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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民國10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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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民國100年3月7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3 月8 日
2011年3月8日
總統令 (民國100年3月9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100年3月16日)
總統府公報第6966號第6頁

  任命李慶同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邱森輝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金對為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楊雯欣、簡稚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任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維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庭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秋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小裕、鄭明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麗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瓊慧、蘇清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遠、吳雅琴、劉冠池、柯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總統依據《公文程式條例》歷次條文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叫做「令」的總統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正式內容仍應以《總統府公報》公佈者作準。維基文庫不提供法律咨詢,而其收錄的內容,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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