谨焉。而以遏人欲当之。语类虽并有通贯对待之说。而闳祖录此段正是未发功夫云者。为断论矣。盖此二节当以对待为主。而于上节中特带通贯义看也。

喜怒道也○金农岩曰。喜怒哀乐。槩举情之大端而言。礼运加三者为七情而遗乐字。大学言忿惧好忧。而忧又中庸,礼运之所未言也。至孟子四端。则辞让是非又前所未言也。要之圣贤论性情之说。互有详略。不必牵合同异排定名数也。又曰。人心之感于物也。气机发动。而理则乘焉。七情就气机之动而名也。四端则指其理之著见者耳。故四端主理言。而气在其中。七情主气言。而理在其中。语类四端理之发。七情气之发。其意似是如此。愚按此以主理言主气言。为分解朱子理发气发之说者尽好。而其要在言之一字。盖端与情一也。而惟所从言有异耳。夫情出于性。性有四德。而情则百感。故凡言情者。如中庸以四。礼运以七。大学以四。而又大学之亲爱贱恶畏敬哀矜敖惰五者。亦情也。是于百感中随意拈出。而未有不原于四德者。以情无外性故耳。然同原于仁而有喜哀乐爱欲忧好之异名焉。同原于义而有怒恶忿敖之异名焉。同原于礼而有惧敬之异名焉。是特就此心气机动处得名。而从以推之。见其所原。为仁义礼耳。是则农岩所谓七情主气。而理在其中者也。至孟子出。为将发明性善。而性之善。惟于情可见。若循旧气机之名。则是有善有恶而无以验夫理之善矣。又以性有四德。须逐性分排情之名号。故乃一切推出四德之理。以名其情而分属之。就爱哀等情。推出仁之理。名以恻隐而曰仁之端也。就恶怒等情。推出义之理。名以羞恶。就惧敬等情。推出礼之理。名以辞让而曰义之端礼之端也。于智则又创言是非之情。而推其理焉。是则农岩所谓四端主理。而气在其中者也。故性固有以本然言。以气质言者。而情亦然。孟子一生主张。只在本然之理。而气有不论也。故其言性。言本然不言气质。而气质之性。出于孟子之后。如孟子言性善。而其后张子言气质之性是已。其言情。亦言本然。不言气质。而气质之情。在乎孟子之前。如孟子言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而其前大学,中庸之言情。皆主气言是已。然则七情四端之同实异指。不待多辨而明矣。○金三渊曰。性统乎心。心自有事。语类曰。未发谓之中。发则谓之和。心是做工夫处。以此观之。心之做工夫。何间于发未发乎。未发之时。始则收放藏密。中则当体照管。终则保有贞久隐约。是工夫意象。苟能善觑其寂然时境。只似寻常当恁么时。亦何尝冥坐不咳嗽。或至摇睛掠须时有之。但令此心不摄于昏散二魔而已。夫敬者。一心之主宰也。邂逅于事物思虑之隙。炯不昧定不摇矣。则仍其体立而不失存存。自其良能如此。以心摄心。非所疑。而亦不待撑筋努骨而后谓之工夫也。韩南塘曰。语类以未发。为有块然汨乱之时。此泛论思虑之未发也。答林择之言曰。固有无所喜怒哀乐之时。然谓之未发。则不可言无主也。此极论未发十分尽头也。盖虽思虑未发。而不知主敬。则不免昏昧错杂。是乃昏气用事。不可谓未发也。若论未发真体。当以后说为正。愚按未发已发者。心也。心即灵觉之气也。灵觉之气未发。则气禀之气虽有清浊粹驳。无所与于灵觉。而灵觉中。只是虗明湛一之本体而已。性之大本。于是乎在。而便谓之中矣。至于已发。则灵觉之气。必与气禀相滚。随所滚之清浊粹驳。而有中节不中节之分。是则所谓情而必其中节然后。谓之和矣。此中和之所以不同也。

右第一章云云○按此以其下十章。为终此章之义。至第二章下。又言此下十章。皆论中庸以释首章之义。是盖主中庸之推本在中和者言也。然原夫此篇之当体正义。是在中庸而书以名焉。故或问既发明名篇之义。第二章下。又引游说而言中庸之兼中和者此也。推是意。则此章之下。宜说是推本中庸。而其下十章。乃正释中庸之义。第二章下。宜说此下十章。皆承上章。以释中庸。是乃此书之正义云尔。而今不然者。似以首章推本之说。为一书之总脑。故特归重焉耳。但于表出名篇之义。恐欠下一转语矣。更详之。

第三章[编辑]

右第三章○按此章。言中庸之道无人能之能字属勇。为下第九章张本。○此章之为第九章张本。章句既阙其意。而后来亦无及之者。然以以下诸章例之则明甚。盖自二章至十一章。皆论中庸。而以知仁勇为大旨。二章是总说中庸。四章举过不及以言知仁之难。而五章言不知。六章言知。七章言不仁。八章言仁。九章言不勇。十章言勇。至十一章乃合知仁以包勇。则三章之为举无过不及以言勇之难也。不亦较然乎。如此然后。知仁勇三者。间错承应。各有下落。第三章不成徒寄于上。第十一章信为总结于下。而中间九章十章。亦各得部伍。如五章七章之例矣。三章九章皆下能字。尤见其照应也。其言勇之难。乃在言知仁之难之先者。以说中庸。宜先于说过不及。而鲜能之云。为不行不明之摠纲。且勇固是统知仁而言者故耳。

第十二章[编辑]

天地所憾○章句覆载生成之偏。任仲思曰。覆载生成之偏。非谓天必覆而又载。地必载而又覆。然后方尽其道也。亦曰。生覆成载皆理也。而天地或能此而不能彼。则天地之所不能。理无不尽云尔。与寒暑灾祥之当然而不能然者。其义稍别矣。

右第十二章云云○按此承首章道不可离而言。道之为物也费而隐。故所以不可离。惟夫妇隐密之际。为易于离道。故说于此造端焉。自夫妇而至于察天地。则费可知矣。

第十三章[编辑]

不可以为道○按此为字。语类谓如克己复礼为仁之为。盖训为以成之意。而谚解本于小注许东阳说。以谓字意释之。恐误。

庸德慥尔○李都梁曰。言顾行行顾言。是谓行到极勉时。自然与言相顾。言到极讱时。自然与行相顾。非谓要言时顾行。行时顾言也。

第十六章[编辑]

子曰矣乎○金子静曰。鬼神与大学明德极相似。明德兼心性。而心为本色。鬼神兼理气而气为本色。观章句功用造化良能灵也之说。可见。○按鬼神之是理是气。其论多矣。惟语类道夫录答直卿云。且只就形而下者说。但他皆是实理处发见一段。可为断案。盖鬼神气也。而理即于此发见。故便是说理也。以此推之。则其或以理或以气为言者。皆可旁通无碍矣。语类有云。鬼神是气之精英。据此则子静之谓与明德相似者。信然。

使天左右○孔氏疏曰。此虽说阴阳鬼神。人之鬼神。亦附阴阳之鬼神。故此云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是兼人之鬼神也。愚按今章句之意亦如此。然此章主意。恐正在人之鬼神。而阴阳鬼神。则推本而言也。以十七八九章。皆以祭祀言者。亦可见矣。

