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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40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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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九卷目錄

 史學部彙考五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雜史 傳記一

經籍典第四百九卷

史學部彙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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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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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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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冢周書》十卷。

晁氏曰:晉太康中,汲郡與《穆天子傳》同得晉孔晁《注》。蓋孔子刪採之餘,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諸侯皆有史官,唯書法信實者行于世。秦、漢罷黜封建,獨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貪而曲筆,虛美隱惡,不足考信,則儒學處士必私有記述,以伸其志,將來賴之,以證史官之失,其為益大矣。以司馬遷之博聞,猶采數家之言以成其言,況其下者乎?亦有「聞見單淺,記錄失實,胸臆偏私,褒貶弗公,以誤後世者,在觀者慎擇之而已矣。」

陳氏曰:晉太康汲郡發魏安釐王冢所得竹簡書,此其一也。凡七十篇,敘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序》散在諸篇,蓋以倣孔安國《尚書》。相傳以為孔子刪書所餘者,未必然也。文體與古文不類,似戰國後人效倣為之者。

巽巖李氏曰:「《隋唐經籍藝文志》皆稱此書得之晉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孔晁注解,或稱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則晉以前初未有此也。然劉向、班固所錄,並著《周書》七十一篇,且謂孔子刪削之餘,而司馬遷記武王克殷事,蓋與此合。豈西漢世已得入中祕,其後稍隱,學者不道,及盜發冢,乃幸復出邪?篇目「比漢,但闕一耳,必班、劉、司馬所見者也,繫之汲冢,失其本矣。書多駮辭,宜孔子所不取,抑戰國處士,私相綴續,託周為名,孔子亦未必見。章句或脫爛難讀,更須考求,別加是正云。」容齊洪氏《隨筆》曰:「《周書》今七十篇,殊與《尚書》體不相類,所載事物,亦多過寔。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適紂所在,射之,三發』」而後下車,擊之以《輕呂》。劍名。「斬之以黃鉞,縣諸大白。商二女既縊,又射之三發,擊之以輕呂,斬之以元鉞,縣諸小白。越六日,朝至于周,以三首先馘,入燎于周廟,又用紂于南郊。夫武王之伐紂,應天順人,不過殺之而已。紂既死,何至梟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為淫侈,至於擒虎二十有二,貓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羆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馘磨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雖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殺為仁,無緣所馘如此」,蓋大言也。《王會篇》皆大會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堯、舜、禹、湯後。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寶玉億有百萬。」所紀四夷,國名頗古奧,獸畜亦奇崛。以肅慎為稷慎,獩人為穢人,樂浪之夷為良夷,姑蔑為姑妹,東甌為且甌,渠搜為渠叟,高句麗為高夷,所敘穢人,前兒、「若彌猴立行,聲似小兒,良夷在子。」獸名鱉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則鳴。楊州禺禺,魚人鹿。《青丘》狐,九尾。東南夷曰《氐乘黃》,乘黃者似騏,背有兩角。東越海蛤,海陽盈車,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䶂犬者,露犬也,能飛食虎豹。區陽戎以鱉封,鱉封者若彘,前後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雞。康民以稃苡,其實如李,食之宜子。北狄州縻費。費,其形人身,枝腫,自笑,笑則上脣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生生若黃狗,人面能言,奇幹。亦北狄善芳,頭若雄雞,佩之令人不眯。正東高夷嵰羊,嵰羊者,羊而四角,西方之戎曰獨鹿,卭卭距虛,《犬戎》文馬而赤。𩯝縞,身目若黃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閭。北閭者,其華若羽,以其木為車,終行不敗。篇末引《伊尹朝獻商書》云:「湯問伊尹,使為四方獻令。伊尹請令正東以魚皮之鞞、鰂醬、蛟瞂、利劍,正南以珠璣、瑇瑁、象齒、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歷》」珠名龍角正北,以橐駝、騊駼、駃騠良弓為獻。湯曰:「善。」凡此皆無所質信,姑錄之以貽《博雅》者。唐太宗時,遠方諸國來朝貢者甚眾,服裝詭異,顏師古請圖以示後,作《王會圖》蓋取諸此。《漢書》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毋為權首,將受其咎」;以為《逸周書》,此亦無之,然則非全書也

後村劉氏曰:《汲冢書》十卷,七十篇,與《藝文志》《周書》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謂其記錄失實,李仁父謂書為駮詞。按中間所載,武王征四方馘億有十萬七百七十有九,俘三億萬二百三十,暴於秦皇、漢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見前段。紂囿雖大,安得熊羆如是其眾?又謂「俘商寶玉億有百萬」,皆荒唐誇誕,不近人情,非止於駮而已。《百篇》聖筆所定,孟子猶疑漂杵之語。前輩云:「吾欲忘言觀道妙。」《六經》俱不是全書,況汲冢之類乎?

