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40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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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百九卷目录

 史学部汇考五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二杂史 传记一

经籍典第四百九卷

史学部汇考五[编辑]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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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史[编辑]

《汲冢周书》十卷。

晁氏曰:晋太康中,汲郡与《穆天子传》同得晋孔晁《注》。盖孔子删采之馀,凡七十篇。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唯书法信实者行于世。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史官或怯而阿世,贪而曲笔,虚美隐恶,不足考信,则儒学处士必私有记述,以伸其志,将来赖之,以证史官之失,其为益大矣。以司马迁之博闻,犹采数家之言以成其言,况其下者乎?亦有“闻见单浅,记录失实,胸臆偏私,褒贬弗公,以误后世者,在观者慎择之而已矣。”

陈氏曰:晋太康汲郡发魏安釐王冢所得竹简书,此其一也。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序》散在诸篇,盖以仿孔安国《尚书》。相传以为孔子删书所馀者,未必然也。文体与古文不类,似战国后人效仿为之者。

巽岩李氏曰:“《隋唐经籍艺文志》皆称此书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孔晁注解,或称十卷,或八卷,大抵不殊。”按此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七十一篇,且谓孔子删削之馀,而司马迁记武王克殷事,盖与此合。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其后稍隐,学者不道,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篇目“比汉,但阙一耳,必班、刘、司马所见者也,系之汲冢,失其本矣。书多駮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续,托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章句或脱烂难读,更须考求,别加是正云。”容齐洪氏《随笔》曰:“《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寔。其《克商解》云:‘武王先入,适纣所在,射之,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以黄钺,县诸大白。商二女既缢,又射之三发,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元钺,县诸小白。越六日,朝至于周,以三首先馘,入燎于周庙,又用纣于南郊。夫武王之伐纣,应天顺人,不过杀之而已。纣既死,何至枭戮俘馘,且用之以祭乎?其必不然者也。”又言:“武王狩事尤为淫侈,至于擒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三,牦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一,罴百十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麂十有六,麝五十,鹿三千五百有二。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其多如是。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无缘所馘如此”,盖大言也。《王会篇》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云“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在右。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四公者,尧、舜、禹、汤后。商、夏即杞、宋也。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兽畜亦奇崛。以肃慎为稷慎,獩人为秽人,乐浪之夷为良夷,姑蔑为姑妹,东瓯为且瓯,渠搜为渠叟,高句丽为高夷,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立行,声似小儿,良夷在子。”兽名鳖身人首,脂其腹,炙之藿则鸣。杨州禺禺,鱼人鹿。《青丘》狐,九尾。东南夷曰《氐乘黄》,乘黄者似骐,背有两角。东越海蛤,海阳盈车,大蟹。西南戎曰央林,以酋耳,酋耳者,身若虎豹。渠叟以䶂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区阳戎以鳖封,鳖封者若彘,前后有首。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皋鸡。康民以稃苡,其实如李,食之宜子。北狄州縻费。费,其形人身,枝肿,自笑,笑则上唇翕其目,食人《都郭》。亦北狄生生若黄狗,人面能言,奇干。亦北狄善芳,头若雄鸡,佩之令人不眯。正东高夷嵰羊,嵰羊者,羊而四角,西方之戎曰独鹿,卭卭距虚,《犬戎》文马而赤。𩯝缟,身目若黄金,名古皇之乘,白州北闾。北闾者,其华若羽,以其木为车,终行不败。篇末引《伊尹朝献商书》云:“汤问伊尹,使为四方献令。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鞞、鲗酱、蛟瞂、利剑,正南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正西以丹青、白旄、《江历》”珠名龙角正北,以橐驼、𫘦𬳿、𫘝𫘨良弓为献。汤曰:“善。”凡此皆无所质信,姑录之以贻《博雅》者。唐太宗时,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服装诡异,颜师古请图以示后,作《王会图》盖取诸此。《汉书》所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毋为权首,将受其咎”;以为《逸周书》,此亦无之,然则非全书也