夫微之显云云○金子静曰。首节鬼神之德。德者性情功效也。二节不见不闻。性情也。体物不遗。功效也。三四节申明体物不遗之验。末乃合而言之曰鬼神之性情虽微。而其功效之显如此。此莫非实理之不可揜者也。其文势起结亦精矣。

右第十六章云云○兪兼山曰。此言鬼神。有一阴一阳之谓道及器亦道意。不见不闻。体物不遗。洋洋如在。不可度思者。即便是诚。盖合理气言者也。又曰。不见不闻隐也。此似专以理言。然理气元不相离。即其气之无形与声。而理之微妙者。便即在此。故气之无形与声。亦不妨谓理之无形与声也。非借鬼神之费隐。以明道之费隐。如饶氏之说也。愚按道之费。皆可得言。而唯隐为难说。十二章或问可见也。若鬼神是实理发见者。而其不见不闻。正为说隐处。盖理气不相离。然气显而理微。故于说气处。难见得理。唯鬼神之气之不见不闻。为可见与理合一耳。故说隐须于此焉。此与三十三章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恰相似。盖鬼神气也。而以其不见闻也。故为可以说理之隐。上天亦气也而以其无声臭也。故为可以说理之不显。其义一也。○按此章言道之费隐。于气亦可见。则其不可离也亦明矣。曰不可遗。曰如在上如在左右。曰矧可射思。皆不可离之意。而曰微之显。则又费而隐之互文也。所以为兼费隐而应十二章。统十三章。至十九章者也。盖自十二章至十五章。所以就人而言道之不可离者。亦略备矣。故进上一步说鬼神。夫见得道之不可离者。于鬼神尤真切也。故此以下遂皆以祭祀言之。

第十七章[编辑]

宗庙飨之○兪兼山曰。此当以真西山所谓上及宗庙者为正。东阳谓就舜身上说则似误。愚按栗谷谚解所释意。正如此。

第二十章[编辑]

仁者生也○蔡虗斋曰。人生之物也。仁生之理。以物解理。所谓道亦器器亦道也。又曰。亲亲兼九族。下文却解亲亲为事亲。盖又其至切者。

故君知天○吕晩村曰。仁者两节。总完得修道以仁一句。上节从仁字中推出道理如此。下节从修字中推出工夫当如此。愚按上节言道理。则亲亲生出尊贤。尊贤生出等杀而总之为仁。此节言工夫则亲亲由尊贤而尽。尊贤由等杀而明。而总之为修身。交互以尽其义也。○按修身以究竟成就而言。则须知天知人事亲皆到然后。方当得修身。而尊贤亲亲。皆不外于修身矣。以逐件工夫而言。则尊贤亲亲。皆以修身为本。而修而尊尊而亲。各自有序矣。此所以此节与下节之言修身。有先后之异也。

或生一也○按勇之为德。在学利以下。则须另用功夫。而在生安。则更无层节。所谓不赖勇而裕如者也。今以章句之所谓分者论之。则生安之勇自在。所以知所以行之内。无待乎所以至于知之成功也。以其自在于所以知行。故两一也则为兼举生安说勇矣。以其无待乎知之成功。故两及其则生安之勇无与焉。此其各有攸当而不相悖者也。

好学乎勇○按小注蔡氏说知之知仁之知勇之知云者。其曰知之仁之勇之。以等言也。下三知字。以分言也。盖将章句三知为知。三行为仁。合等分看也。释得甚精。唯上文三近主勇云者。欠却之次字。下文仁之知之云者。仁知二字似误互耳。若兪兼山疑困勉下。不容更有一等。三近不合以等言。则恐其未察乎章句之曰次。固不直谓之等。而蔡意之以等看者。亦以其类谓等之次。而非别立一等于困勉之外也。

右第二十章云云○按此章承上章治国而言为政在人。人在身。身在道。道在仁。仁即知仁勇之合也。义礼智则仁之条目也。于是又本修身而言。则应上人在身矣。继之以五达道。则应上身在道矣。因言所以行之者三。则应上道在仁矣。然后复自修身而推至于治天下。则所以发明修身之极致也。修身而至于此则在乎诚。诚须无过不及而后得。故又言中。盖道一也而以其过不及与平常而谓之中庸。以本乎天故曰率性。以所通行故曰达。达又有二。主性情则以中节之和而言。王德行则以四端五伦而言也。以其用广则曰费。以其体微则曰隐。以其为实理则曰诚。合而言其要则中庸而已。若此章之言仁义礼智与五伦。则以德行言达道。而性情在其中矣。言知天则以率性言也。言修身至于治天下。则以费言而隐在其中矣。诚与中则固已明言之矣。此所以为总结率性之道。而上接十一章以上之言教。下引二十一章以下之言性也。且以上诸章之言中庸也。费隐也。知仁勇也。皆举其大旨而已。至此方详说而极言之。以完修道之义。而道之当体自跃如矣。信乎其为章特大而据中。以总上下也。

第二十四章[编辑]

至诚如神○蔡虗斋曰。将兴之祯祥。将亡之妖孽。卜筮之吉凶。四体之得失。皆鬼神之为也。则知来孰有如鬼神者哉。惟至诚则如鬼神之知来。愚按玩章句语意。则以其能察于蓍龟四体者。为前知如神。而蔡说则似以见蓍龟动四体为神之前知。而谓至诚者如之。盖以两先知。亦属诸神也。此与章句不同。而义恐可思。

第二十五章[编辑]

诚者道也○按自成自道两自字。皆是自己之目也。记闻录谓人物皆自实其为人物之理良是。而语类有解作自然者。则恐未定之论也。○章句诚以用也。兪兼山曰。不曰体而曰本者。此重在诚字上。道字与敌。不过若言体用。则是相敌对故也。第二条只言诚。不言道。而章句曰。道之在我者。亦无不行。下文章句亦曰。道亦行于彼。皆以见诚之为本而道乃其用耳。本也用也。不可平看。愚按诚以实理言则诚即是理也。以实心言则诚为本而理为用也。观于章句。上曰道以理言用也。下曰皆实理之所为。可见。

第二十七章[编辑]

是故谓与○吕晩村曰。立乎人之本朝。道不行耻也。故朝廷之上。更无默法。但有无道则退耳。默者卑官。处士之为也。又曰。明哲是见得事理分明。保身是所行无危殆之道。固非见几趍避。先占便宜之谓。亦不单就无道默容言也。史氏伯璿曰。引诗。是通证居上不骄数句。故结之曰。其此之谓与。新安陈氏以为但证默容误矣。况蒸民之诗。为仲山甫作。仲山甫乃中兴之佐。岂默容者耶。

第三十三章[编辑]

右第三十三章云云○按盖此书以中庸为主。而第一章说所以为中庸。二章正说中庸。三章至十一章说中庸之所以行。十二章至二十章说中庸之理无限量无形迹。二十一章至三十二章说中庸之理实。至三十三章则反以说所以为中庸。以极夫尽其实。而至于不可见。则是又总十二章至三十二章之旨矣。章下注所谓举一篇之要而约言之者。不其然乎。

诗传[编辑]

