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3日)
外观
(重定向自民國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總統緊急處分令)
民國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總統緊急處分令 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李宗仁代總統 1949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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玆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規定,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制定民國三十八年愛國公債條例,公布之。此令。
代 總 統 李宗仁
行政院院長 閻錫山
財政部部長 徐 堪
民國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總統緊急處分令 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李宗仁代總統 1949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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玆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規定,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制定民國三十八年愛國公債條例,公布之。此令。
代 總 統 李宗仁
行政院院長 閻錫山
財政部部長 徐 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