《吳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後漢趙曄撰。吳起太伯,盡夫差;越起無餘,盡勾踐。內吳外《越》,本末咸備。

《吳越春秋傳》十卷。

《崇文總目》:唐皇甫遵注。初,趙曄為《吳越春秋》十卷。其後有楊方者,以曄所撰為煩,又刊削之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書,考定而注之。

《越絕書》十五卷。

《崇文總目》:「子貢撰,或曰子胥。」「胥」 字疑誤。舊有《內紀》八,《外傳》十七,今文題闕舛,載二十篇,又載春申君,疑後人竄定。世或傳二十篇者,非是。

陳氏曰:無撰人名氏。相傳以為子貢者,非也。其書雜記吳、越事,不及秦、漢,直至建武二十八年。蓋戰國後人所為,而漢人又附益之耳。《越絕》之義曰:「聖人發一隅,辨士宣其辭。聖文絕於彼,辨士絕於此,故曰越絕。」 雖則云然,終未可曉也。

《西京雜記》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晉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劉子駿《漢書》百卷,乃當時欲撰史錄事而未得締思無前後之次,雜記而已。後學者始甲乙,終壬癸,為十卷。以其書校班史,殆全取劉書耳。所餘二萬言,乃抄撮之,析二篇以裨《漢書》之闕,猶存甲乙裒次。」 江左人或以為吳均依託為之。

陳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劉子駿書》百卷,先父傳之。歆欲撰《漢書》,雜錄漢事,未及而亡。試以此記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劉書,有少異同耳。固所遺不過二萬餘言,今抄出為二卷,以裨《漢書》之闕。」 所謂「先父」 者,歆之於向也。而《館閣書目》以為洪父傳之,非是。《唐·藝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後人分之也。按洪博聞深學,江左絕倫,著書幾五百卷,本傳具載其目,不聞有此書。而向歆父子亦不聞洪嘗作史傳於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應全沒不著也。殆有可疑者,豈惟非向歆所傳,亦未必洪之作也。

《東觀漢記》十卷。

陳氏曰:漢謁者僕射劉珍、校書郎劉騊駼等撰。初,班固在顯宗朝嘗撰《世祖本紀》《功臣列傳載記》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其後,蔡植、蔡邕、馬日磾等皆嘗補《續。唐·藝文志》著錄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吳漢、賈復、耿弇、寇恂、馮異、祭遵及景丹、蓋延九人列傳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闕第七、八二卷。未知果當時之遺否也。羅鄂州《序》曰。願聞之。上蔡任。請幫助識別此字。《文源》曰:請幫助識別此字。「家舊有《東觀漢記》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後得蜀本,錯誤殆不可讀。用祕閣本讎校,刪著為八篇。洎見唐諸儒所引,參之以袁宏《後漢紀》、范曄《後漢書》,粗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顯宗命班固為蘭臺令史,遷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永寧元年,太后又詔劉珍與劉騊駼作《建武以來名臣傳》,今此記所存,皆建武事,豈固及珍、騊駼所述耶?其文間類《前漢書》,又《傳》後所題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劉之所為分也。然固與《珍傳》不載成書卷目。《隋書經籍志》稱劉珍所撰《漢記》百四十三卷,《新》、舊《唐書經籍藝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吳兢所藏與官書卷同。劉知幾所有僅百「十四篇。本朝歐陽公嘗欲求於海外,後復散亡,今所存纔此耳,豈不惜哉!然後漢成書,自劉珍、謝承、薛瑩、司馬彪、華嶠、謝忱、袁松、劉義慶、蕭子顯凡九家,唯華嶠專述《漢記》。逮范曄總載諸家,而成書亦以華嶠為主。後之欲考《漢記》者,於范氏之書猶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願以為此書乃漢世史臣親記見聞,而表范出魏、晉後。以世揆之,不得為此。觀《高密侯》一傳,而綱領見矣。書雖不全,當共存錄,因刻板於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時」字,不欲輒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馬遷《史》至《陳》《隋書》,附以《唐實錄》,纂其要,分十例,為六十卷。後其子迥折而倍之。

