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村語錄/卷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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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道一[编辑]

天下有道,不止是朝廷清明,連士庶人都依傍著道理上行,方算。

清明在上,重濁在下,其實息息相應。如天氣清朗,則地下百物滋生;人面上光潤,則體中無病。果然朝廷清明,便百姓殷實矣。

草木無根,豈能開花結實?學問不有心得,總不相干。功名亦然。聖賢事業,悉從方寸流出,不然雖做得一匡九合,猶是器小。此根即是天地之根。

順天下之情,定天下之分,兩者不可缺一。虛文多一件,實事便少一件。

作事不可過粗,亦不可過細。講求得太繁碎,不特人難行,覺得自己亦難行,只得不行。若算計到其事之利害,又算計到自己之聲名得失,如何有這樣萬全的事?故計較得及於民者有七八分利益,只得就去做。

為治,事事要不拂民。獨有毒水而漁,焚山而獵,卻宜禁。一用此,無復噍類矣。孟子說:「數罟不入,斧斤時入」,不如此,民用不繼。

興北方水利,以省漕運之煩。除天下脈塞要害留兵外,其餘城守,半用民兵。郎阢塞要害處,亦仿屯衛之制,以省養兵之費。而厚官俸以甦民困,是切時要務。制度全壞於宋。以《周禮》為本,而參以漢、唐與明之法,其庶乎。

人要剪除惡人,須自己果能無惡,才服人。如淫祠,豈不宜毀?但自己道理足,心地光明,氣焰大於他,他就無說。不爾他便不服。西漢諸事草草,郊用五時,原廟陵廟,紛然無理,卻人民樂業。至匡、韋輩引經據古,盡廢不制之祀,毅然欲明先王之道,而盜賊蜂起,饑饉遊至,日就凋敝。諸事不古,獨在這事上復古,徒為紛擾而已,何當於治!所以立身治國,皆要有本末,徹底澄清,方能一線做成。

某以兵部侍郎銜出為督學,古北口總兵官馬進良,不依儀注輒抗行,某初不與較。及某巡撫,其標下把總葉保,告馬酷刑。事下巡撫,馬甚懼。不知某胸中何曾有所記掛,只看理體如何。葉保本是刁悍之徒,總兵將把總掌嘴,未為酷刑,武官大一級打一級,軍法也。此關朝家體統,把總遽敢以私憤告總兵,乃亂民也。某問葉保流三千里。奏上,改發寧古塔。須知設官所以為民,然必由官以及民,不爾便民亦不靖。如一顆大樹,畢竟由根以及幹,由幹以及枝,由枝以及葉,然其幹、其枝、其葉,何嘗不與根貫為一體?細柳營中聞將軍令,不聞天子詔,文帝喜之者,喜其奉將軍令,郎天子所用之將軍,仍奉天子詔也,人都是一般,上農夫不過食九人,何以授糈詔祿,至有千石、萬石者,豈非不均之甚?卻是理當如此,其功德足以及人也。《易》云:「養賢以及萬民」,必養賢而後及民。祇是德要與爵稱,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若下犯上,少陵長,小加大,賤陵貴,當下便是無王法。典史得治百姓,所挾者,縣令之勢;縣令所挾者,府道之勢。由是而藩臬,而督撫,其所以然,都是奉天子威靈耳。