后村刘氏曰:《汲冢书》十卷,七十篇,与《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合,但少一篇。晁子止谓其记录失实,李仁父谓书为駮词。按中间所载,武王征四方馘亿有十万七百七十有九,俘三亿万二百三十,暴于秦皇、汉武矣,狩擒虎二十有二。云云。见前段。纣囿虽大,安得熊罴如是其众?又谓“俘商宝玉亿有百万”,皆荒唐夸诞,不近人情,非止于駮而已。《百篇》圣笔所定,孟子犹疑漂杵之语。前辈云:“吾欲忘言观道妙。”《六经》俱不是全书,况汲冢之类乎?

《吴越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后汉赵晔撰。吴起太伯,尽夫差;越起无馀,尽勾践。内吴外《越》,本末咸备。

《吴越春秋传》十卷。

《崇文总目》:唐皇甫遵注。初,赵晔为《吴越春秋》十卷。其后有杨方者,以晔所撰为烦,又刊削之为五卷。遵乃合二家之书,考定而注之。

《越绝书》十五卷。

《崇文总目》:“子贡撰,或曰子胥。”“胥” 字疑误。旧有《内纪》八,《外传》十七,今文题阙舛,载二十篇,又载春申君,疑后人窜定。世或传二十篇者,非是。

陈氏曰:无撰人名氏。相传以为子贡者,非也。其书杂记吴、越事,不及秦、汉,直至建武二十八年。盖战国后人所为,而汉人又附益之耳。《越绝》之义曰:“圣人发一隅,辨士宣其辞。圣文绝于彼,辨士绝于此,故曰越绝。” 虽则云然,终未可晓也。

《西京杂记》二卷。一作六卷

晁氏曰:晋葛洪撰。初《序》言“洪家有刘子骏《汉书》百卷,乃当时欲撰史录事而未得缔思无前后之次,杂记而已。后学者始甲乙,终壬癸,为十卷。以其书校班史,殆全取刘书耳。所馀二万言,乃抄撮之,析二篇以裨《汉书》之阙,犹存甲乙裒次。” 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托为之。

陈氏曰:“其卷末言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先父传之。歆欲撰《汉书》,杂录汉事,未及而亡。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少异同耳。固所遗不过二万馀言,今抄出为二卷,以裨《汉书》之阙。” 所谓“先父” 者,歆之于向也。而《馆阁书目》以为洪父传之,非是。《唐·艺文志》亦只二卷,今六卷者,后人分之也。按洪博闻深学,江左绝伦,著书几五百卷,本传具载其目,不闻有此书。而向歆父子亦不闻洪尝作史传于世。使班固有所因述,亦不应全没不著也。殆有可疑者,岂惟非向歆所传,亦未必洪之作也。

《东观汉记》十卷。

陈氏曰: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𫘦𬳿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𫘦、𬳿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其后,蔡植、蔡邕、马日䃅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著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九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文源》曰:“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后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雠校,删著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后汉纪》、范晔《后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迁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永宁元年,太后又诏刘珍与刘𫘦𬳿作《建武以来名臣传》,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岂固及珍、𫘦𬳿所述耶?其文间类《前汉书》,又《传》后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目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隋书经籍志》称刘珍所撰《汉记》百四十三卷,《新》、旧《唐书经籍艺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本朝欧阳公尝欲求于海外,后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岂不惜哉!然后汉成书,自刘珍、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忱、袁松、刘义庆、萧子显凡九家,唯华峤专述《汉记》。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亦以华峤为主。后之欲考《汉记》者,于范氏之书犹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而表范出魏、晋后。以世揆之,不得为此。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书虽不全,当共存录,因刻板于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不欲辄改。

《高氏小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唐高峻撰。以司马迁《史》至《陈》《隋书》,附以《唐实录》,纂其要,分十例,为六十卷。后其子迥折而倍之。