周南○传采邑。按大全小注说本出汉食货志。而书孔传训采为事。禹贡百里采亦然。义可相通耶。

关雎○首章传乘居而匹处。按匹。说文四丈也。六书正讹云。四丈则八端。从八从匚。广韵云配。尔雅云合。此皆对两之义。如大雅之率由群匹。作丰伊匹。是也。而此传下文逑匹亦然。又小雅鸳鸯篇传云。匹鸟者亦可证。盖乘居。朱子说固见小注矣。匹处。谓两个混处也。列女传之义。是言二雌二雄。既不同居。而虽一雌一雄之为偶者。亦不混处也。或疑乘居应上有定偶之文。匹处应上常并游之文。而谓匹为独。且引经传言匹夫匹妇匹马者为证。此不然。据传上文有定偶与常幷游。虽各是一事。而其归同在于不相乱不相狎。而承之以毛传有别与列女传此文。则是固非言其不独处者。且列女传此文之上。只言男女之别。而不如此传之有常幷游之语。则意益可见也。至于匹夫匹妇。孔颖达疏书尧典篇末与左传桓十年。皆云庶人夫妻相匹。其名既定。虽单亦通谓之匹夫匹妇矣。匹马字典引夏官四匹。正讹艺文等书。亦本之说文四丈之说矣。此皆不足为训独之证也。○三章传采取荐之也。按采。古传疏无训。芼。毛传云择也。而疏引尔雅训拔。愚意流训求。从毛传。芼训拔从疏。而采只训作采取。如此则始言求之。次言求而取。而终言取而拔之。正合于凡诗逐章愈深之义。盖流是顺流之意。则只可轻说。作求之至谓取之则已深矣。采。说文谓将取。而如士昏纳采之训择。恐因取字而转解也。芼之为拔。犹云如拔毛。此信有理。今传似本于仪礼铏芼。而其于左右之文说不去。未知如何也。

葛覃○首章传后妃其事。按此不似卷耳之谓托言。则是后妃躬采葛也。然后妃之亲蚕。累累见于内宰,月令,祭义之篇。而其事为祭服矣。葛则文不槪见而其事至及于我私。是未可晓也。仍念国风本以民俗歌谣为主。如关雎,鹊巢。不害为特举人君事为之本首。而其作者犹止是宫人耳。其馀上之为姬妾。下之为闾巷之事。无不可者。惟此篇与卷耳在樛木之前。则难道是闾巷而当属姬妾也。然则凡诗之非闾巷者。恐皆宫人而已。盖歌谣正合于宫人事。而若后妃亦可为之。则王何独不可为。而无一篇之作乎。至雅颂而有成王周公之作。则后妃有作。亦宜为雅而不为风也。旧说相承。类皆属之后妃。恐却狭了。且生多少窒碍。此甚可疑。而朱子亦只沿袭为说。则必有精义。而恨未易究也。下卷耳及召南采蘩之类。皆仿此。

卷耳○首章传托言方采卷耳。按此岂亦属之后妃而生窒碍之故欤。恐终欠真实意味。

樛木○首章传犹言子也。按三渊之疑此为零凑者信是。小注所载朱子说。下截似稍长。然君子之以目妇人。不类古人文字。语类谓若作文王。恐太隔越。三渊所谓赞叹文王之齐家者。固为释此疑。而后妃之如此。即是文王之如此。则因颂后妃而归重于文王。顾何嫌其隔越耶。

桃天○首章传室谓之内。按此似谓自夫妇所居。至于一门之内。而要与三章家人同义。然于字训可疑。毛传谓宜以有室家。疏引左传女有家男有室。而三章则毛以为一家之人。尽以为宜。郑笺改以家人犹室家。而疏谓不宜横为一家之人。愚意毛义室家之变称家人。固不害。惟解宜字。不免各异者。殊不安。若宜字从集传。作和顺解。而室家家室家人。从毛训则恐好。

汉广○二章按三渊谓楚乃劣木。自托之卑者。殊有味。其谓后人谬以翘楚为拔萃之喩者。盖与毛传杂薪之中。楚尤翘翘。我欲刈之。以喩欲取众女之尤高洁者合。然以诗语浅深之序。则渊说长。

麟之趾○首章传麟性亦仁厚。按此固有味。但于定与角。谓比姓与族则事义不顺。毛,郑直以麟属公子。似却妥帖。而尤叶于麟兮之义矣。其曰趾。曰定。曰角。只当为举其体之善者而赞美之耳。

召南[编辑]

草虫○二章传登山止君子。按此如卷耳之托采。其说见上。若谓登山为望君子而托以采蕨。则义似长。

小星○按郑笺谓小星随大星。以比诸妾随夫人。三渊则谓君为日后为月后宫为小星。似皆有理。而后说为长。然今传因所见起兴者。当为正义而不害兼有取比之意。凡兴固多此例。自关雎然矣。

江有汜○二章传得其所安。按此以上下文例之。则是为嫡之处置得义理之所安也。下章啸歌亦指嫡也。传意可见。朱子答潘知叔书。亦言三其字皆非所以自命也。○传过我而与俱。按嫡之嫁也。恐无降而过妾与俱之理。须解作使我来过于嫡为得。

邶○按二南以下次序。欧阳公集云。国风以两合之。卫王以世爵。郑齐以族氏。魏唐以土地。陈秦以祖裔。桧曹以美恶。豳终以正。故居末焉。世爵者。卫为纣都。而纣不能有之。周幽东迁。无异是也。加卫于先。明幽,纣之恶同。而不得近于正焉。姓族者。周法尊同姓也。土地者。魏本舜地。唐为尧封。以舜先尧。明晋之乱。非魏偏俭之等也。祖裔者。陈不能兴舜。而襄公能大于秦。子孙之功。陈不如矣。今考朱子答范伯崇书。谓国风次序。未必有意。而欧阳公本末论甚佳。熹收在后语中矣。又谓此等且当阙之而先其所急。乃为得耳。其云后语今不可见。岂未及成书欤。又按叶氏说类载懒真子曰。元城先生。与仆论国风次序曰邶,鄘,卫。盖存二代之后也。周灭商分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序诗者以其地本商畿。故在于王上。其意深矣。今考大全篇题小注载安城刘氏说。居变风之首柏舟篇下小注。载朱子说。继二南者。皆其一义。而恐元城说最长。岂朱子未及闻之欤。

终风○四章怀。毛传伤也。

凯风○四章𪾢睆。按三渊谓以字从目。知是言形色。引睆彼牵牛为证。而毛,郑皆已言好貌。若颜色悦矣。今传之幷不从。未知何据也。

谷风○四章就其深游之。按详传意。此似为比。而乃谓之兴者。岂以许多之字为相呼唤故欤。然终不无疑。

泉水○二章传即所谓诸姬。按诸姬既解作侄娣矣。而此又以姑姊为诸姬。名义已可疑。且媵本以侄娣。安有姑姊哉。小注刘氏虽以同姓二国当之。亦义未必然。文无可稽。三渊说则又似以此诗为媵之作。亦近臆矣。愚意上言谋诸姬。固是与同来之侄娣谋。而此言问姑姊。乃为送问于他国之姑姊。所以广其询咨。而诗亦为转变其文耳。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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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偕老○二章传鬒黑也。按此本毛传。然说文云。发稠者似长。

鹑之奔奔○首章传为惠公之言。按序只言卫人刺之。而毛云兄谓君之兄。郑云我君以为兄。盖自国人而我其君也。今传意则同此。而其谓为惠公之言者。有若国人直以身作惠公而言。则义与词。皆恐未安也。