陳氏曰:蓋鈔節歷代史也。司馬溫公嘗稱其書「使學者觀之。」 今按《國史志》凡一百九卷,目錄一卷。《中興書目》一百二十卷,止於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

唐末峻,元和中人,則其書當止於德順之間。迥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為百二十,取其便易」 而已,初未嘗有所增加也。其止於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後人傅益之,非高氏本書。此書舊有杭本,今本用厚紙裝䙡夾面寫多錯誤,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說》一卷。

晁氏曰:唐張詢古撰。以梁、陳、北齊、周、隋君臣雜事,分三十門纂次。

《古史》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蘇轍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編年之法為紀傳世家,記五帝以來,然不得聖人之意,今因遷之舊,始伏羲,訖秦始皇,為七本紀、十六世家、三十七列傳,謂之《古史》。追錄聖賢之遺意,以示後世國史識蘇氏之學皆權謀變詐。」 今觀此書,蓋不然,則知子由晚節為學益精深云。

朱子《古史餘論》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書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為善不為不善之意,非近世論者所能及。而論史遷以為淺近而不學,疏略而輕信,亦中其病。顧其本末乃有大不相應者。其曰帝王之道以無為宗,萬物莫能嬰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論聖人,非能知聖人之所以為聖也。故其為言,虛空無實,而中外首尾不相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與孔子知之而有隱,孟子知之而未盡者,皆何事耶?若但曰「以無為宗,萬物莫能嬰之」 而已,則數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謂也。此皆義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漢以來,史冊之言近理而可觀者,莫如此書,而其所未合猶若此,豈其學之所從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講磨詠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雖既其文而未既其實,雖聞其號而未燭厥理」 也。

蘇氏之學,大扺不知義理本原之正,而「橫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 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勝舉。少公資稟靜厚,故此書於一時正見有暫明者,而本原綱領終未能了。若長公之《志林》,又不逮遠矣。

陳氏曰:「其書因馬遷之舊,上觀《詩》《書》,下攷《春秋》及秦、漢雜錄,為《本紀》《世家》《列傳》。」 蓋漢世《古文經》未出,戰國諸子各自著書,或增損故事以自信其說,遷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傳之語,以易古文舊說,故為此史以正之。然詆遷為不學淺近則過矣。鴈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懷精識,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於終身」 ,不能以《易》觀。其《黃門應制》五十篇之文,首論夏、商、周,考其年甫踰冠耳,而其辭已閎詣如此。逮晚謫官,續成古史,乃系以前論,止附益數言,豈非理之所到,初無老少之異乎?


《太清記》十卷。

《崇文總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盡六年。初,侯景破建鄴,韶西奔江陵。士人多問城內事,韶不能人人為說,乃疏為一篇,問者即示之。元帝聞而取讀曰:「昔王韶之為《隆安記》,言晉末之亂離,今亦可以為《太清記》矣。」 韶因為之。然其議論皆謝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實錄。

《魏典》三十卷。

《崇文總目》:唐太常少卿元行沖撰。起道武帝,終宇文革命,凡三十篇。孝武入關,則書東魏為東帝,並載兩國事為凡例,微用編年之法,文約事詳,學者宗之。行沖以族出於魏,剋意論著,引魏明帝時西柳谷瑞石,有牛繼馬後之象,舊史謂元帝本出牛氏,行沖以為非,因言道武名犍,繼晉受命,此其應也。特為論載於篇。

陳氏曰:今本從莆田劉氏借錄。卷帙多寡不同,歲月首尾不具,殆類《抄》節,似非全書。

《三國典略》二十卷。

《崇文總目》:唐汾州司戶參軍丘悅撰。以關中、鄴都、江南為三國,起西魏,終後周,而東包魏、北齊,南總梁、陳,凡十三篇。今卷第多遺,自二十一以下卷闕。

《南部煙花錄》一卷。

晁氏曰:唐顏師古撰。載隋煬帝時宮中祕事。僧志徹得之於官閣筍筆中,一名《大業拾遺記》。

《大業雜記》十卷。

晁氏曰:唐杜寶撰。起隋仁壽四年煬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陳氏曰:序言「貞觀修史未盡《實錄》」 ,故為此書,以彌縫闕漏。