陈氏曰:盖钞节历代史也。司马温公尝称其书“使学者观之。” 今按《国史志》凡一百九卷,目录一卷。《中兴书目》一百二十卷,止于文宗。今本多十卷,直至

唐末峻,元和中人,则其书当止于德顺之间。迥之所序,但云“分六十卷,为百二十,取其便易” 而已,初未尝有所增加也。其止于文宗及唐末者,殆皆后人傅益之,非高氏本书。此书旧有杭本,今本用厚纸装䙌夹面写多错误,俟求杭本校之。

《五代新说》一卷。

晁氏曰:唐张询古撰。以梁、陈、北齐、周、隋君臣杂事,分三十门纂次。

《古史》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苏辙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记五帝以来,然不得圣人之意,今因迁之旧,始伏羲,讫秦始皇,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示后世国史识苏氏之学皆权谋变诈。” 今观此书,盖不然,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

朱子《古史馀论》曰:近世之言史者,惟此书为近理。其序言古帝王为善不为不善之意,非近世论者所能及。而论史迁以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亦中其病。顾其本末乃有大不相应者。其曰帝王之道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此特以老子浮屠之意论圣人,非能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也。故其为言,虚空无实,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其曰管、晏、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与孔子知之而有隐,孟子知之而未尽者,皆何事耶?若但曰“以无为宗,万物莫能婴之” 而已,则数子之未知也不足恨,而孔、孟之所知,吾恐其非此之谓也。此皆义理之本原而不可失者。秦汉以来,史册之言近理而可观者,莫如此书,而其所未合犹若此,岂其学之所从入者,既已未得其正,而其所以讲磨咏蹈者又有所未精,是以“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 也。

苏氏之学,大扺不知义理本原之正,而“横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 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不可胜举。少公资禀静厚,故此书于一时正见有暂明者,而本原纲领终未能了。若长公之《志林》,又不逮远矣。

陈氏曰:“其书因马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为《本纪》《世家》《列传》。” 盖汉世《古文经》未出,战国诸子各自著书,或增损故事以自信其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以易古文旧说,故为此史以正之。然诋迁为不学浅近则过矣。雁湖李氏跋曰:“士固有夙怀精识,自其少年,便自超卓,至于终身” ,不能以《易》观。其《黄门应制》五十篇之文,首论夏、商、周,考其年甫逾冠耳,而其辞已闳诣如此。逮晚谪官,续成古史,乃系以前论,止附益数言,岂非理之所到,初无老少之异乎?


《太清记》十卷。

《崇文总目》:梁王韶撰。起太清元年,尽六年。初,侯景破建邺,韶西奔江陵。士人多问城内事,韶不能人人为说,乃疏为一篇,问者即示之。元帝闻而取读曰:“昔王韶之为《隆安记》,言晋末之乱离,今亦可以为《太清记》矣。” 韶因为之。然其议论皆谢之矣。又韶希帝旨,撰述多非实录。

《魏典》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少卿元行冲撰。起道武帝,终宇文革命,凡三十篇。孝武入关,则书东魏为东帝,并载两国事为凡例,微用编年之法,文约事详,学者宗之。行冲以族出于魏,克意论著,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后之象,旧史谓元帝本出牛氏,行冲以为非,因言道武名犍,继晋受命,此其应也。特为论载于篇。

陈氏曰:今本从莆田刘氏借录。卷帙多寡不同,岁月首尾不具,殆类《抄》节,似非全书。

《三国典略》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汾州司户参军丘悦撰。以关中、邺都、江南为三国,起西魏,终后周,而东包魏、北齐,南总梁、陈,凡十三篇。今卷第多遗,自二十一以下卷阙。

《南部烟花录》一卷。

晁氏曰:唐颜师古撰。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僧志彻得之于官阁笋笔中,一名《大业拾遗记》。