干旄○传其下属縿。按斿。说文云旌旗之流也。春官巾车注云。正幅为縿。斿则属焉。夏官弁师缫斿注云。每缫九成则九旒。尔雅释天縿注曰。众旒所着。据此诸说。斿在縿下。而今传如此。未详何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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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广○首章谁谓杭之。疏曰一苇谓一束。非一根也。此假有渡者之辞。非喩向宋也。文公时卫在河南。自卫适宋。不渡河。按此说恐得之。宋襄公之立。实在卫戴公南渡之后。则此诗之云杭河。当只为托兴耳。今传之言卫北宋南。是在宋襄未立之前。岂偶失考欤。且凡诗虽是赋其事。苟有托兴而词为上下相应。则属之兴。此亦可思也。

伯兮○三章甘心首疾。按此似谓思之至于首疾而亦甘心也。传解如谷风甘茶之意。则若不甚安。○四章传宁不求此草。按此解太迂深。三渊谓忧至心痗。故欲树萱而忘之者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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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离○首章此何人哉。按今传本之郑笺。而三渊谓不妥帖是也。但谓是有若就质于天。则又近巧而意却浅短。恐不如只作诉怨于天。而自叹是何如人之为虗闲有味也。

扬之水○首章彼其之子。按笺谓思其乡里之处者。而疏谓使我独行。偏当劳苦。虽托于思处者。其实所思在于父母妻子耳。此说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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缁衣○传周人爱之。按此句旧说作国人宜之。先生之改之也。盖为适馆之语。不如属之周人之为顺故也。然若是周人之诗。宜为王风。不宜为郑风也。郑笺以适与还。为武公之去来。而受粲为国人爱欲飮食之。此义恐亦可思。

子衿○三章城阙。疏曰。释宫云观谓之阙。则是人君宫门。此言城阙。谓城上别有高阙。非宫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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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笱○按序谓指鲁桓公。而朱子辨之云。桓当作庄。以至为集传。未知何所据也。毛,郑以归止。为指初嫁时者。亦与南山之归止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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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枢○三章永日。疏曰。人而无事则长日难度。若飮食作乐则忘忧愁。可以永长此日。按今传只用疏末一句义不甚莹。须将上长日难度句。相形而思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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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鸟○人百其身。笺曰一身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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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冠○首章传黑经白纬曰缟。按此本于疏引间传注。然间传注。乃云黑经白纬曰纤矣。若缟则郑出其东门毛传谓白色。疏既从之。而于此却错引间传注。今传于出其东门及于此。皆一如疏之前后异解。恐偶失勘正也。缟之为白。又有禹贡玄纤缟。曾子问缟总。王制缟衣等注疏。皆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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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泉○四章四国有王。按笺云有王。谓朝聘于天子。而疏引左传庄二十三年诸侯有王。王有巡守。此说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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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章传所以生蚕啖之也。按用之以上。出毛传与孔疏。而盖蚕以下。先生所增也。啖之于生。恐不相著。更详之。○五章传一物其名。按小注胡氏谓三物而说不详。据毛传斯螽蚣蝑也。郑笺自在野至床下。皆谓蟋蟀也。言此三物之如此。著将寒有渐也。疏引尔雅斯螽莎鸡。且别释蟋蟀。则其为三物审矣。而今传不从者。岂以在野等文。在蟋蟀之上故欤。然文法亦容有如此。恐不可以此而乱其名物也。○索绹。毛传绹绞也。按今传不从者。似以文倒。然可疑。

鸱鸮○首章传周公东征贻王。按篇末小注所载金縢传及朱子说。与此不同。刘氏谓诗传未及追改者得之。下东山传。当以此推之。而郑笺之见于其下小注者。是正论也。

鹿鸣[编辑]

常棣○三章急难。按毛,郑皆释以相救于急难。今传之意则似不同。

彤弓[编辑]

鸿雁○二章劬劳。按传解此劬劳。独异于上下章之劬劳。殊似不安。盖文虽承上百堵皆作。而劬劳自不妨为本其离散之时言耳。如是则其究安宅。为正指作百堵之事矣。

祈父[编辑]

祈父○三章不聪。按此义。毛,郑皆无释。而孔疏谓汝若聪慧。何为移我于忧危之地者。恐自平正。而必欲贴近文义。则不通下情。可为不聪之实矣。若今传吕氏之说。则殊未见其恰当。

小旻[编辑]

小弁○三章靡瞻匪母。按靡匪之义。集传释以莫不者明白而谚解误。○不属于里。毛传曰。毛在外阳。以言父。里在内阴。以言母。郑笺曰。独不得父皮肤之气乎。独不处母之胞胎乎。○八章莫高匪泉。按莫字当作孰字看。说见邶北风。

巧言○三章匪其止共。按笺云。不共职事。今传盖本此。则是不释止字。而孔疏谓非于其职废此供奉而已。此似释止为废而添而已之义矣。

北山[编辑]

北山○五章鞅掌。笺曰鞅犹何也。掌谓捧之也。负何捧持以趍走。言促遽也。音义何。户可反。按今传之释以失容。本毛传也。

小明○首章共人。按笺释以靖共尔位。以待贤者之君。而疏谓供具贤者爵位之人君。音义云共音恭。下皆同。今集传于音则从古。而于注则改作僚友之处者。于靖共尔位则无异训。岂释共以供职之义欤。

楚茨○四章永锡时亿。按笺训极为中。而谓赐女以中和之福。今传训极以众善之极。则与洪范皇极之不从古注同义。而其释时万时亿以无一事不得乎此。则文义殊非所安。窃意极以福禄所底极而言。万亿以年岁言。犹云万寿无疆于万斯年之意。此似稍稳顺也。

桑扈[编辑]

采菽○首章传今虽赐矣。按此恐不如笺云赐诸侯以车马。言虽无予之。尚以为薄之。为叶于文义也。

角弓○五章如食。音嗣按此出古音义。然古传以食为食老者。则固宜音嗣。而今传谓食之已多。则是自食之义。又非训饭也。未详其音嗣之义。

都人士[编辑]

白华○按此篇以义例。则皆是兴也。唯四章六章八章似乎比。而四章桑薪之与硕人六章。鹙鹤之与硕人八章。扁石之与之子。亦皆相呼应。则有兴之意。集传举一篇。皆属之比者。未知如何也。

文王[编辑]

文王○七章无遏尔躬。按此似承上文言无使天命绝于尔身也。集传引纣之自绝于天者。似少蹉了。

灵台。○首章传倏然为也。按此解未知如何。恐灵义只以望氛祲而得之。毛,郑解以文王之德化如神。亦一义也。

下武○首章传此章。按章。恐诗之讹。

生民[编辑]

生民○七章传抒臼。按此本毛传。而疏云抒。取出也。

既醉○三章传公主。按汉书高帝纪注。如淳谓天子嫁女于诸侯。使同姓侯主之。故谓之公主。则公主正是帝女之称。而与公子别。岂先生考之未及欤。

板○五章蔑资。按毛,郑皆训资为财。亦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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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二章无竞维人。按笺云人君为政。无彊于得贤人。而如左传引之。皆同此义。亦可思。○三章传兴。尚也。按此本于笺。而笺谓尊尚小人。则义甚不畅。今传之义。有不可详。而恐不如直训作起。如书微子之兴受其败也。○四章传逷。远也。按此本毛传。而疏谓驱远。