《大唐新語》十三卷。

晁氏曰:唐劉肅撰。輯故事。起《武德》,止《大曆》,分為三十類。肅,元和時人。

《大唐說纂》四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分門類事效《世說》,止有十二門,恐非全書。

容齋洪氏《隨筆》曰:「《藝文志》有李繁《大唐說纂》四卷,今罕得其書,予家有之,凡所紀事,率不過數十字,極為簡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節」 一門曰:「武后問石泉令王方慶曰:『朕夜夢雙陸不勝,何也』?曰:『蓋謂宮中無子,意者恐有神靈儆夫陛下』。因陳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廬陵王復儲位。《新史》載其說,《通鑑》去之,似為」 可惜。

《景龍文館記》八卷。

陳氏曰:唐修文館學士武甄平一撰。記中宗初置學士以後館中雜事,及諸學士應制倡和篇什雜文之屬,亦頗記中宗君臣宴褻無度以至暴崩。其後三卷,為《諸學士傳》。今闕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錄》八卷。

陳氏曰:唐戶部尚書扶風馬總會元撰。記唐以來雜事,分為七門,末卷為《雜錄》。舊有一本,略甚,後得程文簡本傳之,始為全書。

《開元天寶遺事》四卷。

晁氏曰:漢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學士。蜀亡,仁裕至鎬京,採摭民言,得「《開元》《天寶遺事》」 一百五十九條,後分為四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俗間所傳淺妄之書,所謂《雲仙散錄》《開元天寶遺事》之屬,皆絕可笑。《遺事》託云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時人,雖文章乏氣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數端以為笑。其一云:『姚元崇開元初作翰林學士,有步輦之召。按元崇自武后時已為宰相,及開元初三入輔矣。其二云:『郭元振少時美丰姿,宰相張嘉貞』』」 欲納為婿,遂牽紅絲線得第三女,果隨夫貴達。按元振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貶死,後十年嘉貞方作相。其三云:「楊國忠盛時,朝之文武爭附之以求富貴,惟張九齡未嘗及門。」 按九齡去相位十年,國忠方得官耳。其四云:「張九齡覽蘇頲文卷,謂為文陣之雄師。」 按頲為相時,九齡元未達也。此皆顯顯可言者,固鄙淺不足攻,然頗能疑誤後生也。惟張彖指楊國忠為冰山事,《資治通鑑》亦取之,不知別有何据。近歲興化軍學刊《遺事》,南劍州學刊《散錄》,皆可毀。

《明皇雜錄》二卷。

晁氏曰:唐鄭處晦撰。記孝明時雜事。《別錄》一卷,題《補闕》,所載十二事。

陳氏曰:其書「大中九年序。」 處晦,太和八年進士也。

《開元傳信記》一卷。

晁氏曰:唐鄭棨撰。紀開元、天寶傳聞之事,故曰《傳信》。

《開元昇平源記》一卷。

陳氏曰:唐史官吳兢撰。敘姚元崇十事。

《廬陵王傳》一卷。

陳氏曰:唐彭王傅會稽徐浩季海撰。敘狄仁傑《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陳氏曰:唐洋州司功包諝撰。記安、《史》之亂。

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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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補》二卷。

晁氏曰:唐李肇撰。起開元,止長慶間事。初,劉餗記元魏迄唐開元事,名曰《國朝傳記》,故肇續之。

《幸蜀記》三卷。

晁氏曰:唐李匡文、宋巨周、宋居白撰。初,匡文《記》盡孝明崩,巨周《記》止於歸長安,敘事互相詳略。居白合二《記》,以宋為本,析李為注,取二《序》冠篇,復掇遺事增廣焉。

次《柳氏舊聞》一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中元中,史臣柳芳與高力士同竄黔中,為芳言開元、天寶禁中事,乃論次號問「高力士。」 李吉甫與芳子冕,貞元初俱為尚書郎,嘗道力士之說。吉甫每為其子德裕言,歲祀既久,遺槁不傳,但記十七事。後文宗訪力士事於德裕,德裕編次上之,多同《明皇雜錄》。

《本天錄》四卷。

陳氏曰:唐趙元一撰。起建中四年,涇原叛命,終興元元年,克復神都。

《燕南記》三卷。

陳氏曰:唐恆州司戶谷況撰。專記成德一鎮事。自建中二年至大和七年,起張志忠,終王承元。《古語》有「燕南垂,趙北際」 ,今以其在燕之南,故名。然河北諸鎮連叛,事跡亦略矣。