福建大吏又請開捐實倉,殊覺不必。大概事不從根本上做,祇從半中腰做起,便不見其利,只見其害。如今地方倉穀,大半都為官吏侵盜那移,且福建潮濕,實在浥爛亦有之。既至虧空,私行攤派,上司借端盤查,需索使費,層累申谘,部行駁詰,文案紛冗,生出許多事端,而害總歸於民。倒不如且聽其自然。總督又因海賊之故,請禁海上捕魚之船。不知如今海賊,不比當年鄭成功等有巢穴。傍海如舟山、海壇、南澳、廈門、台灣諸島,皆是官兵駐劄,海賊無駐足處。其行劫,不過如陸地之賊,偶然盜竊耳。陸地之賊,何嘗斷,何獨異於水賊?且渠輩仍在岸上居住,何嘗以漸為家?如文官留心查訪安插;武官設法拽捕,但得其魁首一二人,便可平息。閩、廣小民,以捕魚為生,一行禁止,民便失業。況漁船不行,則所行者唯賊船而已。如禁夜然,不許良民夜行,行者獨強盜與夥盜之營兵而已。當年遷海、禁海,使百萬無辜室廬田產,蕩然不存,饑寒流離而死者,不可勝數。其實海賊一切銅鐵硝黃,何所不有,通海者就是耿精忠、王進功營弁、猾吏、貪兵、奸民。是但許耿精忠、王進功營弁、猾吏、貪兵、奸民通海,而不許良民下海也,何益之有哉?目下法禁,何嘗不具,而不肯奉法者,官也,非民也。如今但講求任用好人,一切竦節活目,便自然利及百姓矣。

治天下,樣樣皆當講求。第一是要有根本。湯曰:「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武王曰:「作之君,作之師,有罪無罪,惟我在,天下何敢有越厥志?」「一人橫行於天下,武王恥之。」有此,便要算他是聖人。《論語堯曰》章,能得幾行書,直是說盡。

聖人為政,惠而不費,不要百姓感恩。假存望報之心,便有限了。豈必望報,心裏記得有此便害事。

臣道熱成而代有終,《坤》之「含章」是已。即君亦不宜自張其功,一有功績恩德,欲人見之、知之,便不精,不純。「耕者吾田」鑿者吾井,帝力拎我何有?」「群龍無首」,「不言所利」,皆是比意。天下平,萬國寧,平寧而止,無他神妙。天地亦是如此。

人有不善,一能羞惕,便不可量。古人不說無過,而重改過,故顏子「不貳」,成湯「不吝」。凡惡人直言敢諫者,欲以動無過舉自高也,適以得愎諫,言莫予違之名。而不知受諫改過,為聖賢至高之行,而不可及也。自古稱改過之善者,穆王作《甫刑》,出於遠遊之後;秦穆思一個臣,發於敗殽之餘;漢武輪台之詔,感於窮兵殃民之末;聖賢儒先皆矜重而錄之。管仲謂小白「惕而有大慮」,知所惕懼,便是圖治之根本。及葵邱之會,微有震矜,而叛者九國,惕之意怠矣。

立國以民為邦本,固是,但中間士大夫一層,卻要緊。人君不與民接,如大帥令將弁,將弁令士卒,便可聯如臂指。恩信不及於將弁,到得有變,而望土卒越將弁而衛大帥,亦僅矣。故「養賢以及萬民」,乃一定之理。

古聖賢心熱無比,明知天下不能常春而不秋,常治而不亂,就是得幾年人物安育,風俗醇美,亦樂奠大焉。孔孟之所不能一日忘者,孔子至夢奠兩楹,尚想明王;孟子言數過時可,舍予其誰,無一刻忘世。至老始悟五百年之運,孔子當之,而己為見知。聖賢皆無先存一教後世之意在其胸中者。

讀書人須看得宇宙間事,皆我分內才好。郡國立學,多方培養,不過要培養得此意出。

古人仕以救民,當官盡職,乃分內事,非為君也。鄉人有新製一服者,其子索之不與,乃曰:「父不以此服見予,欲兒為父讀書,不可得也。」鄉里傳以為笑。今人以做好官為為君,與此何異?

做官者不思令君重,但思令君親;不求見敬於君,專求見愛於君,最是惡消息。

做大臣要知古意,又知時務,方才做得些事。古今祇是一樣,不是雨截。不知時務,算不得知古意;不知古意,亦算不得知時務。做事全要推功讓能,大家做,方可以久些。若凡事都要是我做,便有病,便不能久。此郎王伯之分。所以伯道一時雖哄得人,過後便消滅無餘。

既為大臣,顧不得情面。所以謂之公者,不宜復有私也。所云孤者,甚危而無偶也。若要人人叫好,則大壤極敝矣。

聞江蘇張孝先撫軍一到任,吳下人便歌頌,曰:「不是好消息。暗地在那裏做,叫人不覺方好。一近名便有毛病。許魯齋說:『凡做事就教人歡喜,便不好。』喜歡是不能久長的物事。」