召旻○四章栖苴。邹季友音释曰。苴释文士加反。与楂同音。传误。按韵书。苴有二音。音诸者谓苞苴。音楂者谓浮草。邹说是古经音士如反。今传音七如反。岂如字是加之讹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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閟宫○首节上帝是依。笺曰。天用是凭依而降精气。按此于下文为叶。○三节周公皇祖。按此似言皇祖之周公。如上文皇祖后稷。而倒其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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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首节传那多。按此本毛传。而疏谓汤功之多。今传之意。未知同此否也。○四节自古有恪。笺曰。乃大古而有此助祭之礼。温温然恭敬。执事荐馔则又敬也。按此说有理。

长发○二节海外有截。按笺谓相土入为王官之伯。出长诸侯。四海之外率服。截尔整齐。此盖言相土之为方伯也。今传直言诸侯归商。则未知如何也。

书传[编辑]

尧典[编辑]

第二节百姓。孔传曰。百姓。百官。孔疏曰。百官之族姓。下句有黎民。故知百姓即百官也。隐八年左传云。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传举近中也。按杂著服下有之外二字。此删二字。则文理不通矣。

第四节传东作事也。按语类谓东作只是言万物皆作。与南讹西成为一类。非是令民耕作。又谓东作南讹西成朔易。皆节候也。而于杂著则作讹成易。皆以人所当为之事释之。而蔡传因之。此恐语类却正。○传举昼曰日。按杂著作春主阳故以昼言也八字。而此改之。不知何故也。

第七节传四十刻也。按杂著此下有冬亦主阴然无所避也故直言日也十三字。愚谓冬不言宵永者。岂以日为主。而亦抑阴之义欤。

第九节传咨访问也。若顺。按杂著访问也。作嗟字。顺下有时是二字。盖本之传与疏也。而程子亦谓咨嗟。告语之发辞。问谁乎能顺于是者。此其语意文法。皆有可观。今独创训咨为问。虽是咨固亦有此训。然于此则不如训嗟之为长。况上下文许多咨字。皆训嗟。而独此及第十节之为别训。亦非所安矣。时之独作本字解。亦不如诸说之仍馀例训是也。

第十二节汝能庸命。按孔传于用命下。著一故字。而疏又有用命之德语。此恐未为得。蔡传不从。而今谚解却用古传。疏意可疑。

舜典[编辑]

第三节传让于嗣也。按前说于弗嗣之义甚不叶稳。后说虽词若支迂而义较长。盖本孔传也。因是而究之。此命陟帝位既让之矣。而下文乃言受终。则摄位之意不明白。故所以有前说。要以弗嗣。明下受终之为摄。然受终之难见得必是为摄则犹然。窃意当时将拟禅位之人。须先行摄。至帝崩则自即真。是则其命陟帝位。非便要禅易。本只要摄。摄自为后日之真。故要其终而言陟帝位耳。及其让以德之不嗣。而无改命。直继之以受终。则可知其让之不得命也。以其命陟之只要摄。而亦知受终之只为摄矣。其后又有帝徂落舜格文祖之文。则此时之为摄自明。而于大禹谟言帅百官若帝之初。亦可为相发也。苟非然者。既命陟矣。虽云不为嗣。何处见得改陟为摄。而直承以受终之为摄乎。且摄亦自非小事。况其为后日即真。按经明甚。乃舜只让陟位。而于摄则泰然无让。至帝崩而又泯然即真。是果为让陟位者乎。然则其让陟位者。只为时早耳。非关德不德也。不亦大可疑乎。观禹之让总师。费多少语。亦可见摄之不容不让也。故须以命陟位。乃所以命今日摄。而后日即真。其让也。亦所以总让后日之即真为说然后。意语俱完。而于下文承接。亦了然矣。如此则德弗嗣之解。为不可易也。禹谟摄即之义。亦可仿此推之。或以孟子称舜禹避尧舜之子。而疑摄非必即真。而至即真复有让。此则虽使有之。只当据舜典大禹谟言之。不可搀以外说也。抑孟子此说李泰伯尝疑之。而朱子许余氏之辨焉。李之于孟子。固纯于诬毁矣。而唯此一言。有可思者。其谓历数既决定。天下之心既固结。又何避乎者。自有见。而余氏归位于子。理所宜然之说。殊似未确。盖尧舜以其子之不堪托付。而命舜禹传位。自是公天下之大义。舜禹之让。亦只自谦而推与人。未尝敢以尧舜之子为嫌。此其圣君圣臣相与之至公至正。有卓乎皎然者。夫既让不得命。摄之年久。而乃于尧舜崩后。直为遂一己之志。而让与圣君圣父已弃之一不肖子。其于君父何。其于天下何。其于天何。而曾谓舜禹为之乎。且此何如大节。而典谟阙之。只成泯然即真。如孟子所谓居尧之宫逼尧之子乎。此亦大可省处。此敢恐孟子偶不深核传闻之讹。而朱子则信孟子耳。

第八节传当巡狩之年。按此盖如程子非是当年二月之说也。程子又言非一岁遍历。而朱子语类亦有如此说者。今传既不见。大全小注亦只载语类之异说。则未尽矣。○传五礼嘉也。按语类问五礼。吴才老以为是五典之礼。唐虞时未有吉凶军宾嘉之名然否。曰不然。如何见得唐虞时无此。愚按亦如何见得唐虞时有此。恐吴说可备一义。○传五玉瑞也。邹曰周礼小行人注。五等诸侯享用璧琮。其大各如其瑞。按此瑞自是瑞。玉自是玉。若玉即瑞。则是以天子锡命之圭璧。与三帛二生一死俱为贽矣。

第十一节传象如示人。按象训杂著同此之外。朱子象刑说及语类。又有三说焉。曰画象而示民以墨劓剕宫大辟之常法。曰象其人所犯之罪而加之以所犯之刑。犹夷虏之法折人之手者。亦折其手。曰此言正法象。如悬象魏之象合。此天垂象之说。凡四也。而正法一解。则与孔传同矣。然愚又有一义。象貌象也。如说命审厥象之象。谓刑之于形体。以著见之也。幷记俟更思云。○传眚灾赦之也。按此虽本于杂著。而朱子答郑景望书。则曰若人有如此。而入于当赎之刑。亦不罚其金而直赦之也。注云。此专为轻刑。设春秋肆大眚。则过误之大。入于典刑者。亦肆之矣。所以为失刑也。书又曰。宥过无大。明过之大入于典刑者。特用流法以宥之耳。此书于义为长。孔疏解肆赦为流宥赎刑是也。亦与此合。如所谓不待流宥金赎。则正为大眚亦肆矣。而可哉。

第十六节而难任人。按语类云。难只作平声。任如字。言不轻易任用人也。此说恐较平顺。不知杂著何故作异解也。

第廿五节纳言出纳朕命。疏曰。此官主听下言纳于上。故以纳言为名。亦主受上言宣于下。故言出朕命。纳言不纳于下。朕命有出无入。互相见也。

第廿六节惟时。按孔传解以惟是。而蔡传无解。则似作时日之时看。故今谚解如此。然孔传于前后之例为叶。而义亦似长。

皋陶谟[编辑]