《建中河朔記》六卷。

陳氏曰:唐李公佐撰。序言「與從弟正封讀國史,至建中、貞元之際,序述河朔故事,未甚詳備,以舊聞於老僧智融及谷況《燕南記》所說略同,參錯會要,以補史闕。」

《邠志》三卷。

陳氏曰:唐殿中侍御史凌準宗一撰。《邠軍》,即朔方。

軍也。此本從盱江晁氏借錄,其末題曰《文忠修唐史》,求此書不獲,今得於忠憲范公之孫伯高,其中尚舛誤,當訪求正之。紹興乙丑,晁公酇。

《涼公平蔡錄》一卷。

陳氏曰:唐山南東道掌書記鄭澥撰。「涼國公」 者,李愬也。

《開成承詔錄》二卷。

晁氏曰:唐李石撰。石與鄭覃、李固言相文宗,錄當時延英奏對事。開成年號。

《太和野史》三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但稱「大中戊辰陳郡袁濤序。」 自《鄭注》而下十七人,本共為一軸,濤分之為三卷。

《太和摧兇記》一卷。

陳氏曰:文與上同,而不分卷,豈其初本耶?

《野史甘露記》二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上卷記《甘露》之禍,下卷記《諸臣本末》。

《乙卯記》一卷。

陳氏曰:唐布衣李潛用撰。末又有吳郡李寔者,述《訓》注本,謀附益之。乙卯,太和九年也。

《兩朝獻替記》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德裕相文宗、武宗,錄當時奏對議論。

《元和朋黨記》 卷。

晁氏曰:宋馬永易記牛、李朋黨始末,自「牛僧孺試賢良」 ,至令狐綯去位。

陳氏曰:池州石埭縣尉維揚馬永易明叟撰。自元和三年牛、李對策,以至大中十三年,令狐綯罷相,唐朋黨本末具矣。永易嘗著《唐職林》《實賓錄》等書,崇、觀、政和間人也。又有馬永卿大年者,從劉元城游,大觀三年進士,當是其群從館閣書以永易為唐人,大誤也。

《會昌伐叛記》一卷。

陳氏曰:李德裕撰。記「平澤潞」 事。

《四夷朝貢錄》十卷。

陳氏曰:唐給事中渤海高少逸撰。會昌中,宰相李德裕以黠戞斯朝貢,莫知其國本原,詔為此書。凡二百一十國,本二十卷,合之為十卷。

《東觀奏記》三卷。

晁氏曰:唐裴廷裕撰。昭宗時,長安寇亂相仍,自武宗以後日曆、起居注散軼不存,詔史臣撰宣懿、僖三朝實錄。廷裕次《宣宗錄》,特採大中以來耳目聞見,撰次此書,奏記於監修杜讓能,以備史閣討論云。

陳氏曰:「記宣宗朝事,凡八十九條。」

《貞陵遺事》二卷,《續》一卷

陳氏曰:唐中書舍人令狐澄撰。吏部侍郎柳玭續之。澄所記十七事,玭所續十四事。

《咸通庚寅解圍錄》一卷。

陳氏曰:唐成都少尹張雲景之撰。言「南詔圍城扞禦事。」

《金鑾密記》一卷。

晁氏曰:唐韓偓撰。偓,天復元年為翰林學士,從昭宗西幸,朱溫,圍岐三年,偓因密記其謀議及所聞見,事止於貶濮州司馬。予嘗謂偓有君子之道四焉:唐之末,南北分朋而忘其君,偓、崔引門生,獨能棄家從上,一也;其時搢紳無不交通內外,以躐取爵祿,偓獨能力辭相位,二也;不肯草韋貽範起復麻,三也;不肯致拜於朱溫,四也。《詩》曰「風雨如晦,雞鳴不已」 ,偓之謂矣,而宋子京薄之,奈何?一本釐天復二年、三年各為一卷,首尾詳略頗不同,互相讎校,凡改正千有餘字云。

陳氏曰:具述在翰苑時事,危疑艱險甚矣。昭宗屢欲相之,卒不果而貶,竟終於閩,非不幸也。不然,與崔垂休輩駢首就戮於朱溫之手矣。

《大唐補記》三卷。

陳氏曰:南唐程匡柔撰。序言懿宗朝有焦璐者,撰年代紀述神堯止宣宗,匡柔襲摭三百年曆,補足十九朝,起咸通戊子,止癸巳,附璐書中。乾符已後,備存補記。末有《後論》一篇,文辭雖拙,議論亦正。