《大业杂记》十卷。

晁氏曰:唐杜宝撰。起隋仁寿四年炀帝嗣位,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

陈氏曰:序言“贞观修史未尽《实录》” ,故为此书,以弥缝阙漏。

《大唐新语》十三卷。

晁氏曰:唐刘肃撰。辑故事。起《武德》,止《大历》,分为三十类。肃,元和时人。

《大唐说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分门类事效《世说》,止有十二门,恐非全书。

容斋洪氏《随笔》曰:“《艺文志》有李繁《大唐说纂》四卷,今罕得其书,予家有之,凡所纪事,率不过数十字,极为简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节” 一门曰:“武后问石泉令王方庆曰:‘朕夜梦双陆不胜,何也’?曰:‘盖谓宫中无子,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因陈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庐陵王复储位。《新史》载其说,《通鉴》去之,似为” 可惜。

《景龙文馆记》八卷。

陈氏曰: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记中宗初置学士以后馆中杂事,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至暴崩。其后三卷,为《诸学士传》。今阙二卷。平一以字行。

《唐年小录》八卷。

陈氏曰: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记唐以来杂事,分为七门,末卷为《杂录》。旧有一本,略甚,后得程文简本传之,始为全书。

《开元天宝遗事》四卷。

晁氏曰:汉王仁裕撰。仁裕事蜀,至翰林学士。蜀亡,仁裕至镐京,采摭民言,得“《开元》《天宝遗事》” 一百五十九条,后分为四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俗间所传浅妄之书,所谓《云仙散录》《开元天宝遗事》之属,皆绝可笑。《遗事》托云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时人,虽文章乏气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数端以为笑。其一云:‘姚元崇开元初作翰林学士,有步辇之召。按元崇自武后时已为宰相,及开元初三入辅矣。其二云:‘郭元振少时美丰姿,宰相张嘉贞’’” 欲纳为婿,遂牵红丝线得第三女,果随夫贵达。按元振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贬死,后十年嘉贞方作相。其三云:“杨国忠盛时,朝之文武争附之以求富贵,惟张九龄未尝及门。” 按九龄去相位十年,国忠方得官耳。其四云:“张九龄览苏颋文卷,谓为文阵之雄师。” 按颋为相时,九龄元未达也。此皆显显可言者,固鄙浅不足攻,然颇能疑误后生也。惟张彖指杨国忠为冰山事,《资治通鉴》亦取之,不知别有何据。近岁兴化军学刊《遗事》,南剑州学刊《散录》,皆可毁。

《明皇杂录》二卷。

晁氏曰:唐郑处晦撰。记孝明时杂事。《别录》一卷,题《补阙》,所载十二事。

陈氏曰:其书“大中九年序。” 处晦,太和八年进士也。

《开元传信记》一卷。

晁氏曰:唐郑棨撰。纪开元、天宝传闻之事,故曰《传信》。

《开元升平源记》一卷。

陈氏曰:唐史官吴兢撰。叙姚元崇十事。

《庐陵王传》一卷。

陈氏曰:唐彭王傅会稽徐浩季海撰。叙狄仁杰《五王》事。

《河洛春秋》二卷。

陈氏曰:唐洋州司功包谞撰。记安、《史》之乱。

传记[编辑]

《国史补》二卷。

晁氏曰:唐李肇撰。起开元,止长庆间事。初,刘𫗧记元魏迄唐开元事,名曰《国朝传记》,故肇续之。

《幸蜀记》三卷。

晁氏曰:唐李匡文、宋巨周、宋居白撰。初,匡文《记》尽孝明崩,巨周《记》止于归长安,叙事互相详略。居白合二《记》,以宋为本,析李为注,取二《序》冠篇,复掇遗事增广焉。

次《柳氏旧闻》一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中元中,史臣柳芳与高力士同窜黔中,为芳言开元、天宝禁中事,乃论次号问“高力士。” 李吉甫与芳子冕,贞元初俱为尚书郎,尝道力士之说。吉甫每为其子德裕言,岁祀既久,遗槁不传,但记十七事。后文宗访力士事于德裕,德裕编次上之,多同《明皇杂录》。

《本天录》四卷。

陈氏曰:唐赵元一撰。起建中四年,泾原叛命,终兴元元年,克复神都。

《燕南记》三卷。

陈氏曰:唐恒州司户谷况撰。专记成德一镇事。自建中二年至大和七年,起张志忠,终王承元。《古语》有“燕南垂,赵北际” ,今以其在燕之南,故名。然河北诸镇连叛,事迹亦略矣。