士大夫老自當退。天地亦有休息時,寒冬至,物都凋枯。此不是無用,卻於生物有功。古者憲老而不乞言,但觀法他的模樣,並不敢勞其言語,原有此種道理。如老臣致改之後,天下仰其德望,何嘗無補?不是奔走禦侮,方為有用。

治者事有條理也,亂者紛無頭緒也。顧亭林云:「小官多而大官少則治。」信然。文中子曰:「奮虞」三代不可復見,舍兩漢吾何之?」先儒或笑其陋。其實三代之流風善政,惟漢猶近。當時守土之吏,自郡守上更無人。郡有十縣,縣有令長,又有三老、嗇夫、遊徼。三老郎今之鄉約也,掌教化;嗇夫郎今之甲長也,主錢糧;遊徼郎今之練總也,司盜賊。縣有十鄉,鄉有鄉長,又有鄉三老、嗇夫、遊微,略如縣制。鄉有十亭,亭有亭長。凡三老、嗇夫、遊徼,皆郡守自行辟除,薦諸朝,亦印為之錄用,猶見聖人「辟門」之意。此等皆郎用本縣之人,其名俱載在宦籍,故《漢書》列之《百官志》。非比如今之鄉約、甲長、練總,皆無賴之徒為之,並無職銜。他自知貪饕事敗,不過笞逐,於共微賤無損也。故趨利為非,不少顧惜。漢時,內之黃門執戟,一切左右服役之人,以至外之三老、嗇夫、遊徼,大抵皆用士人,所以吏治可觀。三老之類,惟其為官也,故亦榮於鄉,食其祿而不肯自棄。惟其為本鄉之人也,故各習知其風土人情,有一盜,則知其根株,不逾時而獲矣;有一訟,則知其孰曲孰直,而為之調停排解,其拖累寢擱者寡矣。於土田,並知其疆界,以及其買賣所自,雖刁誣無所施。從與民親切處料理,故得其情而事省。

某初入館時,同人聯一小會。一日,魏環極先生至,面有喜色,問之,曰:「道長甯爾講參董漢策,差快人意。」某曰:「以僕觀之,不為好事。」先生詰其故,某曰:「漢、唐屢下求賢之詔,訪積行遺逸之士,此段意思甚好。此典久來及行,范覲公獨舉其人,以為他處倡,朝家置之顯要,未必非買千里馬骨之意。今被劾,則煎者削色,聞風者閉口,所關不在漢策一人也。且謂曾受笞辱,即不宜舉,人之受笞,亦當問其官為何官,事為何事。假令以枉法受賕之官,笞不畏強禦之人,此其過在笞者乎?在受答者乎?縱使少年不謹,率德改行,亦不必追其既往。公冶長在縲絞之中,不害為可妻。妻尚可,官獨不可乎?古人或取之奴僕,或取之盜賊,盜賊猶取,況受笞乎?」先生點首曰:「是。」蓋當時授漢策以台諫,諸言官不平,謂傷衙門體面。雖先生初時,亦不以此見為非。其實皆私意也。後某為閣學時,方舉弘博以充翰林,館中亦以破例沸然。有謂某宜力爭者,某不應。宋時舉大科,無論已仕未仕,皆許赴試,中式者,官在諸科上。進士之專為翰林,非古也。朝家官人,考德論材,非吾輩所能私也。

人身分愈高,工夫愈深,愈見得天下多好人。自己不濟,轉見得人都不如我,動歎天下無人。聖人隨材器使最妙,人各有一長,避其所短,用其所長。孰不思有以自見,在上者又惟恐其功業之不成,獎勵優容之,到後來多把朝家發楦得不可測度,連氣運都覺得隆盛。工虞水火,終身只辦得一事,後世都以為聖人。原不是聖人之世,人都多一耳目口鼻,祇是聖人器使得妙。西蜀人物能有幾個?經孔明用來,便覺得足用,因其材也。不然雖人材之多,如宋仁宗、神宗時,用之不盡其材,只如無有一般。神宗臨朝,對程明道尚歎天下無人。豈無人哉?不能用耳。