《南部新書》五卷。

晁氏曰:皇朝錢希白撰。記唐故事。

《桂苑叢談》一卷。

晁氏曰:題云馮翊子子休撰。雜記唐朝雜事。僖、昭時當是五代人。李邯鄲云「姓嚴。」

《中朝故事》二卷。

晁氏曰:偽唐尉遲偓撰。記唐懿、昭、哀三朝故事,故曰「中朝。」

《三朝見聞錄》八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起乾符戊戌,至天祐末年,及莊宗中興後河東事跡。「三朝」 者,僖、昭、莊也,其文直述。

多鄙俚

《廣陵妖亂志》三卷。

陳氏曰:唐晉陽鄭廷誨撰。言高駢、呂用之、畢師鐸等事。

《汴水滔天錄》一卷。

陳氏曰:唐左拾遺王振撰。言「朱溫篡逆事。」

呂夏卿《兵志》三卷。

晁氏曰:皇朝呂夏卿撰。公武得之於宇文時中。季蒙題其後云:「夏卿修《唐史》,別著《兵志》三篇,祕之,戒其子弟勿妄傳。鮑欽止吏部好藏書,苦求得之。其子無為太守恭孫偶言及,因懇借抄錄於吳興。」

《耳目記》二卷。

晁氏曰:題云「劉氏」 ,未詳何時人。雜記唐文、五代事。

《朱梁興創遺編》二十卷。

陳氏曰:梁宰相敬翔子振撰。自廣明巢賊之亂,朱溫事跡,訖於天祐弒逆,大書「特書」 ,不以為愧也。其辭亦鄙俚。

《莊宗台禍記》一卷。

陳氏曰:「後唐中書舍人黃彬撰。」

《入洛記》一卷。

晁氏曰:蜀王仁裕撰。仁裕隨王衍降入洛陽,記往返塗中事,并其所著詩。

《賈氏備史》六卷。

陳氏曰:漢諫議大夫賈譚撰。敘石晉禍亂,每一事為一詩系之。

《晉朝陷蕃記》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質撰。質,石晉末在翰林,為出帝草《降虜表》,知其事為詳。記少主初遷於黃龍府,後居於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歲入汴,順數至甲子歲為十八年,實國朝太祖乾德二年也。陳氏曰:據《莆田鄭氏書目》云「范質撰。」 本傳不載,故《館閣書目》云「不知作者」 ,未悉鄭氏何所據也。

《晉太康平吳記》二卷。

隋氏曰:周吏部尚書張昭撰。世宗將討江南,昭采晉武平孫皓事跡,為書上之。

《唐餘錄》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皞奉詔撰。皞芟《五代舊史》繁雜之文,採諸家之說,倣裴松之體附注之。以本朝當承漢、唐之盛,五代則閏也,故名曰《唐餘錄》。寶元二年上之。溫公修《通鑑》,間亦取之。皞,曾之弟。

陳氏曰:是時惟有薛居正《五代舊史》,歐陽修書未出。此書有紀有志有傳,又博采諸家小說,倣裴松之《三國志注》附其下方,蓋五代別史也。《館閣書目》以入「雜傳」 類,非是。

《唐末汎聞錄》一卷。

晁氏曰:皇朝閻自若纂。乾德中,王普《五代史》成,自若之父觀之,謂自若曰:「唐末之事,皆吾耳目所及,與史冊異者多矣。」 因話見聞故事,命自若志之。陳氏曰:題常山閻自若撰,記五代及諸僭偽事。其序自言乾德中得於先人及舅氏聞見,且曰:「傳者難驗,見者易憑,考之史策,不若詢之耆舊也。」 然所記亦時有不同者,如李濤納命事,本謂張彥澤,今乃云「謁周高祖」 ,未詳孰是。

《五代補錄》五卷。

晁氏曰:皇朝陶岳撰。祥符壬子,以「五季史書闕略,因書所聞,得一百七事。」

陳氏曰:每代為一卷,凡一百七條。岳,雍熙二年進士。

《五代史闕文》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偁撰。錄《五代史》筆避嫌漏略者,以備闕文。凡一十七事。