《建中河朔记》六卷。

陈氏曰:唐李公佐撰。序言“与从弟正封读国史,至建中、贞元之际,序述河朔故事,未甚详备,以旧闻于老僧智融及谷况《燕南记》所说略同,参错会要,以补史阙。”

《邠志》三卷。

陈氏曰:唐殿中侍御史凌准宗一撰。《邠军》,即朔方。

军也。此本从盱江晁氏借录,其末题曰《文忠修唐史》,求此书不获,今得于忠宪范公之孙伯高,其中尚舛误,当访求正之。绍兴乙丑,晁公酂。

《凉公平蔡录》一卷。

陈氏曰:唐山南东道掌书记郑澥撰。“凉国公” 者,李愬也。

《开成承诏录》二卷。

晁氏曰:唐李石撰。石与郑覃、李固言相文宗,录当时延英奏对事。开成年号。

《太和野史》三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但称“大中戊辰陈郡袁涛序。” 自《郑注》而下十七人,本共为一轴,涛分之为三卷。

《太和摧凶记》一卷。

陈氏曰:文与上同,而不分卷,岂其初本耶?

《野史甘露记》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上卷记《甘露》之祸,下卷记《诸臣本末》。

《乙卯记》一卷。

陈氏曰:唐布衣李潜用撰。末又有吴郡李寔者,述《训》注本,谋附益之。乙卯,太和九年也。

《两朝献替记》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德裕相文宗、武宗,录当时奏对议论。

《元和朋党记》 卷。

晁氏曰:宋马永易记牛、李朋党始末,自“牛僧孺试贤良” ,至令狐绹去位。

陈氏曰:池州石埭县尉维扬马永易明叟撰。自元和三年牛、李对策,以至大中十三年,令狐绹罢相,唐朋党本末具矣。永易尝著《唐职林》《实宾录》等书,崇、观、政和间人也。又有马永卿大年者,从刘元城游,大观三年进士,当是其群从馆阁书以永易为唐人,大误也。

《会昌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记“平泽潞” 事。

《四夷朝贡录》十卷。

陈氏曰:唐给事中渤海高少逸撰。会昌中,宰相李德裕以黠戛斯朝贡,莫知其国本原,诏为此书。凡二百一十国,本二十卷,合之为十卷。

《东观奏记》三卷。

晁氏曰:唐裴廷裕撰。昭宗时,长安寇乱相仍,自武宗以后日历、起居注散轶不存,诏史臣撰宣懿、僖三朝实录。廷裕次《宣宗录》,特采大中以来耳目闻见,撰次此书,奏记于监修杜让能,以备史阁讨论云。

陈氏曰:“记宣宗朝事,凡八十九条。”

《贞陵遗事》二卷,《续》一卷

陈氏曰:唐中书舍人令狐澄撰。吏部侍郎柳玭续之。澄所记十七事,玭所续十四事。

《咸通庚寅解围录》一卷。

陈氏曰:唐成都少尹张云景之撰。言“南诏围城捍御事。”

《金銮密记》一卷。

晁氏曰:唐韩偓撰。偓,天复元年为翰林学士,从昭宗西幸,朱温,围岐三年,偓因密记其谋议及所闻见,事止于贬濮州司马。予尝谓偓有君子之道四焉:唐之末,南北分朋而忘其君,偓、崔引门生,独能弃家从上,一也;其时搢绅无不交通内外,以躐取爵禄,偓独能力辞相位,二也;不肯草韦贻范起复麻,三也;不肯致拜于朱温,四也。《诗》曰“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偓之谓矣,而宋子京薄之,奈何?一本釐天复二年、三年各为一卷,首尾详略颇不同,互相雠校,凡改正千有馀字云。

