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56111號令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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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56121號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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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修正國家安全法第八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國家安全法修正第八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2 年8 月21 日公布
第 八 條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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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修正國家安全法第八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國家安全法修正第八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2 年8 月21 日公布
第 八 條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