自古校弆,亦必有人,若一時屈指無人,便可為戰栗。問:「既知無人,畢竟如何才好?」曰:「須是求賢,豈惟求賢,又要興教化,重師儒,培養出人才,方可選而用之。一部《易經》,郎《乾》、《坤》兩卦,尚有戒辭,惟一涉尊賢、養賢,便無不吉祥者。可見尊賢是無上妙道。」

古時命官惟視德,「德懋懋官,功懋懋賞」。是有功者止於賞,而官不及焉。此是治天下之要道,而其根卻在「不邇聲色,不殖貨利。」課官且先講清兼,已得要領。王荊公說得好:「伯夷在伊尹之後數百年,而孟子品居第一,以其清也。」

人能革面,聖人已許其為善,這便是天地之心,革面已是革心之漸。況面何由革?畢竟從心裏動了愧悔方能革。就是趨風氣,圖功名,亦且引他到這邊來,久之習慣自然,天良亦現矣。某人對策云「假廉吏不如真貪官」,或欲高拔之。某不可,因奏云:「為官至於真貪,負國極矣,不應尚有罪浮於此者,況假廉吏,在他雖帶些假,在地方生民,已受其利矣。升平之官,大家以廉介相尚,豈必盡出於心之本然?但得相釀成風,不敢更變,所裨於世道者已多。」奏訖,大蒙嘉許。

做州縣官,全要體認「父母」二字,須實引「父母」的事任在身上,養之教之。有此誠心為本,大段已得,又須委曲以得其心。

為守令要在周知民情,甚非易事。必以心著實推求,刻刻做題目入思議來,方好。先歷州縣,而後為大吏,民間事體都閱歷過,做來自較熟。鍾旺。

書吏實少好人,然欲天下太平,必先此輩。孟子說班爵祿,卻自庶人在官者始。漢家吏治,曹椽得自辟用,最妙。此輩都用讀書人,從下面好起不相欺,事便易辦。不爾,雖上有嚴明之官,覺察不到者多。

太平之世,民生日滋,而土不加廣,欲其地利之盡,則水利不可不興。溝渠開泄,大以成大,小以成小,隨地宜而修之。要在守令得人,著實留心耳。鍾旺。

明代雖經泰平,然諸事多未曾整理。如直隸、山東,荊斨開溝洫,修水利,治其田土以省漕運。乃置之不理,安坐而待哺於東南。使江淮之間有竊發者,中梗漕運,則青、冀、兗、豫、幽、并之地,無以取給矣。

世間要熱鬧,須耐得幾年冷淡。人儉樸了,方能富厚。但教民儉,又須兼勤。南方勤而不儉,北方儉而不勤。教之勤儉矣,又自官府躬尚簡樸,與民休息,自然民氣日復。若祇要外面熱鬧,饒使百須具舉,到處興修,究所自來,皆此蚩蚩者之膏血,安能使家給人足?

平羅以出富民之穀,此法最妙。古人立倉,曰「常乎」,曰「社」、皆是此意。至借賑,蓋不得已耳。

以教化防閑為無益,豈有此理!郎如眼花了,用眼鏡一遮,便都看見。若說待我閉目靜坐,養出精光,雖有此理,然當下用不著。郎如狐裘以禦寒,當下便暖,難道倒說待我保養元氣足時,自不用此不成?

聖世教化行,人材眾多,彼此薰蒸,德品淳厚,意思深融。如米穀多置釜中,則飯成倍美。人家製蛤醬,備置五味,終有草氣。不如捕魚家囤置一處,其味自佳。彼此初不相假借,惟互相醞釀,其美自倍。

教人而人服從,卻有兩路:一是示以心得,一是誘以功利。七十子之服從,示以心得也;漢之經學,唐、宋之詩賦,明之制藝,誘以功利也。聖人在位,躬行心得以施教化,又官不及私昵,爵罔及惡德,人材安得不盛?

