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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民国10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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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民国100年3月7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3 月8 日
2011年3月8日
总统令 (民国100年3月9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0年3月16日)
总统府公报第6966号第6页

  任命李庆同为桃园县议会简任第十二职等秘书长。
  任命邱森辉为彰化县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吴金对为嘉义县公共汽车管理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杨雯欣、简稚澄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简任延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维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何庭芳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王秋英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小裕、郑明杰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庄丽和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静宏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许文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王琼慧、苏清志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吴明远、吴雅琴、刘冠池、柯惠娟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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