《建隆遺事》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偁記太祖事。按太祖崩時,趙普已罷為河南節度使,盧多遜亦是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始除平章事。今云上將晏駕,前一日召趙盧入宮,其謬甚矣。世多以其所記為然,不足信也。王氏《揮麈錄》曰:「《建隆遺事》,世稱王元之所述,其間率多誣謗之詞,至於稱趙普、盧多遜受遺詔昌陵,尤為舛謬。」 按《國史》,韓王以開寶六年八月免相,至大平興國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鈞。當太祖升遐時,普政在外,何緣前一日與盧多遜同見於寢邪?稱太祖長子德昭為南陽王,又誤矣。初未嘗有此事。元之當時近臣,又秉史筆,豈不詳知?且載《秦王傳》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見《三朝國史·秦王傳》稱「可謂亂道」 ,此特人託名為之。又按: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賦》,與《國史》本傳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誥舍人貶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學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齊安郡。」 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顛錯,其偽也明矣。

巽巖李氏曰:世傳王禹偁所記《建隆遺事》十三章,考其章句,大扺不類禹偁平日之文。其七章十三

考證

章鄙悖,益可駭。幸而史官弗信,然學士大夫不習朝廷之故者,猶以禹偁所作私信之,余常反復證驗,力排其誣,決知其不出於禹偁矣。蓋禹偁,世所謂名賢者,而數以直道廢,故群不逞輒假借竄寄,謂世可欺。殊不知普實愛重禹偁,而禹偁於普尤拳拳也。普遺槁四六表狀,往往見《禹偁集》,蓋禹偁代作也。彼小人焉得識之。

陳氏曰:其記陳橋驛前戒誓諸將事,元出熙陵,而序文云「近取《實錄》入禁中,親自筆削。」 然則此書之作,誠何謂也。《邵氏聞見錄》亦嘗表而出之,而或者亦辨此書之偽。當考。

《祖宗獨斷》一卷。

晁氏曰:皇朝陸經「記《祖宗獨斷事》十卷。」

《龍飛日曆》一卷。

晁氏曰:皇朝趙普撰。記顯德七年正月藝祖受禪事,是年改「建隆。」 二月,普撰此書。普時為樞密學士。

《景命萬年錄》一卷、《藝祖受禪錄》一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記「趙氏世次,藝祖歷試,迄受禪」 事。


《聖宋掇遺》一卷。

晁氏曰:皇朝歐陽靖撰。記國初至仁宗君臣美事,以備《史》闕。

《晉公談錄》三卷。

晁氏曰:皇朝丁謂撰。多本朝事。每章之首皆稱「晉公言」 ,不知何人為「潤益。」 初,董識志彥得之於洪州潘延之家。延之,晉公甥,疑延之所為。

《涑水記聞》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馬光撰。記「賓客所談祖宗朝及當時雜事。」

陳氏曰:此書行於世久矣。其間記呂文靖數事,呂氏子孫頗以為諱。蓋嘗辨之,以為非《溫公全書》,而公之曾孫侍郎伋季思遂從而實之,上章乞毀板,識者以為譏。

《嘉祐時政記》一卷。

晁氏曰:吳奎、趙概、歐陽修記立英宗事,并賈易《論》、韓琦定《冊疏》附於後。

《甘陵伐叛記》一卷。

陳氏曰:題文升撰,不知何人。末有論,稱「甘陵人蘇朔為余言其大父慶曆中陷賊,親見賊初叛時事。」 按《中興書目》有《甘陵誅叛錄》,稱殿中丞王起撰。起時為文彥博幕客,然則別自一書也。

《隆平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鞏撰。記五朝君臣事蹟。其間記事多誤,如以《太平御覽》與《總類》兩書之類,或疑非鞏書。

《濮王中陳》一卷。

晁氏曰:記治平中封濮安懿王時「宰相奏狀及臺諫言章。」

《歐陽濮議》四卷。

晁氏曰:皇朝歐陽修永叔撰。其序云:「武王之作,人皆謂君可代;濮議之興,人皆謂父可絕。盟津之會,獨夷、齊不食周粟而餓死,世未之知也。後五百年,得孔子而後顯。」然則濮議其可與庸人以口舌一日爭邪?熙寧初,永叔知亳州日,書成上之蘇子瞻《永叔》,客也。亦以「臺諫之論為直」云。

《書壬戍事》一卷。

隋氏曰:不知何人作。記永樂之敗甚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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