教養人材最要緊。某督學直隸時,於文武童生中,有能背誦《四書》全經小注,及三經、五經,並有膂力武藝者,皆試之,文理粗通,便為拔取。此是勸誘之法,久之,自然皆歸實學,六藝之風,庶幾可復。

宋時監試,郎今鄉試;省試,郎今會試;廷試,即今殿試也。監試及額者,省試不中,明年仍入監試。省試及額者,廷試不中,明年仍入省試。進土有五甲上八甲,其一甲亦不止三人,有五六人不等。一甲方得簽判,後甲則丞簿尉。一年一考,自張元遷試黜落,謁韓魏公,公命作《雪詩》,元得句云:「戰罷玉龍三百萬,殘鱗敗甲滿天飛。」公厭之不顧。元忿竄西夏,見用,遂使中原疲於奔命。自是廷試者,不復黜落矣。問:「簿尉皆用士人,使皆得至大僚,此法殊善。」曰: 「如今吏員出身,自知終身不能望正印,長官亦知其無復遠大,賤而陵之。他自然一心圖富,安得不奸貪百出?若概用士人,勿以資格相限,必知自愛以幸進取矣。親民之官得其人,天下便易治。宋時,簽判尚在通判下,惟一甲大科得做。」

明代科場,解大紳便作弊。永樂命擬人所不講事為問,解泄之於其鄉人,吉安一府,遂至鼎甲居其二,前十名居其七。狀元曾榮記資好,將書冊上語,成片寫入,至卷紙不足,書於殿磚上。永樂閱卷未完,傳問,具以對,乃命就磚上錄而閱之。吾鄉李九我、蘇紫溪,自少同學,後蘇復從李受業,而丁丑先達。至癸未,李會試至都,主其家。蘇以部曹為同考,臨入闈,問如何看文字,李曰:「子才高,遇有平淡文字,恐係有學有養之士,宜留心不可輕棄。」李卷適在蘇房,已置之矣,忽思李言,覆閱,乃大稱賞,蔗之,遂得元。彼時尚有古道,言不及私,亦以信二公之生平不苟。

先王禮樂都有原故。如制禮,便將鬼神情狀,都安置體貼妥當在內。樂的緣故,不知如何便感天人、格鬼神。其制十二律幾個竹管,便與天地之氣相應,卻甚奇。

某看禮樂亦不是難事,如今把禮斟酌,令至易簡,人不難行,自然樂從。樂便把如今的戲整頓起來,就是樂。孟子斷得直截:「今之樂,由古之樂。」人多在律管上講究,即使得了虞舜的律管,作起《韶樂》,亦不必一時便鳳儀獸舞。《家語》中記孔子入齊,見童子揖讓於道,曰:「疾驅車,《韶樂》將作矣。」此等話皆荒唐。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若只郊廟中作樂,就是《雲門》、《咸池》、《韶》、《大武》,亦只天地鬼神聞之,如何天下風俗就會移易?自然是人人見聞,才能移風易俗。如今人看戲,到那忠孝苦難時,便涕泗交流。移易風俗,可見不難。

伊川論掃,謂:「以所出之帝,為東向之尊,其餘合食於前。」此說為長。朱子但謂:「以始祖配之。」自記。

古人的樣子,莫要走他的,他不敢破決的事,畢竟破決不得。如入繼之君,自尊其親,雖濮安懿王,亦終未曾入廟。至明世宗,居然將興獻入廟,坐於武宗之上。不知當日曾經北面,如何能相安?既非創業時追尊之比,而使為帝於身沒之後,不復有宗法,後世能從我乎?