第二节在知人在安民。孔传曰。修身亲亲之道。在知人安民。按上节允廸明谐为纲。慎思惇励为目。如朱子说。而慎思惇之道。又须夫励。故曰在知人。人即励翼者也。励翼即所以安民也。故又曰在安民。孔传只为说慎思惇者。以励是知人。而知人斯安民。则亦为说励故也。○何忧孔壬。疏曰。若帝尧能智而惠。则朝无奸佞。何忧惧于驩兜之佞而流放之。何须迁徙于有苗。何所畏惧于彼巧言令色甚佞之人。三凶见恶。尧始去之。是知人之难。按此说可思。○传亦总也。按此似以为其言亦者。是总说之意。然有若训亦以总者。殊非所安。疏云人性虽则难知。亦当考察其所行。有九种之德。人欲称荐人者。不直言可用而已。亦当言其人有德。此恐说得有理。抑两言亦者。似皆有承上起下之意。自不须特作训解也。

第四节一日二日。疏曰。马王皆云。犹日日也。按此恐为正义。蔡传大不及也。○无旷庶官。孔传曰。旷空也。位非其人。为空官。按此亦蔡传之所不及也。

第五节五礼。按孔传谓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疏云王肃谓公卿大夫士。此无文可据。各以意说耳。当幷舜典五礼。吴才老说见于语类者。皆可备一义。○传杨氏云云。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此乃分而异之。大误。○按小注万物皆只是以下至其间哉。即程子说。而搀入朱子说中。可骇。

第六节三渊曰。此与泰誓之自我民视听不同。达于上下。当蒙上文而解之。盖言叙秩命讨。皆发自吾心而合乎天理也。愚按此说信好。凡书之言民。多作人字说而兼上下矣。承上四天字二我字而言天言我者。其义不啻较然。若如泰誓看。则突然无承应。惟敬哉有土。似近泰誓意。而此亦于上文寅恭懋之义。不患不相贴矣。李瀷曰。人有视听以心也。心之知觉。即人之知觉也。天只大底人。其形壳之内。有知觉者非人乎。故礼记曰。人者天地之心也。又泰誓中篇。李瀷曰。心者人腔内之藏而灵明活动。以耳目为用也。天只是一个空洞腔子。就其内求其灵明之心藏。唯人为然。

第七节予未有知。按此恐是自谦无所知识之意。孔传意亦如此。而蔡传谓不敢计功。则似太深矣。

益稷[编辑]

第一节艰食鲜食。孔传曰。决川有鱼鳖。使民鲜食之。音义曰。艰马本作根。云根生之食谓百糓。邹曰艰食。谓播种艰难。故以百糓为艰食。马云根生之食。亦谓百糓也。蔡传言民尚艰食。则与上句语法不协。且文义亦不通。

第四节传宗彝孝也。邹曰。取其孝。谓宗庙祭器也。彝。上尊也。周礼有虎彝蜼彝画虎蜼也。蜼鲁水反。尔雅注蜼似猕猴而大。周礼司服疏云。虎取其严猛。蜼取其有智。

第七节苍生。孔传曰。苍苍然生草木。按蔡传用此而去草木。未知何意。而后世目民为苍生。未知昉于何时也。○明庶。语类曰。庶恐是试字。邹曰。左传赵襄引夏书敷纳以言明试以功。正作试字。

第十一节敕天之命。孔传曰。敕正也。按此与敕我五典之训合。

禹贡[编辑]

第一节传又定纪纲。按此似谓奠在始治之前。而圈下曾说。则似在既治之后。如孔传意恐此为长。而小注诸说。皆从前说。殊未然。

第六十节○磬错。按疏引诗可以为错者是。

第六十九节○传四兽罽也。按孔传云。四兽之皮织金罽。而疏谓释言牦罽也。孙炎曰。毛牦为罽。织毛而言皮者。毛附于皮。故以皮表毛耳。此说似长。

第八十四节○入于海。按上文曰至曰逾。皆以人言。而此曰入。则以水言。是文不一例者欤。

第百节○按此节。古经连上文为一节。而孔传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谓有德之人生此地。以此地名赐之姓以显之。王者常自以敬我德为先。则天下无距违我行者。疏曰史美禹功。言九州既同。可以施教化。天子当任贤者共治之。选有德之人。赐土为姓。又天子常自以敬我德为先。则天下无距违天子所行者。皆禹之使然。今传意若近此。而殊欠明。小注马氏为分晓。而王氏以台朕皆属禹。则非古今传之义谚解却从王为释恐合改正。

第百二节○采汉刑法志注曰。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按孔传谓供王事。盖采于书传皆训以事。故此亦然。刑志注之训官。亦缘事之义而称之欤。

甘誓[编辑]

第五节○孥戮。按孔传言辱及汝子。而疏乃谓之杀。今传引或说而嫌其一戮二义。李瀷云。戮者罪之也。戮社。罪之以死也。孥戮。罪之以奴也。非一戮之二义。即戮社孥戮之异名。国语勾践徇于军曰。左而不左。右而不右。身斩妻子鬻。与此语意相似。李之此说似有理。

五子之歌[编辑]

第五节○予视天下。按自此以下胜予予临予怀仇予予将予心凡七予字。皆五子以己与太康。合一而言之。味其词旨可见也。下微子我用沈酗之我。亦此意也。末节小注林氏兄弟一体之说。尽得其义。但其不幷及此节为未周耳。蔡传于此专属之五子。则于胜予之义。既说不去。而至末节仇予。独谓指太康者。亦偏碎矣。恐不敢从。○一能胜予。按孔传谓能畏敬小民。所以得众心。是盖言人君平日立心如此耳。今传恐不然。

胤征[编辑]

第三节○官师相规。按传解谓胥教诲。此无逸文而谓君臣相与也。故小注之言规君者以此。然孔传谓众官更相规阙。而疏云平等相规。则专以在下者之相与而言也。恐此于文义为长。

仲虺之诰[编辑]

第一节○口实。孔传曰。恐来世论道。我放天子。常不去口。按此解平正。今传以谓凭借行之。则义极迂深。且汤方自惧。不免于谤责。何遽虑人之凭借行之。汤只是惧谤责。故虺言其率典若天而可释之耳。使汤而果虑人之凭借行之。则虺诰中殊无释此之意何哉。凡此亦可见今传之不如旧说也。

第五节○德懋懋赏。孔传曰。勉于德者勉之以官。勉于功者勉之以赏。按此解恐得之。今略见小注矣。今传训懋为茂。则于下二懋不甚安也。○用人惟己。孔传曰。用人之言。若自己出。疏曰。凡庸之主。得人之言。耻非己智不肯从。按此解明确。今传则欠分晓。

第七节○推亡固存。孔传曰。有亡道则推而亡之。有存道则辅而固之。按此解尽是。今传之分彼我者。不可晓。

第八节○垂裕后昆。按垂裕二字。意味至深长。盖以昭德礼义而垂诸后。是为与之以优馀长远之道。而后昆将赖以优馀长远耳。孔传谓垂优足之道。示后世。此固有此意。而今传之意。若谓其垂之也无不足者然。恐说杀了好意思也。

汤诰[编辑]

第三节○荼毒。孔传曰。荼毒。苦也。疏曰。荼苦菜。毒螫人之虫。按孔传自是总合为训。而疏却以茶兼螫之毒而言。殊非所安。而今传从之。恐不如只作茶之毒看也。凡经传言毒。不必皆谓虫螫。如周礼医师之毒药是也。

第四节○请命。按孔传训以民命。固未然。而今传又无解。窃意上言将天命。是总说奉受天命。而至此乃言讨桀之举。是为禀质其得天命以否耳。如此则于下文天命弗僭。呼应得尤切矣。

伊训[编辑]