陈氏曰:具述在翰苑时事,危疑艰险甚矣。昭宗屡欲相之,卒不果而贬,竟终于闽,非不幸也。不然,与崔垂休辈骈首就戮于朱温之手矣。

《大唐补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程匡柔撰。序言懿宗朝有焦璐者,撰年代纪述神尧止宣宗,匡柔袭摭三百年历,补足十九朝,起咸通戊子,止癸巳,附璐书中。乾符已后,备存补记。末有《后论》一篇,文辞虽拙,议论亦正。

《南部新书》五卷。

晁氏曰:皇朝钱希白撰。记唐故事。

《桂苑丛谈》一卷。

晁氏曰:题云冯翊子子休撰。杂记唐朝杂事。僖、昭时当是五代人。李邯郸云“姓严。”

《中朝故事》二卷。

晁氏曰:伪唐尉迟偓撰。记唐懿、昭、哀三朝故事,故曰“中朝。”

《三朝见闻录》八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起乾符戊戌,至天祐末年,及庄宗中兴后河东事迹。“三朝” 者,僖、昭、庄也,其文直述。

多鄙俚

《广陵妖乱志》三卷。

陈氏曰:唐晋阳郑廷诲撰。言高骈、吕用之、毕师铎等事。

《汴水滔天录》一卷。

陈氏曰:唐左拾遗王振撰。言“朱温篡逆事。”

吕夏卿《兵志》三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公武得之于宇文时中。季蒙题其后云:“夏卿修《唐史》,别著《兵志》三篇,秘之,戒其子弟勿妄传。鲍钦止吏部好藏书,苦求得之。其子无为太守恭孙偶言及,因恳借抄录于吴兴。”

《耳目记》二卷。

晁氏曰:题云“刘氏” ,未详何时人。杂记唐文、五代事。

《朱梁兴创遗编》二十卷。

陈氏曰:梁宰相敬翔子振撰。自广明巢贼之乱,朱温事迹,讫于天祐弑逆,大书“特书” ,不以为愧也。其辞亦鄙俚。

《庄宗台祸记》一卷。

陈氏曰:“后唐中书舍人黄彬撰。”

《入洛记》一卷。

晁氏曰:蜀王仁裕撰。仁裕随王衍降入洛阳,记往返涂中事,并其所著诗。

《贾氏备史》六卷。

陈氏曰:汉谏议大夫贾谭撰。叙石晋祸乱,每一事为一诗系之。

《晋朝陷蕃记》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质,石晋末在翰林,为出帝草《降虏表》,知其事为详。记少主初迁于黄龙府,后居于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岁入汴,顺数至甲子岁为十八年,实国朝太祖乾德二年也。陈氏曰:据《莆田郑氏书目》云“范质撰。” 本传不载,故《馆阁书目》云“不知作者” ,未悉郑氏何所据也。

《晋太康平吴记》二卷。

隋氏曰:周吏部尚书张昭撰。世宗将讨江南,昭采晋武平孙皓事迹,为书上之。

《唐馀录》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皞奉诏撰。皞芟《五代旧史》繁杂之文,采诸家之说,仿裴松之体附注之。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故名曰《唐馀录》。宝元二年上之。温公修《通鉴》,间亦取之。皞,曾之弟。

陈氏曰:是时惟有薛居正《五代旧史》,欧阳修书未出。此书有纪有志有传,又博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三国志注》附其下方,盖五代别史也。《馆阁书目》以入“杂传” 类,非是。

《唐末汎闻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阎自若纂。乾德中,王普《五代史》成,自若之父观之,谓自若曰:“唐末之事,皆吾耳目所及,与史册异者多矣。” 因话见闻故事,命自若志之。陈氏曰:题常山阎自若撰,记五代及诸僭伪事。其序自言乾德中得于先人及舅氏闻见,且曰:“传者难验,见者易凭,考之史策,不若询之耆旧也。” 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如李涛纳命事,本谓张彦泽,今乃云“谒周高祖” ,未详孰是。

《五代补录》五卷。

晁氏曰:皇朝陶岳撰。祥符壬子,以“五季史书阙略,因书所闻,得一百七事。”