繼嗣之君,於所生父,須還他一個稱呼。即稱「皇考」,尚未全不是。伊川謂當稱「皇伯父」,亦無據。至明世宗,直入其父之主,加武宗之上。孝子不為人後,要做孝子,就莫即帶位。既郎帝位,又不承前面統緒,豈有此理!這是自太祖傳來之統,不可以私其父者。

聖廟從祀之禮,斟酌停當最難。前日議朱子升堂,將位於顏、曾、思、孟之下。某奏:「朱子功德,雖不讓顏、曾、思、孟,但十哲俱是聖門先賢,一旦加其上,恐朱子亦不安。似不如列於十哲之下為是。」果蒙俞允。

古者君臣如朋友,情意相浹,進言亦易,畏憚亦輕。朱子云:「金人初起,君臣席地而坐,飲食必共,上下一心,死生同之,故強盛無比。及入汴,得一南人教他分辨貴賤,體勢日益尊崇,而勢隨衰。」漢高祖初得天下,群臣固無禮,叔孫通不過記得許多秦家制度耳。杜工部云:「叔孫禮樂蕭何律」,其實壞事,就是此二件。

問:「民俗冠昏喪祭,彼此侈靡相耀,了無分別。不如此,眾便笑為鄙嗇失禮。若不立為品制,欲民生日厚,難矣哉。」曰:「諸事自當法古,然亦必順民情,因時勢而行之方好。如今倘要復緇布之冠,豈非無謂?若於一頂帽分別貴賤,使奴僕賤流一出門,人便知為何等人,雖衣錦繡無用,且覺其不稱,自必廢然而止矣。」

古人飲食、衣服起居皆拙滯,不求便利,總欲苦其形骸也。凡極形骸之樂者,皆後世所為。

某謂四舍弟:「六經外,六藝皆當留心。文武既分途,射、御暫可不講,至禮、樂、書、數,實要緊事。書學有顧寧人,數學有梅定九。《音學五書》後,第補聲氣之源一卷,便完全。定九再將《曆論》補幾篇,仍做出九數存古,亦算完備。樂某留心數十年,其書規模具存宵中,只得一年工夫便成。至禮,須弟具稿後,再共斟酌。其略當以孔子所分冠、婚、喪、祭、射、饗、朝、聘分目,其實八件只四項,冠婚是一項,喪祭是一項,射饗是一項,朝聘是一項。起於士大夫,推而上之以至朝廷。有經文者不消說,至如儒先所論有參差處,須著一論於後以見意。今所不行者,則分集經書,以類存古制。又有一小禮,一大禮,幼儀、曲禮在冠婚之前者,附見於前;有朝廷大事,不在八項之內者,附見於後。更斟酌為一簡便禮書,令鄉黨士大夫居家可行者。又省便,又免於村野,同志者相約行之。」

婚禮,三月廟見。朱子改定「三日」,今便可從。或問:「三日連本日算,抑離本日算?」曰:「古人亦是大略說,連離皆可。如《武成》『丁未,祀於周廟』,『越三日庚戌』,是離根算。《召誥》『三月,惟丙午肋。越三日戊申』,下『越三日庚戌』,『越五日甲寅』,皆是連根算。可見不拘。」

所謂「宗子」者,自高祖直承下來,皆是世嫡,方可稱之。若於祖、於父、於曾為嫡長,而於高則非者,便不可以祭四代,稱宗子矣。須俟異日,其子為己立廟,方是宗子。此段曲折,先儒講論甚略,以其義明白耳。然如自身驅貴至於公卿,又不忍不祭四代,郎古之為公卿大夫法得立廟者,豈必盡嫡長乎?此則可推禮文而知,不徒以義起也。

如今要斟酌禮,最是大宗、小宗難停當。此處處置得妥,他都容易。古今不同者此為大,若事必不能行者,空言無用。祇是不可自我創造,畢竟依仿古人,或本之經,或奉之先賢。如伊川說:「人皆可祭高、曾、祖、考」,既有服,豈得無祭?朱子亦如此說,便當依他。人皆疑伊川「奪宗」之說,細思之亦是。庶人立不得廟,他有爵,廟因他而立,未有冕服在後,反以庶人主祭者。如今只得爵位尊者主祭,而宗子並立以存其統。