第四节○传亲吾顺也。按上言立于此形于彼。与下引孔子语。皆自上立极之意。唯中间以吾及人之说。却走他去。盖失精勘也。孔子语见祭义。其疏云欲立爱敬于天下。从亲长为始。已先爱亲敬长。人亦爱亲敬长。是教民睦也。当以此为正。

第七节○传刘侍为墨。邹曰。左传昏墨是罪之名。此云其刑墨。乃刑之名也。刘说非是。事见昭十四年。

第八节○尔惟不德罔大。按此谓其不为不德。不独于其大也。孔传谓恶有类。以类相致。必坠宗庙。而疏谓小恶以类致大恶。亦说得切。今传义亦无异。而语犹有未甚分晓者。故谚解错了矣。

太甲上[编辑]

第九节○予弗狎于弗顺。按孔传云狎近也。疏谓不得令王近于不顺之事。此与上不惠阿衡。及习与性成相应。而孟子尽心篇集注。亦释以不顺之事。今传谓不顺之人者。恐未然。○其训。按此似谓若受先王之训也。传义恐未然。

太甲下[编辑]

第二节○与治止不亡。按三渊谓道与事。以好不好分之而斥。蔡传道无不同之云者得之。小注真氏论道事之别者。亦可取。

第三节○先王惟时。按此恐惟其如是之义。

第五节○无轻惟危。按孔传惟字无释恐好。

第八节○一人元良。疏曰谓天子为一人。其义有二。一则自谦言。已是人中之一耳。一则臣下尊称言天下唯一人而已。

咸有一德[编辑]

第八节○传一者几矣。按语类道夫问。常厥德庸德一德。只是一个。蜚卿谓一是专一之一。曰如此则说不来。又论横渠善原天下之一。而曰一故善。一者善之原也。善无常主。如前日之受是。今日之受非也。协于克一。如言皆是也。但易地有不同者。故无常主。必是合于一。乃为至善。凡此皆常一之义。小注所载终始不变云者。亦此意也。而蔡传都不用。其所为说。惟务浑沦包笼。至于万殊一本之云。则尤滉漾无所底极。不谓此老亲承朱子旨诀。而差失乃尔也。末节传仿此。

第十一节○无自厥功。疏曰。勿自以所知为大。谓彼所知为小。若谓彼小。必待之轻薄。彼则意不自尽。不自尽则下不肯亲上。上不得下情。人主无与成功也。按此义信精。今传殊欠情意。其谓一善不备者。亦不甚切。

盘庚上[编辑]

第七节○起信险肤。疏曰起发所行。专信此险肤之言。

第十二节○恐沈于众。按孔传释恐为恐汝。似较平顺。如是而释沈。为沈溺于水则可矣。

第十四节○予亦不敢动用非德。孔传曰。我不敢动用非德赏汝。按著一赏字。比今传较明。

盘庚中[编辑]

第四节○曷弗之闻。按我字恐属之古后为是。传解未然。谚解不从。而以我古后为释。却得之。

第十三节○汝有戕。按孔传有残人之心。而不欲徙者似矣。然岂亦谓汝之不曁幼孙比。乃所以自取戕。而为先后乃祖之所戕也欤。

盘庚下[编辑]

第七节○各非敢违卜。孔传曰。君臣不敢违卜。按此据既皆从迁而言其终得不违卜耳。今传极迂晦。

第八节○隐哉。按隐恐有隐念于中之义。传欠著落。

说命上[编辑]

第二节○恭默思道。按道字活下得极妙。传云治道。却说杀了。○梦帝赉予良弼。按三渊谓高宗一心著念求贤。则虽或有感召者。未必如此偶尔。渊默之久。能致帝赉者。信是见得到也。

第三节○传详所形象。按此以乃审与厥象。作两折解。恐文义不安。既云审定其象而继之以俾以形。则详所梦绘其形之意。自在其中矣。○传筑。居也。按孔传谓说代胥靡筑道以供食。而据孟子言傅说举于版筑者。自是明证。今传何故不从。而迁就为卜筑之说耶。

说命中[编辑]

第四节○省厥躬。按语类有二说。一云须省察自家真个是否。恐或无辜者被祸。一云讨有罪则因以省身。义各不同。传从后说而亦欠分晓矣。然恐前说为长。

第八节○事事。按孔传谓非一事者。亦可思。

第十二节○予罔闻于行。按孔传云。我无闻于所行之事。此胜似今传。

说命下[编辑]

第三节○人求建事。按此恐正与下文学古有获事不师古二段相应。传之分人已可疑。

第五节○惟𢽾学半。按小注朱子第一说推以教人。下据语类有与之讲说。已亦因此温得。此段文义十四字须有此。乃得义通。但语类既如此。且与学记合。而今传所解小异而大同。然其以教人为言者。于上下文了无承应。此甚可疑。或说以受教为言者近之。而虽指为傅说之教亦通。盖承上节言逊志所以受教。时敏所以自励。合是二字。方完得学而厥修来。故于𢽾而能逊志为学之半。其半在自励。须终始典学。乃为学之全。而厥修于是乎不自觉耳。唯或说之以自得为其半。则险巧矣。更详之。

高宗肜日[编辑]

邹曰。此必祖庚肜祭高宗之庙耳。愚按以高宗之祭其先。而谓之高宗肜日。似非文体。邹说近是。

微子[编辑]

第三节○我其发出狂。按此我。从孔传属微子看亦好。

第九节○传比干独无所言。按孔传云。比干不见。明心同省文。疏谓郑云少师不答。志在必死。然则箕子本意。岂必求生乎。但纣自不杀之耳。若比干意异箕子。则别有答。安得默而不言。孔解心同是也。今传乃从古传疏已弃之郑说。未知何也。○传左传命之。按事见僖六年。邹曰论语言微子去之。初不言其归周也。左传衔璧。史记牵羊。必无是事。以商王同父之兄而自归武王。是忘君辱身。而先忘其宗国也。武王以箕子归。封之朝鲜。若微子归周。武王必封之。岂待成王。或谓武王投殷后于宋。至成王始爵上公。然武王既立。武庚为殷后。何为又投殷后于宋。投者弃也。微子之贤。武王何为投之。必武庚诛后。择殷之亲贤而立之耳。微子之命。详其辞意。盖新立国也。愚按此论严确可从。唯箕子之封。犹失辨正。详见洪范。

泰誓上[编辑]

第二节○传王曰称之也。邹曰。程伯圭曰。汤武应天顺人。苟不称王号。则是以臣犯君。名不正言不顺矣。王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汤诰曰。昭告于上天。泰誓曰类于上帝。是用天子礼也。周礼王六军。泰誓曰大巡六师。是备天子军也。如有道曾孙周王发及昭我周王。乃记当时之语。岂史臣追书哉。

第五节○传大勋在文王时。未尝有意。李瀷曰。若真无其事而武王云尔。则岂不为诬天诬先耶。朱子谓泰伯高于文王。今人不能大开口说。所以自欺自诳也。九峰亲炙师门而复为委曲之论何也。

第六节○传先儒误矣。按此义理则正。盖本之程,朱说。具见小注。然朱子答范伯崇书。今见篇题小注者。意却差异。且以上下文势。则既承大勋未集而言肆予。又其曰以尔友邦。曰罔有悛心。曰罔惩其侮者。皆若有事在。先儒之云观兵。固太不逊矣。安知无别般观政之举。而今不可考耶。不然则谓此书或非尽本文。如篇题吴氏说可欤。若今传以诸侯背归为言。则文义欠妥矣。