陈氏曰:每代为一卷,凡一百七条。岳,雍熙二年进士。

《五代史阙文》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偁撰。录《五代史》笔避嫌漏略者,以备阙文。凡一十七事。

《建隆遗事》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偁记太祖事。按太祖崩时,赵普已罢为河南节度使,卢多逊亦是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始除平章事。今云上将晏驾,前一日召赵卢入宫,其谬甚矣。世多以其所记为然,不足信也。王氏《挥麈录》曰:“《建隆遗事》,世称王元之所述,其间率多诬谤之词,至于称赵普、卢多逊受遗诏昌陵,尤为舛谬。” 按《国史》,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至大平兴国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当太祖升遐时,普政在外,何缘前一日与卢多逊同见于寝邪?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又误矣。初未尝有此事。元之当时近臣,又秉史笔,岂不详知?且载《秦王传》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见《三朝国史·秦王传》称“可谓乱道” ,此特人托名为之。又按: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赋》,与《国史》本传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齐安郡。” 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其伪也明矣。

巽岩李氏曰:世传王禹偁所记《建隆遗事》十三章,考其章句,大扺不类禹偁平日之文。其七章十三

考证

章鄙悖,益可骇。幸而史官弗信,然学士大夫不习朝廷之故者,犹以禹偁所作私信之,余常反复证验,力排其诬,决知其不出于禹偁矣。盖禹偁,世所谓名贤者,而数以直道废,故群不逞辄假借窜寄,谓世可欺。殊不知普实爱重禹偁,而禹偁于普尤拳拳也。普遗槁四六表状,往往见《禹偁集》,盖禹偁代作也。彼小人焉得识之。

陈氏曰:其记陈桥驿前戒誓诸将事,元出熙陵,而序文云“近取《实录》入禁中,亲自笔削。” 然则此书之作,诚何谓也。《邵氏闻见录》亦尝表而出之,而或者亦辨此书之伪。当考。

《祖宗独断》一卷。

晁氏曰:皇朝陆经“记《祖宗独断事》十卷。”

《龙飞日历》一卷。

晁氏曰:皇朝赵普撰。记显德七年正月艺祖受禅事,是年改“建隆。” 二月,普撰此书。普时为枢密学士。

《景命万年录》一卷、《艺祖受禅录》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记“赵氏世次,艺祖历试,迄受禅” 事。


《圣宋掇遗》一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靖撰。记国初至仁宗君臣美事,以备《史》阙。

《晋公谈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多本朝事。每章之首皆称“晋公言” ,不知何人为“润益。” 初,董识志彦得之于洪州潘延之家。延之,晋公甥,疑延之所为。

《涑水记闻》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记“宾客所谈祖宗朝及当时杂事。”

陈氏曰:此书行于世久矣。其间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伋季思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

《嘉祐时政记》一卷。

晁氏曰:吴奎、赵概、欧阳修记立英宗事,并贾易《论》、韩琦定《册疏》附于后。

《甘陵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题文升撰,不知何人。末有论,称“甘陵人苏朔为余言其大父庆历中陷贼,亲见贼初叛时事。” 按《中兴书目》有《甘陵诛叛录》,称殿中丞王起撰。起时为文彦博幕客,然则别自一书也。

《隆平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巩撰。记五朝君臣事迹。其间记事多误,如以《太平御览》与《总类》两书之类,或疑非巩书。

《濮王中陈》一卷。

晁氏曰:记治平中封濮安懿王时“宰相奏状及台谏言章。”

《欧阳濮议》四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撰。其序云:“武王之作,人皆谓君可代;濮议之兴,人皆谓父可绝。盟津之会,独夷、齐不食周粟而饿死,世未之知也。后五百年,得孔子而后显。”然则濮议其可与庸人以口舌一日争邪?熙宁初,永叔知亳州日,书成上之苏子瞻《永叔》,客也。亦以“台谏之论为直”云。

《书壬戍事》一卷。

隋氏曰:不知何人作。记永乐之败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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