祭有大宗,大宗之難在宗子。宗子而有祿位則善矣,宗子而無祿位,無祿則不祭。如是而主祭猶用宗子,則犯分;不用宗子,則廢古。如之何則可?先君斟酌最當,主鬯者必用有祿位之人,祝文則並列主祭某、宗子某、直祀某。主鬯者居中,宗子、直祀居旁,俱視行輩年齒為前卻。先時寒族祠堂,祇是春秋兩祭,先君以為冬至、元旦應祭。冬至天氣之始,宜祭始祖。元旦王正之始,宜祭先祖。先君未見程子書,恰闇與伊川合。人總要明理,禮本因人情而制也。

程子謂:「服既及高祖,則祭亦宜如此。祇是品物有豐殺,禮物有繁簡。」是庶人亦可祭高祖,但不可僭用士大夫之禮耳。然其中有古所無,而今時勢不同者,須想得到,不然後人亦難行。宗法是大事,大宗固宜復,然其子孫貴者不必宗子,宗子不必貴。祭用貴者之祿,豈反使宗子之賤加其上?萬一宗子竟是農夫,如之何其加於朝官也。只得貴者宅祭,宗子及直祭同祭。主祭者居中,宗子居左,直祭居右,長一輩者稍前,同班者齊排,卑幼者稍後。祝文竟寫主祭孫某、宗孫某,直祭孫某。至小宗,亦宜仿此意。如某於法得立高曾祖考之廟,然某郎非高祖之宗子也。某為主祭孫,而宗孫即用高祖之長房長孫為之,直祭者每年換人。至五世而祧,則用曾孫之長房長孫為宗孫,以次而下。倘有德有爵不可祧者,則仿古禮祖功宗德之意,將此主移向始祖之廟,合族公祭。不然,貴者之子孫倘竟降為皂隸,又安可以祖之爵,而隆祭之禮?與所謂「葬以大夫,祭以士」者,大不侔矣。祭以本身之爵,非以祖考之爵也。

《家禮》既脫稿,被人竊去,後來朱子不能重具稿,惟囑門人楊氏曰:「此稿日後出時,中有某條某條未。訂正,當為改之。」故《家禮》中有數條,皆經楊氏注明,讀者不可忽過。《家禮》要存古法,故段段有宗子行禮,到底人不能行。如今須考定,令眼前可行方好。卿大夫家,古有世祿,故子孫雖無位,行事尚得與大夫同。今卿大夫,既無世祿,設數傳之後,支子顯達,而宗子卻無祿,則宗子分止宜藨,而支子又不得祭,是使有祿者身享鼎烹,而祖宗僅受菲薄,於心安乎?寒家宗祠在山中,先世士大夫多居郡,祭時不躬不親,惟使直祭者經理其事,故時序歲臘,潦草獻享而已。及先君定蘸,以為宗子有祿,自當主祭,即宗子舉人,而支子進士,宗子侍郎,而庶子尚書,爵秩相彷,亦仍當宗子主祭。若宗子無祿,而庶子顯貴,則貴者以其祿主祭居中,宗子居左,直祭者居右,一同奠獻。如此斟酌,既不背古意,而於今可行,方不為空言。

問:「官及三品者皆得立廟,假如官六七品,得立廟否?」曰:「『適士二廟』,古也六七品於秩為郎,今之郎郎古之士,立祠何妨?亦得祀四親,祇是殺其台。」問:「諸生庶人何如?」曰:「不可立祠。祭於寢,亦可祭四親,其台又當簡略。」問:「小官亦可祀始祖否?」曰:「亦可,只殺禮就是了。大抵程朱有一人說過便可用,他是從道理上秤量過的。聚族之道,聖人所尚;不忘本之誼,君子所先。人皆不敢忘其祖宗,無不是處,自然風俗日厚。祇是屋之大小,台之豐殺,各安其分,初亦無害。」

小宗如及身貴,便應立四親廟。子孫以世代而祧,下至本身玄孫,都該用貴者之宗子、宗孫主祭,蓋五世之澤未斬也。如五世內支子有貴者,亦不得於此祠中主祭,當自別立四親廟可也。大宗不容有二,小宗不妨其多。

祭為吉禮。今仕宦之家,四親多不立廟,又止忌日設祭,祭墓及祭忌。古無是禮也。朱子不敢廢忌日之祭,然變服,用淺黑色巾,蓋猶哀之餘也。豈可當吉禮乎?