第九节○贯盈。孔传曰。恶贯已满。疏曰。如物在绳索之贯。

泰誓下[编辑]

第三节○传断然。按此与孔传断绝其命之义稍异。邹氏辨之得矣。

武成[编辑]

考定第一节○步。孔传行也。

第二节○有道曾孙周王发。疏曰。圣人至公。为民除害。以纣无道。言已有道。所以告神求助。不得饰以谦辞也。曲礼外事曰曾孙某侯某。愚按此解有道之义。与今传异。今传盖亦本于曲礼。曾孙疏。父祖重孙之义。然疏不饰以谦之云。却可思。李瀷曰。周王二字。恐史臣不敢妄加。皇天后土。非诸侯所敢祭。此当作武王自称看。武王元有此气象。

第九节○惟食丧祭。按此三者之于五教。盖相贯也。传解不明。而谚解乃相蒙为释。恐得之。

洪范[编辑]

第一节○传史记臣也。按史记此下又有朝周之之文。则于不臣。已矛盾矣。锺厚之先祖观察使公。尝为著辨。谓史不足信。因言受人之爵土。恪谨率职而曰不臣。果近于理邪。其君朝鲜。盖箕子不忍于宗国之沦丧。浮海而东。东人相与尊立之耳。锺厚谓朝鲜本一海外夷。当时未必命于天子而立君故也。蔡传袭史迁之谬。可胜惜哉。

第三节○彝伦攸斁。按小注吕氏疑尧舜之时。彝伦何尝斁者是矣。而其释之以只就鲧身说。则无奈非其文义也。此言斁。特据其叙而相形言之耳。后见李瀷说。九年昏垫。民丧乐生。虽圣人未能从欲而治。故五行不运。五事不肃。入政不厚。五纪不和。皇极不敷。三德不治。稽疑不吉。庶征不若。五福不膺。是则天之不畀九畴也云。

第四节○按小注朱子论九畴之序者。本出语类。而今质以孔疏。略有同异。疏谓五行世所行用。是诸事之本。故为初发见于人。则为五事故为二。正身而后及人。乃名为政故为三。施人之政。用天之道。故五纪为四。政虽在德。事必有疑。故稽疑为七。行事在于政。得失应于天。故庶征为八。天监在下。善恶必报。故福极为九。此则得其义而详切可取者也。惟皇极训为大中。而三德亦承大中言者谬矣。○威用六极。孔传曰。此已上禹所第叙。○传所以厚生也。按以厚训农。盖本孔传。而疏引张晏王肃言食为入政之首。故以农言之而斥其非上下之例。然此却较胜于厚训矣。○传非可以数明。按此解殊欠分晓。孔疏谓皇极不言数者。以总该九畴。非局数能尽也。而小注朱子说正与此同矣。朱子说出处未考

第五节○一五行。孔传曰。五行以下箕子所陈。○作醎疏曰。上言曰者。言其本性。此言作者。从其发见。

第十八节○玉食。按音义引张晏韦昭说珍食。而三渊则引周礼玉府食。三渊说似较切。今传之无释。则疏矣。○按此节之属于三德。传无所明。亦疏矣。小注林氏操利势以用三德之说。似有理。

第廿三节○衍忒。按小注朱子解此二字者。恐自好。蔡传不用何也。

旅獒[编辑]

第四节○传安能尽其心。邹曰。详经文。尽人心。指众人而言。尽其力则但指小人而言。蔡氏幷上句易为其心。恐非经意。

第六节○传狎侮君子。邹曰。不当独言君子。

金縢[编辑]

第十一节○金縢。邹曰。金谓锁也。即所谓籥也。王,郑注云縢束也。盖金以钥之。縢以缄之。二者兼用。故谓之金縢。孔传云缄之以金。而蔡传因之。义殊未安也。

第十九节○大木筑之。按孔传以偃与起筑为指木者可疑。而今传无解。岂以其易辨欤。小注林氏辨之似得。

大诰[编辑]

第一节○大历服。按服训。孔传以服行其政。此似与仲虺之诰缵禹旧服。咸有一德新服厥命之服同意。今传以五服者。殊扤捏。

第三节○曰有不静。按孔传四国作大难于京师。及疏西土人亦如东方见其乱不安云者。其于西土之义为叶。而今传不槩见。可欠。

第四节○天降威。孔传曰。谓三叔流言。故禄父知我国有病。按此解得之。盖我国有疵民不康。是天之降威。犹下文天降戾于周邦耳。今传所解。则全没承接矣。

第五节○敉宁武图功。按宁武与宁王宁考同义。下文成乃宁考图功及敉宁王大命。语意正同。传解恐未然。

第七节○艰大民不静。按此皆承上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之文说也。传解艰大以他义。恐未察也。○越予小子考翼。按凡云予小子。是人君自称之词。此恐犹云我父老耳。传以指民之幼少者。则非所宜也。

第九节○今天其相民。按此似以今之征伐。而谓是天所以相民也。孔传意亦如此。今传恐未然。

第十节○前宁人图功攸终。按宁人只与宁王宁考同义。孔传正尔。今传之忽变作大臣解。可怪。况此二宁人外。下文再言宁人。尤岂可谓皆指大臣而不及先王乎。其解图功攸终者亦误。今谚解却得。○天亦有疾。孔传曰。天亦劳慎我民欲安之。如人有疾。欲已去之。按此胜似今传矣。

第十二节○传子以喩百姓。按子当为喩成王也。

第十三节○肆哉。按康诰肆汝小子封。小注董氏以为语辞者。恐叶于义。今传殊欠理致。

第十五节○曷其于从。按此似谓予何为既尽其卜而反不从乎也。

微子之命[编辑]

第一节○崇德象贤。按孔传云。惟考古典有尊德象贤之义。言今法之。此解尽明确。士冠记继世而立诸侯象贤也。亦解同此。而今传却以贤属微子。似以汤不可谓之贤也。然贤自是活字。于圣亦可通言。况此崇德也象贤也。皆承上稽古而泛言古义如此。非便指即事者。则亦不为斥言汤耳。传恐欠察。

第三节○肃恭神人上帝时歆。李瀷曰。商既沦丧。攘窃牺牷。神不血食。故微子抱祭器而遁。不废殷祀于一隅。安知非幷与郊天而行之邪。上帝时歆。必以已验者言也。

康诰[编辑]

第四节○殪戎殷。孔传曰。杀兵殷。疏曰以诛杀之道。用兵于殷。按此训戎以兵。盖与泰誓戎商同也。今传似训戎以大。而谚解却如孔传释恐是。

第十二节○要囚。邹曰。此两见此章。两见多方篇。此章孔,蔡皆释为狱辞之要。多方篇孔氏前释为要察狱情。后释为执其朋党。蔡氏无释。然难同此章之释。若孔之前后异义则尤不可。按孔传囚执之说甚当。盖要有约勒之义。谓系束拘挛之也。以此通释前后无不妥矣。

第廿一节○王曰之行。邹曰。此四句元自作一章。自有传文。后逸其传。故遂以经合于下章耳。下章传首有又言二字。而但释今惟民不静以下者可见。今补之曰言我不可不监视文王之明德慎罚。故告汝用德于行罚之际。哀矜而不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