程子云:「凡人服既至高祖,祭亦應至高祖。」既得祭,豈可不詳制度?某歸,郎為廟於宅內,作四龕。依朱子法隔開,便不嫌並坐南向,且便於忌日各祭。神座略低,以便祭時几筵相接。

古時,天子、諸侯、大夫,各有祖廟。其合食也,則太祖正東向之位。今既無各廟之制,又無東向之禮,則同堂異室,自然並坐南向。祇是妣本附祖,合饗時,人家都設一筵,大不妥。母子同席猶可,舅婦可同席乎?伊川自說得確:「四親應分為四席,寧可以一筵而分為四處。若再為通融,則祖與祖為一處,妣與妣為一處,一筵分為兩筵,則更便矣。」意厚而禮明,不惟其物也。

吾家遵程朱之教,祭自高祖以下,於官舍則立祠版,奉以行。但祠版只同一寵,既不容,版隔作四,如朱子之制,則供饌時,勢難多席;若循俗通用一席,則是舅婦同席,於體不順。今酌分為二席,東席祭四代祖考,西席祭四代祖妣,父子姑婦,固無嫌於同席也。官舍無常,難以如禮,如此權宜行之,庶猶不至大謬。清植。

畫像之設,程子以為少一根須,便是別人。其言似太固。夫推孝子慈孫哀慕之心,夢寐仿佛,猶願見之,況形像宛然,想見平生者乎?自記。

張子言:「三年之喪,期可祭。」此句未安。至云:「期之喪,既葬可祭。緦功之喪,腧月可祭。」似乎可行。自記。

墓祭以寒食,始見於開元之詔,其文曰:「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寢以成俗。」故萬季野疑其起於陳、隋之間。寒家上墳,不用寒食,而用戌亥之月,似更有理。古者廟祭墓藏,樂以迎來,哀農以送往,報魂報魄,求諸陽、求諸陰,各以其類,順天道之節。自記。

祭酒之禮,有三樣不同。先灌酒者,代祖宗祭先代為飲食之人,所謂「祭酒」也。次奠酒,斟一杯奠於列祖,斟一杯奠於列妣。次方每祖位前各斟一杯,每妣位前各斟一杯。如盛筵廷賓然,初登筵,則向外以酒灌地,所謂「祭酒」也。次斟一杯送首座客,所謂「奠酒」也。客辭,則令人每客前各斟酒。亦三樣不同。

有人年少,妻死無子,即扯一族人為嗣,於神主旁,書男某奉祀。大為悖謬。繼嗣本為繼祖,乃為男子設,未有為婦人設者。況夫在則夫為主,其題主應作亡妻某氏神主,其旁不書奉祀。

錢楮乃五代後事,然行之久,亦難廢。即使聖人到今制禮,亦必不同於三代,何則?人主習俗不同,郎鬼神亦不同也。古人祭,取蕭合膟膋爇之,所以求神於陽;灌酒於地,所以求神於陰。今之燒香,亦求神於陽之義。此皆無害於禮,從俗可也。

古冠皆以束發,當鱖處率使空,如今婦人之覆髻者,而略加高。夏收、殷辱,皮弁、爵弁,及後世竹皮、進賢、遠遊諸冠,皆然。郎冕亦然,發後板向前如覆瓦,前仍空也。至漢元帝,頭上有壯發一攢,因覆以片巾。王莽頭禿,又全覆之,而謂之幘。自是人皆效之。及宇文融,遂製襆頭,以方巾冪首,四隅四帶,兩帶結髮後,垂其餘,以前兩帶從髻後繞同,而紐結於前。唐明皇因以後兩帶,用銅絲鉤起,彎向前以示異。郎今戲場中兩翅冠也。魚朝恩則內用桐木為楞骨,使高而方,士大夫皆承用之。五代時,始改為軟紗帽,郎用襆頭而模之。明始加漆,為今戲場中圓紗帽,而以方者為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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